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混凝土规范大全》GBT25181-2023 预拌砂浆.pdf
ICS 91.100.10 P 20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B/T 251812010预拌砂浆Ready-mixed mortar2010-09-26 发布_2011-08-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GB/T 251812010目 次fr w.ini細.i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 语 和 定 义.14分 类 和 标 记.35 um.46财.57齡.78试 验 方 法.99检验规则.101 0 包装、贮存和运输.131 1 订 货 和 交 货.13附 录 A(规范性附录)稠度损失率试验方法.15附 录 B(规范性附录)界面砂浆试验方法.16GB/T 251812010本标准的附录A、附 录 B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东方建宇混凝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城建物资有限公司、上海浩赛干粉建材制品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 京敬业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无锡江加建设机械有限公司、浙江方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兴华岳新 型建材有限公司、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阿克苏诺贝尔特种化学(上海)有限公司、龙口永强建筑节能材料 有限公司、徐州市超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秀芳、赵霄龙、赵立群、任俊、李荣、路来军、彭军芝、魏民、刘承英、徐国孝、章银祥、薛国龙、杨晓华、陈义青、高学江、余红发、史淑兰、徐海军、刘殿强、吴建华、林元贵。GB/T 251812010预拌砂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预拌砂浆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材料、要求、制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订货和 交货。本标准适用于专业生产厂生产的,用于建筑及市政工程的砌筑、抹灰、地面等工程及其他用途的水 泥基预拌砂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 B 1 7 5 通用硅酸盐水泥GB/T 1 5 9 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8 0 7 6 混凝土外加剂GB/T 9 1 4 2 混凝土搅拌机GB 9 7 7 4 水泥包装袋GB/T 10801.2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 14684建筑用砂GB/T 1804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736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 50003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 1 2 9 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C 4 7 4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T 5472 0 0 5 陶瓷墙地砖胶粘剂JC/T 6 8 1 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JC/T 9 0 6 混凝土地面用水泥基耐磨材料JC/T 9072 0 0 2 混凝土界面处理剂JC/T 9 8 4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JC/T 9 8 5 地面用水泥基自流平砂浆JC/T 1 0 2 4 墙体饰面砂浆JG 149-2003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T 1 6 4 砌筑砂浆增塑剂JGJ 6 3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T 7 0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 1 1 2 天然沸石粉在混凝土与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1GB/T 251812010预拌砂楽 ready-mixed mortar专业生产厂生产的湿拌砂浆或干混砂浆。