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本7篇.docx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本7篇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本7篇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本?劳动保障是指以爱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实行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既然这样,那么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本篇1 一、目的 为便利员工,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公司特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供应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 三、职责划分 1、食堂炊事员负责准时供应无质量问题的食品。 2、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整个管理。 四、基本内容 1、员工餐的标准 员工餐的标准包含餐食规格和餐食费用标准。 (1)员工餐的餐食规格 管理人员:依据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状况,每餐可做4道菜式,包括:一荤、三素、一汤。(四选三,自行选择) 员工:每餐可做4道菜式,包括:一荤、三素、一汤。(四选三,自行选择) (2)餐食费用标准 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人事行政部提出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批示后执行。 目前公司员工餐费标准 8月份期,员工:5.5元/天 2、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把握 (1)员工餐由饭堂聘请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饭堂支配负责人进行原料选购。行政部应建立每日选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2)人事行政部每星期应定期抽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3、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1)就餐时间及地点按公司规定执行 a、员工午餐的用餐时间:12:0012:30;晚餐时间:17:3018:00,门卫值班人员可提前15分钟到食堂用餐。 b、用餐地点:员工宿舍食堂1楼。公司全部员工都须在食堂就餐地点就餐,严禁在办公场所用餐,严禁把饭菜带出厂外。 (2)用餐方式 a、员工享用员工餐,每月按出勤天数计算餐费,有事需请假的员工,拿请假条到人事部报停,否则按全餐计算。 b、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就餐。 c、员工应依次排队就餐。 d、各车间就餐人数在月初进行统计,将开餐人员名单提交人事部。 五、解释权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六、施行时间 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施行。监督检查饭堂各工作程序,由李天禄跟踪执行,并将每周状况在星期六上报上级领导。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本篇2 一、会议制度 (一)党委会议制度 1.会议召集:依据工作需要,由局长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不定期,但每月不少于一次。 2.参会人员:局党委全体成员,主持人依据会议内容需要,相关股室负责人可列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做会议记录。 3.会议主要内容:争论全局性的重要事项;争论和部署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争论准备一些具体事项(如:人事、财务、党风廉政建设、平安生产、_、综合治理、_稳定等);以及其他需要争论的事项。 4.会议要求: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决议后,在全局实施;参会人员必需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漏,需要口头或书面报告上级的会议精神,由局长按要求准时汇报。 (二)局务会议制度 1.会议召集:依据工作需要,由局长负责召集并主持。不定期召开。 2.参会人员:领导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 3.会议内容:争论和部署本局的重要工作;争论和调度阶段性、专题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精神;争论其他工作。 4.会议要求:参会人员必需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漏。需要口头或书面报告上级的会议精神,由局长按要求准时汇报。 (三)干部职工会议制度 1.会议召集:依据需要召开,由局长或局长托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2.参会人员:全体干部职工 3.会议内容:通报工作状况,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全局性工作,组织政治业务学习等。 二、工作制度 (一)工作报告制度 1.由局长或局长托付副局长视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议,汇报近段工作状况,部署下阶段或临时性工作任务。 2.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于每月22日前写出当月工作小结与下月工作方案,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办公室在月底汇总,写出全局当月工作小结与下月工作方案,经局长签字后报市政府办。局分管领导每季度要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工作进行点评,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每季度要对工作进行总结、统计、汇报,每季度最终一天,写出季度工作总结交办公室汇总。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在每年6月12日、11月12日前,写出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思路,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办公室应在每年6月25日、12月15日前做好综合汇总,写好全局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思路,经局长签字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3.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应经常总结前段工作,争论新状况,提出下段工作设想,准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有关状况。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专项总结材料及报表的,必需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送。 (二)办文制度 1.收文处理程序:凡发送(寄送、会议带回)到局机关的文件,交办公室统一接收处理和保管。