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活动经费管理办法10662.pdf
公务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日常办公用品 1、公司办公用品由公司办公室集中采购,统一管理。2、采购时,公司办公室列出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采购.3、领用时,各单位、各部门领用人在“办公用品领用单”签字后,公司办公室按“领用单发放,并在“办公用品领用单汇总表”中登记价格及金额.4、每月月底,公司办公室将办公用品采购发票、“办公用品领用单汇总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送公司财务部处理帐务。5、每季度由办公室统计数据报财务部,费用纳入相关单位、部门的考核.第二条 通讯费用 公司领导、各单位、部门人员的手机通讯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制度.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350 元/月;2、其他董事、公司副总经理 3000 元/年,漫游费不再另行报销;3、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100 元/月,部门经理、负责人 100元/月,其他监事 50 元/月;4、采购供应部、贸易部采购员、销售部销售员 100 元/月,公司各办公室固定电话费用由各单位控制,各生产单位、各职能部门固定电话通讯费控制在 50 元/月以内.其他因公出差人员所发生的漫游费凭票按财务制度规定的程序报销。第三条 差旅费 出差人员住宿费、伙食补助实行总额包干,超支自负的原则。出差天数为住宿天数加往返路途天数,各部门对出差人员费用从严掌握,同时要定任务、定数量、定地点、定时间。1、市内每人每天伙食补助 10 元,确需住宿的,一般工作人员 40 元/人.天,中层管理人员 60 元/人.天,公司领导 80 元/人。天。2、省内一般工作人员 60 元人。天,中层管理人员 80元人。天,公司领导 120 元人。天。3、特区(包括深圳、珠海、汕头、湛江、厦门、海南)以及生活和经济水平较高的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出差,住宿标准由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批后据实报销,伙食补助按 30 元/人。元.4、省外(特区除外),一般工作人员 80 元人。天,中层管理人员 120 元人。天,公司领导 150 元人.天。5、出外开会,由会务组统一安排住宿的,据实报销住宿费,没有安排会议就餐的,可按市内10元人.天,省内15元人。天,省外(特区除外)20 元人.天,特区 30 元人。天计发补助.6、一般人员随同领导出差,按随同领导的标准执行。7、二人以上出差按照 16 条的标准执行,一人单独出差,在 16 条的基础上市内另外补助 20 元/人。天,省内其它地区、省外其它地区以及特区另外补助 50 元/人。天。8、公司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因公未带车出差,可按住宿天数给予市内交通补助,省内 40 元/人。天,省外 50 元/人。天.其他人员可按住宿天数给予市内交通补助,省内 30 元/人.天,省外 40 元/人.天.凡因公带车出差者不再给予交通补助。9、路途补助按一人一次:省内 40 元,省外 120 元。10、根据业务需要,给予公司财务部出纳 150 元/月,结算员 100 元/月,采购供应部材料采购员 120 元/月的定额交通补助,各单位不再报销境内的交通费用。11、报销审核程序:除业务招待费以外的费用报销时,经各单位负责人核准数据、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总经理签批;公司领导报销时由公司办公室核准数据,总经理签批.通过以上审批后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12、报销管理制度:各单位人员出差后必须在返回之日起一个月内报清所有帐务,超过一个月扣除报销总额的 20,帐务超过一年的不予报销。出差人员往返乘车,可乘坐火车硬卧、汽车卧铺,没有乘卧铺的,可按硬坐票额的 55计发卧铺补助,乘坐轮船者参照三等舱以下的标准执行,因特事急事需乘坐飞机的由总经理加注意见确定报销标准.第四条 客饭管理 1、客饭范围(1)上级机关检查指导调研等工作的相关人员。(2)兄弟单位学习交流工作的相关人员。(3)与公司有重要业务往来单位的相关人员。(4)外出办理公务宴请往来业务单位相关人员。(5)其他特殊情况。2、管理规定(1)接待工作要本着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尽量减少陪客人员,以节约开支,各职能部门综合业务交往费用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办法执行.(2)接待用餐,要严格履行客饭申请手续.公司因业务需要安排接待用餐时,由公司分管领导安排,相关部门领导到办公室办理手续,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3)公司业务招待用餐在公司内部就餐,确需在外就餐时,须总经理批准,否则,公司不予报销。(4)公司各单位人员外出办理公务需宴请往来业务单位、有关主管单位相关人员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宴请。报销时,经分管领导审核签批后实行一事一报制度,由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必须当月报清,否则按财务报销制度办理。(5)公司领导因业务需要用餐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办公室每月统一结算一次。(6)公司办公室结算业务招待费报销时,由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批后予以报销.各单位的业务招待费用由公司财务部逐月统计,纳入考核。第五条 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车辆主要为保障公司领导对外业务往来,为各职能部门对外办理急事要事提供工作方便。各单位、各部门管理人员出差或开会按照往返交通票据,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照财务差旅费管理制度予以报销;若确需使用车辆,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可以派出。1、使用管理(1)公司车辆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调派,公司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因急事要事需要外出时,必须事先向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汇报情况后方可派车,非急事要事三人以下不予派车(交通不便利者除外)。(2)派车范围:公司领导用车,在方圆 300 公里以内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后可以派车,300 公里以外原则要求不予派车,若遇急事特事需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派车。(3)为了保证行车安全,公司领导用车必须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4)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车辆由值班领导调派,其它车辆必须入库管理,无急事特事非值班车辆不得派出。(5)市内,公司领导需要使用车辆时,向公司办公室说明情况,由办公室根据情况调派车辆。(6)市内,相关职能部门因工作业务需要使用车辆时,由其分管领导向公司办公室说明情况,办公室根据情况调派车辆。(7)区内,公司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外出时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的分管领导请示,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当日提出用车申请,非急事特事不予安排。(8)区外,公司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外出时必须提前一天向总经理请示,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派车,当日提出用车申请,非急事特事不予安排。(9)公司办公室应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出车前要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行驶.(10)因业务需要,内部车辆不能够满足公务用车,确需租用外部车辆时,须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办理车辆租用和费用结算事宜,凡不通过办公室租用车辆者,费用自理,安全自负。2、费用管理(1)公司办公室负责做好车辆年度审验等工作。(2)车辆在当地加油均以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手续,外出时,按行车里程核定加油量。油料发票必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予以报销。(3)车辆需保养、大修、中修或更换主要部件时,驾驶人员应向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和更换,相关费用由车辆管理单位负责人与维修点结算,且费用必须在当月内结算。(4)若遇意外事故,驾驶人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负责财产理赔及相关事宜的处理,以减少企业的损失,驾驶员不得擅自处理。第六条 附则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