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职业规范与审计人员法律责任教学课件审计(第5版)1-15章.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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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职业规范与审计人员法律责任教学课件审计(第5版)1-15章.pptx
审计职业规范与审计人员法律责任 教学课件 审计(第5版)1-15章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第三章 审计职业规范与审计人员法律责任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引导案例l2021年11月12日,康美药业证券集体诉讼一审宣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责令康美药业因年报虚假陈述向顾华骏、黄梅香等55,326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24.59亿元人民币。l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及5名直接责任人、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正中珠江)承担100%连带责任,正中珠江合伙人杨文蔚在正中珠江承责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3名相关责任人按过错程度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l该案为中国证券民事赔偿集体诉讼第一案。正中珠江连带赔偿24亿元?!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引导案例正中珠江连带赔偿24亿元?!何以受到如此重罚?康美药业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增收入、虚增货币资金等虚假记载行为。2016年、2017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2018年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未实施基本的审计程序行为,严重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规定,导致康美药业严重财务造假未被审计发现,影响极其恶劣,故本院认为正中珠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审计审计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引例中,正中珠江及其合伙人因在康美药业年度报告审计中未勤勉尽责、严重违反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的规定而被判处了巨额赔偿责任,在证券服务业务市场中具有重大的警示意义。那么,我国现行有哪些制度、规范来约束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人员,使其勤勉履职、压实其责任呢?除了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外,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又是如何界定的呢?思考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思维导图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目录1.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2.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3.注册会计师法律规范体系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1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1994年10月,我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组成立1995年12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正式颁布第一批共10个准则,其中明确了独立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与实务公告、执业规范指南三部分1996年12月,中注协颁布第二批包括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在内的共11项准则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基本框架初步形成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基本框架初步形成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2005年12月,财政部和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明确提出了完善中国审计准则体系、加快实现国际趋同的主张,并制定了国际趋同的工作计划2006年2月,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共计48项)及其应用指南颁布,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保持与国际审计准则的持续趋同和适应发展变革环境中的现实需要,中注协分别于2016年、2019年、2020年、2022对准则进行了修订或(和)拟定现行执业准则体系由两大类准则构成,即,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注册会计师具体业务准则。其中,前者指导会计师事务如何管控审计质量,后者指引注册会计师如何执行具体业务(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业务准则)。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202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2022第1324号:持续经营-2016第1111 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2022第1331号: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2019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2020第1332号:期后事项-2016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2022第1341号:书面声明-2016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2019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2022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2019第1411号: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2022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2022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2022第1152号:向治理层和管理层通报内部控制缺陷-2010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2022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2010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2019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2022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2022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2019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2016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2019第1511号:比较信息:对应数据和比较财务报表-2019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2019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2016第1241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2010第1601号: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2010第1251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2019第1602号:验资-2006第1301号:审计证据-2016第1603号:对单一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审计的特殊考虑-2010第1311号: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2019第1604号: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业务-2010第1312号:函证-2010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2006第1313号:分析程序-2010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2006第1314号:审计抽样-2010第1613号