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建设工程监理和设计合同管理.ppt
第第5、6、7章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程建设勘察合同工程建设勘察合同 示范文本一、示范文本二示范文本一、示范文本二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合同(1 1)()(2 2)()(3 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 1)()(2 2)()(3 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示范文本二示范文本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示范文本 国际劳务合同国际劳务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合同(一)(示范为本)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合同(一)(示范为本)建设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我国主要采用的合同文本我国主要采用的合同文本2v第第5 5章章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v第第6 6章章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合同及管理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合同及管理v第第7 7章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本章主要内容本章主要内容第第5 5章章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管理5.1 5.1 监理合同概述监理合同概述5.2 5.2 监理合同的订立监理合同的订立5.3 5.3 监理合同的履行监理合同的履行1.1.概述概述监理合同特点监理合同特点勘测设计合同勘测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加工承揽活动加工承揽活动勘测设计合同勘测设计合同新的成果新的成果 或或信息成果信息成果服务服务国际咨询工程师的职能1.1.概述概述监理合同特点监理合同特点服务性合同服务性合同费承包性合同费承包性合同非经营性合同非经营性合同合同内包括授权内容合同内包括授权内容 1.1.概述概述对监理人的资质要求对监理人的资质要求依法成立并注册依法成立并注册承担任务应与资质等级及营业范围一致承担任务应与资质等级及营业范围一致 我国监理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级别我国监理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级别 不能越级承接监理任务 不能越能力承接监理任务1.1.概述概述我国“监理”和国际“咨询”之间的区别工程咨询活动工程咨询活动设计设计项目管理项目管理 依据合同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控制投资进度质量方面国际咨询的内容国际咨询的内容监理活动的内容监理活动的内容1.1.概述概述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GF-2000-0202 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标准条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专用条件”由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参照国际广泛通行由由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参照国际广泛通行由FIDIC编制的编制的业主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合同版本的主要合同版本的主要内容编制而成。内容编制而成。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种行业和专业项目的建设工程监理,包含内容:适用于各种行业和专业项目的建设工程监理,包含内容: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监理人义务;委托人义务;监理人权利;委托人权利;监理人责任;委托人责任;合同生效、变更和终止 监理报酬;其他;争议的解决等。1111部分,部分,4949项条款项条款 对标准条件中某些条款进行补充、修正:对标准条件中某些条款进行补充、修正:补充补充:是指在标准条件中条款明确规定,在该条款确定的原则下,专用条件的条款中进一步明确具体内容,使两个条件中相同序号的条款共同组成一条内容完备的条款。修正:修正:是指在标准条件中规定的程序方面的内容,如果双方认为不合适,可以协议修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专用条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专用条件监理合同专用条件内容监理合同专用条件内容(1)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2)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3)监理工作的外部条件;(4)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5)委托人对监理人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答复的时间。(6)委托人的常驻代表;(7)委托人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及其自备的设施和补偿金额;(8)监理人失职的承担办法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9)监理及相关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金额等;(10)当监理人为监理项目做出特别贡献时的奖励办法;(11)约定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时,是仲裁还是诉讼。如果是选择仲裁的,还要达成仲裁协议。监理合同文件的构成及解释顺序监理合同文件的构成及解释顺序 (1)实施过程中双方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协议书 (3)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5)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中标人的监理投标书 优优1.1.概述概述 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委托人与监理人 (2)监理的工程的概况描述 (3)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定义的规定 (4)合同文件的组成 (5)监理人向委托人的承诺 (6)委托人向监理人的承诺 (7)合同自开始实施及完成的日期 (8)合同双方签字栏1.1.概述概述2.2.监理合同的订立监理合同的订立监理报酬的付费方式监理报酬的付费方式 一般采用分期支付的方式,在专用条件内约定支付的时间和报酬比例。可能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中期付款通常按监理工程完成的形象进度制度;需要约定具体的工作范围和支付酬金的比例。2.2.监理合同的订立监理合同的订立监理报酬的构成监理报酬的构成 包括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监理中所需的全部成本,再加上合理的利润和税金,成本包括:直接成本:构成P129;间接成本:构成P129;2.2.监理合同的订立监理合同的订立监理人的奖励办法监理人的奖励办法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约金额报酬比例解决合同争议的最终方式解决合同争议的最终方式 仲裁: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仲裁机构 诉讼:未约定仲裁协议且发生合同争议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诉讼解决争议方式。3.3.监理合同的履行管理监理合同的履行管理3.1 监理工作监理工作 按照委托工程的范围来划分正常监理工作正常监理工作附加监理工作附加监理工作额外监理工作额外监理工作正常的监理工作正常的监理工作 合同专用条件内注明的委托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是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的工作。除此之外,订立合同时未能或不能合理预见,而合同履行过程发生而需要监理人完成的工作,即附加监理工作和额外监理工作。3.3.监理合同的履行管理监理合同的履行管理附加的监理工作附加的监理工作 附加工作,是指完成正常工作相关,但在委托正常监理工作范围以外监理人应完成的工作,包括:(1)增加监理工作量或工作时间 (2)增加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3.3.