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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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下册).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O3年版)·(下册)交 公 路 发 200394号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人 民 交 通 出 版 社北京·2003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司编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4ISBN 7-114-04647-2I.公 .中 .道路工程· 工程施工· 招标· 文件· 范文· 2003 IV. U415.13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03)第023911号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下册)Gonglu Gongcheng Guonei Zhaobiao Wenjian Fanben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正文设计:孙立宁 责任校对:张 莹 责任印制:杨柏力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100013 北京和平里东街10号 010-64216602)各地新华书店经销北京凯通印刷厂印刷开本:787×1092116印张:25.25字数:641千2003年4月1版2003年4月 第1版第2次印刷总第2次印刷(共二册) 总定价:92.00元ISBN 7-114-04647-2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关于发布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 2003年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94号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交通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评标工作,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1999年出版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于2003年6月 1日起施行。 自施行之日起,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二级以上公路和大型桥梁、隧道建设项目,必须使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为便于各有关单位熟悉招标文件,减少印刷和出版差错,各招标单位不得翻印招标文件范本。在具体项目招标过程中,项目法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并补充有关技术规范内容,与范本共同使用。二级以下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外资贷款项目有特殊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应注意收集范本使用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部公路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00三年三月二十七日主题词:公路 工程 招标 通知抄 送:北京、天津市公路局,上海市公路处,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 玉副主任委员: 任锦雄 张德华委 员: 汪星宇 朱青云 杨雨洒 江昌人 谢家全 王向全杨国华 熊哲清 李培坤 陈志淳 周佩友 陈悦海汪宽平 李永林 郑明珠 刘树良 韩 敏 张竹彬赵延东编 写 人 员主 编: 解绍璋 石国虎 张竹彬编写人员: 解绍璋 石国虎 高会晋 黄启修 李锺根 李伟雄高建辉 彭耀军 阮明华 白金岭 前 言 2000年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1999版,以下简称范本)在全国范围内强制性使用,对指导、规范各地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和控制工程造价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后,在范本使用过程中,国务院、国家计委、交通部陆续颁发了许多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同时,国家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使得范本中的许多内容不能满足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的需求。我司在总结近年来公路建设实践的基础上,于2002年2月组织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国内有关专家对范本进行了修订,经过一年多的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等细致工作,经审定形成了2003年版新范本。新范本依据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工作细则,对评标条款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明确了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工作内容,界定了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的处理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范本还增加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以及国家新颁的水泥和钢筋等规范,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与绿化工程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 新范本共分三卷,第一卷包括投标邀请书格式、投标人须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第二卷是技术规范;第三卷包括投标书及投标担保格式、工程量清单、投标书附表格式、合同协议书格式、履约担保格式、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格式。