3.2湿拌砂楽 wet-mixed mortar水泥、细骨料、矿物掺合料、外加剂、添加剂和水,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运至使用地 点,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的拌合物。3.3干混砂楽 dry-mixed mortar水泥、干燥骨料或粉料、添加剂以及根据性能确定的其他组分,按一定比例,在专业生产厂经计量、混合而成的混合物,在使用地点按规定比例加水或配套组分拌和使用。3.4糊筑砂楽 masonry mortar将砖、石、砌块等块材砌筑成为砲体的预拌砂浆。3.4.1普通湖筑砂楽 ordinary masonry mortar灰缝厚度大于5 m m 的砲筑砂浆。3.4.2薄层蝴筑砂装 thin-layer masonry mortar灰缝厚度不大于5 m m 的砌筑砂浆。3.5抹灰砂浆 plastering mortar涂抹在建(构)筑物表面的预拌砂浆。3.5.1普通抹灰砂楽 ordinary plastering mortar砂浆层厚度大于5 m m 的抹灰砂浆。3.5.2薄层抹灰砂楽 thin-layer plastering mortar砂浆层厚度不大于5 m m 的抹灰砂浆。3.6地面砂楽 flooring mortar用于建筑地面及屋面找平层的预拌砂浆。防水砂楽 waterproof mortar用于有抗渗要求部位的预拌砂浆。3.8添 加 剂 additive改善砂浆性能的材料。3.9保水増稱材料 wate卜 retentive and plastic material改善砂浆可操作性及保水性能的添加剂。3.10填料 filling起填充作用的矿物材料。GB/T 2518120104分类和标记 4.1 分类4.1.1 湿拌砂浆分类4.1.1.1按用途分为湿拌砌筑砂浆、湿拌抹灰砂浆、湿拌地面砂浆和湿拌防水砂浆,并 采 用 表 1 的 代号。表 1湿拌砂浆代号品 种湿拌砌筑砂浆湿拌抹灰砂浆湿拌地面砂浆湿拌防水砂浆代号WMWPWSWW4.1.1.2 按强度等级、抗渗等级、稠度和凝结时间的分类应符合表2 的规定。表 2湿拌砂浆分类项 目湿拌砌筑砂浆湿拌抹灰砂浆湿拌地面砂浆湿拌防水砂浆强度等级M5、M7.5、M10、M15、M20、M25、M30M5、M10、M15、M20M15、M20、M25M10、M15、M20抗渗等级P6、P8、P10稠度/mm50、7 0、907 0.90,1105050.7 0.90凝结时间/h 8、1 2、24 8、1 2、24 8、1 2、244.1.2 干混砂浆分类4.1.2.1按用途分为干混砌筑砂浆、干混抹灰砂浆、干混地面砂浆、干混普通防水砂浆、干混陶瓷砖粘 结砂浆、干混界面砂浆、干混保温板粘结砂浆、干混保温板抹面砂浆、干混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干混自 流平砂浆、干混耐磨地坪砂浆和干混饰面砂浆,并采用表3 的代号。表 3干混砂浆代号品种干混砌筑砂浆干混抹灰砂浆干混地面砂浆干混普通防水 砂浆干混陶瓷砖粘结 砂浆干混界面砂浆代号DMDPDSDWDTADIT品种干混保温板粘结 砂浆干混保温板抹面 砂浆干混聚合物水泥 防水砂浆干混自流平 砂浆干混耐磨地坪 砂浆干混饰面砂浆代号DE ADBIDWSDSLDFHDDR4.1.2.2 干混砌筑砂浆、干混抹灰砂浆、干混地面砂浆和干混普通防水砂浆按强度等级、抗渗等级的分 类应符合表4 的规定。表 4干混砂浆分类项 目干混砌筑砂浆干混抹灰砂浆干混地面 砂浆干混普通 防水砂浆普通砲筑砂浆薄层砲筑砂浆普通抹灰砂浆薄层抹灰砂浆强度等级M5、M7.5、M10、M15、M20、M25、M30M5、M10M5、M10、M15、M20M5.M10M15、M20、M25M10.M15,M20抗渗等级P6、P8、P10GB/T 2518120104.2 标记4.2.1湿拌砂浆4.2.1.1 标记W X M X X/P X X-X X-X X-X X-所执行标准号-凝结时间-稠度-抗渗等级(有要求时)-强度等级-湿拌砂浆代号4.2.1.2 标记示例示例1:湿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为M10,稠度为70 mm,凝结时间为12 h,其标记为:WM M10-7 0-12-GB/T 251812010。示例2:湿拌防水砂浆的强度等级为M15,抗渗等级为P8,稠度为7 0 mm,凝结时间为12 h,其标记为:WW M15/P8-7 0-12-GB/T 251812010。4.2.2 干混砂浆4.2.2.1 标记P X X-X X-X X-所执行标准号-主要性能或型号-干混砂浆代号4.2.2.2标记示例 示例1:干混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为M10,其标记为:DM M10-GB/T 251812010。示例2:用于混凝土界面处理的干混界面砂浆的标记为:DIT-C-GB/T 251812010。5材料5.1预拌砂浆所用原材料不应对人体、生物及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并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相 关标准的规定。5.2 水泥5.2.1 宜采用通用硅酸盐水泥,且应符合GB 175的规定。采用其他水泥时,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5.2.2 宜采用散装水泥。