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环保管理制度汇.pdf
1 环保管理制度汇编污染治理领导小组二 O 一一年三月三十日2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第三章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四章环保设施检修与管理制度第五章环境检测管理制度第六章环境保护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第七章排污费缴纳与环保资金申请管理制度第八章环保监督与考核管理细则第九章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第十章环境保护管理组织结构图3 第一章 总则一、目的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实施综合治污,推进清洁生产,打造绿色安多,构建和谐企业”的环境保护方针,达到“环保设备正常运转率达到98%,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厂区噪音与污染物 100%达标排放,余热、废水 100%循环利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每年降低4%,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为0”的环境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环保管理制度。二、适应范围及权限1、本制度汇编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的环保管理。2、名词术语2.1 环境保护:是指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的各方面措施,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止对环境污染和破坏,以求保持和发展生态平衡,扩大有用资源的再生产,保障人类社会的发展。2.2 环境污染:是指有害物质或因子进入环境,并在环境中扩散、迁移、转化,使环境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对人类以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现象。2.3 环境管理:是指在环境容量的允许下,以环境科学理论为基础、运用技术的、经济的、法律的、教育的和行政手段,对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2.4 环境监测:是指间断或连续地测定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观察分析其变化和对环境影响的过程。2.5 可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3、本制度归口管理单位是技术动力部,安全生产部配合。在生产厂长的领导下,进行环境保护工作。三、附则1、本制度由污染治理小组起草并解释。2、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4 第二章 环境保护责任制1、目的为明确公司各级人员的环境保护(简称环保)的职责,加强对环保的领导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及环境不受污染,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环境保护法 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2、适用范围2.1 本责任制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的环保管理。2.2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管生产,必必须抓环保”的原则,公司、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是公司、部门、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部门、车间的环保工作负主要责任,即“一把手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对公司、部门、车间下属人员贯彻执行本规定负责,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负其责。2.3 总经理为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总经理授权公司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管理环保工作。技术动力部是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3、各级部门环保责任3.1 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环保职责3.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3.1.2根据国家环保部门排放标准,确定控制检测点,布置检测项目,汇集检测数据,遇有超标情况及时调整。3.1.4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环保指令。监督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发现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协商讨论,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随时向公司领导汇报。3.1.6负责组织起草各项环保制度,并负责组织评审。3.1.7负责对公司的环保设备、电器等申请技术改造。3.1.8负责对污染治理的技术交流和技术情报工作。3.1.9参加公司新建、扩建、技改项目的方案研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严把“三同时”关。归口管理建设项目环保工作。3.1.10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宣传。3.2 技术部职责3.2.1技术部为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在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环保工作。3.2.2负责对环保治理设备的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行。对三废处理设施的运行参数负有控制责任。3.2.3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5 应的环保、减噪等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定期维护保养。3.2.4组织环保设备专项检查,按时完成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3.2.5协助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3.2.6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3.2.7组织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3.2.8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车间、岗位环保工作,确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3.2.9负责编制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演练。3.2.10负责对员工定期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定期监督考核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单位,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环保的宣传教育工作。3.2.11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健康、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逐步淘汰国家纳入名录的高污染、高耗能设备。3.2.12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并参加污染源的监测工作,掌握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及排放规律,建立污染源档案,定期进行核对修正。3.2.13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依据环境保护制度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积极推广采用环保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解决公司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难题,并做好有关资料搜集工作。