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pdf
长城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0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0 年 8 月 24 日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0 年 8 月 24 日长城双动力股票 201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1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0 年 08 月 18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报告期自 2010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06 月 30 日止。2 基金简介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长城双动力股票 基金主代码 2000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 年 1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6,483,397.39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长城双动力股票 201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2.2 基金产品说明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充分挖掘上市公司从内生性增长到外延式扩张过程中产生的投资机会,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投资策略 采用“自下而上、个股优选”的投资策略,运用长城基金上市公司价值创造评估系统分析上市公司内生性增长潜力与外延式扩张潜质,选择以内生性增长为基础或具备外延式扩张能力的优秀上市公司构建并动态优化投资组合。业绩比较基准 75%中信标普 300 指数收益率+2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内生性增长潜力或外延式扩张潜质的优势上市公司。属于预期风险收益较高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彭洪波 尹东 联系电话 0755-23982338 010-67595003 信息披露负责人 电子邮箱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68-666 010-67595096 传真 0755-23982328 010-66275865 2.4 信息披露方式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长城双动力股票 201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3-本期已实现收益-20,327,779.12本期利润-37,150,758.98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2660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4.00%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0 年 6 月 30 日)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19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43,082,443.54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194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3.2 基金净值表现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过去一个月-6.07%1.29%-5.73%1.23%-0.34%0.06%过去三个月-7.24%1.78%-17.38%1.35%10.14%0.43%过去六个月-14.00%1.42%-20.55%1.19%6.55%0.23%过去一年-4.32%1.57%-12.09%1.41%7.77%0.16%过去三年-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11.94%1.38%25.44%1.42%-13.50%-0.04%注:从 D1 到 Dn 时间区间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由 D0 到 D1 区间内每个交易日收益率的合成计算而来,计算公式如下:从 D1 到 Dn 时间区间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D1 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D2 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Dn 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 这里的每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计算公式如下:长城双动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每日收益率=中信标普 300 指数日收益率7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25%指数收益率均以当日收盘价相对于上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而成。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长城双动力股票 201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4-注: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 6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 0%3%,债券占基金资产 0%35%,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内,即 2009 年 1 月 15 日至 2009 年7 月 14 日。截止本报告披露时点,本基金的建仓期已满,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本报告期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4 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 15 家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长城双动力股票 201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5-责任公司(4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5)、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5)于 2001 年 12 月 27 日共同出资设立,当时注册资本为壹亿元人民币。2007 年 5 月 21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完成股权结构调整,现有股东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7.05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647%)、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7.647%)和中原信托有限公司(17.647%)。2007 年 10 月 12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将注册资本增加至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的基金有封闭式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中信标普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阮涛 本 基 金基 金 经理 兼 任长 城 久恒 平 衡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基 金经理 2010 年 2 月 24日-10 年 男,中国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学学士、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硕士。曾就职于东风汽车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2 年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久嘉基金助理、“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行业研究员。李硕 研 究 部副 总 经理、本基金 基 金经 理 兼任 长 城久 恒 平衡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基金经理 2009 年 1 月 15日 2010 年 2 月23 日 13 年 男,中国籍,西北工业大学工学学士、重庆大学工学硕士。曾就职光大证券研究所和大鹏证券研究所任研究员,2001年 10 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久富证券投资基金”及“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管理部研究员、“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注: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公司做出决定的任免日期填写。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方式遵从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长城双动力股票 201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6-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长城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的利益,未出现投资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的情况,无因公司未勤勉尽责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运作过程中曾出现投资组合指标被动偏离规定标准的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有效地保护了基金持有人利益。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各基金在研究支持、投资决策上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和公平交易程序,保证各基金获得了公平的交易机会。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长城双动力股票型基金的投资主题是挖掘上市公司内生性增长与外延式扩张所带来的投资机会,投资风格与公司所管理其他投资组合不同。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工作中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未发现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一季度初下跌初期并未及时减仓,尤其是减持强周期板块,导致业绩较差,二季度适时调整,加大了对新能源和新材料消费服务的配置,业绩有所改善。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上半年,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4.00%,在同类基金中排名位居中列。回顾投资操作,我们认为错失了一些投资机会,犯了一些不该犯的错误,未能为持有人获得更好的收益,在此,向持有人表示深深的歉意。长城双动力股票 201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7-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对于整个 2010 年来说,由于权重股上半年的大幅下跌使得估值风险充分释放,市场整体的系统性风险较小,但存在创业板和中小板的结构性泡沫。从基本面上来看,2010 年是在复苏基础上的经济刺激政策推出后的平稳增长,增速回落是必然的,但中国城镇化的巨大空间和庞大的内需市场将为经济增长带来新的推力。由于处在经济增长的转型和向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的过渡,全面性的趋势性机会可能还需等待,结构性的机会是 2010 年的下半年最大机会之所在,股指更多的将是一种区间波动。未来阶段,我们将坚持自下而上的选择策略,积极配置估值吸引的板块,在估值风险释放后下积极配置消费、农业、新能源、节能减排板块,优化板块内的结构,尽最大的努力为持有人获取更好的收益。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了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基金估值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分管估值业务副总经理、运行保障部经理、基金会计、基金经理和行业研究员、金融工程研究员等组成,公司监察稽核人员列席基金估值委员会。基金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会计凭借其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长期丰富的估值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练掌握,对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在其专业领域提供专业意见。基金经理及研究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对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股状况等各方面因数,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委员会建议应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合理的估值区间。金融工程人员根据基金估值委员会提出的多种估值方法预案,利用金融工程研究体系各种经济基础数据和数量化工具,针对不同的估值方法及估值模型进行演算,为估值委员会寻找公允的、操作性较强的估值方法提供数理依据。监察稽核人员对估值委员会做出的决议进行合规性审查,对估值委员提交的基金估值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查。基金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五年以上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基金会计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和基金行业从业资格,精通基金估值政策、流程和标准,具有五年以上长城双动力股票 201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8-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工作经验;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均拥有五年以上基金、证券投资工作经验,精通投资、研究理论知识和工具方法。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向基金估值委员会建议应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合理的估值区间。基金经理有权出席估值委员会会议,但不得干涉估值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及估值政策的执行。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估值委员会秉承基金持有人利益至上的宗旨,在估值方法的选择上力求客观、公允,在数据的采集方面力求公开、获取方便、操作性强、不易操纵。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其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利益冲突。