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14953.pdf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岗位安全责任 1、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安办主任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2、全校师生要树立安全地第一的思想,强化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安全意识,形成“学校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3、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校校舍、设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办处报告。情况紧急或其他情况下,也可向学校领导直接报告。安全办和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4、根据“谁管的人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生人身及学生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班报告。安全办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校长汇报。二、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2、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二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三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四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五查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六查学校学生宿舍的内务、卫生及管理情况。3、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4、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育局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三、整改措施落实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2、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3、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4、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5、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6、加强保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7、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四、处罚与奖励: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2、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