处理程序为:收发员登记、编号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看法呈主要领导批阅依据主要领导批阅看法送相关分管局领导阅示送有关股室、局属各单位阅办并签署处理结果、处理人姓名和日期收发员整理归档。以上各环节的督办由收发员负责。收发员收文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办妥登记手续送交拟办。转送文件必需随到随送。需要立刻落实的紧急公文,在呈送领导审批的同时,复印一份交相关股室先行处理。 2.发文处理程序:主办股室起草、填写发文呈批笺并注明印制数量分管领导批阅办公室主任审查签注局领导会签主要领导签发收发员拟定编号并输出文件正稿主办股室校对、审核无误后交办公室盖章主办股室发送收发员整理归档。各环节的流转由主办股室负责。其中规范性文件应由法制分管领导批阅后报市法制办统一登记、编号后印发。 3.联合发文的办理程序:主办股室起草后送分管局领导批阅主办股室派人将签发稿送至各协办部门主要领导签发主办股室将签发稿送回收发员编号并输出文件正稿主办股室校对,并将文件正稿送至各协办部门盖章、发送收发员整理归档。各环节的流转由主办股室负责。 (三)档案管理制度 1.凡是在局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文件材料(包括文件、电报、信函、凭证、笔录的原件、照片、音像磁带、软件系统和程序及文档、实物),办理完毕均应归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据为己有。 2.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有: 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本局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上级、同级机关颁发的属于配要执行或协作实施的文件; 上级领导对本局工作的重要指示、讲话、照片和录音、录像等材料。 以局机关名义发的全部文件(包括签发稿),以及与文件有关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材料; 以局或股室名义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的全套文件材料; 机关党支部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的全套文件材料; 各股室的工作方案、总结、报告; 财务报表、凭证、账簿、审计等文件及相关材料; 反映本局重要活动大事的简报、音像材料、荣誉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照片等材料; 内容重要的群众来信、来访材料,领导的指示和处理来访形成的记录、调查报告等; 办理人大代表、_委员提案形成的材料; 基本工程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等和全套文件材料; 本局干部职工的转移工资和各种介绍信存根; 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紧急重大状况报告记录及处理结果材料; 餐饮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等报送的重要的报告、材料等文件。 3.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应在每年6月底前将上年度的办理完毕。各股室(队、所)将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为便利工作的开展,立卷后的许可档案材料由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自行管理,其他材料如请求、报告、总结汇报材料一律交办公室统一管理,行政惩处材料由法制部门统一归档。 四、内部管理制度 (一)公章使用制度 1.严格实行用章审批和登记备案制度,除现场使用的执法文书外,使用公章必需经单位主要领导或单位主要领导托付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填写公章使用审批表。办公室要设置公章使用登记簿,对使用公章进行登记,同时公章使用的纸质文档要留存备查。 2.公章由办公室支配专人保管。一般状况下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需经局长同意、保管员登记之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担当一切责任。 3.公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公章。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如遇特殊状况,必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二)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公务用车由分管领导提出,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2.城区办事原则上不派车,如有特殊状况,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原则上使用湘E7E347、湘E7A287车。办理私事一律不得使用公车。 3.超出本市范围使用公车和临时工作使用私车,须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同意后,凭办公室开出的派车单方可使用。因特殊或紧急状况需要用车时,以主要领导派车为准,事后补办派车单手续。 4.各所、稽查大队使用的执法车辆实行所长、大队长负责制,指定专用驾驶员,驾驶员名单报办公室存档备案,其他人员不得任凭驾驶车辆。各所、大队使用车辆油料、保险、年检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油料实行一车一卡。 5.汽车修理保养由办公室严格按武冈市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实行定点修理暂行方法规定执行。洗车美容由办公室定点,费用按年包干。车辆要定期保养,保障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小故障由司机排解,二保以上应停车修理,修理保养实行由办公室定点,司机申请,由分管领导审核,开出“车辆修理单”并陈述修理事由,经局长批准后,司机凭修理单方可送修。修理单一式两联,一联由办公室存档,二联交修理厂。厂方按修理单规定项目修理计价,车辆修理出厂时,司机须在修理单上签字认可,办公室负责人审签。修理保养厂方结账时必需附上以上人员签名的车辆修理单备查,如缺少不予以报账。 6.司机管理。司机必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如发生意外事故或违章,一切后果由司机负责;司机不得擅自公车私用,一经发觉,视情节追究司机责任;司机在执行出车任务时不得饮酒,若酒后驾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担当。 (五)财产物资购置、登记和管理制度 1.办公室负责全局财产物资购、领、用、存的登记,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2.财产物资购置,凡列入政府选购名录的,必需按有关政府选购的规定办理;未列入政府选购名录的大额支出,按程序进行招投标选购。 3.凡需添置办公用品或其他财产的,应由使用股室(队、所)写出财产购置报告,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核实购置财产的购置价格等状况,报主要领导批准,由办公室负责统一购买,并按规定程序发放。 4.特殊状况,未经办公室统一购置的,购置股室(队、所)须在发票上签明经办人、证明人、用途等状况,由办公室对所购财产物资进行验收、登记、造册并签字后,方能报局领导审批报销。 5.方案财务股设立财产物资明细账,发生的各项财产物资变动状况要准时、完整地进行登记,做到账实相符,不得消逝账处财产,低值易耗品要分大类,分领用股室(队、所)进行登记;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财产单独立账管理,应与财务会计账目的固定资产账相符。 6.办公用品等物资领发时,必需由使用股室(队、所)负责人签字。照相机、摄相机、录音笔、记录仪等执法设备由领用股室(队、所)负责人管理。 7.