5.2.3 水泥进厂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对进厂水泥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按批进行复验,复验合 格后方可使用。5.3 骨料5.3.1细骨料应符合GB/T 14684的规定,且不应含有粒径大于4.75 m m 的颗粒。天然砂的含泥量 应小于5.0%,泥块含量应小于2.0%。细骨料最大粒径应符合相应砂浆品种的要求。5.3.2 轻骨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5.3.3 骨料进厂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对进厂骨料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按批进行复验,复GB/T 251812010验合格后方可使用。5.4 矿物掺合料5.4.1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天然沸石粉、硅灰应分别符合GB/T 1596、GB/T 18046 JG J/T 112、GB/T 18736的规定。采用其他品种矿物掺合料时,应经过试验验证。5.4.2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通过试验确定。5.4.3 矿物掺合料进厂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对进厂矿物掺合料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按 批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5.5 外加剂5.5.1外加剂应符合GB 8076 JC 474以及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5.5.2 外加剂进厂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对进厂外加剂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按批进行复 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5.6 添加剂5.6.1保水增稠材料、可再分散乳胶粉、颜料、纤维等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或经过试验验证。5.6.2保水增稠材料用于砌筑砂浆时应符合JG/T 164的规定。5.6.3 添加剂进厂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对进厂添加剂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按批进行复 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5.7 填料重质碳酸钙、轻质碳酸钙、石英粉、滑石粉等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或经过试验验证。5.8 拌合水拌制砂浆用水应符合JGJ 63的规定。6要求6.1湿拌砂浆6.1.1湿拌砌筑砂浆的砌体力学性能应符合GB 50003的规定,湿拌砌筑砂浆拌合物的表观密度不应 小于 1 800 kg/m 3。6.1.2湿拌砂浆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 5湿拌砂浆性能指标项 目湿拌砌筑砂浆湿拌抹灰砂浆湿拌地面砂浆湿拌防水砂浆保水率/%8888888814 d 拉伸粘结强度/MPaM 5:0.15 M 5:0.200.2028 d 收缩率/%0.20 0.15抗冻性a强度损失率/%25质量损失率/%5.07.510.015.020.025.030.06.1.4湿拌防水砂浆抗渗压力应符合表7的规定。GB/T 251812010表 7预拌砂浆抗渗压力 单位为兆帕抗渗等级P6P8P1028 d 抗渗压力0.60.8彡1.06.1.5 湿拌砂浆稠度实测值与合同规定的稠度值之差应符合表8 的规定。表 8湿拌砂浆稠度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规定稠度允许偏差50,7 0.90土 1011010*+56.2 干混砂浆 6.2.1外观粉状产品应均匀、无结块。双组分产品液料组分经搅拌后应呈均匀状态、无沉淀;粉料组分应均匀、无结块。6.2.2 干混砲筑砂浆的砲体力学性能应符合GB 50003的规定,干混普通砌筑砂浆拌合物的表观密度 不应小于1 800 kg/m3。6.2.3 干混砌筑砂浆、干混抹灰砂浆、干混地面砂浆、干混普通防水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9 的规定。表 9干混砂浆性能指标项 目干混砌筑砂浆干混抹灰砂浆干混地面 砂浆干混普通 防水砂浆普通砌筑砂浆薄层砌筑砂浆普通抹灰砂浆薄层抹灰砂浆a保水率/%8899889988彡88凝结时间/h393939392 h 稠度损失率/%303030 M 5:0.20 0.300.202 8 d 收缩率/%0.20 0.200.15抗冻性b强度损失率/%25质量损失率/%0.50.5晾置时间,20 min0.5 0.5耐水0.5 0.5耐冻融 0.5耐热0.5压折比0.50.30_ 100_ 20MPa耐热耐冻融晾置时间/min106.2.7干混保温板粘结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12的规定。