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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办法15篇【第1篇】某公司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 员工试用期需要考核的,只有通过这个考核才能成为正式员工,与正式员工一样拿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第一条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力。 第二条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二、定义 第三条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以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1_个月,最长不超过_个月(含培训时间)。 三、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五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四、考核原则 第六条事实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七条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时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八条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日常的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九条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终止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者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考核以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二章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 五、考核周期、形式 第十一条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三种形式。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考核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六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如果试用期为一个月的,考核采取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的形式操作)。 六、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大项。 第十四条试用期结束考核结合岗位要求,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第十五条个人试用期的总结报告主要是个人在试用期间的应知应会,个人的自我规划与职业生涯规划。 第十六条具体的实施办法及考核表格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具体情况设置;考核、评议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依据相关情况,汇集相关部门逐一对考核员工进行绩效面谈。 第三章考核的准备及结果应用 七、考核信息准备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门、用人部门综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的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用人部门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员工的培训记录; 3.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4.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5.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6.用人部门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八、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无论是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两部分。 第十九条考核等级的定义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相对于试用期员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远远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要求; 2.良好(8090分):各方面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3.合格(60-80分):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4.不合格(60分以下):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成绩在6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第二十一条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的规章、制度、规定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没有抵触的继续遵照执行。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2篇】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一) 明确规范员工试用期管理,完善公司人事考核、监督、晋升机制。 (二) 考评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以确定该员工聘用等级及薪酬水平。 第二条 原则:公平、公正、客观、严谨;发现自我、完善自我。 第三条 试用对象:试用期内员工。 第四条 试用时间 (一) 一般职位的员工,试用期1-3 个月。 (二) 较高管理职位的员工,试用期为1-6 个月。 第五条 试用期考核办法 (一) 试用期到期前两周,人力资源部提醒直接上级对员工的试用期表现进行评估; (二) 员工试用期到期前,人力资源部收回员工试用期评估表; (三) 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试用期评估表,对员工进行综合评估; (四) 对综合评估达标的员工,提醒其提交转正申请;对未能达标的员工,说明理由,提前告知,通知办理试用期员工离职手续。 第六条 附则 (一) 本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经公司职代会讨论并通过,自2010 年 1 月 1 日总经理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二) 须制作运用的管理表单有试用期评估表。(执行部门可据实调配) (三)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3篇】投资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投资开发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日常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保持公司良好的工作风貌,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守则 (一)基本准则 1.心胸坦荡,光明磊落,精诚团结,相互合作。 2.忠诚公司,服从领导,勤奋工作,举止大方,言行要体现公司的良好形象。 3.待客礼貌,热情周到。 4.办公文明,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 5.工作时间严守工作岗位,专心工作,不串岗,不闲聊。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7.