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管理办法4篇.docx
工程档案管理办法4篇【第1篇】x铁路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暂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档案,是指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纪录。 第三条 工程档案分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工程建设开工之前,在立项、审批、勘察、评估、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及会议记录、纪要、合同、协议等。 (二)监理文件: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阶段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及会议记录、纪要、合同、协议等。 (三)施工文件:工程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件及会议记录、纪要、合同、协议等。 (四)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五)竣工验收文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及会议记录、纪要、合同、协议等。 第四条 工程档案的类型: (一)纸质载体:以纸张为基础的载体形式。 (二)缩微品载体:以胶片为基础,利用缩微技术对工程资料进行保存的载体形式。 (三)光盘载体:以光盘为基础,利用计算机技术对工程资料进行存储的形式。 (四)磁性载体:以磁性记录材料(磁带、磁盘等)为基础,对工程资料的电子文件、声音、图象进行存储的形式。 第五条 工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对工程档案进行依法管理、有效保护、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安全、规范。 第二章 档案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制定档案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行档案管理标准。 (三)对档案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集中管理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做好档案的鉴定和编目。 (五)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文件的形成和积累进行监督、催办,并指导业务部门负责的工程档案的及时归档和日常管理、临时借阅。 (六)对档案的收进、移交、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 第七条 各业务部门的档案管理职责: (一)项目前期工作部门负责工程项目准备阶段(工程建设动工前)形成的工程前期文件的收集、整理、分类和移交归档,并对其移交归档前的完整、安全负责。 (二)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施工、竣工等阶段(工程建设动工后)形成的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分类和移交归档,并对其移交归档前的完整、安全负责。 (三)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和建设过程中形成工程合同的收集、整理、分类和移交归档,并对其移交归档前的完整、安全负责。 第八条 工程档案的原件必须移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各业务部门不得留存或拒绝(超期)归档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八条 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的分类规则,所有的工程文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催办、各业务部门收集整理,按照文件形成后7日内完成移交归档的要求办理。列入工程档案分类管理的档案目录如下: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1、工程立项及审批文件。 2、工程勘察、评估、测绘、设计文件。 3、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4、招投标文件及合同。 5、工程开工审批文件。 6、财务文件(工程投资估算材料、工程设计概算材料、施工图概算材料、施工预算等)。 7、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8、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其他文件。 (二)监理文件 (三)施工文件 1、施工技术准备文件。 2、施工现场准备文件。 3、工程图纸变更记录。 4、施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复验报告。 5、施工实验记录。 6、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7、施工纪录。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9、工程质量检查记录。 (四)竣工图 (五)竣工验收文件 1、工程竣工总结。 2、竣工验收记录。 3、财务文件。 4、声像、微缩、电子档案。 第九条 工程档案编制质量要求: (一)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二)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三)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四)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五)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六)工程文件中的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七)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采用计算机出图,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所出图纸的复印件。 (八)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九)利用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十)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统一折叠称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十一)工程档案的照片(含底片)及声像档案,要求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准确。 第十条工程档案的组卷要求: (一)组卷原则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形成单位等组卷。 2、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3、施工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4、竣工图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5、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二)组卷的原则、要求和卷内排列、编目、目录编制、封面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工程档案的保存价值、鉴定和保管期限确定,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确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 工程档案的借阅实行审批登记制。借阅人(公司内部业务部门)在借阅前到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注明借阅原因、借阅期限、是否复印等),经公司分管领导签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借阅登记后,方可借阅。