依据“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在用财产报废时要有原残件,否则由领用人负责担当赔偿责任。在用财产丢失,由领用人负责担当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财产折旧值计算。 8.各领用股室、队(所)和个人对领用财产应节约使用,不得公物私用。 9.各股室、队(所)使用的财物需要修理的,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核实后,报分管领导审查,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理。 10.方案财务股要定期组织财产清查,一年组织一次全面清查,对500元以上的财产物资半年进行一次盘点,发觉问题要准时处理,做到账实、账账相符。 11.局机关统一配置的办公桌椅、沙发、茶几、电脑、打印机、电话机、书柜、空调等办公用具,由方案财务股分室建立台账,一律放在各办公室使用,不得私自带回家据为己有。使用人应疼惜保管,调离时应将所领财物移交办公室,财产关系未澄清、未移交清楚的,政工股不予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六)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1.室内卫生。各股室的室内卫生由本股室自行负责。 室内应保持洁净,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门窗清洁光明。 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洁净。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柜内及抽屉内的物品陈放整齐,无鼠害、无霉烂。 室内不准任凭存放垃圾,应准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室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开展多种形式控烟宣扬,乐观开展创建无烟股室活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2.个人卫生。 留意仪容,常修边幅,不留长头发长胡须,服饰洁净大方;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瓜皮果壳、不乱扔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公共场所卫生。公共区域卫生由保洁员负责,由办公室统筹支配。 走廊、楼梯、扶手干净清洁,墙壁、地面无灰尘、织网,无痰渍、烟头、果皮、纸屑等废弃物。洗手间洗手池内不得有垃圾、果皮、纸削等。洗手间顺手冲洗,垃圾统一扔到垃圾桶里。全部条幅、牌匾、标志、标牌以及宣扬、管理性专栏用语要精确、简明、规范。 办公楼前后、院内干净清洁,无垃圾、纸屑、杂物,水沟排水通畅。花坛修整、除草准时,生长良好。 定期实施灭鼠,对洗手间、厕所、垃圾桶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本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深化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强化机关和单位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农业局全体干部职工。 其次章 学习制度 第三条全体干部职工要养成良好的学习风气,要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学习时间、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依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的各项集中学习活动,由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具体负责科(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并做好会议预备、考勤记录、会议记录、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五条集中学习无故缺会或迟到超过半小时的视同缺会,确因特殊状况,须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同时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各次学习活动要求,按时、按质上报相关材料。 第六条除局机关统一组织的集中学习外,局属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每月自行组织开展学习活动不低于1次;各支部的学习严格按党内相关规定组织开展。 第七条各部门、科(室)需使用局机关大、小会议室的,须提前与办公室联系支配,会前会后的卫生、服务及物品管理由牵头召开会议的部门或科(室)牵头负责。 第八条鼓舞和支持干部职工乐观开展业务学习,对于参加上级统一组织的业务学习班、培训班,按规定赐予报销相关费用。 第三章 工作考勤制度 第九条实行上下班作息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为上班时间。上班不得迟到和早退,必需坚守岗位,凡擅离岗位不知去向者,按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的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执行国家双休日制度、年休假制度。每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时间。双休日期间如因工作需要(含出差、开会、下乡、办理突发性工作、中心工作等)照常上班,视状况支配轮休。 第十一条严禁上班时间从事打扑克、下棋、玩电脑玩耍、炒股、看电影、谈天、扫瞄购物网站、织毛线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反规定的按上级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外出下乡、出差和到县城内其他单位办公事,均实行报告登记制度。局属部门职工因工外出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在部门办公室登记;机关职工因工外出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登记;局属部门负责人和机关科(室)负责人外出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分别在部门办公室和局办公室登记。但不得以下乡、出差、到其他单位办事等为名外出办私事,未请假又未因公外出的,无论任何状况都按旷工论处,造成工作失误的视其情节赐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各部门、科(室)必需按时、按质完成上级部门或单位及领导支配布置的各项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若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延误的,视状况赐予部门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章 值班制度 第十四条特殊时期和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职工轮番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需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24小时坚守岗位,守好值班电话,做好值班记录,严格履行各项值班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按时交接班。法定节假日:清明节、端午节、五一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统一放假期间的值班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值班人员负责处理_、突发大事及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如遇特殊状况,要准时上报所涉及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并依据领导看法,快速处理,对于不够清楚,没有搞准的问题不得擅自答复。 