3.2.14负责定期、不定期自行监测企业废水排污口、烟粉尘和厂界噪声,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并按时准确填报环保统计表。3.3 生产部环保职责3.3.1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制度和标准。根据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制定所属各生产车间(含矿山)的实施细则,并负责落实。3.3.2 生产部是公司生产环节环保的责任部门,也是公司落实环保工作的重要部门,对车间发生的环保事故负责。3.3.3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根据污染情况及时做出处理,同时通知环保管理部门共同处理。3.3.4负责处理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事件,应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对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应在发生事故后立即汇报生产厂长。3.3.5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搞好生产调度工作,杜绝或减少非检修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事件的发生。3.4 项目部环保职责3.4.1项目部应对公司项目上发生的各类污染事故负责,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并主动开展和配合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环保教育和落实事6 故防范措施。3.4.2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3.4.3制订或审查建筑安装施工的环保措施,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3.4.4保证环保工程分项项目的施工质量。3.4.5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设计,使其符合环保和职业安全卫生要求。3.4.5在签订基建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认定,并订立施工环保协议,明确其环保职责。3.4.6组织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环保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3.5 行政部环保职责3.5.1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规,执行公司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3.5.2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环保工作的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环保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3.5.3负责接待省、州、县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3.5.4在采购办公用品时应优先考虑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3.5.5负责制定办公场所节约用水、用电、小车管理制度,配合环保应急预案并督促检查实施。3.5.6负责公司办公区、生活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3.5.7负责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的处理。3.5.8负责定期对餐具进行检测化验。3.6 企业管理部环保职责3.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把抓好环保工作作为对员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员工上岗、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中。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加入环保方面的要求。3.6.2负责定期组织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环境意识和水平。3.6.3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做好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3.6.4在公司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环保优先的思想。3.6.5在对各部门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环保工作;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环保内容纳入责任制内容,坚持环保否决权。3.6.6加强基础管理,提高企业员工素质。3.6.7负责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班组思想工作制度,文明生产管理制度。3.7 财务部环保职责3.7.1审查劳动防护用品、环保设施、教育等经费预算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3.7.2支持配合环保监督与考核管理细则的执行,优先保证投入,审查各7 项环保奖励基金的支出。监督和保证环保费用的正常开支。3.7.3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环保配套措施计划,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并报送有关部门。3.7.4建立环保费用专户,设立环保投资科目,按规定提取环保费用。3.8 保卫部环保职责3.8.1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3.8.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厂容厂貌管理工作。3.8.3 负责环保应急预案的演练。在环保设施和场所发生应急情况的人员疏散保卫工作。3.8.4负责对威胁、打击环保管理人员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3.9 质管部环保职责3.9.1配合技术部对主要的污染物排放进行数据及化学成分分析。3.9.2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3.9.3负责制定化验室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3.9.4负责制定化验室环境监测化学试剂、有毒、检测仪器设备、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3.9.5负责检验过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储存使用,及排放前的无害化处理工作。3.10 供应部环保职责(含材料库)3.10.1负责各部门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的订货、供应工作,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3.10.2 负责环境监测仪器、药品的及时采购和供应。3.10.3 负责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和处置工作。3.10.4按检修计划及时供应环保治理项目所需设备、材料。3.10.5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性能符合环保要求,确保生产产品是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法律规定的环保产品。3.10.6督促检查供货方产品运输、装卸必须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3.11生产车间环保职责3.11.1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将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3.11.2贯彻落实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3.11.3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排放,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8 3.11.4加强设备操作与管理,完成公司职能部门下达的节能、降耗、减噪等控制检修计划。3.11.5贯彻工艺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检修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3.11.6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3.11.7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搞好现场管理和责任区环境卫生工作。