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二)职责权限 1.员工除本职日常业务(工作)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2.每位员工的工作必须对上级和下级负责,无下级的员工对相关业务领域负责。 3.员工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活动;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业务竞争对手的活动;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活动;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投资活动。 (三)日常工作 1.在业务范围内,应严守职业道德。不准索取或者收受相关业务往来单位的酬金(回扣);不准以贿赂或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不正当利益。 2.不得挪用公款谋求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否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在对外业务往来中,接受相关单位贵重物品(佣金),应上缴公司。 4.在对外业务往来中,不参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活动。 5.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岗位,须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离开公司外出,应向部门经理说明。 6.上班时间使用电话应注意礼貌,语言简明扼要。员工相互商讨工作、接电话时应尽量低声以免影响他人工作。不应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7.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请假,员工应及时办理相应请假手续。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通知公司的,员工应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8.不得随意打听他人的薪资待遇情况或是透露自己及他人的薪资待遇情况。 9.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翻阅他人经管的文件、资料,不得操作、浏览他人专用的电脑及其资料。 10.维护公司良好声誉、保护公司资产、保守公司机密是员工的基本职业道德,严禁为了个人利益损害公司利益。 (四)安全管理制度 1.每个员工应熟悉掌握公司内部安全防火设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2.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公司。 3.下班前,应关掉不再使用的电器设备的电源,并关闭锁好门窗。 4.公司的电气设备、装置由专人定期检查维修,其他人不得擅自装卸。 5.不定期的对员工进行法律宣传和安全防火教育。 (五)环境与卫生 1.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2.不得在办公区域扎堆聊天及大声喧哗。 3.个人办公区域内不得张贴与工作无关的图片及物品等。 4.员工须保证个人办公区域的卫生,办公桌椅和计算机表面不得有灰尘,桌面物品要摆放整齐。 5.及时将废纸、废物放入纸篓,剩水、剩茶倒入指定地点。 6.爱护卫生间的公共设施,便后须冲水,不得向马桶内乱扔卫生用品等杂物。 (六)处分制度 1.有下列过失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等的不同,给予不同的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交由国家有关机关处罚: (1)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公司蒙受较大经济、名誉损失的; (2)盗窃行为,滥用或蓄意破坏公司财产的; (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或违法乱纪受刑事处罚的; (4)涂改账目、制造假帐欺骗公司的; (5)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贿赂的; (6)蓄意煽动员工闹事或怠工的; (7)在公司内从事破坏活动、窥探公司业务秘密或泄露任何不利于公司机密信息的; (8)违反、对抗上级主管工作指令的; (9)工作时间内经常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情,且屡教不改的; (10)工作疏忽或失职,侵害其他员工身心利益的; (11)故意隐瞒、修改个人资料的; (12)工作疏忽或失职,泄露公司重要机密的; (13)无故缺勤、迟到、早退、旷工的。 2.对以上过失行为处分办法如下: (1)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书面警告、降职、降级; (3)口头警告、通报批评。 3.给予职工降级处分的,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超过两级。 4.公司在处理员工违纪行为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遵照公司其它行政管理规定,进行彻底深入地调查,并保留每位员工的处理结果。 5.处分应及时,从证实员工错误之日起,对员工处分决定后,要通知本人,本人不在时,通知其家属。 6.各部门负责人对违法违纪员工的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或不作处理,一经查实,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7.对员工的处罚,须在公司进行通报。 二、工作制度 (一)用工制度 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依据的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双方共同签署后方可生效。 (二)试用和转正 1.员工入职后都要经历为期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入职时间以综合办公室核准的时间为最后依据。三个月试用期满前一周内,员工向综合办公室提交转正申请书。员工的部门经理及综合办 公室对其试用期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后,报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评估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不合格者,可延长试用期三个月,届时考核不合格,公司予以辞退。 2.员工试用期满后应于综合办公室领取转正申请表后送交综合办公室提出转正申请。 3.试用期计入员工在公司的劳动服务期内。 (三)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公司作息时间为: 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6:45(冬) 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15(夏) 三、离职管理 (一)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对有此情形的员工予以除名。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连续旷工3日以上(包括3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日的; 2.一年内受3次以上(包括3次)通报批评处分或累计达5次通报批评处分的; 3.有侵占、盗窃、诈骗、抢夺公司财物行为的; 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 5.涂改账目、制造假帐欺骗公司的; 6.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贿赂,造成恶劣影响或侵害公司利益的; 7.有吸毒行为的; 8.有犯罪行为经司法机关确认为犯罪的(无论是否进行刑事处罚)。 (二)员工辞职 1.试用期员工辞职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2.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三十日提交员工离职申请书,经核准后,凭员工离职申请书到综合办公室取员工离职手续表,办理以下离职手续: (1)工作业务交接; (2)缴回各项工作用品; (3)解除聘用。 