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镇户口学生助学金申请书通用(七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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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镇户口学生助学金申请书通用(七篇).docx
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2023年城镇户口学生助学金申请书通用(七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2023年城镇户口学生助学金申请书通用一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为两人以上的,其共有方式为,共有方式为按份共有的,约定的份额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房屋座落) 西堤三 路 2 号第 号。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住宅 ,户型为 ,属 钢筋混凝土 结构,层高为 3.15 米,建筑层数地上 29 层, 地下 1 层。该商品房有封闭式阳台 0 个,非封闭式阳台 个。 该商品房(适用于预售)(适用于现售)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四。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1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其中:毛坯部分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装修部分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4. 无 。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不动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不动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不动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进行处理: 1.方式一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不动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 (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不动产权登记面积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不动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 (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 = (不动产权登记面积 - 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方式二 双方自行约定如下: (1)详见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 (2) ; (3) ; (4) ;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为 广西番山投资有限公司丽港华府(第12幢) ,账号为 双方约定全部房价款存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为 无 ,开户银行为 无 ,账号为 无 。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占全部房价款的 %。 余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向 甲方指定的银行/公积金中心 (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三)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该定金于时商品房价款。 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2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详见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3. 第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应当将专项维修资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账户名称为 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账户为交通银行梧州恒祥支行和454 ,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买受人未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不得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 第九条 交付期限及交付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1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质量验收合格,取得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 2.该商品房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 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 3. 政府部门对验收及市政配套、安装之延误,上述原因须由有关职能部门确认; 4. 买受人没有按本合同的规定期限付款或银行按揭款未到出卖人账户的 ; 5. 遭遇不可抗力的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等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拒的意外事件 。 第十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2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的第一章第一项执行。 