3.11.8协助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各级管理人员环保责任4.1 总经理环保职责4.1.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负责组织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4.1.2总经理是公司环保事务最高执行者,有权调配全公司员工和环保物资。加强对环境保护活动的领导,决定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奖惩。4.1.3批准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环保技术规程、环保措施、检修和长远规划。4.1.4按照环保法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设立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定期听取环保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4.1.5总经理负责或安排其他人员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调查工作。4.1.6负责组织人员对产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废处理设计和施工以及环保“三同时”验收等工作。4.1.7在发生紧急事故时,总经理是公司的总指挥,负责组成指挥部研究、制订应急计划,组织应急小分队实施应对。4.2 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环保职责4.2.1协同总经理做好日常各项环保工作。4.2.2副总经理是环保事务的第二执行者,发生污染事故时,在总经理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代替总经理指挥工作,执行环保应急预案,减少污染。4.2.3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生产中存在的环保问题。4.3.2监督检查部门对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污染环境的行为。4.2.5组织制订、修订环保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编制环保技术措施检修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4.2.6统筹安排协调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业务知识,检查环保工作9 的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环保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提出环保工作努力方向与目标。4.2.7组织领导环境保护设施的试运转、验收等工作。4.2.8负责划分生产环保工作的管理范围。4.2.9负责审定监测仪器配备范围及采购计划,使环境监测工作逐步走向现代化、规范化。4.3 工会主席环保职责4.3.1认真宣传贯彻绿化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4.3.2把环保工作纳入工会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水保和环保工作,并对水保和环保管理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4.3.3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竞赛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环保方面的先进典型,奖励先进。4.3.4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4.4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环保职责4.4.1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环保管理办法。4.4.2负责组织“三废”治理调研、试验等技术工作,做好“三废”治理方面的技工研究、技术交流和推广应用工作。4.4.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编制环境保护措施。4.4.4对项目工程施工工艺、设备环保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4.4.5参加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4.5 项目总经理(副总经理)环保职责4.5.1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4.5.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保证必要的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4.5.3贯彻落实项目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环保会议,研究项目部环保工作,决定项目部环保工作重要事项,组织解决项目部环保重大问题;参加重大的环保会议及环境安全检查等活动,督促、检查项目部各部门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及时消除环境事故隐患。4.5.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项目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4.5.5及时、如实向当地环保部门和公司报告环境污染事故;落实“四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组织、参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4.6 生产厂长环保职责10 4.6.1生产厂长是生产系统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4.6.2负责在主管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4.6.3负责职权范围内的环保检查工作,落实环保整改项目的实施。4.6.4负责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达标排放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管理指标。4.6.5负责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在生产系统贯彻实施,落实环保管理考核。4.6.6承担生产环保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的管理责任。生产现场管理、区域卫生管理。4.6.7负责对公司环保工作做出合理性设计、建议,以改进公司内部各项环保工作的完善。4.7 生产副厂长(厂长助理)环保职责4.7.1生产副厂长、厂长助理在生产厂长的领导下,按职责分工负责工作范围内的环保工作。4.7.2负责做好排污申报工作,并协调好与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关系。4.7.3负责对污水水质状况化验、监控。按要求定期检测三废排放,进行三废污染评估分析等。4.7.4对公司的各部门排污情况有权进行检查监督。4.7.5负责审定清洁生产工作计划,将清洁生产纳入公司日常管理,巩固清洁生产成效,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4.7.6负责公司“三废”数据整理及数据跟踪工作。定期检测,发现问题与相关部门联系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公司领导做出相应措施。4.7.7负责有关环境扰民问题的调查、调解工作。4.7.8对公司下达的环保指标协助厂长抓具体落实工作。4.7.9协助厂长抽查环保设备运行情况,对违反环保制度者进行处罚。4.7.10协助厂长起草环保管理制度,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4.7.11负责各类环境统计报表,资料的填写,汇总、上报。4.8 技术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4.8.1 技术部部长是技术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4.8.2 负责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在公司的推广。4.8.3 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论证。4.8.4 负责环境保护项目技术改造的方案提交。4.8.5 负责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修档案的管理。