表 1 2 干混保温板粘结砂浆性能指标项 目E PS(模塑聚苯板)XPS(挤塑聚苯板)拉伸粘结强度/MPa(与水泥砂浆)常温常态0.600.60耐水 0.4 0 0.4 0拉伸粘结强度/MPa(与保温板)常温常态0.100.20耐水可操作时间/h1.5 4.06.2.8干混保温板抹面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13的规定。表 1 3 干混保温板抹面砂浆性能指标项 目E PS(模塑聚苯板)XPS(挤塑聚苯板)拉伸粘结强度/MPa(与保温板)常温常态0.100.20耐水耐冻融柔韧性8抗冲击/J 3.0压折比3.0可操作时间/h1.5 4.024 h 吸水量/(g/m 2)5003 对于外墙外保温采用钢丝网做法时,柔韧性可只检测压折比。6.2.9干混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的性能应符合JC/T 984的规定。6.2.1 0 干混自流平砂浆的性能应符合JC/T 985的规定。6.2.1 1 干混耐磨地坪砂浆的性能应符合JC/T 906的规定。6.2.1 2 干混饰面砂浆的性能应符合JC/T 1024的规定。7制备7.1湿拌砂浆 7.1.1 材料贮存7.1.1.1 各种材料应分仓贮存,并应有明显的标识。GB/T 2518120107.1.1.2 水泥应按生产厂家、水泥品种及强度等级分别贮存,并应有防潮、防污染措施。7.1.1.3 细骨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贮存,贮存过程中应保证其均匀性,不应混入杂物。细骨料的贮存 地面应为能排水的硬质地面。7.1.1.4 矿物掺合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级别分别贮存,不应与水泥等其他粉状材料混杂。7.1.1.5 外加剂、添加剂等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分别贮存,并应具有防止质量发生变化的措施。7.1.2 计量7.1.2.1计量设备应按有关规定由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使用期间应定期进行校准。7.1.2.2 计量设备应能连续计量不同配合比砂浆的各种材料,并应具有实际计量结果逐盘记录和存储 功能。7.1.2.3 各种固体材料的计量均应按质量计,水和液体外加剂的计量可按体积计。7.1.2.4 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4的规定。表 1 4 湿拌砂浆材料计量允许偏差 单位为百分比材料品种水泥细骨料矿物掺合料外加剂添加剂水每盘计量允许偏差士 2士 3士 2士 2士 2土 2累计计量允许偏差土 1士 2士 1士 1士 1土 1注:累计计量允许偏差是指每一运输车中各盘砂浆的每种材料计量和的偏差。7.1.3 生产7.1.3.1湿拌砂浆应采用符合GB/T 9142要求的固定式搅拌机进行搅拌。7.1.3.2 湿拌砂浆的搅拌时间(从全部材料投完算起)不应少于90 s。7.1.3.3生产中应测定细骨料的含水率,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1次。7.1.3.4 湿拌砂浆在生产过程中应避免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所有粉料的输送及计量工序均应在密闭状 态下进行,并应有收尘装置。砂料场应有防扬尘措施。7.1.3.5 应严格控制生产用水的排放。7.2 干混砂浆 7.2.1 材料贮存与处理7.2.1.1 各种材料的贮存应符合7.1.1的规定。7.2.1.2 添加剂、填料等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分别贮存,并应有防止质量发生变化的措施。7.2.1.3 骨料应进行干燥处理;必要时,宜进行筛分处理。砂含水率应小于0.5%,轻骨料含水率应小 于 1.0%。7.2.2计量7.2.2.1计量设备应按有关规定由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使用期间应定期进行校准。7.2.2.2计量设备应满足计量精度要求。计量设备应能连续计量不同配合比砂浆的各种材料,并应具 有实际计量结果逐盘记录和存储功能。7.2.2.3各种材料的计量均应按质量计。7.2.2.4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5的规定。表 1 5 干混砂浆材料计量允许偏差 单位为百分比材料品种水泥骨料添加剂外加剂矿物掺合料其他材料计量允许偏差士 2土 22士 2士 2土 27.2.3 生产7.2.3.1干混砂浆宜采用电脑控制的干粉混合机进行混合。7.2.3.2混合时间应根据砂浆品种及混合机型号合理确定,并应保证砂浆混合均匀。GB/T 2518120107.2.3.3生产中应测定干燥骨料或轻骨料的含水率,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1 次。7.2.3.4应定期检查混合机的混合效果以及进/出料口的封闭情况。7.2.3.5砂浆品种更换时,混合及输送设备等应清理干净。7.2.3.6干混砂浆在生产过程中应避免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所有材料的输送及计量工序均应在密闭状 态下进行,并应有收尘装置。