公司外部人员借阅工程档案的,由公司业务部门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按上述程序办理,但审批单必须经公司主要领导签批。 第十三条 借阅档案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限期收回。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行为,一经查证属实,对责任人一律解聘或除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工程管理制度-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及报送等管理工作实施有效的控制,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 1、施工单位竣工资料:(1)质量保证资料;(2)施工技术资料;(3)施工管理资料;(4)竣工图;(5)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监理单位监理资料:(1)监理规划;(2)监理实施细则;(3)监理月报(包括各阶段性检查记录);(4)工程开、停、复工令;(5)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审批文件;(6)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意见;(7)工作联系单;(8)监理日志;(9)项目竣工验收报告:a)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及评定表;b)工程项目施工例会纪要;c)工程质量检测记录;d)材料、设备进场质量检测报告;e)监理工程进度付款审核报表:f)应业主要求提供的其它专题报告; 3、工程管理资料:(1)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2)设计变更;(3)初步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4)工程概算、预算;(5)工程勘察报告;(6)文物普探及问题坑处理报告;(7)深基坑支护设计文件;(8)地基(桩基)检测报告;(9)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10)工程招、投标文件;(11)工程综合验收资料;(12)工程竣工验收资料;(13)工程报建报审资料;(14)工程部与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单;(15)工程技术资料发文记录;(16)向公司提交的专题报告;(17)结构试验、文明工地、安全施工、施工全貌的照片及音像资料等。 二、工程技术资料编制要求 1、原则工程技术资料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技术整编评定统一规定进行编制并及时归档。 2、要求(1)施工单位资料由施工单位按以上规定编制,监理单位定期检查施工资料的质量,按标准验收。(2)监理资料严格按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3)工程管理资料由工程部按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编制。 三、工程竣工资料的审查 1.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2.工程部负责复核施工单位资料并审查监理单位的竣工资料。 3.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查的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由施工单位送至质检站。 四、竣工资料的报送 1、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将竣工资料报送市城建档案馆一套,建设单位两套存档。 2、施工单位凭政府主管部门开具的竣工资料收据,方可与建设办理竣工结算付款手续。 【第3篇】某学校基建处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学校基建处关于基建工程档案管理的办法(暂行) 基建工程档案管理是基建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基建工程档案是学校综合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今后进行基建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的基础。 基建部门档案室业务上受学校综合档案室的指导,按规定向校档案室及*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完整的档案材料。 一、基建类档案是指学校的基建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交付使用以及改建、扩建、抗震、加固、维修等项目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 二、归档的基建材料,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建设学校的历史记录,所有的工程技术人员,都有为建档、归档完善档案提供资料的义务。 三、各科室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列进职责范围,有专人负责,作为年终业绩考核内容之一。 四、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掌握专业知识,充分利用微机管理,保证档案管理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五、归档的综合管理文件: 1)上级有关基建工作的文件。 2)基建工作规章制度。 3)基建工作计划、总结、简报、大事记。 4)基建工作总体规划。 5)基建工作年度、季度总结、统计报表。 6)基建工程财务预决算和上级批复。 7)全校性总体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8)水、电、气管道分布图。 9)地质勘察、地形测量材料。 10)综合性征地文件材料。 11)设计院所、室形成的文件材料。 六、归档的工程竣工档案的内容 (一) 工程前期及竣工文件材料 1)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及上级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估、环境预测、调查报告、设计任务书。 2)计划任务书及批复。 3)工程项目申请、批准文件。 4)征地审批文件(包括拆迁、补偿等文件)。 5)规划定点文件(包括建筑红线图和道路红线图)。 6)工程文字审批(附方案图)文件。 7)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秘密材料,专利文件,设计计算书,关键技术实验,总体规划设计,设计评价,鉴定及审批。 8)建筑设计的环保、消防、防疫等审批文件。 9)规划许可证。 10)开工报告表。 11)准予开工通知书。 12)委托监督、工程质量监督员通知书。 13)承发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协议书、招标、投标、决标、租赁等到文件、合同会签单、水、电、气、暖供应协议书。 14)与工程有关的会议纪要(贯穿全过程)。 15)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16)预决算书及审计文件。 17)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质量评审材料、验收会议决议文件等。 (二) 各种建筑材料合格证、施工试验报告。 1)钢材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钢筋及型钢)。 2)钢材焊接检验报告及焊条合格证、焊工操作证。 3)水泥出厂合格证及复验报告。 4)砖、砂、石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含保温材料合格证)、 准用证。 5)防水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6)构件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7)外加剂。 8)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设备出厂合格证、准用证。 9)电气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准用证。 10)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准用证。 11)土壤试验。 