4.8.6 负责环保装置巡检工、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4.8.7 协同企业管理部对职工进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4.8.8 安排技改项目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尽最大限度将污染物消11 除在生产过程中,减少或不产生新的污染。4.8.9 负责列入固定资产的环保设施的管理,安排“三废”治理装置非定型设备的制造和备品备件加工。4.8.10 在编制大、中设备检修计划时,同时编制环保设施、设备检修计划。4.8.11 负责新建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技术方案委托工作。4.9 生产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4.9.1 生产部部长是生产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4.9.2 认真宣传、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特别是生产车间的执行情况。4.9.3 负责配合技术部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及各种环保设备维修、改造计划。4.9.4 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和调查工作。4.9.5 配合生产厂长、副厂长处理各种应急事务。4.9.6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公司的环保设施的运营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落实清洁生产工作计划。4.9.7 负责制订考核办法,对环保工作人员进行考核。4.9.8 对环保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4.9.9 负责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4.9.10 负责组织、协调环保的监测工作。4.10项目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4.10.1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4.10.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项目部环保检查及其他重大环保管理活动。4.10.3参加项目部环保会议及环境安全检查和其他重大环保活动,研究和协调解决项目部环保存在的问题。4.10.4参与项目部环保治理方面的技术研究,技术交流和推广应用工作。4.10.5 督促检查项目各施工队、各工点环境保护工作。4.10.6参加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4.11 财务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4.11.1 严格财务制度,确保环保措施费用的支出和合理使用,不准挪做他用。4.11.2 建立环保措施费用台帐。4.11.3 参加公司重大环保会议及其他重大环保管理活动。4.11.4 负责对综合利用产品、回收利用的物资进行单独计算成本和利润。4.11.5 负责对环保方面合同管理及费用监审。4.11.6 负责安排环保经费,确保环保治理经费的落实,及时缴纳排污费。4.11.7 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4.12 企业管理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12 4.12.1 负责公司专(兼)职环保人员的调配工作,为环保管理体系运行提供人力资源支持。4.12.2 负责审核环境管理培训教育计划,安排组织新入厂员工的环保知识的教育培训。4.12.3 配合安全生产部执行环境保护的奖励和处罚。4.12.4 做好管理体系的各项运行和持续改进工作,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和提出改进的建议;4.13 行政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4.13.1 认真宣传贯彻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4.13.2 负责办公区、家属区环保工作,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环保管理指示。4.13.3 积极协助公司领导协调解决环保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保证工作中的各种需要及事故处理中的相关保障措施。4.13.4 负责公司领导主持的有关环保会议协调工作,协助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登记、印制有关环保文件。4.13.5 负责生产区域环境绿化与环境卫生的规划与垃圾外运。4.13.6 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4.14 供应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4.14.1 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本部门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4.14.2 参加公司环保会议及环境检查,并对环保管理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4.14.3及时组织进购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设备、材料,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4.14.4 及时组织进购环境监测仪器、药品。4.14.5 及时收集分类和处置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4.14.6 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4.15 质管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4.15.1 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4.15.2 全面负责化验室的环保管理工作。4.15.3 领导和组织本室化验员配合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三废成分分析技能,努力改善化验室工作条件。4.15.4 负责化验室仪器、物品的使用保管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4.15.5 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4.16 保卫部部长(副部长)环保职责13 4.16.1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4.16.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厂容厂貌管理工作。4.16.3 负责环保应急预案的演练。在环保设施和场所发生应急情况的人员疏散保卫工作。4.16.4负责对威胁、打击环保管理人员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4.16.5 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4.17 车间主任(副主任)环保职责4.17.1 车间主任是本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4.17.2 对于公司环保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有向下属员工传达、宣传的责任。4.17.3 在车间主任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相关环保工作由现场最高职位人员负责调配、落实。4.17.4 有对所在车间的巡检工日常环保工作的监督责任。4.17.5 加强环保设备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防止污染环境。4.17.6 对车间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和培训。4.18 班组长环保职责4.18.1 班组长是本班组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4.18.2 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重点巡检环保设备运行情况,负责本班日常的环保管理工作。做到日常文明生产、清洁生产。4.18.3 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对所属设备加强管理,保持良好运行状态。4.18.4 设备、设施发生意外事故,要积极组织力量抢救,并立即报告生产领导,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4.18.5 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参与当班发生的环保事故调查。4.18.6 检查工艺指标、设备运行中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情况。