:与银行监管机构的关系-2006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2010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2006第1323号:关联方-2006第1632号: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2006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200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2006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2006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2006注册会计师具体业务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注册会计师具体业务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准则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准则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注册会计师具体业务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审计准则规范执行历史财务信息(主要是财务报表)的审计业务要求注册会计师综合使用审计方法,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漏报提供合理保证执业准则体系的核心内容审计准则其它鉴证业务准则审阅准则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注册会计师具体业务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审计准则其它鉴证业务准则审阅准则审阅准则规范执行历史财务信息(主要是财务报表)的审阅业务要求使用询问和分析程序,对审阅后的财务报表提供有限保证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注册会计师具体业务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审计准则其它鉴证业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注册会计师具体业务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准则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非鉴证性质的相关服务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目标质量控制准则用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各类业务时应当遵守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提出的制度要求。目标对象目标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业务准则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注册会计师具体业务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准则财政部已发布的3个质量控制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2020年修订)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2号项目质量复核(2020年拟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2020年修订)注册会计师具体业务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毕马威中国率先公布年度审计质量报告毕马威中国率先公布年度审计质量报告 2021年8月6日,毕马威中国正式对外发布2020年度审计质量报告。报告指出:自2018年以来,毕马威在所有网络成员所实施的审计质量和全球一致性项目均已纳入毕马威全球审计质量变革计划。该计划的最终目标是确保审计专业人员拥有所需的支持、工具和环境,以对所有审计业务一贯地执行高质量的审计工作。据报告统计:2020年,毕马威中国的质量控制相关部门人数达127人,均为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其中,合伙人、总监、高级经理占比83.5%,部门人员与审计专业人员的比率为1:37,部门合伙人与审计合伙人的比率为1:6。资料来源:资料来源:毕马威中国官网注册会计师具体业务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2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独立性要求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职业道德概念框架19921992年年年年9 9月月月月3030日日日日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试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试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试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试行)19961996年年年年1212月月月月2626日日日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02年年6月月25日发布了日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指导意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指导意见见,并于,并于2002年年7月月1日起实行。日起实行。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独立性要求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职业道德概念框架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独立性要求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职业道德概念框架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独立性要求 2020年12月17日,为顺应新时代对注册会计师诚信和职业道德水平提出的更高要求,并保持与IFAC职业道德守则的持续动态趋同,CICPA发布了最新修订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职业道德概念框架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基本原则要求诚信注册会计师在为客户保密的前提下,在所有的职业活动中保持正直、诚实守信,并以公众利益为重客观公正注册会计师应当坚持客观立场、忠实于事实真相,实现公正公平。其中,坚持客观立场是基石,忠实于事实真相是核心,实现公平公正是目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应当不受外来力量控制、支配,按照一定之观行事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注册会计师按照既定的标准履行工作职责所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专业技能及相关的管理能力与职业价值观;注册会计师应持有慎重的实务观念,理智地运用其所拥有的知识,认识并适当注意自己的经验,作出相当于社会合理期望水平的判断保密注册会计师对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良好职业行为注册会计师不得在明知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损害诚信原则、客观公正原则或良好职业声誉,从而可能违反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业务、职务或活动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职业道德概念框架独立性要求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职业道德概念框架独立性要求序号具体要求1警觉无意中泄密的可他性,包括在社会交往中无意中泄露的可能性,特别要警觉无意中向关系密切的商业伙伴或近亲属泄密的可能性,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对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单位内部的涉密信息保密。3对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保密。4对拟承接的客户、拟受雇的工作单位向其披露的涉密信息保密。5在未经客户,工作单位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单位以外的第三方披露其所获知的涉密信息,除非法律法规或职业准则规定会员在这种情况下有权利或义务进行披露。6不得利用因职业关系而获知的涉密信息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7不得在职业关系结束后利用或披露因该职业关系获知的涉密信息。8采取适当措施,确保下级员工以及为会员提供建议和帮助的人员履行保密义务。