各地在新范本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有何建议,请及时告知我们。 交通部公路司 二00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总 目 录招标与合同实施进程图(另册出版)第 一 卷(另册出版) 第1篇 投标邀请书格式第2篇 投标人须知 第3篇 合同通用条款 第4篇 合同专用条款第 二 卷(本册出版)第5篇 技术规范第 三 卷(另册出版)第6篇 投标书与投标担保格式第7篇 工程量清单 第8篇 投标书附表格式 第9篇 合同协议书格式 第10篇 履约担保格式 附 篇 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格式 目 录 第l00章 总则9 第101节 通则9 第102节 工程管理14 第103节 临时工程与设施21 第104节 承包人驻地建设23 第105节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5第200章 路基34 第201节 通则34 第202节 场地清理37 第203节 挖方路基39 第204节 填方路基42 第205节 特殊地区路基处理47 第206节 路基整修57 第207节 坡面排水58 第208节 护坡、护面墙61 第209节 挡土墙64 第210节 锚杆挡土墙66 第211节 加筋土挡土墙67 第212节 喷射混凝土和喷浆边坡防护71 第213节 预应力锚索边坡加固74 第214节 抗滑桩76 第215节 河道防护77 第300章 路面79 第301节 通则79 第302节 垫层81 第303节 石灰稳定土底基层83 第304节 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基层86 第305节 石灰粉煤灰稳定土底基层、基层91 第306节 级配碎(砾)石底基层、基层95 第307节 透层、粘层和封层98 第308节 热拌沥青混合粘面层100 第309节 沥青表面处治107 第310节 改性沥青及改性沥青混合料109 第311节 水泥混凝土面板112 第312节 培土路肩、中央分隔带回填土、土路肩加固及路缘石126第313节 路面及中央分隔事排水128 第400章 桥梁、涵洞132 第401节 通则132 第402节 模板、拱架和支架134 第403节 钢筋138 第404节 基础挖方及回填150 第405节 钻孔灌注桩152 第406节 沉桩157 第407节 挖孔灌注桩162 第408节 桩的垂直静荷载试验164 第409节 沉井166 第410节 结构混凝土工程170 第411节 预应力浊凝土工程194 第412节 预制构件的安装205 第413节 砌石工程208 第414节 小型钢构件214 第415节 桥面铺装216 第416节 桥梁支座218 第417节 桥梁接缝和伸缩装置222 第418节 防水处理225 第419节 圆管涵及倒虹吸管226 第420节 盖板涵、箱涵230 第421节 拱涵232 第500章 隧道234 第501节 通则234 第502节 洞口与明洞工程236 第503节 洞身开挖241 第504节 洞身衬砌252 第505节 防水与排水258 第506节 洞内防火涂料和装饰工程262 第507节 风水电作业及通风防尘263 第508节 监控量测266 第509节 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与地质预报268 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274 第601节 通则274 第602节 护栏274 第603节 隔离栅278 第604节 道路交通标志280 第605节 道路交通标线286 第606节 防眩设施293 第607节 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294 第608节 收费设施及地下通道296 第700章 绿化及环境保护298 第701节 通则298 第702节 铺设表土298 第703节 撒播草种和铺植草皮299 第704节 种植乔木、灌木和攀缘植物301 第705节 植物养护与管理304 第706节 声屏障305 第707节 环境保护306 第100章 总 则 第101节 通 则101.01 范围 1.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高等级公路项目及其他公路项目的施工及管理。2.本规范对工程在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隐蔽工程以及施工原始资料和记录,均进行一系列的控制与检查,使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在每一章节的施工要求中均对质量标准、质量等级、检验内容和方法等提出了要求。如有未写明之处,应按照国家和交通部现行有关规范规定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3本规范仅为方便起见划分为若干章节,阅读时应将本规范视作一个整体。 4凡本规范或与本规范有关的其他规范及图纸中未规定的细节,或在涉及到任何条款的细节没有明确的规定时,都应认为指的是需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我国公路工程的常规做法。10102定义 1本规范中使用的工程名词术语均采用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 12488)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 00197)、公路工程名词术语(JTJ 00287)等标准文件中所列明的词语及其定义。 2凡在本规范中使用的下列名词,其含义为: 日历日:日历上所示的每一天。 工作日:除了双休日与法定假日以外的每个日历日。 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及监理服务合同的要求,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对工程质量、费用、进度、材料与设备的采购和合同事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人员。 