4.18.7 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和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遵守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杜绝违章,并积极支持车间的环保工作。4.19 污染治理小组成员环保职责4.19.1 协助小组领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环保方面的指示和规定,具体负责配合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19.2 负责编制公司环保治理计划,检查并督促计划的落实。4.19.3 监督生产现场的日常环保检查,发现和消除环境隐患,制止违章行为,对检查情况及处理结果作记录。4.19.4 负责对公司的环保工作,将生产污染物排放的统计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公司领导。14 4.19.5 负责公司环保事务与生产职能部门的联络工作。4.19.6 参与公司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负责上报。4.20 车间巡检工环保职责4.20.1 车间巡检工是本巡检区域内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4.20.2 巡检工应对车间所产生的垃圾按照生产部指定地点统一堆放、集中处理。4.20.3 严格执行岗位工艺操作规程,认真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及时报告处理生产异常情况和各种环境隐患,以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4.20.4 认真维护保养区域内的环保设备,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4.20.5 积极参与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4.20.6 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要及时、实事求是地向领导汇报,要及时处理和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4.20.7 对生产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和事,有义务向上级领导反映。4.20.8 严格遵守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熟练本岗位操作技能,不断的提高处理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4.21 职能部门人员环保职责4.21.1 职能部门人员应对所在办公地点所产生的办公废物应由打扫人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并由行政部负责人监督。4.21.2 对于因业务关系所在公司范围内的外来人员,职能部门人员有责任对其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劝说,情况严重的追究其责任。4.21.3 对于环保部门对公司的环保宣传,职能部门人员应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司环保工作的进程。4.21.4 职能部门人员应对公司环保工作多提宝贵可行性意见,共同关注公司环保工作。5、环保管理机构图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公司设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副总经理任组长,生产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车间主任和班组长为兼职环保员。(后附组织机构图)6、监督与检查6.1 本制度由技术部、生产部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6.2 污染治理小组有权对不落实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6.3 各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本责任制度进行目标责任分解,并纳入公司经济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中进行考核。15 第三章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环保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粉尘排放管理,及时投运环保设备,合理控制工艺参数,将粉尘排放浓度降低在最小值,保障环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2.1 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各环保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管理。2.2 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是指三级收尘设备巡检管理。3、职责3.1 巡检是搞好环保的途径,目的是发现、查明、整改各种隐患,制止各种违章作业。保持环保工作正常、稳定地运营。3.2 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厂长、技术动力部、生产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应不定期对各部门、车间环保工作及环保设备运行进行检查。3.3 技术动力部每月组织对公司环保工作及环保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作出解决方案。3.4 车间主管日常不定时巡检,整理数据,对于车间工段的环保设备、不合理的废物堆放、废水和废气排放有义务监督,出现问题及时上报技术动力部及相关各级领导。避免环保事故的发生。3.5 安全生产部负责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3.6 各车间(班组)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管理。3.7 机修车间负责供水、排水及循环水技术改造、管网维护保养的管理。4、一般规定4.1 加强现有生产环保设备的技术管理,消除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使污染物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减少或消除。4.2 生产过程中必须第一时间投运环保设备,安全生产部负责不定时巡检,发现不投运、排放超标、设备跳停等问题要进行处罚。4.3 车间不能处理的环保设备问题,由技术动力部提出技术改造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实施。4.4 各部门(车间)负责管辖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废水、废气、废渣要100%的利用,废气排放浓度要达到环保控制指标。4.5 各车间(班组)加强环保设备的运行管理,坚持巡回检查,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环保设备的检修,必须列入车间的设备检修计划内,明确检修质量,减少环境污染。4.6 在生产异常情况下,若有紧急情况,需要临时排放的,在5 分钟之内要向16 技术动力部口头汇报。4.7 技术动力部加强对设备润滑管理,防止设备加油、换油造成的油污染,废油按公司有关规定回收处理。4.8 化验室使用的酸碱有毒有害物的药品,应加强管理,妥善处理残液、废液。严禁采取稀释、深埋等办法处理。4.9 安全生产部负责物料堆场的管理。供应户运输车辆运往公司指定堆场,要按照规定的路线,采取防洒、防漏、防扬等运输措施,对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防止物料二次扬尘污染。17 第四章环保设施检修与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环保设备的检修与管理,及时排除环保设备各种故障,提高环保设备运转率,保障环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2.1 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各环保设备检修与管理。2.2 环保设备检修管理是指检修维护单位人员在检维修过程中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外协技术改造人员的环境行为监督管理。3、环保设备的范围3.1 废水处理设备、废水处理回收设备、废水循环利用设备。3.2 废气处理设备,除尘设备、余热发电设备、废气回收设备。3.3 废渣、固体废弃物等综合利用设备。3.4 噪音防治设施及设备。3.5 凡属于以治理污染为主要目的进行技术改造所增加的收尘设备。4、职责4.1 验收合格的环保设备,转入生产车间的固定资产管理,由相关部门(车间)负责环保设备的运行和管理,建立本部门(车间)的环保设备台帐;每月将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报安全生产部。4.2 技术动力部负责环境保护设备工艺条件的控制管理,以确保环境保护设备正常运行。