第十一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详见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 (3) 无 ;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出卖人在不影响到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朝向的情况下,可以对商品房的规划、设计及使用功能等进行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适当变更调整,买受人对此表示同意 。 第十二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详见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 第十三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买受人逾期付款而导致分户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延误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2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出卖人根据装修时的实际情况就装饰、设备以同档次或以上产品进行维修或更换 。 3. 无 第十五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商品房交付时供水正常 ; 2.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商品房交付时供电正常 ; 3. 本建筑区内的市政、道路、人行通道在交房时同时交付使用。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合同备案、不动产登记的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出卖人应按规定向合同备案机构申请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2.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本合同登记备案后 60 日内,双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出卖人未按约定协助办理预告登记的,买受人有权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3.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具体细则请参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90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提交不动产登记机构。 4.如因出卖人的责任,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3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并办妥竣工验收备案表并达到可办理不动产证条件之日起 360日内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在买受人已按双方签订的梧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认购资料的有关要求付清所有应付款项和交齐办证资料给出卖人前提下,不能按上述时间要求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的,每逾期一天,出卖人应该按已收购房款的万分之一标准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已收购房款的10%(注:因政府部门办证原因或买受人原因导致办证延迟的则上述办证日期顺延)。如买受人自行直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的,则出卖人不受本条款的约束。 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因买受人收楼后装修造成结构变动、房屋损害等引发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造成出卖人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出卖人其他损失 。 第十八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 2.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详见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 4.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详见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5、出卖人在丽港华府内按规划批准投资建设但未列入本合同及附件二的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范畴的物业(如会所或配套用房、架空面积及花坛面积的建筑物、地下室及其内的停车场设施、设备用房等)均由出卖人投资,其房屋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面积的使用权属出卖人,不属于买受人所有; 6、 以上1、2、3、4、5约定详见补充协议 。 第十九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住宅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3.无 。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1.规划的车位、车库: 不列入公用部位及公摊,全部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有权通过出售、出租或其他方式处置 ; 2.会所: 未计入公摊部分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有权通过出售、出租或其他方式处置 ; 3.无 ; 4.无 ; 5.无 。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梧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五)。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二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壹 份,买受人 份, 份, 份。