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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理合同集合14篇律师代理合同 篇1 (以下简称甲方)因 纠纷一案,托付仁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托付,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纠纷案的第 审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需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需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供应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托付后发觉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并依约收取叁拾万元(小写:¥300000.00元)代理费。 四、如甲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必需支付乙方代理费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因本案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担当。 五、甲方托付乙方代理权限:(见授权托付书)。 六、特别商定: 1、本案为风险代理,本案胜诉以后,三个月内甲方必需支付乙方代理费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2、本案案件受理费及法院所收取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担当,本案所需交通费由乙方自行担当,如甲方不交纳案件受理费及法院所收取的相关费用或者不关心乙方办理案件、不供应乙方所需的证据材料,甲方必需无条件支付乙方代理费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3、本案代理费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由三都县人民法院吴昌学同志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连带责任保证人: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年 月 日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律师代理合同 篇2 托付方: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一案,托付乙方律师为其供应法律服务,依据我国律师法及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公正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托付,指派凌灿伟律师担当甲方所涉该案的f项(a.一审诉讼;b.二审诉讼;c.再审诉讼;d.仲裁;e.执行;f.代为协商)代理人。若该案进入其他程序,甲方需再次托付乙方代理的,需另行签订代理合同,支付费用。 二、甲方托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以授权托付书确定。 三、依据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选择以下第c项方式向乙方交纳律师代理费: a.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元,大写_元,此费用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b.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元,大写_元,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_元,下欠_元在本合同签订内付清。 本条商定的代理费仅为乙方通过供应法律服务而应获得的酬劳。 四、甲方必需照实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供应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若甲方向乙方隐瞒案情,或供应虚假证据,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案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其有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担当。 五、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案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其有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担当。 六、甲方应乐观、主动协作乙方工作,并指定为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看法,提交有关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应当准时通知乙方。 七、甲方未依约按时、足额交纳律师费或本合同第八条商定的.费用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暂停代理工作,待甲方付清费用后,恢复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担当责任。 八、乙方律师办理托付事务发生的下列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担当: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调查取证中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及复印费、翻译费等; 3、乙方律师到乙方所在县以外的地方工作时所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等; 4、应当由甲方担当或甲方同意担当的其他费用。前款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乙方律师为处理本案而垫付的前款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准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九、乙方律师应运用法律专业技能,依据甲方的合法指示和法律的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十、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准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纳的律师费和乙方律师因处理本案而垫付的费用。 十一、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律师支配其他业务助理关心完成关心工作,乙方指派律师因病或其他特殊缘由无法连续履行代理合同的,乙方应准时更换律师,并准时通知甲方,甲方不得因此解除本合同。 十二、甲方向乙方律师供应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律师书面声明。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本案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开披露该信息资料。 十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乙方的代理工作已经履行完毕,本代理合同终止,无论基于任何因素,乙方均不向甲方退还代理费用。 1、该案本审判决、裁决、裁定、调解、庭外和解及撤销诉讼(仲裁)等; 2、甲方终止托付事项的; 3、非诉讼代理中双方达成有关协议或甲方的目的基本实现。 十四、甲方违反本合同商定,乙方依法行使解除权后,本合同解除,双方不再具有任何代理权利义务关系。乙方的解除方式以邮寄送达解除通知为准,其邮寄地址按本合同中载明的地址确定,邮件到达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 十五、如甲方单方终止托付事项,应按商定支付律师费,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尚未支付部分还应立刻支付。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 十六、若甲方未依约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费用或乙方代为垫付的费用的,应按日支付应支付费用的5%的违约金。 十七、其他补充商定: 十八、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敬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律师代理合同 篇3 托付人:(以下简称甲方)XXXXXXXXX 签订地点:XXXXXXXXX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XXXXXXXXX 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 第一条、 托付人托付受托人处理XXXXXXXXXXXXXX事务。 其次条 、受托人处理托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XXXXXXXXXXXXXXX 第三条 、托付期限自XXXX年XXXX月XXXX日至XXXX年XXXX月XXXX日止。 