监理合同的履行管理监理合同的履行管理额外的监理工作额外的监理工作 额外的监理工作,是指服务内容和附加工作以外的工作,即非监理人的原因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前的准备工作时间。3.3.监理合同的履行管理监理合同的履行管理3.3.监理合同的履行管理监理合同的履行管理3.2 监理合同的有效期监理合同的有效期 合同中注明的完成时间合同中注明的完成时间完成正常监理工作的预定时间完成正常监理工作的预定时间如:如:本合同自本合同自年年月月日日开始实施,至开始实施,至年年月月日日完成。完成。实际合同的有效期实际合同的有效期监理人责任期监理人责任期 双方签订合同后,工程准备工作开始到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双方签订合同后,工程准备工作开始到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这中间持续的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这中间持续的 时间。时间。3.3 3.3 委托人的权利委托人的权利(1)授予监理单位权限的权利 (2)对其他合同承包单位的选定权 (3)委托监理工程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4)对监理单位履行合同的监督控制权 a)对监理合同转让和分包的监督 b)对监理人员的监督控制 c)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权3.4 3.4 委托人的义务委托人的义务(1)在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2)负责工程建设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3)如将协调工作委托给监理人,应明确规定工作及报酬;(4)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所需要的工程资料;(5)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决定;(6)授权一名称职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7)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等事宜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8)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与本工程合作单位及协作单位的资料;(9)免费提供办公用房等设施,对监理人自备设施给予合理的补偿;(10)其他应由委托人承担的义务。3.5 3.5 监理人的义务监理人的义务(1)监理人按约定派出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报送委总监理工程师,主要成员名单及监理规划.(2)在履行合同期间,完成合同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并按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3)监理人在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 供咨询意见,并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4)监理人所使用的由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财产,在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5)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 与所监理工程及其监理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3.6 3.6 监理人的权利监理人的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3)对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有关事项的建议权;(4)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及建议权;(5)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6)征得委托人同意,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7)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8)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9)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10)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11)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监理合同的履行监理合同的履行1.业主的履行业主的履行(1)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应尽义务(2)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行使权利(3)业主的文档管理2.2.监理单位的履行监理单位的履行(1)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组织(2)收集有关资料,为开展监理工作作准备(3)制订工程项目监理规划(4)制订各专业监理工作计划或实施细则(5)规范化开展监理工作(6)监理工作总结归档监理工作监理工作总结归档总结归档向业主提交向业主提交向监理单位提交向监理单位提交内容包括内容包括:监理合同履行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评价;业主提供的设施清单;表明监理工作终结 的说明等。内容包括:内容包括:(1)监理工作经验:(2)签订监理合同经验(3)如何处理与业主/承包商关系等经验(4)监理工作存在问题 及改进建议等。监理合同归档资料包括:监理合同(含签证/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电报等);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工作中的程序性文件(如监理会议纪要/监理日记)第第6 6章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及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及管理6.1 勘察设计合同概述 6.2 勘察合同的主要内容6.3 设计合同的主要内容6.4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6.5 国际工程设计合同(自学)本章主要内容本章主要内容6.1 6.1 概述概述 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勘察设计合同按计价方式分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比例收费合同勘设总承包合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按合同标的分6.1.1 6.1.1 勘察设计合同的含义勘察设计合同的含义建议书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审批立项审批规划审批规划审批勘察勘察设计设计施工施工验收验收交付交付工程建设实施阶段首要的、主导环节6.1.1 6.1.1 勘察设计合同的含义勘察设计合同的含义 建设工程勘察是根据建设工程本身的特点,在查明建设工程场地范围内的地址、地理环境特征基础上,对地形、地质和水文等要素作出分析、评价和建议,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包括:工程勘察工程勘察专业工程勘察专业工程勘察6.1.1 6.1.1 勘察设计合同的含义勘察设计合同的含义工程勘察工程勘察 包括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和监测监测、水岩土工程设计和监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水文气象勘察、文地质勘察、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工程物探、室内试验等。工程物探、室内试验等。专业工程勘察专业工程勘察 煤炭、水利水电、店里、长输煤炭、水利水电、店里、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等工程。等工程。为地基处理、地基基础设计和施工提供详细的地基土构成和分布、各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持力层及承载力、变形模量等岩土设计参数,以及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与防治措施,以达到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及建成后能安全和正常使用的目的。