砂料场应有防扬尘措施。8试验方法8.1湿拌砂浆湿拌砂浆按实际稠度进行试验。8.1.1抗压强度抗压强度试验应按JGJ/T 70的有关规定进行。8.1.2 抗渗压力抗渗压力试验应按JGJ/T 70的有关规定进行。8.1.3 稠度稠度试验应按JGJ/T 70的有关规定进行。8.1.4 凝结时间凝结时间试验应按JGJ/T 70的有关规定进行。8.1.5 砌体力学性能砌筑砂浆的砲体抗压强度、抗剪强度试验应按GBJ 129的规定进行。8.1.6 表观密度表观密度试验应按JGJ/T 70的有关规定进行。8.1.7 保水率保水率试验应按JGJ/T 70的有关规定进行,其中滤纸数量可为8 片。8.1.8 拉伸粘结强度拉伸粘结强度试验应按JGJ/T 70的有关规定进行。8.1.9 收缩收缩试验应按JGJ/T 70的有关规定进行。8.1.1 0 抗冻性抗冻性试验应按JGJ/T 70的有关规定进行。冻融循环次数按夏热冬暖地区15次、夏热冬冷地区 25次、寒冷地区35次、严寒地区50次确定。8.2 干混砂浆干混砂装试验时的调度为:挪筑砂架70 mm80 mm;普通抹灰砂装90 mm100 mm,薄层抹灰 砂 装 70 mm80 mm;地面砂架45 mm55 mm;普通防水砂架70 mm80 mm,其他干混砂菜试验时 的稠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或相关标准的要求。8.2.1 抗压强度除规定外,抗压强度试验应按JGJ/T 70的有关规定进行。8.2.2 抗渗压力抗渗压力试验应按JGJ/T 70的有关规定进行。8.2.3 稠度稠度试验应按JGJ/T 70的有关规定进行。8.2.4 砌体力学性能砌筑砂浆的砌体抗压强度、抗剪强度试验应按GBJ 129的规定进行。GB/T 2518120108.2.5 表观密度表观密度试验应按JGJ/T 70的有关规定进行。8.2.6 保水率保水率试验应按JGJ/T 70的有关规定进行,其中滤纸数量可为8 片。8.2.7 凝结时间除规定外,凝结时间试验应按JGJ/T 70的有关规定进行。8.2.8 稠度损失率稠度损失率试验应按附录A 的规定进行。8.2.9 拉伸粘结强度除规定外,拉伸粘结强度试验应按JGJ/T 70的有关规定进行。8.2.1 0 收缩收缩试验应按JGJ/T 70的有关规定进行。8.2.1 1 抗冻性抗冻性试验应按JGJ/T 70的有关规定进行。冻融循环次数按夏热冬暖地区15次、夏热冬冷地区 25次、寒冷地区35次、严寒地区50次确定。8.2.1 2 干混陶瓷砖粘结砂浆性能干混陶瓷砖粘结砂浆的性能试验应按JC/T 5472005中 7.5 的规定进行,其中试验用瓷质砖的吸 水率应为0_1%0.2%。压折比试验应按JG 1492003中 6.5.2 的规定进行,试件养护条件同常温 常态拉伸粘结强度。8.2.1 3 干混界面砂浆性能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界面砂浆的性能试验应按JC/T 9072002中 5.4,5.5 的规定进行;模塑聚苯 板、挤塑聚苯板界面砂浆的性能试验应按附录B 的规定进行。8.2.1 4 干混保温板粘结砂浆性能干混保温板粘结砂浆的性能试验应按JG 1492003中 6.3 的规定进行,检验挤塑聚苯板粘结砂浆 与保温板的拉伸粘结强度的基底宜采用符合附录B 要求的挤塑聚苯板,并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挤塑聚 苯板的表面状态及性能指标。试验前24 h 宜涂抹一层1 m m 厚的挤塑聚苯板界面砂浆。8.2.1 5 干混保温板抹面砂浆性能干混保温板抹面砂浆的性能试验应按JG 1492003中 6.5、6.2.1、6.2.2 的规定进行,检验挤塑聚 苯板抹面砂浆与保温板的拉伸粘结强度的基底宜采用符合附录B 要求的挤塑聚苯板,并应在检验报告 中注明挤塑聚苯板的表面状态及性能指标。试验前24 h 宜涂抹一层1 mm厚的挤塑聚苯板界面砂浆。8.2.1 6 干混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性能干混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的性能试验应按JC/T 984的规定进行。8.2.1 7 干混自流平砂浆性能干混自流平砂浆的性能试验应按JC/T 985的规定进行。8.2.1 8 干混耐磨地坪砂浆性能干混耐磨地坪砂浆的性能试验应按JC/T 906的规定进行。8.2.1 9 干混饰面砂浆性能干混饰面砂浆的性能试验应按JC/T 1024的规定进行。9检验规则9.1 一般规定9.1.1预拌砂浆产品检验分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9.1.2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10GB/T 251812010a)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b)正常生产时,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c)主要材料、配合比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停产六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9.1.3 预拌砂浆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供方承担。