第十六条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日志,凡在值班期间接到的外来文件、信函、反映的状况、公务电话及具体处理状况等,都要详细记录,以备查考。当班未了事宜,必需向下一班值班人员作出交接,使接班人员了解状况并连续处理。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如擅离职守或未准时处理好值班期间相关工作的,视状况赐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 请销假制度 第十八条 严禁口头请假(特殊状况除外),因事(病)请假者,必需写出书面假条,先批准后离岗。局长、书记请假一天之内相互审批,一天以上按干管权限报上级领导审批;副局长请假一天由局长审批,超过一天报上级分管领导审批;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局长审批;职工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23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局长审批。局属部门工作人员请假条经审批后,将假条交部门办公室(局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的请假条经审批后,将假条交局办公室)后,方能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假满后速到办公室销假,未准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凡请假者,请事假超过30天、病假(凭医院诊断看法)超过50天的,年终履职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假期工资待遇按20_年8月27日,_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计发方法的通知执行。具体为: 一、病假期间的工资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6个月及其以下的,其工资全额计发。 (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或当年累计)病假(含患癌症、麻风并精神病长期病休的工作人员)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在20_年及其以下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11至20_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工作年限20_年及其以上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从7个月起停发工作性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其他津贴补贴照发。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或当年累计)病假(含患癌症、麻风并精神病长期病休的工作人员)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在20_年及其以下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70%计发;工作年限20_年至20_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80%计发;工作年限20_年及其以上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90%计发;其他津贴补贴照发。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一年当中,事假累计在15个工作日的,按在职工资全额计发;超过15个工作日的,按超过的工作日扣发基本工资(工作日工资=基本工资÷21),其他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照发。 2、机关人员连续事假在1个月以上的,从次月起扣发工作性津贴;超过3个月的,从第4个月起停发全部津贴、补贴。 3、事业人员连续事假在1月以上的,从次月起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50%计发;超过3个月的,从第4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全部津贴、补贴。 三、工作人员因个人缘由经批准离岗学习的,机关人员在6个月以内津贴补贴按在岗时标准执行,超过6个月的自第7个月起,停发工作性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事业人员在6个月以内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其应执行标准计发;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50%计发;学习时间超过12个月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四、工作人员公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照发。 五、工作人员旷工期间按工作日扣发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工作日工资=月工资总额÷21)。 六、一年内病假或事假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当年不得计算工作年限。 七、因病长期请病假的人员。单位应要求其进行劳动力气鉴定,完全丢失劳动力气的,要准时办理因病退休、退职手续。其中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的,经过市级及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丢失劳动力气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而经过市级及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丢失劳动力气,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退职手续。 八、婚、丧假:正常婚、丧假按国家规定各给3天假期。晚婚者(男25岁,女23岁)另奖假15天(包括假期内公休日),特殊状况需要延假的,按事假办理。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岳父母、公婆)故去可休假7天,家属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产假:按国家文件规定执行3个月,晚育和剖腹产者另奖(增)假30天;非方案内生育不给假,并按旷工处理。 第六章 车辆管理制度 其次十条机关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 1、机关车辆实行专人专车,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驾驶员不得将车交给其他人员驾驶,凡违反规定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等由驾驶员个人担当,同时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理。 2、县内加油由办公室支配人员和驾驶员一起共同完成,并由双方签字认可。外出途中加油的,由驾驶员依据实际用油量加油,并由外出用车人在加油发票上签字证明后方可报销。 3、车辆因工出县城的,实行登记制度,由驾驶员向办公室报告登记外出目的地和用车人。 4、外单位用车,须经局长批准,驾驶员接办公室通知后才能出车,不得自作主见,如驾驶员擅自出车,按旷工处理,并担当一切费用和责任。 5、车辆实行定点修理制度。车辆正常保养和修理需事先报告修理部位、故障、费用等状况,经请示局长同意后方可在指定的修理地点进行保养修理。