表表3-2 3-2 保密原则的具体要求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职业道德概念框架作用解决职业道德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指导注册会计师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识别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内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职业道德概念框架独立性要求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职业道德概念框架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职业道德概念框架独立性要求是解决职业道德问题的思路和方法,用以指导注册会计师识别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概念概念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职业道德概念框架不利因素产生不利影响的相应原因自身利益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或行为产生不当影响自我评价当判断需要依赖其本人或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以往执行业务时作出的判断或得出的结论,而该注册会计师可能不恰当地评价这些以往的判断或结论过度推介注册会计师倾向客户的立场,导致该注册会计师的客观公正原则受到损害而产生的不利影响密切关系注册会计师由于与客户存在长期或密切的关系,导致过于偏向客户的利益或过于认可客户的工作,从而产生不利影响外在压力注册会计师迫于实际存在的或可感知到的压力,导致无法客观行事而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1.识别具体情形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职业道德概念框架独立性要求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职业道德概念框架1.识别具体情形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职业道德概念框架独立性要求因素类型具体情形(举例)自身利益注册会计师在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过分依赖某一客户会计师事务所以较低的报价获得新业务,而该报价过低,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难以按照适用的职业准则要求执行业务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存在密切的商业关系注册会计师能够接触到涉密信息,而该涉密信息可能被用于谋取个人私利注册会计师在评价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以往提供的专业服务时,发现了重大错误自我评价注册会计师在对客户提供财务系统的设计或实施服务后,又对系统的运行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注册会计师为客户编制用于生成有关记录的原始数据,而这些记录是鉴证业务的对象过度推介注册会计师推介客户的产品、股份或其他利益当客户与第三方发生诉讼或纠纷时,注册会计师为该客户辩护注册会计师站在客户的立场上影响某项法律法规的制定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职业道德概念框架1.识别具体情形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职业道德概念框架独立性要求因素类型具体情形(举例)密切关系密切关系审计项目组成员的主要近亲属或其他近亲属担任审计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鉴证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所处职位能够对业务对象施加重大影响的员工,最近曾担任注册会计师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合伙人审计项目组成员与审计客户之间存在长期业务关系外在压力外在压力注册会计师因对专业事项持有不同意见而受到客户解除业务关系或被会计师事务所解雇的威胁由于客户对所讨论的事项更具有专长,注册会计师面临服从该客户判断的压力注册会计师被告知,除非其同意审计客户某项不恰当的会计处理,否则计划中的晋升机会将受到影响注册会计师接受了客户赠予的重要礼品,并被威胁将公开其收受礼品的事情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为什么我们很少见到事务所为什么我们很少见到事务所为什么我们很少见到事务所为什么我们很少见到事务所“打广告打广告打广告打广告”?思考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职业道德概念框架2.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如果识别出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该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是否处于可接受的水平。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时性质数量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职业道德概念框架独立性要求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职业道德概念框架3.应对不利影响消除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包括利益或关系拒绝或终止特定的职业活动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职业道德概念框架独立性要求如果注册会计师确定识别出的不利影响超出可接受的水平,应当通过消除该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来予以应对采取可行并有能力采取的防范措施将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如果与治理层的下设组织(如审计委员会)或个人沟通,应当确定是否还需要与治理层整体进行沟通,以使治理层所有成员充分知情.注册会计师在识别、评价和应对不利影响时,应当根据职业判断,就有关事项与治理层进行沟通。4.与治理层的沟通职业道德概念框架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职业道德概念框架独立性要求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职业道德概念框架独立性要求独立性独立性,是指不受外来力量控制、支配,按照一定之观行事。独立性,是指不受外来力量控制、支配,按照一定之观行事。如果注册会计师不能与客户保持独立性,而是存在经济利益、关如果注册会计师不能与客户保持独立性,而是存在经济利益、关联关系,或屈从于外界压力,就很难取信于社会公众。联关系,或屈从于外界压力,就很难取信于社会公众。独立性是鉴证业务的灵魂,是专门针对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和审独立性是鉴证业务的灵魂,是专门针对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统称,鉴证业务)而提出的职业道德基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统称,鉴证业务)而提出的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本原则。实质上的独立实质上的独立形式上的独立形式上的独立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具体情形1.1.以利益为基础的事项以利益为基础的事项在在审审计计客客户户中中拥拥有有直直接接经经济济利利益益或或重重大大间间接经济利益接经济利益在在控控制制审审计计客客户户的的实实体体中中拥拥有有直直接接经经济济利利益益或或重重大大间间接接经济利益经济利益a a作作为为受受托托管管理理人人在在审审计计客客户户中中拥拥有有直直接接经经济济利利益益或或重重大大间接经济利益间接经济利益与与审审计计客客户户在在某某一一实实体体拥拥有有共共同同的的经经济济利利益益与与审审计计客客户户的的董董事事、高高级级管管理理人人员员或或控控股股股股东东拥拥有有共共同同的经济利益的经济利益无无意意b b中中从从审审计计客客户户获获得得直直接接经经济济利利益益或或重重大大间间接接经经济济利益利益退退休休金金计计划划在在审审计计客客户户中中拥拥有有直直接接经经济济利利益益或或重重大大间间接接利益利益A A: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禁止禁止条件性允许2条件性允许3先评估后行动立即处置先评估后行动B B: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禁止禁止条件性允许2条件性允许3先评估后行动立即处置B B的主要近亲属的主要近亲属禁止禁止条件性允许2条件性允许3先评估后行动立即处置B B的其他近亲属的其他近亲属先评估后行动C C:与与执执行行审审计计业业务务的的项项目目合合伙伙人人同同处处一一个分部的其他合伙人个分部的其他合伙人禁止条件性允许2合理期限内尽快处置C C的主要近亲属的主要近亲属条件性允许1条件性允许2合理期限内尽快处置C C的其他近亲属的其他近亲属D D:为为审审计计客客户户提提供供非非审审计计服服务务的的其其他他合合伙人伙人和管理人员和管理人员禁止条件性允许2合理期限内尽快处置D D的主要近亲属的主要近亲属条件性允许1条件性允许2合理期限内尽快处置D D的其他近亲属的其他近亲属E E:审计项目团队之外扣:审计项目团队之外扣除除C C和和D D之之外外的的其其他他人人员员(包包括括合合伙伙人人、专业人员或二者的主要近亲属)专业人员或二者的主要近亲属)先评估后行动包括: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收费、薪酬与业绩评价政策,客户提供礼品、款待,在客户中拥有经济利益,与客户之间有贷款和担保关系、商业关系等。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职业道德概念框架独立性要求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具体情形2.2.