12)砂浆配合比及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13)混凝土配合比及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14)现场预应力混凝土试验。 15)其他。 (三) 工程技术要求、技术交流、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施工工艺、定位放线、基础、结构验收、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图纸会审。 2)设计变更。 3)定位放线。 4)基础验收。 5)结构验收。 6)地基钎探。 7)桩基施工记录。 8)结构吊装、预制混凝土、楼板安装记录。 9)现场预应力施工记录。 10)沉降观测记录。 11)施工测温记录。 12)施工放线测量记录。 13)通风道、垃圾道畅通记录。 14)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5)地基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6)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7)主体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8)楼地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9)屋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0)采暖卫生与煤气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1)电气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2)通风与空调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3)电梯安装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4)工程分项使用功能检测记录 ,包括内容分四个方面共13项: 烟道、楼板堵孔情况检查记录。 地漏安装、厕所、卫生间、阳台地面坡向及渗漏情况检查记录。 卷材屋面防水施工检查记录。 给水(采暖)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排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排水)管道灌水(雨水)静压试验记录。 散热器组装后压力试验记录。 给水(采暖)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 照明线路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普通电气设备安装动态检查记录。 防雷及电器设备接地电阻测试验收记录。 防水工程渗漏试验记录表。 管道通球检验记录。 (四)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1)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综合评定表)。 2)单位工程分部质量评定汇总表。 3)保 证项目技术资料核查表。 4)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5)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6)主体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7)地面与楼面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8)门窗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9)装饰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10)屋面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11)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12)电气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13)通风与空调工程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14)电梯安装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五) 竣工图 1)建筑竣工图。 2)结构竣工图。 3)给排水竣工图。 4)采暖竣工图。 5)电气竣工图。 6)通风与空调竣工图 (六) 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声像材料(注明文字说明、工程名称、地点、时间、施工部位等)及其他材料。 七、资料的移交工作必须建立健全手续,资料的名称、份数、页数登记造册,移交时填写移交表,一式两份,双方签字。重要材料移交表须经移交部门科长审核签字确认。各科室及档案室分别保管备查。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由工地代表将该项工程的档案材料移交给档案室,由档案室按规定组卷,上交校档案室和上级档案馆。 2、其他应归档的资料,必须及时移交,全部资料要在下年度的一月十五日前移交给档案室。 3、归档资料必须是原件,使用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地点,一般工程前期及竣工图归档两份,其他一份,重要工程应在施工前确定归档份数,一般归档两份以上。 4、归档材料移交要全面及时,负责移交人员应对文件内容进行检查,做到内容真实、无遗漏,单项工程各工地代表负责对由施工单位移交的材料依照前归档内容进行检查。 5、竣工图必须使用新蓝图绘制,按规定加盖“竣工图”标志,并如实填写内容。 6、归档材料必须字迹清晰端正,图纸清楚,纸张优良,书写一律用碳素墨水,以利长久保存。 7、档案管理人员按规定对所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排列、组卷、编目、装订。向上级档案室部门移交的文件,如在日常工作中有查阅利用价值,档案室应复印存留,以提高利用率。 8、校内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资料时,须经科长以上领导同意方可查阅相关资料,档案室作好查阅记录。 9、查阅利用档案,一般在档案室内进行,归档资料一般不外借。确须借出时,须经科以上领导批准方可办理借出手续,并规定三日内归还,档案室作好借阅登记(注明借阅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 10、对所借档案资料,要妥善保护,不得转借、不得拆卷、抽页、剪裁、涂改、眉批、污损,借阅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借阅人负责。 11、对借还的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要进行认真清点、检查和验收,无误后方可归档,如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12、对过期不还者,档案室人员有责任催还,对故意不还者,应上报领导加以解决。 13、按有关规定确定档案资料密级及保管期限,经鉴定需销毁的档案资料,必须编造销毁清册,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14、档案室要作好防盗、防火、防虫、防晒、防鼠、防尘、防霉、防有害气体等“八防”工作,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5、存放档案橱俱排列合理整齐,并保持清洁卫生。 16、对保管的全部资料,每半年进行一次清点核对,发现破损档案应及时修复或复制。 17、档案室有关人员应经常检查和清除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 18、档案管理人员在调换工作时,对所管档案要办理交接手续,离职后对需保密材料内容不得泄露。 19、档案管理人员应对在册档案资料按一定题目选材、加工、排列、组合编制各种参考资料,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 【第4篇】铁路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_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暂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档案,是指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纪录。 第三条 工程档案分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工程建设开工之前,在立项、审批、勘察、评估、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及会议记录、纪要、合同、协议等。 (二)监理文件: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阶段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及会议记录、纪要、合同、协议等。 (三)施工文件:工程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件及会议记录、纪要、合同、协议等。 (四)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五)竣工验收文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及会议记录、纪要、合同、协议等。 第四条 工程档案的类型: (一)纸质载体:以纸张为基础的载体形式。 (二)缩微品载体:以胶片为基础,利用缩微技术对工程资料进行保存的载体形式。 (三)光盘载体:以光盘为基础,利用计算机技术对工程资料进行存储的形式。 (四)磁性载体:以磁性记录材料(磁带、磁盘等)为基础,对工程资料的电子文件、声音、图象进行存储的形式。 第五条 工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对工程档案进行依法管理、有效保护、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安全、规范。第二章 档案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制定档案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行档案管理标准。 (三)对档案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集中管理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做好档案的鉴定和编目。 (五)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文件的形成和积累进行监督、催办,并指导业务部门负责的工程档案的及时归档和日常管理、临时借阅。 (六)对档案的收进、移交、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 第七条 各业务部门的档案管理职责: (一)项目前期工作部门负责工程项目准备阶段(工程建设动工前)形成的工程前期文件的收集、整理、分类和移交归档,并对其移交归档前的完整、安全负责。 (二)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施工、竣工等阶段(工程建设动工后)形成的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分类和移交归档,并对其移交归档前的完整、安全负责。 (三)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和建设过程中形成工程合同的收集、整理、分类和移交归档,并对其移交归档前的完整、安全负责。 第八条 工程档案的原件必须移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各业务部门不得留存或拒绝(超期)归档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八条 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的分类规则,所有的工程文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催办、各业务部门收集整理,按照文件形成后7日内完成移交归档的要求办理。列入工程档案分类管理的档案目录如下: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1、工程立项及审批文件。 2、工程勘察、评估、测绘、设计文件。 3、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4、招投标文件及合同。 5、工程开工审批文件。 6、财务文件(工程投资估算材料、工程设计概算材料、施工图概算材料、施工预算等)。 7、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8、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其他文件。 (二)监理文件 (三)施工文件 1、施工技术准备文件。 2、施工现场准备文件。 3、工程图纸变更记录。 4、施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复验报告。 5、施工实验记录。 6、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7、施工纪录。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9、工程质量检查记录。 (四)竣工图 (五)竣工验收文件 1、工程竣工总结。 2、竣工验收记录。 3、财务文件。 4、声像、微缩、电子档案。 第九条 工程档案编制质量要求: (一)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二)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三)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四)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五)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六)工程文件中的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_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七)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采用计算机出图,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所出图纸的复印件。 (八)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九)利用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十)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统一折叠称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十一)工程档案的照片(含底片)及声像档案,要求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准确。 第十条工程档案的组卷要求: (一)组卷原则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形成单位等组卷。 2、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3、施工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4、竣工图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5、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二)组卷的原则、要求和卷内排列、编目、目录编制、封面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工程档案的保存价值、鉴定和保管期限确定,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确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 工程档案的借阅实行审批登记制。借阅人(公司内部业务部门)在借阅前到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注明借阅原因、借阅期限、是否复印等),经公司分管领导签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借阅登记后,方可借阅。公司外部人员借阅工程档案的,由公司业务部门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按上述程序办理,但审批单必须经公司主要领导签批。 第十三条 借阅档案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限期收回。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行为,一经查证属实,对责任人一律解聘或除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暂行)由河南_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