3.停止试用人员由部门经理提出,经总经理核准后,由综合办公室按上述规定办理。 4.违反公司规定,未办理离职手续者,由综合办公室以备忘录的方式提出处理意见,经核准后办理以下手续: (1)办理员工离职手续表; (2)以信函的方式通知本人在三日内必须至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3)未办理完成离职手续,一切责任自负,严重者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4)备忘录将正式呈交zz旅游度假区人社局,列入个人档案中。 5.员工在离职通知期内与各有关部门办理清楚所有离职手续,如员工有欠公司财物款的,须在离开公司前还清所欠所有财物;如员工在辞职前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坏或经济损失,须在离开公司之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公司相应赔偿,公司并保留向其继续追讨的权利;由员工本人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第4篇】地产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办法范文 地产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办法范文 (2022年*月*日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定义与释义 本管理办法中以下词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外,具有以下含义: 一、总裁会议:根据zz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规定召开的会议,分为定期召开和不定期召开的总裁工作会议。 二、总可租售建筑面积:根据政府规划审批结果得出的可用于销售或出租的建筑面积,其中所有车位面积不计入总可租售建筑面积。 三、拟销售建筑面积:在总可租售建筑面积范围内计划用于销售的建筑面积,以最新通过公司产品与经营方案评审会的产品与经营方案为准。 四、已销售建筑面积:指已签订销售合同的建筑面积,其中已经销售的车位面积不计入已销售建筑面积。 五、持有物业建筑面积:总可租售建筑面积减去拟销售建筑面积。 六、销售型项目:拟销售建筑面积占总可租售建筑面积的比例超过95%或持有物业建筑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的项目。 七、不并表的项目:指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项目。 八、有限合伙企业:跟投员工通过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投资项目公司,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一个项目,跟投员工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由公司全资持有的投资管理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人士或机构担任,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九、项目公司、两方合资项目公司、多方合资项目公司:负责开发经营跟投房地产项目的公司为项目公司;由公司或其控制公司与有限合伙企业两方作为股东的项目公司为两方合资项目公司;由公司或其控制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及项目合作方多方作为股东的项目公司为多方合资项目公司。 十、项目投资决策会:公司投资部门召集董事长、总裁、公司主管投资高管、公司投资部门负责人、区域公司负责人及区域公司主管投资负责人等人召开的项目投资决策会议,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讨论和决策。 十一、产品与经营方案评审会:公司运营部门召集总裁、公司相关高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区域公司高层、区域公司城市公司项目公司的前期工作小组(定位、设计、营销、成本)等召开的会议,评审项目的产品与经营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zz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zz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zz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为了更加充分地激励公司房地产项目运营团队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获取项目的质量和项目运营效率,公司参考市场通行做法,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将项目经营效益和跟投员工个人收益直接挂钩,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不设本金保障和收益保证机制。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本办法的批准和变更。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每年审议由公司审计部门出具的年度总结报告,并在本办法通过批准的三年后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第六条 公司总裁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报董事会主席批准后,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 跟投项目 第七条 跟投项目为2022年6月30日后首次开盘销售的项目,其中: 销售型项目的跟投员工投资方案由总裁会议根据本办法审批。 其它类型项目的跟投员工投资方案需经过公司董事会主席审批方能实施。 第八条 对于公司操盘不并表的项目,须通过项目公司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九条 如出现因政策、环境或其他事项导致在本办法规定的跟投项目范围内的个别项目不适合跟投的情况,经公司总裁会议审核并报公司董事会主席批准后不实施本办法。 第四章 跟投员工投资人 第十条 跟投员工投资人分为必须跟投人和自愿跟投人。 第十一条 必须跟投人及跟投范围 区域公司经营班子(分管领导以上人员)、投资负责人、区域公司其他关键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营销负责人、工程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成本负责人、财务资金负责人),必须跟投区域公司管辖范围内符合本规定的所有项目; 城市公司经营班子(分管领导以上人员)、城市公司其他关键人员,必须跟投城市公司管辖范围内符合本规定的所有项目; 项目制负责人、项目其他关键人员,必须跟投所管理的符合本规定的所有项目。 必须跟投人及跟投额度由区域公司负责人或直属省级城市公司负责人拟定。 第十二条 自愿跟投人及跟投范围 区域公司、城市公司及项目层级中与项目经营直接相关的正式员工,可自愿参与项目跟投。 在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的所有跟投员工投资人合计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限额内,首先满足必须跟投人的跟投;满足必须跟投人的跟投后如有剩余股权比例的,方可由自愿跟投人进行跟投。 第十三条 总裁会议批准跟投员工投资方案(包括必须跟投人及自愿跟投人、跟投额度等)。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主席和总裁不参与项目跟投。 第十五条 跟投资金全部由跟投员工投资人自行筹集。 第五章 投资架构 第十六条 跟投员工投资人通过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投资,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一个跟投项目。 第十七条 在对跟投项目投资决策时须预测为完成跟投项目开发经营,需要项目公司各方股东投入项目公司的资金最大值,即股东资金峰值。股东资金峰值由项目投资决策会批准。 股东资金峰值,由各方股东对负责开发跟投项目的项目公司投入资金来筹集;各方股东的投入资金包括股权资金、债权资金。 第十八条 有限合伙企业按照跟投员工投资方案的规定投入资金(包括股权资金和债权资金)后,不再承担追加投资的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以其实际投入资金(包括股权资金和未收回的债权资金)的金额为限,承担项目公司经营风险和亏损风险。 