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契约()(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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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契约()(5篇).docx
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如何写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契约()(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写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契约(推荐)一 组团旅行社:_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旅游局 二九年六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经营出境组团旅游服务业务的旅行社(简称组团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法律法规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2.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和专用条款各条款。合同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组团社保存复写联。 3.名词解释: (1)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组团社负责组织旅游团队并将其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或_、澳门等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接待社为旅游者提供的签证代办、客票代订、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综合性旅游服务活动。 (2)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组团社委托境外接待社提供具体旅游服务的行为不属于转团。 (3)脱团:是指旅游者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4)实际损失:是指因违约所实际导致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_、重大传染性_、政府行为等。 (6)意外事件:是指因双方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影响旅_程的列车和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误或取消、恶劣天气变化、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事件。 4.双方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其中书式、邮件、传真等能够以有形形式长久保存的证据证明力要明显优于口头、电话等形式。 北京市旅游局旅游服务热线电话:12301。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邮编:100022。 通用条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合法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组团社。 (二)有权要求组团社如实提供出境旅_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组团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有权自愿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_及其他_。 (四)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_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有权拒绝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 (六)有权拒绝组团社的擅自转团行为。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信息,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二)应当保证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办的签证或签注要在行程期间内有效。 (三)应当参加行前说明会,并在行程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在自由活动期间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对组团社的服务活动或应急处置予以积极配合,在行前解约或行程结束后积极协助组团社办理销签手续。 (五)应当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遵守我国及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令,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六)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组团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脱团,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七)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得采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等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 第三条?组团社的权利 (一)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 (二)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 (三)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并安排旅游配套服务,有权在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四)有权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约定的旅_程安排,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五)有权制止旅游者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律法令、风俗习惯的言行。 第四条?组团社的义务 (一)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含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服务网点应当同时出示设立社和自身的营业执照);提供出境旅_程表,书面告知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具体内容和时间,自费项目和价格,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购物场所名称、主要经营品种和停留时间等旅_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以及委托的境外接待社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在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旅游者开具发票。 (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统一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并应当将旅游者不参加统一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的情况写入专用条款。 (三)应当对旅游者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并向旅游者推荐人身意外_及其他_。 (四)应当召开行前说明会,向旅游者提供行程须知,书面如实告知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惯例及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组团社境内、境外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项。 (五)应当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领队人员,并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_程表安排旅行游览,服务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行程中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 (八)应当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的投诉,在旅游者遇到困难时应当履行协助义务。 第五条?旅游费用 第六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但累计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应当自行承担;由此给组团社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明确表示放弃某一旅游项目后又要求组团社安排相应服务的,或超出合同约定要求组团社增加服务的,相应费用和可能无法安排相应服务的责任应当自行承担。 2.组团社违约责任 (2)擅自将旅游者转团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还有权在出发前解除合同。 (3)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擅自改变旅_程(“第六条(五)3”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游览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服务标准降低的,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未能补救或超过三分之一的团队成员不同意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的,每次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组团社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的,每次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5)无正当理由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承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6)组团社委托的境外接待社在受托范围内享有组团社的权利并承担组团社的义务。接待社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承担责任。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另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或故意扩大损失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行前解约责任 1.旅游者的行前解约责任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本日)通知组团社,并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 (2)未提前15日通知组团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约,应当按照“(2)”的规定承担责任。 2.组团社的行前解约责任 (1)应当提前7日(不含本日)通知旅游者,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 (2)如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_程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_活动、重大传染性_、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延期出团或更改行程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在行前通知对方解约,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责任。 (四)行程中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约、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或脱团的,组团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按照领队或导游规定的时间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 2.组团社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约,否则应当按照“第六条(一)2(5)”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五)其他责任 1.旅游者因其自行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等自身原因,或政策调整等其他非组团社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限制出入境或扣留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组团社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组团社代订的航空客票执行的是团体优惠价格,附有严格的限制使用条件。