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委托合同1882.pdf
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委托合同 *评审20*号 项目名称:*制 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委托合同 委托单位:*评审中介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财政部门委托审价机构审查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管理办法、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单位委托审价机构为以下项目提供投资评审服务:1.项目名称:2.服务类别:二、委托单位应负责与建设单位的协调工作,及时提供评审所需资料。三、审价机构要严格遵照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投资评审相关规定及要求,本着真实、客观、负责的态度认真完成评审任务,并对出具的审核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完整性负责。四、本合同的评审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五、评审费用:双方同意按照*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付费意见的规定及采购合同确定优惠率支付评审费用。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评审任务完成后失效。附:廉政承诺书 委托项目明细表 资料交接清单 委托单位:(盖章)评审中介机构:(盖章)负责人:负责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廉政承诺书*:我单位受委托在项目的 评审中,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并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本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并督促其在工作中自觉遵守以下规定:(一)不以任何形式向评审对象借钱借物和报销个人开支费用;(二)不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不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以任何名义索贿、受贿、接受馈赠;(三)不参加可能影响评审公正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四)不要求、不接受评审对象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等提供方便;(五)不向评审对象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项目工程有关的任何经济活动;(六)不为谋取私利擅自与评审对象人员就工程项目评审问题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七)不要求和接受评审对象无偿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各种物品;二、如果一旦发现本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以上规定行为,本单位将视其情节轻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廉政建设规定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予以处理。一经查实,你中心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对该项目的评审资格,并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的评审资格,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由我单位承担。三、若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及违反回避制度造成评审结果严重失实的,本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愿意承担被依法追究的经济责任;如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四、本承诺书签署后,即对我单位及全体相关人员产生不可撤销的约束力。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委托项目明细表 委托号:*评审20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批准总投资 建设起止日期 资金来源 项目进度 项目简要 情况 备注 资料交接清单 时间:共页第页 项目名称 移交单位 移交人签名 接交单位 接交人签名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页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