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根据梧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公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并与购房人约定将全部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未约定或未按约定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的,监管机构不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应当优先销售、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车库、车位数量等于或者少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套数时,建设单位不得将车库、车位转让或者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以外的人。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服务,买受人应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缴纳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出卖人(签字并盖章): 买受人(签字并盖章): : : 年月日年 月日 签于签于 2023年城镇户口学生助学金申请书通用二 首先请惠济区发言,综保区做准备。 一、坚持政府主导、严格规划引领 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市场运作、群众自愿、就业为本”的原则,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一是主导规划编制。对社区相关规划严格审核把关,从项目控规到安置区修规,均由政府委托甲级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在源头上确保项目品格。目前,19个改造项目控规,修规已编制完成,其中11个项目控规获批准。二是主导项目运作。依托区政府全资国有公司,吸纳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共同组建政府控股的合资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土地的一级整理开发、群众拆迁过渡和安置房建设,开发用地公开出让,市场化运作。三是主导拆迁补偿。引导群众算长远账、环境账、品质账,避免盲目攀比。根据村庄人均土地资源占有量和市场价值反复测算,合理确定安置标准。四是主导安置区建设。按照“田园新区、慢享生活”的理念,政府统一研究制定安置区建设标准,对建筑风格、立面色彩等规范控制,容积率控制在2.5以内,打造低密度、生态型居住区。同时,严格规划,配套学校、医院、社区文化中心、服务中心等设施,实现群众居住环境和公共设施配套的城市化。 二、坚持产业统筹,实现产城融合 推进村庄合并改造的同时,统筹推进支撑产业,确保群众安居乐业有保障。产业发展方面,做到“三个突出”。一是突出普惠群众。项目规划中,强化产业集中布局,实现特色主导产业规模经营,增加群众工资性收入;统筹群众安置与长远生计问题,在人均70平方米的安置房中,产业用房不低于5平方米,鼓励群众以居住用房置换产业用房,作为股本统一经营,增加群众经营型收入;当前,围绕合村并城项目,我们正加速农用地流转,草莓园和国家农业公园,已流转土地1.7万亩,不仅为特色产业集群构建提供了有力支撑,还可吸纳大量村民就近就业。二是突出差异发展。编制了“特色商业区规划”同时为每个村谋划布局了主导产业,依托村庄所在区域的产业基础、区位条件等,借助“两环十七放射”、市域快速通道拆迁腾出的建设用地,因地制宜发展产业,与交通道路两侧的产业升级项目连点成线,构筑相互关联、功能互补的产业体系。三是突出田园特色。依托生态优势,用“田园、休闲、慢享”的理念指导产业发展。在雁鸣湖、黄河休闲带周边,结合合村并城、特色村建设、打造慢享小镇,配套发展相关产业。通过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的融合支撑,最终真正实现居住环境城市化、公共服务城市化、就业结构城市化和消费方式城市化。 三、坚持要素运作,破解制约瓶颈 围绕资金、土地、规划等制约因素,强化运作,全力突破。一是强化融资保障。一方面,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合作开发。同时,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我县合村并城开发模式获得了银行界的认可支持,国开行、省建行、省农开行、郑州银行等金融机构主动给予我们信贷支持。二是强化土地运作。采取“争取、盘活、收储等方法,着力破解用地瓶颈。通过策划包装项目争取省重点土地指标。同时,借助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契机,争取了部分新增规模建设用地指标,保证了未来发展需要。三是强化规划编制。先后编制了惠济区“三化”协调空间布局规划、惠济区11平方公里城市新区特定意图区城市设计和郑州市西北片区六旧改造2.3平方公里城市设计;按照全域城镇化的标准,编制了老鸦陈、古荥、毛庄小城镇规划,实现了规划全覆盖。 四、坚持机制打造,力促项目实施 工作中,我们把“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作为推进合村并城工作的根本保障,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分层次举办县级、科级、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政策培训班,全方位宣传发动,县级领导、网格长、包村人员切实发挥“五大员”作用,为群众算大帐、算细账,实施“三榜公示”,赢得了群众支持,打开了工作局面。同时,我们用好三大机制:一是用好领导机制。每个项目都成立由县级领导任指挥长的指挥部,指挥长有职有权有责,吃住在一线、工作在一线、指挥在一线,举全区之力抓好落实。二是用好管理机制。对分解目标建立台账,实行周通报、月排名、季评比和评优评差、公开承诺制度。三是用好奖惩机制。设置“赶超发展奖”、“目标完成奖”、“拆迁奖”、“土地出让奖”、“优质服务奖”等,分别给予奖励。目前,区财政已拿出600余万元对工作进度快、效果好的单位予以奖励。同时,工作不力的9个单位被挂黑旗,12个责任人被问责。 二、主要做法 (一)合村并城与重点项目建设相结合,提出安置房租住分离新理念,既保障重点项目发展需且,又开辟拆迁农民稳定增收新途径 (二)合村并城与区情民意相结合,制定“五个一”和谐安置拆迁新政策,确保农民眼前得实惠,长远有保障。 在借鉴山东临沂和省内新乡、洛阳等地以及兄弟县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区的农村经济收入水平、农民住房等现实情况,制定了“五个一”和谐安置征迁政策。一是搬迁有补又奖,一户一个大礼包。二是新居舒适安逸,一户一个安乐窝。三是安置有住有租,一户一棵摇钱树。四是商铺按人分红,一户一个聚宝盆。五是保障待遇优厚,一户一颗定心丸。“五个一”和谐安置征迁政策按照顾农民的眼前利益,又考虑农民的长远生计,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合村并城与城市规划相结合,高规格进行安置区设计,细化安置房建设标准,为被征迁群众提供舒适安置生活环境 高标准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设计,按照“电梯高层、底层架空、租住分离、注重传统”的思路,进行居民安置区规划设计。