6.1.1 6.1.1 勘察设计合同的含义勘察设计合同的含义 建设工程设计是在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经过初步技术经济论证后,根据建设项目总体需求及资质勘察报告,对工程的外形和内在实体进行筹划、研究、构思、设计和描绘,形成设计说明书和图纸等相关文件。包括:民用建设工程设计民用建设工程设计专业工程设计专业工程设计6.1.1 6.1.1 勘察设计合同的含义勘察设计合同的含义民用建设工程设计民用建设工程设计 指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指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设计,一般分为方案设计、建筑的设计,一般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专业工程勘察专业工程勘察 指除了民用建设工程之外的工指除了民用建设工程之外的工业建筑、铁路、交通和水里等生业建筑、铁路、交通和水里等生产性工程的设计,一般分为初步产性工程的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个阶段。工程设计为征用土地、设备材料的安排、非标准设备制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准备、编制施工图预算及施工招标和施工等工程建设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6.1.2 6.1.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人勘察人设计人设计人发包人发包人项目业主(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承包人承包人持有国家设计合同的勘察持有国家设计合同的勘察设计证书的勘察和设计单位设计证书的勘察和设计单位双方达双方达成协议成协议6.1.2 6.1.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2000年建设部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建设200050号)中颁布了由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兼职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与设计合同的示范为本。勘测合同示范文本勘测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岩土工程勘察、水文资质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的勘察合同(GF-2000-0203);适用于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等方面的勘察合同(GF-2000-0203);6.1.2 6.1.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设计合同示范文本设计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商店、体育馆、旅馆、医院、展览馆等)的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适用于除了民用建设工程之外的生产性专业建设工程的设计合同(如工业建筑、铁路、交通、水利)的设计合同(GF-2000-021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单式合同,即部分标准条款、专用条款,既是协议书,也是具体的合同条款,内容不复杂。以上四个合同示范文本属于推荐使用和参考使用性质6.2 6.2 勘察合同的主要内容勘察合同的主要内容(1)合同当事人及合同订立目的(2)工程概况和勘察任务的基本要求(3)发包人应提供同的资料和勘察人应提交的勘察成果(4)工期、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5)双方的合同责任(6)违约责任(7)合同争议的解决(8)合同的生效与鉴证 工期、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工期、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约定工期约定工期合同规定具体的日期形式,明确约定勘察开工以及开工到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取费标准取费标准国家纪委和建设部2002年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建设项目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政府指导价以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为基础,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20%;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可上浮25%内协商确定收费额;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付费方式付费方式 一般分定金、进度款、外业结束付款及尾款支付等。(1)定金一般在勘察合同签订后3天内支付,约为预算勘察费的20;(2)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工程在勘察过程中还要支付进度款,一般按完成的勘察工作量支付约定比例的勘察费;(3)当外业完成,应再支付一部分勘察费;(4)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双方的合同责任双方的合同责任发包人的责任发包人的责任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图纸资料、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否则勘察人有权索赔;发包人应对工作现场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道、线路的保护负责,并提出具体要求,承担相应费用。P136-137,10条双方的合同责任双方的合同责任勘察人的责任勘察人的责任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P137-138,6条双方的合同责任双方的合同责任双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的违约责任勘察人发包人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错误,不准确工期顺延工期顺延工期延误或返工工期延误或返工停工费停工费返工费返工费质量、安全事故质量、安全事故承担法律责任和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双方的合同责任双方的合同责任双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的违约责任勘察人发包人发包人未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未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工期顺延工期顺延停工、窝工或停工、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来回进出场地停工费停工费返工费返工费进出场费和调遣费进出场费和调遣费双方的合同责任双方的合同责任双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勘察人勘察人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要求合格或不能满足要求支付赔偿金支付赔偿金勘察人承担勘察人承担返工勘察费返工勘察费免收直接受损部分的免收直接受损部分的勘察费勘察费负法律责任负法律责任重大经济损失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或工程事故按实际损失比例按实际损失比例合同中约定合同中约定双方的合同责任双方的合同责任双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勘察人勘察人由于工程停建由于工程停建完成工作完成工作超过超过50%已开始工作,已开始工作,并完成并完成50%不退还定金不退还定金终止合同终止合同 或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发包人要求发包人要求未开始工作未开始工作收取收取50%的勘察费的勘察费收取收取100%的勘察费的勘察费勘察人发包人发包人承担滞纳金承担滞纳金/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发包人发包人不能按时支付勘不能按时支付勘察费或进度款察费或进度款书面催款通知书面催款通知收到通知收到通知仍不付款仍不付款在约定支付10天内双方的合同责任双方的合同责任双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的违约责任停工、工期顺延停工、工期顺延6.3 6.3 设计合同的主要内容设计合同的主要内容(1)设计依据(2)合同涉及的设计项目内容(3)发包人提供资料合同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4)设计费用与支付(5)双方的合同责任(6)其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标准体制将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 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以及提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在勘察、涉及中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款。