车辆在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由外出用车领导酌情处理。县内修理发票附材料清单,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报销。外出途中修理的发票,由用车人核实签字后方可报销。 6、车辆清洗实行定点制度。由办公室统一为车辆购买不限洗车次数的包年洗车卡,驾驶员要保证车况良好和车身清洁。 7、车辆在非工作时间一律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不得开车上下班、做私事或者将车辆停放在别处;非工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时,要先告知办公室使用的缘由,由办公室据实登记。驾驶员如消逝公车私用的,由驾驶员个人担当一切费用和责任。 8、车辆原则上只保证领导办公用车,科(室)原则上担忧排用车。确因特殊工作需要用车的,经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支配。 9、驾驶员要平安文明行车,并严格遵守交通规章,严禁疲乏驾驶和酒后开车。 因违反交通规章受到的惩处由驾驶员担当。 其次十一条局属各部门车辆的具体管理使用,由部门依据实际状况,另行制定相关制度(需报分管领导批准),并严格管理。但必需严格执行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驾驶公车(确无专职驾驶人的,报局长批准,并在局纪委和办公室备案后方可驾驶)、非工作时间统一集中停放等上级部门对车辆的管理规定。 第七章 后勤接待制度 其次十二条接待是指除正常的会议、培训、活动以外的日常接待。接待从本局实际动身,本着热忱、周到、礼貌、节俭的原则,不讲排尝不讲阔气,不铺张铺张,菜品突出地方特色,不上高档酒,禁止上烟,不吃海鲜等高档菜肴。 其次十三条接待对象:凡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的盛市、县领导,上级农业主管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县级部门的相关领导及随行人员,友好交往的兄弟县、市、区农业局领导,外地区农业部门领导,业务往来部门领导和乡镇工作联系领导及随行人员等。 其次十四条实行分级接待,对口接待的原则。凡符合上述接待对象的,由对应部门或科(室)请示领导同意后,进行接待。接待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进行,应尽量削减伴随人员,确需局领导伴随活动的,一般由分管领导伴随接待,特殊状况由局长参加伴随接待。 第八章 财务管理制度 其次十五条实行公务支出访用公务卡结算制度。 其次十六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全局除农经站单独设立会计账户外,其余各站、校、中心的账务均由局财务室统管,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财务管理人员必需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管好财务,节约开支,合理利用资金,现金及周转金严格依据银行规定执行。 其次十七条实行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资金的使用和报销,严格坚持局长一支笔审批,全部开支必需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按方案开支。同时,实行大额或大宗开支由局长办公会集体争论,局长代表领导集体签署看法。 其次十八条干部职工外出学习、开会、参观、考察必需以通知文件为依据,由分管领导提出看法,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否则不予报销一切费用,并按旷工论处。 其次十九条出差下乡食宿报销。如单位有车随行、且食宿有人接待的,不再报销差旅费;如单位有车随行,食宿无人接待,但食宿发票回单位报销的,不再报销差旅费;无车随行,但食宿有人接待或回单位报销的,可依规定回单位填写报销单报销车费;无车随行,食宿没有接待,且没有回单位报销食宿费的,方可依规定回单位填写报销单报销车费和食宿补助。全部符合报销的费用,须有经办人员、部门领导签字、并由分管领导核准签字后再报局长履行法定手续后方可报销。 第三十条有收费收款项目的单位,必需坚持按有关文件要求挂牌、亮证收费,并指定两个人分别管理票据和现金,严格坚持收入金额上缴和按比例返还工作经费的制度。 第三十一条大件办公用品或一次购买一种办公用品价值超过3000元以上的,必需由使用单位向局领导班子提出,经批准后按程序报县政府选购中心联系购买。 第三十二条局机关办公所需信笺、笔墨等一般办公用品和纸杯、水票、茶叶等消耗品,由办公室作方案,经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同意后,由财务科统一购置,办公室统一发放。同时各部门、科室要依据节能降耗的要求,节约使用纸张、水、电等办公消耗,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 第九章 门卫值班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门卫值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天6:30开大门,24:00关大门,如有特殊状况须提前与门卫联系。 第三十三条门卫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室,下班及双休日期间,要经常性对办公楼及大院进行巡逻,管护好花草树木,对损害院内公共设施及花草树木的行为赐予准时制止,引导好外来办事人员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管护好停放在指定位置的各种车辆,如消逝平安事故,依据保安合同执行。 第三十四条实行卫生区包洁责任制。一是各办公室室内卫生由各办公室人员负责打扫,并保持洁净;二是机关办公楼各层公共卫生,各层由各层人员负责,场院由保安负责打扫;三是局属各部门公共区卫生,严格按20_年4月16日“关于调整卫生区划分的通知”执行。 第三十五条老大院门卫值班严格按与保安公司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书执行。车辆管理方法按20_年6月3日起实施的_县农业局大院车辆停放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章 _制度 第三十六条全体领导干部必需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隐秘,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切实做到:不该说的隐秘不说,不该问的隐秘不问,不该看隐秘不看,不该记录的隐秘不记录。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隐秘,不携带密件、密品参观巡游和探亲访友,不在公共场所办理、谈论属于隐秘的事项;不在没有保密保障的地方和设备中存储、处理隐秘信息及载体,不通过一般电话、明码电报、一般邮局、计算机公用网、一般传真递送和传输党和国家隐秘信息及载体。 第三十七条凡需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的,必需使用涉密计算机处理。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严格物理条件隔离,严禁其他人员使用涉密计算机。 第三十八条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规定,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非涉密计算机不得保存、传输、打印涉密信息和内部工作信息。严禁在非涉密软盘、光盘、U盘上保存涉密信息。 第三十九条发布信息坚持“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全部上网发布的资料必需经领导审核同意后,交专职人员上网发布,文责由撰稿人自负。不得在谈天室、论坛、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隐秘、工作隐秘以及敏感信息。 第四十条涉密文件实行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机关由档案室负责,局属各部门有涉密文件的必需由专人进行严格保管。