工程或工作、作业:指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地推及的,为本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施工与维护所需要的劳务(包括管理)、材料、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的提供。 图纸:由业主在合同文件中列出的,或在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工程师签署变更的、满足设计要求的总体图、标准图、构造图以及表格、资料、说明。 施工工艺图:要求承包人提供并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工艺图表、施工工艺转化图、应力图表、装配图、安装图、结构骨架图或其他补充图纸或类似资料。 变更令: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条款第51条的规定所发出的指令。 3本规范的编写,分别按章、节、小节、条、款、项、目序列表达,在规范条文中相互引用时,其表示方式示例如下: 300章、400章 301节、302节 301.01小节、301.02小节 301.01-l条、 301.01-2条 301.01-(l)款、 301.01-1(2)款 301.01-l(1)a项、301.01-1(l)b项 301.01-l(l)a(a)目、 301.01-1(1)a(b)目10103缩写词 1国家标准、协会标准与行业标准 本规范中采用以下各缩写词来表示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各工程建设标准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标准与规范。 GB、GBT、GB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CECS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JGJ、JGJT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行业标准 JT、JTT、JTJ、JTJ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1) TB、TBT、TBJ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行业标准 DL、DLT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HG、HGT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SL、SLT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YB、YBT 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行业标准 JCJ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工业行业标准 YD、YDT、YDJ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行业标准 2计量支付单位 计量支付单位应采用如下缩写符号: 米(延米) m 毫米 mm 微米 m 平方米 m2 平方毫米 mm2 立方米 m3 千克 kg 吨 t 牛(顿) N 千牛(顿) kN 帕(斯卡) Pa 千帕(斯卡) kPa 兆帕(斯卡) MPa 摄氏度 天 d 小时 h 分 min秒 s注:(l)按交公路发2002288号文的规定,自2002年7月10日后发布的公路工程类行业标准 ,其编号规则将按公路工程标准体系(JTG A01一2002)执行。现行公路工程标准未列入体系表中的,现阶段仍然适用,今后视具体情况逐步予以废止或转为协会标准。公路工程标准体系表中规定,由交通部发布的标准,其编号规则为JTG(AH)之后加标准系列号与年代号。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工程委员会”发布的标准,其编号规则为SHC(AH)之后加标准系列号与年代号。10104 标准与规范 1在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与工艺,应符合本规范及本规范引用的其他标准与规范的相要求。 2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中,所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应由业主决定是否用新标准或新规范,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按业主的决定执行。采用新标准、新规范所增加的费用由业主承担。3对于工程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的任何部分,当承包人认为改用其他标准或规范,能够保证工程达到更高质量时,承包人应在42d前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采用,否则,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本规范。但这种批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4当适用于工程的几种标准与规范出现意义不明或不一致时,应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除非本规范另有规定,在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发生分歧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本规范。 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c有关部门标准与规范。10105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 1一般要求 (l)用于工程施工的一切施工机械,必须类型齐全、配套完整,并与施工质量和进度相适应,其机械况应能满足工程要求,并能完成保证质量的作业。 (2)施工机械的使用与操作,应不使路基、路面、结构物、邻近的公用设施、财产或其他公路受到损伤、损坏或造成污染。(3)承包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施工机械设备计划,必须严格执行。若监理工程师发出了变更指令,承包人就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变更指令执行。 2规范规定的施工机械 (1)如规范要求某项作业需由某种施工机械来完成,则必须使用该种施工机械,除非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其他机械。 (2)如果承包人要求使用非规范所规定的施工机械,则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申请,对替换使用的施工机械应充分说明和解释做出这一变动的原因。 (3)上述书面申请必须获得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替换施工机械方可投入使用。同时,丝毫不能免除承包人按合同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4)如果替换的机械经试用后,监理工程师判定其作业成果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承包人应中止使用该替换机械,并应按照监理工程师指令仍使用规范要求的施工机械,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5)根据工程的实施,承包人在提交进度计划时应附上一份详细的进场施工机械表。表中应包括各种机械的型式、能量大小、功率、产地、出厂日期、数量以及进入工地的日期,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时间内将表列所有施工机械装备运至工地。没有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同意,承包商不得将施工机械运出工地。10106 工程量的计量 1一般要求 (1)本规范所有工程项目,除个别注明者外,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即国际单位及国际单位制导出的辅助单位进行计量。 (2)本规范的计量与支付,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同时阅读,工程量清单中的支付项目号和本规范的章节编号是一致的。 (3)任何工程项目的计量,均应按本规范规定或监理工程师书面指示进行。(4)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所有这些方法,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或指令。承包人应提供一切计量设备和条件,并保证其设备精度符合要求。 (5)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准许,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记录。有承包人签名的计量记录原本,应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和保存。 (6)工程量应由承包人计算,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计算的副本应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由监理工程师保存。 (7)全部必需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垫圈和钢制件等其他材料,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有关支付项目中,均不单独计量。 (8)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外,凡抄过图纸所示的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与支付。 (9)承包人应严格标准计量基础工作和材料采购检验工作。沥青混凝土、沥青碎石、水泥混凝土、高强度水泥砂浆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电子计量设备称重。因不符合计量规定引发的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如本规范规定的任何分项工程或其细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的,则应被认为是其他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 2重量 (1)凡以重量计量或以重量作为配合比设计的材料,都应在精确与批准的磅秤上,由称职合格的人员在监理工程师指定或批准的地点进行称重。 (2)称重计量时应满足以下条件:监理工程师在场;称重记录;载有包装材料、支撑装置、垫块、捆束物等重量的说明书在称重前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作为称重的依据。(3)钢筋、钢板或型钢计量时,应按图纸或其他资料标示的尺寸和净位计算。搭接、接头套筒、焊接材料、下脚料和定位架立钢筋等,则不予计量。钢筋、钢板或型钢应以千克计量,四舍五入,不计小数。钢筋、钢板或型钢由于理论单位重量与实际单位重量的差异而引起材料重量与数量不相匹配的情况,计量时不予考虑。 (4)金属材料的重量不得包括施工需要加放或使用的灰浆、楔块、填缝料、垫衬物、油料、接缝料、焊条、涂敷料等的重量。 (5)承运按重量计量的材料的货车,应每天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称出空车重量,每辆货车还应标示清晰易辨的标记。 (6)对有规定标准的项目,例如钢筋、金属线、钢板、型钢、管材等,均有规定的规格、重量、截面尺寸等指标,这类指标应视为通常的重量或尺寸。除非引用规范中的允许偏差值加以控制,否则可用制造商列示的允许偏差值。 3面积 除非另有规定,计算面积时,其长、宽应按图纸所示尺寸线或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计量。对于面积在1m2以下的固定物(如检查井等)不予扣除。 4结构物 (1)结构物应按图纸所示净尺寸线,或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修改的尺寸线计量。 (2)水泥混凝土的计量应按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并已完工工程的净尺寸计算,钢筋的体积不扣除,倒角不超过015m×015m时不扣除,体积不超过003m3的开孔及开口不扣除,面积不超过 015m×015m的填角部分也不增加。 (3)所有以延米计量的结构物(如管涵等),除非图纸另有标示,应按平行于该结构物位置的基面或基础的中心方向计量。 5土方 (1)土方体积可采用平均断面积法计算,但与似棱体公式(prismoidal formula)计算结比较,如果误差超过±5时,监理工程师可指示采用似棱体公式。 (2)各种不同类别的挖方与填方计量,应以图纸所示界线为限,而且应在批准的横断面图上标明。 (3)用于填方的土方量,应按压实后的纵断面高程和路床面为准来计量。承包人报价时,应考虑在挖方或运输过程中引起的体积差。 (4)在现场钉桩后56d内,承包人应将设计和进场复测的土方横断面图连同土方的面积与体积计算表,一并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所有横断面图,都应标有图题框,其大小由监理工程师指定。一旦横断面图得到最后批准,承包人应交给监理工程师原版图及三份复制图。 6运输车辆体积 (1)用体积计量的材料,应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车辆装运,并在运到地点进行计量。 (2)用于体积运输的车辆,其车厢的形状和尺寸应使其容量能够容易而准确地测定并应保证精确度。每辆车都应有明显标记。每车所运材料的体积应于事前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相互达成书面协议。 (3)所有车辆都应装载成水平容积高度,车辆到达送货点时,监理工程师可以要求将其装载物重新整平,对超过定量运送的材料将不予支付。运量达不到定量的车辆,应被拒绝或按监理工程师确定减少的体积接收。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承包人应在货物交付点,随机将一车材料刮平,在刮平后如发现货车运送的材料少于定量时,从前一车起所有运到的材料的计量都按同样比率减为目前的车载量。7重量与体积换算 (1)如承包人提出要求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已规定要用立方米计量的材料可以称重,并将此重量换算为立方米计量。 (2)从重量计量换算为体积计量的换算系数应由监理工程师确定,并应在此种计量方法使用之前征得承包人的同意。 8沥青和水泥 (1)沥青和水泥应以千克(kg)计量。 (2)如用卡车或其他运输工具装运沥青材料,可以按经过检定的重量或体积计算沥青材料的数量,但要对漏失或泡沫进行校正。 (3)水泥可以袋作为计量的依据,但一袋的标准应为50kg。散装水泥应称重计量。 9成套的结构单元 如规定的计量单位是一成套的结构物或结构单元(实际上就是按“总额”或称“一次支付”计的工程细目),该单元应包括了所有必需的设备、配件和附属物及相关作业。 10标准制品项目 (l)如规定采用标准制品(如护栏、钢丝、钢板、轧制型材、管子等),而这类项目又是以标准规格(单位重、截面尺寸等)标示的,则这种标示可以作为计量的标准。 (2)除非采用标准制品的允许误差比规范要求的允许误差更严格,否则,生产厂确定的制造允许误差将不予认可。10107 图纸 1业主提供的图纸中的工程数量表内数值,仅供施工作业时参考,并不代表支付项目,因此不能作为计量与支付的依据。 2承包人施工时应核对图中标注的构造物尺寸和标高。发现错误时,应立即和监理工程师联系,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尺寸及标高实施。 3合同授予后,监理工程师(业主)可提供进一步的详细图纸或补充图纸,供完成施工工艺图参考。但这并不免除承包人完成施工工艺图和对施工质量负责的任何义务。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图纸使用计划,以保证施工进度不被延误。10108 工程变更 1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进行工程项目的增减、结构形式的局部更改、结构物位置的变动等工程变更。 (1)业主认为有必要提出的工程变更; (2)施工中发现设计图纸有错误、遗漏者; (3)施工中发现地质条件与设计图纸不符,工程不变更就不能保证其质量者; (4)施工中环境条件发生变化,不变更不能发挥工程效能者(如涵洞位置、标高等);2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下达变更令后执行。 3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必须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必要时报业主同意。复杂的工程变更,或其变更涉及或影响到主体工程结构的变化,应经由监理工程师会同原设计单位研究解决,重大的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并应按设计文件报批程序进行审批。所有的工程变更均须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下达变更令后执行。4由于工程变更而出现的工程价格、工期等问题,应按合同通用条款第51、52条的规定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077-95)的有关规定办理。10109 税金和保险 1承包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的规定缴纳工商统一税。 2在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办理保险,包括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 3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办理其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和雇佣职工的安全事故保险,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10110 各支付项的范围 1承包人应得到并接受按合同规定的报酬,作为实施各工程项目(不论是临时的或永久性的)与缺陷修复中需提供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的管理)、材料、施工机械及其他事务的充分支付。 2除非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各支付细目所报的单价或总额,都应认为是该支付细目全部作业的全部报酬。包括所有劳务、材料和设备的提供、运输、安装和维修、临时工程的修建、维护与拆除、责任和义务等费用,均应认为已计入工程量清单标价的各工程细目中。 3工程量清单未列入的细目,其费用应认为已包括在相关的工程细目的单价和费率中,不再另行支付。10111 计量与支付 属履行101节中各项要求的,除101.09小节按下述规定办理外,其他不另单独计量与支付。 1计量 (1)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办理的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按总额计量。 (2)承包人应缴纳的所有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附加税)和他雇佣的所有人员的安全事故保险费、施工设备保险费,由承包人摊入各相关工程细目的单价和费率之中,不单独计量。 2支付 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