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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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pdf
广西建工集团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文件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文件桂一建总工办字20151 号关于印发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现对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修订后更名为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予以公布,希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附件: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5 年 9 月 8 日抄 送:公司领导,有关处室,办存。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2015 年 9 月 8 日印发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公司多年来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制定危大工程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项目开工前,各项目部应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34 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管201563 号)确认本项目的危大工程及重大危险源,编制本项目危大工程及重大危险源一览表(见附表 1、附表 2),项目经理签字确认,上报分公司,由分公司确认后归集整理本分公司所属项目危大工程及重大危险源情况汇总表,于每月 25 日前上报公司总工办。二、按第一条规定确认项目的危大工程及重大危险源后,应在施工现场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三、危大工程施工前,各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大工程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应当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四、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危大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说明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标准及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五)计算书、相关施工图及节点详图;(六)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危大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包括相关人员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及联系电话)、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监测监控措施等;(七)方案编制、审核人员名单及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等情况;(八)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五、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上传公司方案审批网络系统,由分公司安全技术部门、主管领导、公司安质处、总工办进行审核,公司总工程师和安全总监审批。经方案审批网络系统审核通过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纸质版由相关人员签字,盖单位公章。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建筑幕墙安装、爆破及拆除、地下暗挖、顶管和水下作业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具体实施编制。分包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按第五条规定进行审批。七、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公司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公司和分公司安全总监、公司安质处、总工办、分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应派人参加论证会,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方案编制人员、项目安全员应参加论证会。论证会其他参加人员以及专家组成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建管201563 号文件执行。分公司应将当月进行过专家论证的意见表和签到表复印件汇总,每月 25 日前交公司总工办检查、留存。八、安全专项方案经论证后,方案编制人员应以专家组论证报告为依据,对专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其中,论证报告结论为通过、修改后通过的,专项方案修改完善后按本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进行重新审核,专家组论证报告作为专项方案的附件提交公司方案审批网络系统;报告结论为不通过的,应重新编制方案,并重新组织专家论证。九、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审核。对于修改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十、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项目部的相关负责人、项目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项方案实施时,应对所有参与危大工程施工作业的工人实行实名制登记制度,做好班前活动记录。十一、各项目部应指定专人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十二、对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分公司安全、技术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巡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做好巡查记录,建立巡查档案及台账,对现场进行拍照、留存(照片应含有主要的、关键部位的特写),每月 25 日前向公司总工办提交巡查资料及台账。公司每季度对有关项目进行抽检。十三、对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各项目部应当组织专项方案编制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分公司安全总监及主任工程师、公司技术部门或相关技术负责人,会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相关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各项目危大工程验收记录报分公司安全技术部门,由分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归集整理,每月 25 日前上报公司总工办。十四、作好应急救援预案和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一)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立即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快速有效地施救,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二)处理伤亡事故,要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指定(落实)切实可行的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和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十五、不按本文件进行危大工程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分公司、项目部和个人,公司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十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10 年 7 月 1 日颁布的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桂一建质安字2010第 20 号)同时废止。附件:1.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附表2.超过一定规模的须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附表 1: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住建部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广广 西西 一一 建建:理办法理办法(建质建质200987200987 号号)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公司公司:本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本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计计划施工时间划施工时间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危险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危险(开工、完工开工、完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危险性较大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名称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或未超过 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2、基坑虽未超过 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1、开挖深度达3m 的基坑、(槽)的土方工程。2、人工挖孔桩工程。3、膨胀土地区条形基础开挖深度超过 2m 的土方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0m 及以上;施工总荷 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2、支撑高度达 6m 的模板工程。3、特殊结构工程,如转换层模板,网架及大屋面支撑体系等。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起重量达 20 吨的吊装工程。2、高度达 12 米的吊装工程。3、跨度达 24 米的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式提升脚手架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吊篮脚手架工程。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6、新型及异性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达 24m 的落地式双排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升降脚手架。3、悬挑式脚手架、外挂脚手架;4、高度 6m 以上的满堂脚手架;5、门型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卸料平台。六、拆除、爆破工程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七、其它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5、预应力工程。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采用人工、机械或爆破拆除的工程。2、大板房拆除工程。3、基础施工土石方爆破工程。1、建筑幕墙的安装工程;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隧道工程施工;4、桥梁工程施工(含桥架);5、特种设备施工;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7、6m 以上的边坡施工;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9、深基坑(槽)超 3m 且离边坡 1.5m以内埋设有高压线或通讯电缆、燃气管道等;10、在高压或通讯电缆、管道燃气、易燃、易爆物附近上动火作业等。附表 2:超过一定规模的须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建设部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广广 西西 一一 建建:管管理办法理办法(建质建质20092009第第 8787 号号)超过一定规模的须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超过一定规模的须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公司:公司: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名称一、深基坑工程必须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必须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本工程必须经专家论本工程必须经专家论计计划施工时间划施工时间方案且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方案且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开工、完工开工、完工)分项工程分项工程部分项工程部分项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2、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道极其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1、滑模、爬模、飞模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及等工程。以上;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施工总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 及以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荷 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上;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 15KN/系20KN/m 及以上。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20KN/m 及以上。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 以上。以上。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起吊重量在 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重量在 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工程。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2、起重量 300kN 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2、起重量 300kN 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卸工程高度 200m 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工程;高度 200m 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程。的拆除工程。1、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1、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程。提升高度 150m 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四、脚手架工程2、提升高度 150m 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2、片提升脚手架工程。升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 20m 及以上悬挑脚手架工程。3、架体高度 20m 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3、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五、拆除、爆破工程除工程。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工程。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1、高度 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跨度大于 36m 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1、施工高度 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程;跨度大于 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2、跨度大于 36m 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膜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 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3、人工挖孔桩工程。装工程。4、顶管工程及水下作业工程。六、其它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3、开挖深度超过 16m 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6、18m 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7、大河、大江中深水作业的工程。项工程。8、地下暗挖及遇到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专家论证审查建筑公司应当组织不少于 5 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公司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公司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建筑公司应当组织不少于 5 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公司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公司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抄送: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2015 年 10 月 2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