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文件管理规程.pdf
技术文件管理规程1、目的为了对公司的技术文件进行有效管理,确保技术文件在受控状态下运行,不因技术文件而造成制造质量事故的发生。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技术文件的管理3、职责3.1技术部为技术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技术文件的编号、编制、更改、档案管理等工作。3.2 各部门配合技术部执行技术文件的规定。4、控制办法4.1 技术文件的编号4.1.1 产品图样编号按JB/T5054.4-2000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编号原则或按用户来图执行;4.1.2 企业标准的编号为Q/LW (文件编号)-(年号)4.1.3 工艺文件编号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国家标准规定,工艺文件编号方法如下:(工艺文件特征号包括工艺文件类型代号和工艺方法代号两部分,每一部分均由两位数字组成)。登记顺序号在每一文件特征号内由年份的后 2 位数字和序号组成。工艺文件类型代号按JB/T9166-1998 标准中表1 规定;工艺方法代号按JB/T9166-1998标准中表2规定;工艺文件编号时需要登记,登记表推荐在附录A中;经多处修改后重新描晒的工艺文件在其原编号后加A、B、C等,以示区别。4.1.4工艺装备编号方法-说明:工装 类的划分及代号按JB/T9164-1998标准 中 表1;工装组的划分及代号见登记顺序号文件特征号顺序号分组代号组代号类代号JB/T9164-1998标 准中表2(类代号以数字表示为例);工 装分组的划分及代号见JB/T9164-1998 标准中表39(类代号以数字表示为例);工装做较大修改时,可在顺序号后加字母 A、B、C等加以区别。4.1.5更改通知单编号类代号:产品 P 工艺 Y 序号工装 Z 模型 M 年号临时脱离文件L 其他 Q 类代号4.2 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审批4.2.1图纸的编制审批4.2.1.1白图、草图或底图均应签字,手续不健全的图纸及技术文件,标准化人员拒绝进行审查,制图人员拒绝制图。4.2.1.2图纸由技术部设计、编制、审核、标准化,要求签名齐全真实有效,最后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下发实施。4.2.2相关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标准、工艺文件、文件更改通知单等)也必须签字完整、有效,涉及相关部门必须有负责人会签,最后经技术部长批准后下发实施。4.3 技术文件的发放4.3.1技术文件和资料由技术部建立文件档案,对技术文件的发放确定发放范围,建立发放记录并加盖发放印章和年度印章,以做到文件和资料的可追溯性。(无印章或印章年度不对的图纸及草图,不得用于生产)4.3.2全套产品图纸技术部资料室应将原件归档保存,复制三份分别发至技术部、生产部、质检部,供销公司只提供采购清单及外协、外购件图样。4.3.3自制零部件图发至相关生产车间,总装车间还应发给相应的装配图、工艺流程图及相关技术文件。4.3.4试制用图可以使用草图,但必须在图纸上加盖“试制用图”字样。试制完成后由技术部回收,下发正式图纸。4.3.5图纸发放每年整理一次,以发放清单准备,使用部门应按文件规定保存、管理,中途因其他原因不能再使用,可以旧换新。技术文件丢失由文件持有人负责。4.3.6发放员发放文件时要求领用人、发放人必须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4.4 技术文件的更改原则4.4.1更改原则:应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4.4.2图样及技术文件一般不涉及防爆要求的情况下须更改时,由技术部下达更改通知单,凭更改通知单进行更改。4.4.3涉及防爆性能的图样及技术文件的更改,必须报原技术审查机构进行更改,不允许随意更改。4.4.4在更改某一技术文件时,与其相关的技术文件需更改时必须同时更改,以保证更改后的文件正确、统一,谨防漏改、错改。4.4.5更改通知单下达后更改员应在规定日期内更改完毕。4.4.6由于实施更改涉及到的在制品数量及在制品处置,更改单上应做明确阐述。4.4.7由于临时性的设备、用户的临时要求、工艺装备或材料等问题暂时达不到技术文件规定时,引起的文件更改必须由总工程师签字同意,技术部方可出临时更改要求,但必须明确有效期限或相应的数量,但不能正式修改技术文件。4.5 更改程序及办法4.5.1对需更改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由技术部按照ZB/TJ01035.6-90规定格式填写更改通知单,必须由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4.5.2批准后的更改通知单由技术部统一编号,更改员实施更改,更改必须在24 小时内完成。4.5.3 更改时更改员应对发放范围内受控的技术文件逐一进行更改(包括相关技术文件)。4.5.4更改时一般采用划改,不得涂改。应将更改部分用细实线划去,使划去部分仍能看清,然后在附近填写更改内容。4.5.5在更改部位附近标注本次修改所用的标记,标记符号应和更改通知单中的符号一致。4.5.6在文件表尾的更改栏内填写本次更改的标记、更改处数、更改通知单的编号、日期和更改人姓名。4.5.7更改完毕后,使用部门负责人应在图纸更改记录上签上姓名和日期,由更改员归档保管。4.6 技术文件的作废、换版、销毁处理4.6.1由于换版造成文件作废的,由技术部根据发放清单统一回收,确认无误由技术部长审批后加盖作废印章。4.6.2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文件作废的,技术部应收回作废文件,重新发放。4.6.3确需保留的作废文件,技术部应加盖“保留”印章,存档备查。4.6.4作废文件由技术部档案管理员列出清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销毁;销毁可采用撕碎或火烧方法,不允许外卖。4.7 技术文件的借阅、外供(对外提供)4.7.1技术文件的借阅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借出。4.7.2技术文件在公司外部使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由承办人填写 借阅文件图纸登记表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4.7.3外借的文件如不能按期归还,由文件管理人员负责追回,并注销借阅手续。5、相关文件5.1 JB/T5054.4-2000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编号原则5.2 JB/T9166-1998 5.3 JB/T9164-1998 5.4 ZB/TJ01035.6-90 6、质量记录6.1 图纸更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