居民安置区配套完善的水、电、气暖、电梯等基础设施,医疗、教育、文化、商业、娱乐等生活服务设施一应俱全,确保被征迁农民住得放心、住得舒心、住得安信及 (四)合村并城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探索捆绑开发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安置区建设,有效解决资金瓶颈问题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开发建设原则,将村庄拆迁、安置区建设与配套用地开发捆绑起来,通过招标招商选择有实力、有信誉、业绩突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 马懿:下面请高新区发言! 高新区:尊敬的各位领导: 一、1-7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首先抓住规划:规划的落后,是最大的落后。高新区已完成了高新区新三化协调发展空间布局规划,并对各个项目严格规划审批,确保按规划实施。 全力加快拆迁:高新区现有39个行政村、76个自然村,我们既有合村并城任务,也有城中村改造任务。借助全市形成的好的拆迁气势,高新区紧紧抓住拆迁这个牛鼻子,全区在人手少的情况下,已完成10个村、约540万平方米的拆迁,并实现了“村庄拆迁不留一户、拆迁补偿大打白条、和谐拆迁不出大事”,特别是祥营村的拆迁,破解了制约了高新区发展长达多年的难题,打通了科学大道。 有力推进安置:拆迁是为了更高水平的建,在拆迁的同时,就按照规划推进建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快速对群众按期安置到位。截至目前9个安置区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37万平方米正在建设。 加大资金协调:按照政府主导拆迁、安置的原则,截至目前,除财政自筹资金4.8亿元外,高新区主导的公司还推动银行等渠道完成融资9.5亿元。 加快基础建设:截至目前,白松路等9条道路已完工。月季街等10条道路正在建设。此外,还合作新建了10万梧桐水厂,新建供水管网30公里,新建供热管网约10公里,确保建设与配套同步。 强化社会保障:为全面提升高新区辖区村民就业、创业素质,使之与高新区电子信息主导产业相适应,加快向现代市民转变,以真正支撑起新型城镇化,高新区先后印发了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惠民政策的意见等文件,内容涉及到失地村民的就业、创业、养老等方面,基本概括为“三基金三免费”,即就业创业帮扶基金、老年生活补贴基金、应急救助基金;免费就业登记、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免费职业介绍。 (二)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着宜居宜业,加快推进交通道路、生态廊道、生态水系、供水、供电、供暖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服务功能,以各项基础设施的先行建设为保障,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要。 登封市:尊敬的各位领导: 下一步,我们将虚心学习惠济区等县(市)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大力度完善措施,全年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在郑州都市区建设中敢于担当、挑大梁、走前头; 一是确保该项目涉及的552户居民一年半内住新型社区。 二是按照“一抓拆、二抓建,千方百计抓回迁”的工作思路,继续强抓郑州市大拆迁的难得机遇,做到能拆尽拆。同时,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施工,实行联审联批,做到“三证一书”齐全,建好新型社区。 三是抓好乡镇特色产业园建设,实行农民就近就地城市化,就近就地就业,有吃有住有活干,社会保障有保证。中牟县:各位领导、同志们,按照会议要求,我汇报三方面工作。 二、突出政府主导,大力推进合村并城工作 我县合村并城共涉及148个行政村,合并为33个社区,20xx年前启动社区建设29个。其中,今年启动建设18个,目前,3个社区已开工建设,15个社区完成起步区围墙圈建,今年8月底前完成其余15个社区起步区的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全县50个合村并点社区建设已全面启动。今年以来,已组织全县性的观摩评比16次。 三、突出协调服务,全力承接市场外迁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县汽车产业集聚区为郑州三环以内的汽车市场外迁承接地,规划建设汽车后市场产业集聚区,构建高端4s店、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博物馆、汽车金融、汽车养护、汽车主题公园、汽车配建销售等汽车贸易服务体系。目前,我们初步划定县城南部总面积约1万亩,用于产业集聚区起步区建设,8月15日前完成土地组卷报批,5年发展区15平方公里,远期规划50平方公里,9月底前邀请国际一流规划设计公司完成规划编制,目前正在对接制定郑州市汽车市场外迁工作实施方案。 :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县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三城同创”工作,先讲两点意见。随后,x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一、关于去年的工作回顾 (一)狠抓规划和融资,城建工作保障不断强化。xx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20xx2030年xx县城市总体规划、xx市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批,xx新区城市设计初步方案基本确定,xx个乡镇总体规划已完成编制正在报批,xx个中心村规划编制工作正在进行。全年城市建设合同融资亿元,到位xx万元,有力促进了城市建设。 (二)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步伐明显加快。一是xx新区建设启动有力。深圳路北段、宁波路北段正在进行路基开挖和管道铺设;县移动公司、邮政局、公安局、司法局、林技总站等x个退老城入新区项目,征地工作已完成,近期可开工建设;大邢搬迁工作已启动。二是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投资xx万元,新建及整修改造了厦门路、文化路、海南路、解放路、南环路、深圳路、西大街等xx条道路,总长xx公里。铺设污水管网xx公里,新建垃圾中转站连体公厕x处、整修改造公厕x处、地埋式垃圾中转池x座。对森林公园内的照明、公厕、吊桥等设施进行了整修改造,新建了仿古式北大门。总投资xx万元的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已完成土建和设备安装。城市供水厂运行正常。三是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稳妥推进。