以关系为基础的事项以关系为基础的事项当注册会计师与审计客户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某种密切关系时,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可能会因为自自身身利利益益、密密切切关关系系或或外外在在压压力力而对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情形包括家庭和私人关系、任期与轮换问题、兼任与雇佣关系家庭和私人关系、任期与轮换问题、兼任与雇佣关系家家庭庭与与私私人人关关系系所处职位能够对客户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现金流量施加重大影响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a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主要近亲属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先评估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b,后采取防范措施将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c拥有此类关系的人员不得成为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其他近亲属未作规定将产生不利影响先评估,后采取防范措施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其他密切关系未作规定将产生不利影响应当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进行咨询然后根据对不利影响严重程度的评估结果,采取防范措施审计项目团队以外人员(包括合伙人和员工)的家庭和私人关系未作规定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应当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进行咨询然后根据对不利影响严重程度的评估结果,采取防范措施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职业道德概念框架独立性要求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具体情形2.2.以关系为基础的事项以关系为基础的事项当注册会计师与审计客户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某种密切关系时,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可能会因为自自身身利利益益、密密切切关关系系或或外外在在压压力力而对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情形包括家庭和私人关系、任期与轮换问题、兼任与雇佣关系家庭和私人关系、任期与轮换问题、兼任与雇佣关系任任期期与与轮轮换换问问题题A.项目合伙人B.项目质量复核人员C.其他属于关键审计合伙人的职务关键审计合伙人1ABC任期25年5年5年5年3冷却期连续5年4连续3年连续2年担任A累计达到3年或以上,冷却期应当为连续5年担任B累计达到3年或以上,冷却期应当为连续3年未单独规定担任A和B累计达到3年或以上,但累计A未达到3年,冷却期应当为连续3年担任多项关键审计合伙人职责,并且不符合上述各项情况,则冷却期应为连续2年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职业道德概念框架独立性要求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注册会计师法律规范体系3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体系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已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为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相关司法解释以及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制定的法规相结合的法律规范体系。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警告、暂停执业、罚款、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等 赔偿受害人损失触犯刑法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罚金、有期徒刑以及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等法律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因违约、过失或欺诈给被审计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司法解释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注册会计师法条款序号条款内容索引法律责任类型第三十九条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第二十一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内容,而不予指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事责任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司法解释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公司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集中在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第二款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第三款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司法解释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民事责任第一百六十三条: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及其他鉴证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行政责任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三款:证券服务机构违反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业务收入或者业务收入不足五十万元的,除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停或者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我国当前适用的证券法是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通过,并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司法解释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款有前款行为,同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司法解释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司法解释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22 日起施行。其中最重大的修订是废除了人民法院受理的前置程序,即,人民法院不得仅以虚假陈述未经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的认定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关于注册会计师民民事事责责任任最最为为重重要要的法规则是200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赔偿规定)。司法解释共13条,主要规定了事务所侵权责任产生的事由、利害关系人的范围、诉讼当事人的列置、执业准则的法律地位、归责原则及举证分配、事务所的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认定事务所过失责任的情形和过失认定标准、事务所免除和减轻赔偿责任的事由以及事务所侵权赔偿顺位和赔偿责任范围等内容。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会计师事务所是不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会计师事务所是不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会计师事务所是不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会计师事务所是不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思考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会计师事务所不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证监会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2021年)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会计师事务所属于第一款规定的主体,即,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为证券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保荐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估值报告、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文件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思考陈汉文、杨道广、董望审计学(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