9.1.4 交货检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a)供需双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对湿拌砂浆质量进行检验。湿拌砂浆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 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供需双方可协商确定承担单位,其中包括委托 供需双方认可的有检验资质的检验单位,并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b)干混砂浆交货时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或以同批号干混砂浆的检 验报告为依据。采取的验收方法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同时在合同 中注明。9.1.5 当判定预拌砂浆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时,交货检验项目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其他检验项目按 合同规定执行。9.1.6 交货检验的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7 d 内通知供方。9.2 检验项目9.2.1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6 章规定的全部项目。9.2.2 湿拌砂浆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6的规定。表 1 6 湿拌砂浆出厂检验项目品 种出厂检验项目湿拌砌筑砂浆稠度、保水率、凝结时间、抗压强度湿拌抹灰砂浆稠度、保水率、凝结时间、抗压强度、拉伸粘结强度湿拌地面砂浆稠度、保水率、凝结时间、抗压强度湿拌防水砂浆稠度、保水率、凝结时间、抗压强度、拉伸粘结强度、抗渗压力9.2.3 干混砂浆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7的规定。表 1 7 干混砂浆出厂检验项目品 种出厂检验项目干混砌筑砂浆普通砌筑砂浆保水率、2 h 稠度损失率、抗压强度薄层砌筑砂浆保水率、抗压强度干混抹灰砂浆普通抹灰砂浆保水率、2 h 稠度损失率、抗压强度、拉伸粘结强度薄层抹灰砂浆保水率、抗压强度、拉伸粘结强度干混地面砂浆保水率、2 h 稠度损失率、抗压强度干混普通防水砂浆保水率、2 h 稠度损失率、抗压强度、拉伸粘结强度、抗渗压力干混陶瓷砖粘结砂浆常温常态拉伸粘结强度、晾置时间干混界面砂浆14 d 常温常态拉伸粘结强度干混保温板粘结砂浆常温常态拉伸粘结强度(与保温板)、可操作时间干混保温板抹面砂浆常温常态拉伸粘结强度(与保温板)、可操作时间11GB/T 251812010表 17(续)品 种出厂检验项目干混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符合JC/T 984的规定干混自流平砂浆符合JC/T 985的规定干混耐磨地坪砂浆符合JC/T 906的规定干混饰面砂浆符合JC/T 1024的规定9.2.4湿拌砂浆、干混砂浆交货检验项目由需方确定,并经双方确认。9.3取样与组批9.3.1湿拌砂浆9.3.1.1出厂检验的湿拌砂浆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随机采取,取样频率和组批应符合下列规定:a)稠度、保水率、凝结时间、抗压强度和拉伸粘结强度检验的试样,每50 m3 相同配合比的湿拌砂 浆取样不应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湿拌砂桨不足50 m3时,取样不应少于一次。b)抗渗压力检验的试样,每 100 m3相同配合比的砂浆取样不应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相同配合 比的湿拌砂浆不足100 m3时,取样不应少于一次。9.3.1.2 交货检验的湿拌砂浆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随机采取。当从运输车中取样时,砂浆试样应在卸料 过程中卸料量的1/4至 3/4之间采取,且应从同一运输车中采取。9.3.1.3交货检验湿拌砂浆试样的采取及稠度、保水率试验应在砂浆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算起 20 m in内完成,试件的制作应在30 m in内完成。9.3.1.4 每个试验取样量不应少于试验用量的4 倍。9.3.2 干混砂浆9.3.2.1根据生产厂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按同品种、同规格型号分批:年 产 量10X104 t 以上,不超过800 t 或 1 d 产量为一批;年产量4X10410X104 t,不超过 600 t 或 1 d 产量为一批;年产量4X1041X104 t,不超过400 t 或 1 d 产量为一批;年 产 量IX104 t 以下,不超过200 t 或 1 d 产量为一批。每批为一取样单位,取样应随机进行。