4、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尚未就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定价服务签署任何协议。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 长城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6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 10%;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不进行收益分配。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 36,599,046.15 元,不进行收益分配。5 托管人报告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长城双动力股票 201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9-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发现个别监督指标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并及时通知了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未造成损害。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5.3 托管人对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托管人对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6 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6.1 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城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0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0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本期末 2010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资 产:银行存款 120,198,031.943,969,619.83结算备付金 6,717,250.5932,941.00存出保证金 312,109.272,270,778.62交易性金融资产 211,996,192.9964,353,921.48其中:股票投资 211,996,192.9964,353,921.48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 14,043.86907.39应收股利 115,199.96-应收申购款 7,120,734.1938,589.78长城双动力股票 201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0-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资产总计 346,473,562.8070,666,758.10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0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0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负 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赎回款 273,394.97400,660.28应付管理人报酬 427,301.4689,244.43应付托管费 71,216.9214,874.06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 2,445,281.62108,701.07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 173,924.2956,010.10负债合计 3,391,119.26669,489.94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 306,483,397.3953,772,341.81未分配利润 36,599,046.1516,224,926.35所有者权益合计 343,082,443.5469,997,268.16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46,473,562.8070,666,758.10注:报告截止日 2010 年 06 月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 1.1194 元,基金份额总额 306,483,397.39份。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生效。6.2 利润表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城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5日至2009年 6 月 30 日 项 目 本期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5日至2009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一、收入-30,554,987.4418,369,281.501.利息收入 149,154.461,464,667.38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49,154.46308,073.32债券利息收入-1,127,452.06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长城双动力股票 201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29,142.00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14,213,488.134,185,110.78其中:股票投资收益-14,914,441.144,016,578.78 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264,500.0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 700,953.01433,032.00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6,822,979.8612,067,510.00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332,326.09651,993.34减:二、费用 减:二、费用 6,595,771.541,948,539.721管理人报酬 1,244,108.321,380,892.312托管费 207,351.38230,148.713销售服务费-4交易费用 4,961,007.22159,501.925利息支出-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6其他费用 183,304.62177,996.78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填列)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填列)-37,150,758.9816,420,741.78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7,150,758.9816,420,741.78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为 2009 年 1 月 15 日至 2009年 6 月 30 日。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城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 本期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53,772,341.8116,224,926.35 69,997,268.16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37,150,758.98-37,150,758.98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252,711,055.5857,524,878.78 310,235,934.36其中:1.基金申购款 470,032,438.28106,768,120.85 576,800,559.13长城双动力股票 201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2-2.基金赎回款-217,321,382.70-49,243,242.07-266,564,624.77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06,483,397.3936,599,046.15 343,082,443.54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 年 1 月 15 日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 年 1 月 15 日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项目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85,751,247.50-485,751,247.50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6,420,741.78 16,420,741.78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415,425,710.64-4,469,926.31-419,895,636.95其中:1.基金申购款 96,575,748.805,122,681.16 101,698,429.962.基金赎回款-512,001,459.44-9,592,607.47-521,594,066.91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70,325,536.8611,950,815.47 82,276,352.33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为 2009 年 1 月 15 日至 2009年 6 月 30 日。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杨光裕 关林戈 余骏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城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155 号文关于核准长城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的规模为 485,751,247.5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双动力股票 201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3-“中国建设银行”)。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75%中信标普 300 指数收益率+2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 2006 年 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报表相一致。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期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6.4.6 税项 6.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长城双动力股票 201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及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及债券发行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及债券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 号文 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 2005 年 6 月 13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 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 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对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影响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长城双动力股票 201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5-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5日至2009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长城证券 44,301,857.661.3413,135,561.09 11.06东方证券 596,288,120.4918.04-6.4.8.1.2 债券回购交易 6.4.8.1.2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5日至2009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长城证券-971,400,000.00 100.00 6.4.8.1.3 权证交易 6.4.8.1.3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6.4.8.1.4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1.4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长城证券 37,656.491.36-东方证券 488,305.6917.63401,768.90 16.43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5日至2009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长城证券 11,165.3111.25-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券商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证管费等)。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取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长城双动力股票 201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6-信息服务。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6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 年 1 月 15 日至 2009 年 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244,108.321,380,892.31其中:支付给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34,354.34389,109.83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6.4.8.2.2 基金托管费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6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 年 1 月 15 日至 2009 年 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07,351.38230,148.71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长城双动力股票 201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7-项目 本期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6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 年 1 月 15 日至 2009 年 6 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