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载有客票限制使用条件的行程单等书面资料。客票限制使用条件中明确规定不可退票的,行前解约后客票价格作为实际损失。 3.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响旅_程或服务标准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补救措施应当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成员同意;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的,由组团社决定,但应当就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情况以及据以做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或证据。因采取补救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退还旅游者。 第七条?合同生效与组成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合同中印刷字体确定的应当由组团社承担的责任的,仍以合同印刷字体为准。 经组团社盖章的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_程表、行程须知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专用条款 根据_、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_人,具体情况为:(表格不够可以另附,但需双方签字确认。) 姓名_性别_年龄_健康状况_备注_。 旅游者代表应当保证其在合同中的签章能够代表表格中列明的所有旅游者对合同约定的认可。表格中列明的任一位旅游者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维护权益并履行义务。 第二条?旅游手续 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手续:护照、签证、出境航空客票、_。 第三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成团人数为_人。 (二)成行团号: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_天_夜(含在途时间)。 (四)出发地及时间:_。 (五)返回地及时间:_。 (六)途经地及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_?。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_元(人民币)/人,儿童(不满12周岁)旅游费用为_元(人民币)/人,总计:大写_元(人民币),小写:_元(人民币)。 (八)遇单人房间时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_。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 (十一)交通标准:_。 (十二)住宿标准:_。 (十三)餐饮标准:_。 (十四)购物安排:累计不超过_次,购物场所名称、主要经营品种和停留时间:_。 (十五)自费项目和价格:_。 (十六)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_。 (十六)接待社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_。 第四条?通知方式:本合同中的通知、同意应当采用书式、电子邮件、传真、短信、电话、口头方式。 第五条?不成团安排 (一)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组团社不承担责任。但组团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本日)将不成团情况通知旅游者,双方按照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1.组团社为旅游者办理延期出团或更改旅游线路,费用如有增减,由组团社退还或由旅游者补足。 2.解除合同,组团社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 3.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出境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4.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提供受让旅行社盖章的出境旅_程表、行程须知等关于旅游内容和安排的资料以及受让旅行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由旅游者签收确认,并仍由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出境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二)组团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六条(三)2(2)”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_条款或_协议申请_。 第七条?其他约定_?。 旅游者或其代表(签章):_?组团旅行社(盖章):_ 住所:_?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 电话:_?住所:_ 证照号码:_?电话:_ 邮件地址:_?经办人及电话:_ 传真:_?传真:_ 签订时间:_?签订时间:_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如何写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契约(推荐)二 编号: 卖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以下简称丙方) :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字第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_,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_佰_拾_万_仟_佰_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 银行贷款 1、 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 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 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 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它: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经办人: 电 话: 乙 方: 经办人: 电 话: 丙 方: _年_月_日 如何写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契约(推荐)三 出租人(甲方):_证件类型及编号:_ 承租人(乙方):_证件类型及编号: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坐落于北京市_区(县)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_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收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甲方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_个月 。自_年_月_日 起至_年_月_日 止。 2、乙方向甲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果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共_元。 (大写:_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_。 五、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等费用。 (二)甲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等费用。 六、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与经济补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责又修缮的义务。 七、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八、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已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0%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祝福的违约金不足甲方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九、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赔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十、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 1、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一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燃气)、电话、物业管理等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7)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 十二、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补充规定 甲方:_乙方:_ 身份证号:_身份证号:_ 电话:_电话:_ 地址:_地址:_ e-mail:_e-mail:_ 房产证号:_ 代表人:_代表人:_ _年_月_日 附件: 如何写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契约(推荐)四 合同编号: 旅游者: 出境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旅游局监制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出境旅游组团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适用本合同。本合同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和专用条款第四条。本合同中旅游者简称为甲方,出境旅游组团社简称为乙方。 2、填写本合同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乙方保存复写联,甲方保存原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三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甲方在签订合同前请问清行程有关事宜。 4、甲方请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游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拆电话:。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专用条款 旅游者(甲方): 出境旅游组团社(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情况 甲方应当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中国公民。 甲方人数为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第二条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 第三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乙方负责组团为甲方提供出境旅游服务。合同报价以人成行为基准。 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出发地点及时间:。 返回地点及时间:。 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 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 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国际间交通工具:。 住宿标准:。 餐饮标准:。 购物安排:。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因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而不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甲方,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乙方建议甲方与其他旅行社拼团;若甲方接受建议的,应当与拼团旅行社另行签订旅游合同。 3、建议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甲方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4、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八条中成行前解约责任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国内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协商、调解或申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 通用条款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 (四)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有权要求乙方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按照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