第四条、 托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托付处理的事务转托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 、受托人有将托付事务处理状况向托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 、受托人将处理托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托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七条 、托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托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XXXXX 第八条 、酬劳及支付方式: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XXXX 第十条、 违约责任:XXXXXXXXXXXXXXXXXX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XXX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XXXXX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商定事项:XX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律师代理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托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就托付事宜经双方协商全都,达成如下协议: 一、托付事项: 二、托付权限范围: 三、依据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及担当上述托付事项的承办人员,甲方指定本单位(家庭)为联络人员,联络地址:电话:。 四、代理收费的取费形式 1.按收费标准收取;( ) 2.双方协商收费;( ) 五、代理费用的收取:(依人民币计算) 1.代理费用为元; 2.办案费用(交通、通讯、打字、复印、联络等)为元。以上费用的的收取时间和方法为在代理活动中,乙方基于代理事务而必需开支的费用(交通、通讯、打字、复印、联络等)估量为元,由甲方预交,乙方在结案供应相应的票据进行结算。 六、甲方严厉承诺:以上托付事项未经托付他人或已中止对他人的"托付;随案移送的一切材料及口述状况确定保证其真实性;未对乙方隐瞒与案件相关的重大状况。否则,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托付承办工作,有关费用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七、乙方对托付承办事务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业隐秘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八、托付事务进入代理阶段后,乙方应尽责尽力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维护托付人的正值合法权益。但乙方不对所代理事务之结果担当任何经济责任。甲方并且不得因托付代理事项的变化或提前完成,而要求退减已交或应交的代理费额。 九、代理律师业务中,乙方不对案件标的担当经济责任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担当。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乙方须加盖事务所合同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托付事项终止(以授权托付合同为范围,含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诉等情形在内)。本合同如发生争议,提交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二、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xxxx年xx月xx日 律师代理合同 篇5 甲方:_ 身份证号码:_ 乙方:_ 身份证号码:_ 执业(或资格)证号:_ 现甲、乙双方就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达成如下托付协议: 1、在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维持一个九级、一个十级不变的状况下,甲方应获得的赔偿金和乙方应获得的酬劳作如下特别商定:诉讼(含审理、执行程序)终结后甲方应获得赔偿责任方(含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内的.保底现金人民币元(不含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产生的住院费、检查费、医药费、治疗费等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以及鉴定、评估费用),超过保底金额元人民币之外的部分(应从中剔除已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及鉴定、评估费用),双方五五分成,甲方不再支付其它律师服务费。若赔付总金额(剔除已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及鉴定、评估费用)低于元人民币则按第2条支付同等金额代理费。 2、若受害人伤残九级不成立,乙方仅收取甲方诉 3、诉讼终结后,付款方式为赔偿方(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甲方,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4、因本案诉讼产生的费用(含一、二审及再审),包括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查档费、文印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伙食费、鉴定费等一切合理必要支出费用由乙方支付负担,甲方概不担当任何费用。 5、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6、诉讼期间,因甲方有合理怀疑且不满意乙方供应的法律服务,甲方可随时终止代理关系,因诉讼已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担当,不得因此向甲方举张任何权利。 7、本协议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本协议内容不得添加、涂改,自双方签字(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律师代理合同 篇6 托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付人(以下简称乙方):河南华都律师事务所 甲方与 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托付乙方进行相关工作。现经双方在公正自愿的基础上,充分协商,自愿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托付,并指派 等律师担当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连续承办甲方托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托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事务的,应当经乙方同意。 乙方为了甲方的利益,需将托付事项转托付给第三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但在紧急状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托付的除外。 二、甲方托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并设法达成实现债权的结果; 2、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 7、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8、有权就本合同商定的代理费用留臵案件款或物。 9、其他托付人授予的权利。 1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甲方的权利: 1、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务的进展状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 2、有权对乙方律师违纪或失职行为举报或投诉; B、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需向乙方照实陈述案情,供应真实证据,妥当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如甲方丢失证据原件或因其他缘由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甲方供应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消逝不利于甲方的结果,乙方不担当任何责任,甲方依约支付相应的费用。 2、不得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不得做出不利于托付事项的行为; 3、按商定支付代理费及其他办案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乙方的权利: 1、在不误所办案件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2、如发觉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担当; B、乙方的义务: 1、乙方因过错造成甲方的损失应在代理费数额内于以赔偿; 2、乙方律师必需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值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3、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应当向乙方律师书面声明,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处理本事务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开披露该信息资料。 