9.3.2.2出厂检验试样应在出料口随机采取,试样应混合均勻。试样总量不应少于试验用量的4 倍。9.3.2.3交货检验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供需双方应在交货地点共同取样和签 封。每批取样应随机进行,试样不应少于试验用量的8 倍。将试样分为两等份,一份由供方封存40 d,另一份由需方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在 40 d 内,需方经检验认为产品质量有问题而供方又有异议时,双方应将供方保存的试样送省级 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9.3.2.4交货检验以生产厂同批干混砂浆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交货时需方应在同批干混砂浆中 随机抽取试样,试样不应少于试验用量的4 倍。双方共同签封后,由需方保存3 个月。在 3个月内,需方对干混砂浆质量有疑问时,供需双方应将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 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9.4判定规则9.4.1湿拌砂浆判定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相关要求时,可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当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该批 产品不合格。9.4.2 干混砂浆判定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相关要求时,可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当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该批12GB/T 251812010产品不合格。1 0 包装、贮存和运输10.1 包装1 0.1.1 干混砂浆可采用散装或袋装。1 0.1.2 袋装干混砂浆每袋净含量不应少于其标志质量的99%。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不应少于标 志质量的总和。包装袋应符合GB 9774的规定。10.1.3 袋装干混砂浆包装袋上应有标志标明产品名称、标记、商标、加水量范围、净含量、使用说明、贮 存条件及保质期、生产日期或批号、生产单位、地址和电话等。1 0.2 贮存1 0.2.1 干混砂浆在贮存过程中不应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规格型号的干混砂浆应分别贮存,不应混杂。1 0.2.2 散装干混砂浆应贮存在散装移动筒仓中,筒仓应密闭,且防雨、防潮。砂浆保质期自生产日起 为 3个月。1 0.2.3 袋装干混砂浆应贮存在干燥环境中,应有防雨、防潮、防扬尘措施。贮存过程中,包装袋不应 破损。10.2.4袋装干混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地面砂浆、普通防水砂浆、自流平砂浆的保质期自生产日起为三 个月,其他袋装干混砂浆的保质期自生产日起为6 个月。1 0.3 运输 1 0.3.1 湿拌砂浆1 0.3.1.1 湿拌砂浆应采用搅拌运输车运送。10.3.1.2 运输车在装料前,装料口应保持清洁,筒体内不应有积水、积浆及杂物。10.3.1.3 运输车在装料、运送过程中应能保证砂浆拌合物的均匀性,不应产生分层、离析现象。1 0.3.1.4 不应向运输车内的砂浆加水。10.3.1.5 运输车在运送过程中应避免遗洒。10.3.1.6 湿拌砂浆供货量以立方米(m3)为计算单位。1 0.3.2 干混砂浆10.3.2.1干混砂浆运输时,应有防扬尘措施,不应污染环境。1 0.3.2.2 散装干混砂浆宜采用散装干混砂浆运输车运送,并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并附有 产品使用说明书。散装干混砂浆运输车应密封、防水、防潮,并宜有除尘装置。砂浆品种更换时,运输车 应清空并清理干净。1 0.3.2.3 袋装干混砂浆可采用交通工具运输。运输过程中,不得混人杂物,并应有防雨、防潮和防扬 尘措施。砂浆搬运时,不应摔包,不应自行倾卸。1 1 订货和交货1 1.1 订货11.1-1购买预拌砂浆时,供需双方应签订订货合同。1 1.1.2 订货合同签订后,供方应按订货单组织生产和供应。订货单应包括以下内容:a)订货单位及联系人;b)施工单位及联系人;c)工程名称;d)交货地点;e)砂浆标记;13GB/T 25181201011.211.2.111.2.2a)b)c)d)e)f)g)h)i)j)f)要求;g)供货时间;H)供货量;i)其他。交货供需双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地点交货。交货时,供方应随每一运输车向需方提供所运送预拌砂浆的发货单。发货单应包括以下内容:需方应指定专人及时对所供预拌砂浆的质量、数量进行确认。1 1.2.3 供方提供发货单时应附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4GB/T 251812010附录A(规范性附录)稠度损失率试验方法A.1试验条件标准试验条件为空气温度(23 士 2)C,相对湿度(50 士 5)%。