档案管理人员对隐秘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平安。 第四十一条涉密文件传阅一律实行直传方式,经管文件的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第十一章 平安制度 第四十二条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的平安负责,局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平安负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第四十三条各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平安学问教育,做好防火、防盗等平安措施检查,并准时排解平安隐患。全体人员要结实树立平安防范意识,增加平安保卫观念,保持警惕,确保人身及办公正安,发觉可疑状况和事故隐患,要准时报告处置。 第四十四条各办公室工作人员下班时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妥当保管好重要文件资料。严禁将自己使用的单位钥匙,乱配给别人,调离人员应准时将钥匙交回单位。办公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严禁私自接拉电源,乱接电线、禁用电炉。不得将现金和宝贵物品滞放在办公室内,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第四十五条财务室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险柜及办公桌内严禁存放现金过夜。档案室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第四十六条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各单位要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需在岗在职,提高警惕,做好巡查工作,填好值班记录,严格交接班手续;遇事慎重处理,重要事宜准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二章 奖惩制度及附则 第四十七条凡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受上级检查得到确定或有关单位表彰的,视情经争论后赐予必要的嘉奖。 第四十八条凡违反相关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的干部职工,按干管权限和相关规定由局纪委从严从重处理。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自20_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本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把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其次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_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把握。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把握,是指单位为实现把握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 单位内部把握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平安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 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 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把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把握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把握。 (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把握的基础上,内部把握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把握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把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状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把握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 单位应当依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状况的内部把握体系,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 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 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其次章 风险评估和把握方法 第八条 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准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第九条 单位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应当成立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单位领导担当组长。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准时提交单位领导班子,作为完善内部把握的依据。 第十条 单位进行单位层面的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内部把握工作的组织状况。包括是否确定内部把握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是否建立单位各部门在内部把握中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 (二)内部把握机制的建设状况。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别;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三)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状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 (四)内部把握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状况。包括是否建立工作人员的培训、评价、轮岗等机制;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力气。 (五)财务信息的编报状况。包括是否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是否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六)其他状况。 第十一条 单位进行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预算管理状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是否依据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精确、准时。 (二)收支管理状况。包括收入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依据规定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