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某县2022年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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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某县2022年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docx
某县2022年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犬类管理,规范养犬行为,切实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人身 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 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XX省爱国卫生条例 XX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 际,县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为期7个月的犬类管理 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犬类管理专项整治以“管理规范、监管到位”为指导,以“杜绝 犬患、促进和谐'为目标,坚持“广泛宣传、劝导教育、限期改正、 打击处罚”的工作原则,着力解决“犬类免疫、犬类扰民、恶犬伤人、 违规遛犬、粪溺遗弃、无证经营”等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促进 广大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科学养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 身体健康,维护广大居民和养犬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安全、健 康、和谐的社会氛围。二、整治范围外环路以内为x县犬类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内禁止违规养犬 和进行犬类交易,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三、职责分工龙城镇人民政府、圣泉镇人民政府、丁里镇人民政府:(一)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细化方案,明确职责、划 分时段、排定重点区域、责任到人。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委、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依托村、 社区网格化管理,开展常态化巡查整治,鼓励居民举报违规养犬线索, 对违规养犬行为及时劝导制止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查处。(二)负责辖区内养犬人所养犬只的摸排汇总工作。村、社区负 责摸排辖区内犬只,并上报到派出所,由属地政府汇总。村、社区要 采取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签署承诺书等形式,广泛宣传文明规 范养犬和狂犬病预防知识等内容。要摸清辖区养犬的种类、数量,并 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小区管理规定及时督促养犬人依 法依规文明养犬并及时劝导制止小区内违规养犬行为。(四)组建专业队伍,做好辖区内流浪犬、无主犬查扣、抓捕、 移送工作。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推进中心:负责牵头 文明养犬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依法、文明和科学养犬,曝光 不文明养犬行为;大力营造党委政府倡导、社会积极响应、居民主动 参与的良好氛围。县公安局:负责犬只信息登记、制证、发放工作,负责养犬扰民、 犬只伤人等警情处置工作;依法查处纵犬伤人、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等 违规违法及行为,严厉打击涉犬违法犯罪行为;对不服从犬只管理、 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组织人员对各成员单 位开展的犬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组织捕杀辖区内狂 犬、捕捉流浪犬和无主犬,收容救助犬只工作。县城管局:负责建立犬类收容场所;指导、监督城市公共场所设 置犬只禁入标识,在所管理的公园、广场、游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 所内设置“犬只禁入”标识;清查在大街小巷、公园、广场、游园、 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不按规定拴(圈)养犬只、散放犬只、违规携带 犬只进入等行为,并负责监督管理和志愿劝导;查处养犬影响市容环 境卫生及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交易犬只行为; 对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的犬类粪便及时清除。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犬只免疫和疫犬、犬尸无公害化处 理;负责对宠物诊疗行业进行有效监管;负责对大型犬、烈性犬界定 工作;指导各单位落实定点免疫点公示、定期开展犬类的预防接种、 发放免疫合格证、依法开展犬只产地检疫工作;按照自身职责依法查 处不按规定为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等违规行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犬只交易市场、犬只养殖场、宠物医院、 宠物用品商店等经营单位加强排查、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行 为,规范市场秩序。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劝阻群众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行为, 并做好“犬只禁入”标识设置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强化犬伤门诊规范化建设,按相关规定做好 犬伤处置、登记报告、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对各犬伤门诊医务人员 专业技能、犬伤患者登记报告、人用狂犬病疫苗供应、接种和病人的 诊治情况等进行考核检查,负责狂犬病疫情的预防监控管理等工作。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教育师生文明养犬、依法养犬,积极开展“小 手拉大手”等活动,配合做好养犬知识的宣传。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物业小区文明养犬宣传、推动工作。四、实施步骤(一)组织部署阶段(2022年5月24日至5月31日)。县政府 成立县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 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解决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 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公安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结合 自身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要求,完成动员、 部署等各项工作。各单位的组织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细化方案及 各单位联络员姓名、电话,于5月31日17: 00前报县犬类管理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集中宣传阶段(2022年6月1日至6月15日)。县委宣 传部牵头,龙城镇人民政府、圣泉镇人民政府、丁里镇人民政府及各 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采取集中宣传、邀请新闻媒体报道、张贴发放宣 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文明养犬宣传,做到进家入户,人人皆知,引导 养犬人依法、科学、文明、健康养犬。龙城镇人民政府、圣泉镇人民 政府、丁里镇人民政府宣传工作中要以全面推进方案落实为抓手,力 争在6月15日前摸清辖区犬类种类、数量。专项宣传结束后,持续 开展宣传工作,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各单位专项宣 传工作开展情况和宣传图片于2022年6月15日前报县犬类管理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整治查处阶段(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15日)。 龙城镇人民政府、圣泉镇人民政府、丁里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 门开展日常巡查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违规养犬行为。由县城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配合,每周不 少于两次(06: 00-08: 30, 18: 30-20: 30)对公园、广场、游园、 绿地等公共场所(每个地点县城管局4人,县公安局2人,县农业农 村局1人)进行巡查。县城管局要加大对不按规定拴(圈)养犬只、 散放犬只、违反携带犬只禁入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和志愿劝导等工作; 县公安局要严厉查处违规养犬及犬只伤人,对不服从犬只管理、阻碍 执法的行为进行处罚;县农业农村局要对犬只是否免疫进行督查。县城管局负责清查犬主携犬外出未及时自觉清除犬只排泄粪便现 象;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交易犬只行为;对城 市主干道两侧、绿化带等公共区域的犬类粪便及时清除,并做好志愿 劝导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对犬患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组织力量进行 整改,严厉打击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养犬行为。各单位要做好 检查、清查、督导等活动以及教育劝导、处罚等行为台账。各成员单 位专项查处工作情况总结于2022年12月20日前报县犬类管理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县犬 类管理专项整治办公室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验收工作组,按照要 求通过查看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前期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 查验收情况将予以通报并报县委、县政府。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规范文明养犬行为是文明城市创建一项重 要内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迅速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权益。(二)强化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及时互通 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先 行受理取证,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及时予以移交,严禁推诿扯皮。(三)严格规范管理。工作中要把握工作尺度,注意方式方法, 视情况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文明执法、依法查处,防 止激化矛盾。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 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 不文明养犬和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同时,要做好实施过程中的情况报 告和信息反馈工作。(四)加强督导检查。县文明办和县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 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跟进解决工作中出现 的问题。各成员单位整治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县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于2022年12月31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