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详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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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详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2 年)一、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类序号分类内容违法依据处理依据1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未经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施工建设;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未经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化工石化设计单位设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2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款;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3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且无法整改的。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九条第五款;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三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4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三款;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四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二、停产停业整顿或暂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类序号分类内容违法依据处理依据 1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使用许可证(试生产期间除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超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2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且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且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款;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九条。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3 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不具备紧急停车功能,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未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且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五条。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4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且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且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三款;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四条。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5 装置的控制室、机柜间、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等不得与设有甲、乙A 类设备的房间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22)(2022 年版) 5.2.1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6 爆炸危险场所未按照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且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7 涉及光气、氯气、硫化氢等剧毒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外的公共区域(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且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八条。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8 全压力式液化烃球形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半冷冻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或遇水发生反应的液化烃储罐除外),且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六条。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9 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且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液氯钢瓶充装、电子级产品充装除外)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七条。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10 氯乙烯气柜的进出口管道未设远程紧急切断阀;氯乙烯气柜的压力(钟罩内)、柜位高度不能实现在线连续监测;未设置气柜压力、柜位等联锁。存在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情节严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三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9 重点危险化学品特殊管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六)氯乙烯”第六、十一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11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一条。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12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而上岗操作的。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二条。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13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六条。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14 未编制岗位操作规程,未明确关键工艺控制指标。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七条。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15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国家标准,实施特殊作业前未办理审批手续或风险控制措施未落实,且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八条。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16 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的精细化工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生产装置未开展评估,且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九条。17 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且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二十条。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五款。三、限期改正类序号分类内容违法依据处理依据 1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3.2.3。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2 重大危险源未按国家标准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分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储存(不少于30 天) 等功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项。 3 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未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未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221 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未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 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的。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九条。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4 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布置在装置区内,且未完成搬迁的;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布置在装置区内,但未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的。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三款,第九条第四、五款;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附件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2 设计与总图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二)总图布局”第七项。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5 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九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6 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7 未按照标准设置、使用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号未发送至有人值守的现场控制室、中心控制室等进行显示报警。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8 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九条。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9 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四条;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22)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3.0.2;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电力设计技术规范( SH3038-2000)4.1、4.2。10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不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不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十一、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11 未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未每天作出安全承诺并向社会公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4.1.5。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13 未将工艺、设备、生产组织方式等方面发生的变化纳入变更管理, 或在变更时未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4.12。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14 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2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七款。注:1.经评估属于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类的,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1-6 个月,暂扣期满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属于停产停业整顿或暂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类的,经停产停业整顿或暂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其有关安全许可或给予其他行政处罚;属于限期改正类的,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 逾期仍未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 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类第 2 小类,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主装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的,按照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类相应要求执行;辅助装置涉及使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的,按照或暂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相应要求执行。3. 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类第 3 小类,涉及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GB/T37243)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涉及有毒气体或易燃气体, 且其设计最大量与GB18218 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 1 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GB/T37243)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除此以外的危 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距离要求。很喜欢的文章! 获益良多。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2022 年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2022 年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我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务院、江苏省、南通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各级安委会等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切实履行好以下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过程考核;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注重提高执行力;3.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做到持证上岗;4.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始终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安全文化素养作为安全发展目标;5. 作为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制度,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6.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并参与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关注演练效果和总结提升;7.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配合调查处理。对已发生过的事故,应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吸取教训,并切实落实防范 整改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8. 严格贯彻执行检维修、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承包方施工作业管理制度,并根据要求提档管理;9. 积极组织开展全员参与的安全文化建设,使安全带回家的理念深入人心;10. 主动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确保企业始终具备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我将认真践行上述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美好生活和美丽城市增添正能量,为城市安全和市民生活创造美好环境,为建设开放企业、透明企业、绿色企业做出积极贡献。主要负责人(签名): 承诺单位(盖章):承诺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