第十九条 每个跟投项目中的所有跟投员工投资人合计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不超过10%;每个跟投项目中的单个跟投员工投资 人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如需超过的须经过总裁会议特别批准。 项目公司的股权资金、有限合伙企业占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等事项,在总裁会议制定的实施细则中具体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不能是项目公司的大股东,不参与项目管理、不向项目公司派驻董事及管理人员、不影响项目的对外合作 、放弃项目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条 有限合伙企业按照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2的比例,在项目公司分取利润或承担亏损。本条的比例原则同时适用于本办法第二十六条退出管理时有限合伙企业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收购价格的计算确定,以及项目公司清算时有限合伙企业分配项目公司剩余资产的计算确定。 第二十一条 投资架构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总裁会议适时调整,但本章原则依然适用。 第六章 出资管理 第二十二条 必须跟投和自愿跟投资金的到位时间为下列孰晚时间点: 在项目召开项目投资决策会后三个月内; 公司或项目公司支付第一笔土地出让金(保证金除外)前,或公司支付项目公司第一笔股权收购款(保证金除外)前。 第二十三条 部分特殊项目(如是在本办法通过之前已获取的项目或旧城改造项目等由于土地出让的特殊安排等不能适应本章)和跟投项目中部分跟投员工投资人(如必须跟投人的人员未落实等不能适应本章),资金到位时间由总裁会议决定。 第七章 分配管理 第二十四条 项目公司在累积净现金流量为正数,并保证项目运营所需资金、充分考虑项目经营风险及项目合作方(如有)同意后,经总裁会议批准,项目公司向有限合伙企业归还债权资金。 项目公司累积净现金流量为正数并保证项目运营所需资金、充分考虑项目经营风险后,如项目公司产生利润并符合项目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经项目公司股东会通过,项目公司向有限合伙企业分配利润。 第八章 退出管理 第二十五条 项目已销售建筑面积达到拟销售建筑面积的90%的时点,或按照zz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决定将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为有限合伙企业退出启动点。 总裁会议有权决定推迟退出启动点,但推迟时间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六条 退出启动点发生后,由公司选择独立评估机构,参照独立评估机构对退出启动点项目公司净资产的市场公允价值,由总裁会议批准退出启动点项目公司净资产价值。 根据批准的启动点项目公司净资产价值,结合项目公司在退出启动点前(含)的全部利润或全部亏损状况,按照本办法第二十条中有限合伙企业以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2的比例分取全部利润或承担全部亏损的原则,来计算确定有限合伙企业持有项目公司股权的收购价格。 第二十七条 对项目公司净资产评估时,其中未售物业的评估方法如下: (一)已经开始销售的住宅未售物业和车位未售物业(主要为住宅配套),根据评估机构按照收益法评估(以退出启动点前一个季度同类型物业的销售平均价格及其后续销售计划为评估基础)得出的市场公允价格,再乘以80%-90%的折扣率参考确定。 (二)已经开始销售的车位未售物业(主要为商业配套)、已经开始销售的商业未售物业及未开始销售的物业,根据评估机构按照收益法评估得出的市场公允价格,再乘以70%-80%的折扣率参考确定。 第二十八条 有限合伙企业持有项目公司股权的收购事项及收购价格最终由总裁会议批准确定。 第九章 离职及调动 第二十九条 离职人员不得提前退出跟投。 第三十条 调动人员参与到岗后的新项目跟投,已发生的跟投按本办法第八章规定退出。 第十章 附则 【第5篇】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范本 茂华集团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 为落实和完善公司员工的年休假制度,加强对年休假的管理,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 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与公司签订一年期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其他人员年休假办法视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另行约定。 第二条 年休假的假期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5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0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以上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5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年休假假期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第三条 当年进入集团工作的员工假期标准 (一)上半年进入的,当年可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 (二)下半年进入的,当年不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 第四条 年休假安排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本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人员的岗位性质和个人的基本情况,合理计划并妥善安排休假,既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又要保证年休假制度的顺利实施。 (一)制订本部门(单位)当年的员工年休假计划,于年初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计划安排要充分考虑岗位与人员的配置情况,:科学安排、认真实施,应避免出现集中休假或休假不成等现象。 (二)员工按计划准备休假时,需提前两周递交书面申请。公司领导层及部门经理休假须经总裁签字批准,普通员工休假须经部门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批准后的休假申请应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三)员工休假前,应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在休假期间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保证早九点至晚九点时间段内联络畅通,以确保休假期间紧急工作不被延误。 (四)各部门(单位)要为员工休假提供方便。对确因工作关系不能按计划安排休假的,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批准后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须当年使用。 (五)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单位)要进行年休假登记管理,及时掌握动态、认真履行手续。 (六)要处理好病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病事假可用年休假抵用,在病事假发生当月,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获批准后予以抵扣相应休假天数;不抵用休假的病事假应严格按茂华集团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及奖金待遇。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1、经公司批准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2、3、4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第五条 年休假待遇 要切实加强年休假的管理,通过必要的行政和经济措施,以实现年休假的目的。 (一)员工在批准休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受影响。 (二)公司实行休假期间旅游补助制度。 1、对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假期的员工,由公司发给旅游补助。旅游补助的计算方法为3000元+(*-5)×300元,其中*为应享受的休假天数。 2、已参加其它各类休闲疗养活动,休养时间长于年休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其规定的年休假假期可给予旅游补助;短于年休假时间的,剩余的年休假可以继续享受。 3、凡应休年休假假期已经全部用于抵扣病事假的,仍享受旅游补助。 4、对因工作本年度未能享受休假的员工,其规定的年休假假期可给予相应的旅游补助和300%日工资的报酬(以月岗位工资为标准除以21.75天计算)。 五、集团各子公司的年休假可参照本管理办法另行制订规定执行。 六、本管理办法自二oo八年一月起执行。2007年度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同时作废。 七、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茂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第6篇】员工宿舍水电管理规定办法 员工宿舍水电管理规定,为了合理地使用水费、电费,根据管理处宿舍配置设施的情况,特制定一些规定,下面带来员工宿舍水电管理规定范文,欢迎阅读。 员工宿舍水电管理规定【1】 为了合理地使用水费、电费,根据管理处宿舍配置设施的情况,特制定以下使用标准. 一、物业主管配置: 单人房间、日光灯、电视、空调、排气扇。夏季使用时间从下午17:00-12:00(包括中午2小时)折合电费使用度数约268度。 建议公司用电补助80元/月、水费5元/月 二、工程维修部主管配置: 双人房、日光灯、电视、排气扇,夏季使用时间下午从17:00-12:00(包括中午2小时)折合电费使用度数约57度。 建议公司用电补助约40元/月/房、水费5元/月 三、保安队长配置: 双人房、日光灯、电视、排气扇,夏季使用时间下午从17:00-12:00(包括中午2小时)折合电费使用度数约57度。 电费补助约40元/月/房、水费5元/人/月 四、保安员、物业管理员: 双人房、配置日光灯、排气扇、风扇夏季使用时间,折合电费使用度数约38度。 电费补助约25元/月/房、水费5元/人/月 如超出部分由私人承担。 员工宿舍水电管理规定【2】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员 三、职责 1、行政部门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 2、值班人员及保安负责员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卫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入住申请等相关工作。 4、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员一律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按宿舍管理人员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员必须遵守管理人员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务,由宿舍管理人员列出清单,经员工个人清点确认后签字,方可领取门钥匙。 5、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员工应在离职日起三日迁离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应通知宿管人员进行物品清点及移交,并结清入住期间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褥叠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防止疾病漫延,晾晒衣服应统一挂在指定处。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卫生最佳宿舍给予奖励,对最差宿舍给予50元/次处罚。 3.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及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 4.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不得私接电线进行烧煮、烹饪,不准用电炉、电暖器等高功率电器,违者罚款50元/次。 5.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或大声喧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6.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7.入住员工不得在公共场所(包括走廊、楼道、洗手间等)乱扔、乱倒垃圾,若有违反者给予30元/次罚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 9.严禁员工将饭菜带入宿舍就餐,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违者罚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违者将给予重罚。 11.宿舍内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宿舍,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违者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经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员严禁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楼内。 15.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不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监督、指挥者。 在宿舍内赌博、斗殴及酿酒者。 蓄意破坏公用物品及设施等。 吵闹、屡劝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来人员者。 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员检查,针对不配合人员将给予重罚。 2、入住员工每人一把门钥匙,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室内人员物品安全。 3、宿舍当值人员应加台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凡因当值人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者,给予当值人员从重处理。 七、宿舍收费办法 1、居住所耗费的电费、水费、电话费、上网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员工自理,并需缴纳住宿费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员统一收齐后,交行政部。 2、水电费由管-理-员每月25日抄表公布,并按实际人员数分摊至个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电费补贴。 3、宿舍内易耗品的更换由入住人员自行负责,空调等重大设施的损坏维修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由该宿舍承担相应费用,如为自然损坏,则由公司联系维修并承担费用。 员工宿舍水电管理规定【3】 一、管理目的: 随着工厂员工规模不断扩大,夏季用电高峰期也即将来临,员工宿舍用电不规范现象增多,给宿舍安全管理带来很大隐患。为加强银美工厂员工宿舍水电使用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员工节约水电的意识,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倡导节约环保的生活习惯;同时给员工塑造一个舒适,文明的住宿环境,同时消除宿舍安全隐患,特制定员工宿舍水电使用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银美工厂所有职工宿舍。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