新影院改造工程完成拆迁,已开工建设,东大街、原体育场及其周边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xx镇张楼村、西蔡村、牛市口村等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主体工程已完工,南街改造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四是城市绿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投资多万元,对青岛路、深圳路、宁波路、西入市口等进行了高标准绿化,对森林公园、贾湖文化广场、金融广场等进行了绿化升级。深入开展园林式单位和小区创建活动,财政局等7个单位被评为市级园林式单位,水榭花都、西城花苑被评为市级园林式小区。五是小城镇和新型社区建设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年新增城镇人口xx万人,全县城镇化水平达到%。其中,xx镇连续保持全市“十强”乡镇,xx镇、xx乡先后成为全市“五快”乡镇,xx乡实现撤乡建镇,xx镇创建为“河南省文明村镇”和“xx市园林式乡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进有力,xx镇沙澧花园社区、xx镇贾湖社区、xx乡九龙社区已初具规模,xx镇刘庄社区、沙河社区等正加紧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市第一,争取资金1800万元,对3037户农村困难家庭实施了危房改造。 (三)三城同创首战告捷,城乡面貌有效改观。强力推进“三城同创”,实现了省级文明城市“当年创建,当年夺牌”的目标。总体来看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创建氛围浓。县创建办、文明办、住建局、卫生局、文广电局、林技总站等部门,通过电视、网络、标语、宣传册、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的创建舆论氛围。县工商局大力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文明诚信市场”等活动,引导广大商户诚信经营。县交通运输局以“文明出租车”评选活动为切入点,着力提高出租车行业服务水平。县交警大队积极开展“文明出行”志愿服务活动,加大不文明行为劝导力度,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县教科体局在各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月”、“文明礼貌月”等系列活动,倡树文明新风。县行政服务中心加强文明服务培训,窗口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其他乡镇和部门也层层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踊跃参与,形成了万众一心共创美好家园的良好局面。二是创建力度大。全年投入资金亿多元用于城市建设,城市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和路长、段长责任制,多次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城市“六乱”,城市管理水平有效提升;环卫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增配了洒水车、清运车等环卫设施,城市保洁作业能力明显提高;各乡镇扎实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建成乡镇垃圾中转站xx个、村垃圾收集池x个,配备乡村保洁员x余人,配置垃圾清运车辆多台,“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新模式基本形成,镇村容貌得到较大改观。三是创建效果好。经过一年的集中创建,市民素质明显提高,城区道路更加畅通,商户经营更加规范,车辆停靠更加有序,人居环境更加洁净,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获得一次性通过。 另外,城建方面其他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效。国土方面,完成x个批次的城市建设用地报批,共报批土地x亩;完成了万亩土地整理项目的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侯集、九街两乡镇的土地整理项目基本完成,、两乡镇的土地整理项目开始实施。房管方面,万平方米的“晨曦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成投用,万平方米的怡美花园、西苑新区两个廉租房项目主体工程均已完工。工商方面,加大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查处力度,全年查获食品侵权饮料351件、伪劣化肥、种子1200多公斤。人防方面,依法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完善防空警报设施,报警覆盖率由去年的85%提高至%。公积金方面,加大公积金征缴力度,全县公积金覆盖面达到%。市场发展方面,做好了早、夜市市场的管理工作,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我县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仍处于起步爬坡阶段,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如:新型城镇化建设任务重与建设资金相对不足的矛盾仍然突出,城镇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市政公用设施市场化进程不高,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任务还很繁重;城市秩序仍需大力整治,“六乱”现象依然存在等。以上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今年的工作安排 20xx年,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落实县委确定的“打造一个基地、突出两区建设、实现三个翻番”的总体部署,以持续开展“三城同创”为统揽,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大省级卫生城市、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攻坚力度,以开展“xx新区建设突破年”活动为抓手,坚持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并举,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并重,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今年的工作思路是“一五四六”:即建好一个新区,狠抓五项重点,强化四大力度,统筹推进六项工作。 建好一个新区。强力开展“xx新区建设突破年”活动,力促xx新区早出形象。一是形成三横四纵路网框架。加快深圳路北段、宁波路北段建设进度,确保6月底前建成投用;南京路北段、珠海路北段4月底前要完成土地征用和附属物拆迁并开工建设,年底前要建成投用。完成新区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