4.3 技术动力部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环保设备的管理,并建立公司环保设备台帐。4.4 技术动力部按照年度环境监测计划对有关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报安全生产部、环保设备所属车间,并存档和留存各一份。4.5 各使用车间和动力车间负责对环保设备的维护、检修,以确保环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4.6 安全生产部负责对维护检修施工过程中的环保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管理。4.7 技术动力部对公司人员在检维修过程中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外协技术改造人员的环境行为具体负责。4.8 技术动力部下发设备检修计划时,应包括环保设备的检修计划及环保措施的内容,在检修费用中列支。4.9 各车间负责对管辖区内环保设备进行检修,并对检修过程进行管理。5、一般规定5.1 环保设备正式投运前,应按照环保设备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验18 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5.2 环保设备所属车间要执行技术动力部下发的生产设备管理和运行相关指标,确保环保设备与主机设备同时投入运行。5.3 对环保设备的运行,必须严格控制工艺参数,严肃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岗位记录。对误操作、不投运环保设备造成处理效果差或污染环境的,要纳入考核,污染严重的追究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5.4 各车间要建立详细环保设备运行、维修情况。并前将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每月按时报安全生产部。5.5 任何车间、岗位不得擅自停运、拆除、闲置环保设备。除公司计划检修外,环保设备停运,由技术动力部批准,并说明停运原因、恢复时间及停运期间采取的污染预防的措施。5.6 车间私自停运、闲置环保设备,拖延报告或隐瞒不报一经检查发现,纳入公司考核,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5.7 各车间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清理出来的废渣、边角废料等要按公司有关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的要求,运到指定地点,避免污染环境。5.8 生产主机设备停车时,各车间环保设备必须在主机设备各系统停车后方可检修。同时,环保设备要在生产主机设备开车前检修完毕,产生的废料及时处理。5.9 设备检修期间,每天必须清理检修现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不能乱堆乱放,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5.10 检修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有污油、油漆等污染物泄漏于地面,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用砂或生料灰抹净。同时,把用后的砂或生料灰进行收集到原料堆棚,不能乱堆乱放。5.11 在检修中若发生意外情况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车间应及时报告生产领导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避免造成环境事故。19 第五章环境监测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准确掌握公司环保设备粉尘浓度排放情况,定期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检测,确保粉尘达标排放,加强对环保设备的检测管理,保障环境不受污染,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2.1 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各环保设备的检测管理。2.2 环境监测管理是指公司内部日常检测和由上级环保部门进行监督检测和公司委托检测。3、职责3.1 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环境监测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送上级环保部门,临时性监测任务由安全生产部直接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系监测,安全生产部对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监督检查。3.2 技术动力部负责环境检查的技术业务、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管理工作,并负责监测数据的分析、上报、统计等工作。3.3 技术动力部根据公司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国家标准监测方法,组织公司内部日常环境监测工作,同时负责应急监测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工作。3.4 技术动力部负责组织对监测质量、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环境监测人员的业务水平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考核。3.5 技术动力部负责按环保法规的要求提出环境监测仪器的配备申请,并及时安排维修、更新。3.6 物资供应部部负责监测仪器的采购工作。3.7 化验室负责对公司内部采样进行化学分析,封存、报告、处置剩余的样品。4、监测范围4.1 噪音主要检测生活区、办公区、车间值班室、生产区、居民区等范围。4.2 粉尘主要检测生活区、办公区、收尘器出口、包装环节、喂料环节、卸料环节等范围。4.3 废水主要检测生活区、循环水、余热发电冷凝水等范围。5、一般规定5.1 安全生产部(车间)在生产设备停机过程中、检修、启机计划中,必须制定好污染临时排放方案,尽量减少排放。安全生产部职能人员实施监督检查。5.2 有关车间配合监测采样工作。5.3 技术动力部环境监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制度,凡没有取得环境监测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单独上岗。已取得环境监测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要20 按要求定期进行复查考试,审证。5.4 技术动力部根据需要,制定并上报监测设备配置计划,对故障设备及时维修处理。5.5 技术动力部按照环境监测计划和任务进行定点、定周期监测。5.6 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监测标准、技术规范和监测方法进行监测,由安全生产部委托上级环保部门验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5.7 技术动力部建立预警制制度,凡出现监测数据超标的及时报告安全安全生产部,由环保职能人员及时通知被测车间(岗位)查找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5.8 公司内部监测数据当天报主管领导、安全生产部,内部监测原始记录、台帐、报表等资料由技术动力部报告,年底一次性交档案室存档,上级环保部门检测数据由安全生产部负责交档案室存档。5.9 化验室对来样进行分析,剩余水样和分析过程的残余物等,要收集在专门的废物桶里,定期处理。5.10 采样设备由车间负责管理,取样点必须在安全区域,各设备内的采样点不得随意挪动。21 第六章 环境保护培训教育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公司员工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全体员工对环保工作的认识,使全体员工自觉爱护环境,掌握环保设备的控制参数和操作规程,提高环保设备运转率,保障环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2.1 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培训教育管理。2.2 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管理是指公司内部组织培训和外部委派专业培训。3、职责3.1 企业管理部制定对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计划。3.2 技术动力部负责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3.3 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的形式主要有:公司内部的环保教育培训、委派特殊环保教育培训。4、一般规定4.1 凡新来公司工作的员工应进行环保教育培训,包括对基本的环保知识、公司环保方面的有关制度等内容的培训;4.2 公司日常的环保教育培训:对在职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