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pdf
-
资源ID:74661480
资源大小:94.01KB
全文页数:4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pdf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行为,加强对公司财务监督,建立公司内部监控机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董事长、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接受监事会的监督。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中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负责,接受财务负责人和监事会的监督。第三条 公司对会计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对控股子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实行委派制,各子公司无权任免财务主管。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第二章第二章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经董事会聘任,任期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可连聘连任。第六条 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机构设会计机构负责人一名,由财务负责人推荐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聘任,执行公司制定的相关人事管理制度。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上述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第八条 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维护公司、投资者和员工的利益;2、财务或会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3、八年以上财务管理经验,熟悉 ERP 系统操作软件;4、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有关知识;5、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第九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维护公司、投资者和员工的利益;2、财务或会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熟悉 ERP 系统操作软件;3、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并有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二年以上经历;4、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有关知识;5、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第十条 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2、曾违反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者;3、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者;4、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者。第三章第三章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 财务负责人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工作,提出财务运作、经济核算等方面的建议和分析;2、负责审核公司重要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质量负责,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工作;3、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监控机制,监督、检查下属子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并对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4、负责检查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5、参与公司经营计划制定、资产购置与处置、对外投资、企业并购、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审议,协助管理层作出决策;6、负责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和任免;7、根据董事长授权,负责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对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济情况和财务状况;8、负责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及财务决策与制度的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9、负责与金融机构、财税机关、上级管理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保持良好关系,寻求良好的专业服务支持。第十二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财务负责人报告工作,提出会计机构运作、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建议和分析;2、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并交财务负责人审核,对财务报告的质量负责,协助财务负责人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公司报表审计工作;3、协助财务负责人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监控机制;4、领导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依法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保管及存档,实行会计监督;5、向财务负责人提出对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和任免等方面的建议 6、协助财务负责人与金融机构、财税机关、上级管理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保持良好关系,寻求良好的专业服务支持。第十三条 财务负责人行使财务决策参与权、财务收支审核权和财务监督权,会计机构负责人行使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拒绝权及制止权和对违规会计人员处罚的建议权。第四章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考核与奖惩 第十四条 每年度末公司财务负责人须接受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的考核,公司会计机构负责 人和子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须接受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包括专业胜任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以及主管综合评价等方面,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公司将视情形调换或重新指派。第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形的之一的,考核不得评为合格 1、出现本制度第十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能履行工作职责且主管评价极差;3、在履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4、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第十六条 财务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离任。若在不利于公司的情形下辞职或者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擅自离职等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财务负责人应负赔偿责任。第十七条 公司解聘财务负责人时,财务负责人有权就被公司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董事会提交个人陈述报告。第十八条 财务负责人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将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代办理事项,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第五章第五章 附则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解释。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