A.2 试验仪器A.2.1 砂浆稠度测定仪:应符合JGJ/T 70的规定;A.2.2 秤:称 量 20 kg,感 量 20 g;A.2.3容量筒:金属制成的圆筒,内径为208 mm,净高为294 mm,筒壁厚为2 mm,容积为 10 L;A.2.4 钢制捣棒:直径10 mm,长 350 mm,端部磨圆。A.3 试验步骤A.3.1称取不少于10 kg的干混砂浆,按 8.2 规定的稠度确定用水量,按 JGJ/T 70规定的方法进行 搅拌。A.3.2 砂浆搅拌完毕,立即按JGJ/T 70规定的方法测定砂浆的初始稠度。测完稠度的砂浆应废弃。A.3.3 将剩余砂浆拌合物装入用湿布擦过的10 L 容量筒内,容器表面不覆盖,然后置于标准试验条 件下。A.3.4 从砂浆加水开始计时,2 h 时测试砂浆的稠度。测试稠度前应将容量筒内的砂浆拌合物人工拌 和均匀,砂浆表面泌水不清除。A.4 试验结果A.4.1砂浆稠度损失率按式(A.1)计算:s=s 5z h X 100.(A.l)式中:s2 h 砂浆稠度损失率,,精确到0.1%;So砂浆初始稠度,单位为毫米(rmn);S2h2 h 时测试的砂浆稠度,单位为毫米(mm)。15GB/T 251812010附录B(规范性附录)界面砂浆试验方法B.1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模塑聚苯板、挤塑聚苯板界面砂浆的性能检验。B.2试验条件标准试验条件为空气温度(23 士 2)C,相对湿度(50 士 5)%。B.3试验仪器B.3.1拉伸试验机:精度为1%,破坏荷载应处于仪器量程的20%80%范围内。B.3.2水泥胶砂搅拌机:应符合JC/T 681的规定。B.3.3 烘箱:温度控制范围为(70 士 2)C。B.4试验步骤B.4.1界面砂浆的拌和B.4.1.1界面砂浆检验时,水和各组分的用量应按规定的比例。如规定的比例为一个数值范围,应取 这一范围的平均值。B.4.1.2用拧干的湿布润湿搅拌锅及搅拌叶。分别称量粉料和液料。先将水或液料倒人搅拌锅中,再倒人粉料,低速搅拌3 min,按生产厂家的说明使砂浆熟化,然后再搅拌30 S。B.4.2 模塑聚苯板界面砂浆B.4.2.1基材选用表观密度为(18士0.5)kg/m3 的模塑聚苯板,尺寸为70 mmX70 mmX20 mm。B.4.2.2在模塑聚苯板上均勻涂抹一层界面砂浆,厚 度 约 为 1 mm。24 h 后在其上成型40 mmX 40 mmX 3 m m 的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模塑聚苯板抹面砂浆。每组制备10个试件。B.4.2.3常温常态拉伸粘结强度按 JC/T 9072002中 5.4.3 的规定进行,试验龄期为14 d。B.4.2.4 耐水拉伸粘结强度按 JC/T 9072002中 5.4.4 的规定进行,试件浸水时将抹面砂浆的一面向下平稳地放入水中。B.4.2.5耐热拉伸粘结强度按 JC/T 907-2002中 5.4.5 的规定进行,其中烘箱温度为(70士2)C。B.4.2.6耐冻融拉伸粘结强度按 JC/T 9072002中 5.4.6 的规定进行,试件浸水时将抹面砂浆的一面向下平稳地放入水中。B.4.2.7 结果计算按 JC/T 9072002中 5.4.8 的规定进行。B.4.3挤塑聚苯板界面砂浆B.4.3.1试验用挤塑聚苯板应符合GB/T 10801.2的要求,其中性能指标应符合表B.1 的要求,尺寸 为 70 mmX70 mmX原厚。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挤塑聚苯板的表面状态及性能指标。16GB/T 251812010表B.1挤塑聚苯板性能指标项 目性 能 指 标导热系数/(W/(m*K)0.20尺寸稳定性/%1.5吸水率(体积分数)/%2燃烧性能级别不 低 于 E级 或 氏 级B.4.3.2在挤塑聚苯板上均匀涂抹一层界面砂浆,厚 度 约 为 1 mm。24 h 后 在其 上成型 40 mmX 40 mmX3 m m 的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挤塑聚苯板抹面砂浆。每组制备10个试件。B.4.3.3常温常态、耐水、耐热、耐冻融拉伸粘结强度试验以及结果计算应分别按B.4.2.3B.4.2.7 规定的方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预拌砂浆GB/T 251812010*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 出 版 发 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 5 网址 w w 电话:6852394 6 68517 54 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各地新华书店经销GB/T 25181-2010开 本 880X1230 1/16 印 张 1.5 字 数 3 4千字 2010年 12月 第 一 版 2010年 12月第一次印刷*书号:155066 1-4 07 4 8 定价 24.00 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版 权 专 有 侵 权 必 究 举报电话:(010)685335330103IL81L OC S1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