是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最重要的依据。-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设计取费标准设计取费标准 建设部2002年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及所附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建设项目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投资估算额500万以下的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 以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在上下2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在工程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合同额。设计费计算及支付方式设计费计算及支付方式-付费方式付费方式 一般采用分期支付的方式。(1)设计定金,即设计预付款,一般在签约后的三天内支付,支付额常为总设计费的20;(2)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按约定比例支付各阶段设计费;(3)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4)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5)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设计人责任 设计人应保证与发包人在合同中所约定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是指从竣工验收合格之起,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题结构能保证在合理使用的正常情况安全使用的年限。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等同于 其他法规中规定的 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建筑工程寿命期年限双方的合同责任双方的合同责任双方的合同责任双方的合同责任-发包人责任发包人责任发包人发包人在合同规定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的时间内 设计人设计人超过期限超过期限15天以内天以内提供资料提供资料和文件和文件设计人设计人顺延提交设计顺延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文件的时间超过期限超过期限15天以上天以上设计人设计人重新确定提交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设计文件的时间双方的合同责任双方的合同责任双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设计人设计人完成工作完成工作超过超过50%已开始工作,已开始工作,并完成并完成50%不退还定金不退还定金终止合同终止合同 或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未开始工作未开始工作收取收取50%的设计费的设计费收取收取100%的设计费的设计费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发包人不能按时支付不能按时支付设计费设计费收取收取0.2%的逾期违约金的逾期违约金双方的合同责任双方的合同责任双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的违约责任超过超过30天以上天以上设计人暂停履行下阶段的工作暂停履行下阶段的工作6.4 6.4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1)勘察设计合同主体与客体的法律地位(2)勘察设计合同的签订程序(3)勘察设计过程中的合同管理(4)勘察设计合同的索赔(5)案例分析合同订立的条件合同订立的条件当事人条件当事人条件(1)双方都应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承包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3)承包商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项目条件项目条件(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已获批准;(2)已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委托方式的限定条件委托方式的限定条件 委托方式有招标和直接委托两种,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必须通过招标投标来委托,否则所合同无效。资信与能力审查资信与能力审查 合同当事人的资信及履约能力是合同能否得到履行的保证,因此在签约前,双方都有必要审查对方的资信和能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 审查当事人是否属于合法的法人组织,有无营业执照等,参加签订合同的人员,是否是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资信审查资信审查 审查当事人的资信情况,通过了解当事人的财务状况和履约态度,以确保所签订的合同是基于诚实信用的。履约能力审查履约能力审查 对勘察设计单位主要是审查专业业务能力。对发包人主要是审查其财务状况和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合同签订的程序合同签订的程序确确定定合合同同标标的的招标委托选定承包人选定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签订承包合同直接委托依法要招标的不得直接委托确定勘察与设计分开还是一起委托案例6-1 设计质量的责任甲建设单位设计合同设计合同乙设计乙设计院院丙工程丙工程公司公司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新建一市政构筑物事件:竣工不久,构筑物出现裂缝坍塌;事件:竣工不久,构筑物出现裂缝坍塌;案例6-1丙工程丙工程公司公司认为其严格按施工合同履行义务,不应承担责任认为其严格按施工合同履行义务,不应承担责任勘验原因勘验原因勘验原因:地基不均匀沉降所引起;勘验原因:地基不均匀沉降所引起;乙设计乙设计院院结构设计图纸所依据的地质资料是甲单位提供的,不同结构设计图纸所依据的地质资料是甲单位提供的,不同意承担责任。意承担责任。甲单位状告丙工程公司和乙设计院,要求两家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审理查明:甲设计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不是新建市政构筑物的地质资料,而是相邻地块的有关资料。法院法院案例6-1甲建设单位设计合同设计合同乙设计乙设计院院丙工程丙工程公司公司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新建一市政构筑物勘验原因:地基不均匀沉降所引起,所以丙公司不承担责任。法院审理查明:甲设计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不是新建市政构筑物的地质资料,而是相邻地块的有关资料,对于该情况,事故发生前乙设计院一无所知。故判乙设计院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乙设计院认为错误的设计图纸的地质资料是由甲方提供的理由不成立法院审理依据法院审理依据合同法第280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按照设计合同,甲方应当提供准确的资料,但设计院对完成的设计图纸的质量负责,本案中,设计院在设计过程中未对甲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进行审查,造成设计差错,应当相应的违约责任,而甲建设单位提供错误的地质资料,应承担主要责任。案例6-2 著作权属的问题自学自学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