4、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准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商定的费用。 五、依据河南华都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制度,经甲乙双方同意按下第 种列方式收取代理费用。 1、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事务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首期交纳代理费 元,其余代理费按判决书判决或调解书调解数额的 %支付律师事务所。 2 2、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事务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首期交纳代理费 元,其余代理费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 %支付律师事务所。 3、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其他费用由律师事务所支付,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 %支付律师费。 4、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律师事务所垫付,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 %支付律师费。 六、下列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担当: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 3、用于前期交通费、查询费、复印费等应当甲方担当或甲方同意担当的其他费用。 前款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乙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而垫付的前款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准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七、风险提示:以下风险可能导致败诉、案件久拖不决、无法执行等不利后果。 1.个别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滥用裁量权; 2.被告(第三人)丢失清偿力气或下落不明; 3.被申请人无财产或无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 4.甲方不供应或不充分供应证据或者供应虚假证据或者不供应原始证据或超过举证时限供应证据。 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风险提示”并充分猜想可能消逝的各种风险。因不行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消逝的,乙方不担当法律责任。 八、甲方无正值理由单方解除合约,乙方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并支付案件标的额 %的违约金; 九、如甲方未经律师所同意单方放弃请求、和解、撤诉或与案件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的,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向甲方追偿费用和损失。 十、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全部退还给甲方; 3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敬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和解、抵销、甲方准备放弃托付事项、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内容以书面文字为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 份,承办律师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师代理合同 篇7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代表人: 地 址: 甲方因与 诉甲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自愿托付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依据律师法及 律师条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代理事项与权限 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托付,作为上述案件的代理人,参与该案的法律事务。 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托付书为准,授权托付书作为本协议不行分割的附件。 上述甲方托付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乙方指定 律师作为代理人具体操办。如依据案情乙方的确需要转托付其他律师中介机构办理的,乙方须征得甲 其次条 甲方的义务 1、照实陈述案情,向乙方供应与托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证据材料,并保证上述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合法。 2、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或律师助理)应当依据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代理权限认真负责地办理上述案件的再审代理等法律事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律师执业纪律和怠于履行代理义务等行为;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据律师法的规定进行赔偿。 3、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在办理托付事项期间及托付事项办理终结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因从事代理行为而知悉的甲方商业隐秘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项,并不得在其他场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供应的任何资料、文件。 4、乙方应依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报告案件进展状况及将来的工作方案,如有任何突发大事应随时通报甲方。 5、乙方需指派甲方选定的律师构成乙方的一项合同义务。 第四条 律师费用 甲方按商业险保险金额人民币100万元扣减甲方商业险实际赔付金额的余额的20%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不足一般代理的按一般代理费计算。依据本所已与贵司签订的总托付代理协议商定的内容,甲、乙双方确认本案一般代理费一审为3500元,二审按一审金额的50%收取。律师费支付至下列帐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乙方可以通过和解以及法院调解、判决等方式进行代理工作,甲方在该案判决结案或者和解、调解协议签署后五日内依据上述商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乙方进行调解、和解应当征得甲方同意。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工作费用。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与索赔 1、乙方消极履行或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代理义务及商定,致使甲方的权益受到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退还已付的律师代理费用。 2、乙方接受托付后,如发觉甲方捏造事实、隐瞒实情的,有权终止代理。 3、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 第七条 争议解决条款 任何因本协议的规定引发的纠纷,应先由协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中全部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便利,在任何状况下均不得被解释为本协议之组成部分,或构成对其所指示之条款的限制。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行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律师代理合同 篇8 托付人:_ 性别:女 诞生日期:_年_月_日 身份证号:_ 现居于:_区_006号 受托人:_ 性别:男 身份证号:_ 工作单位:_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工作 地址:_省_区_城_室 联系电话:_ 现托付_律师在我与离婚纠纷一案中,作为我参加案件的托付代理人,托付权限如下:代为起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解;代收法律文书。受托人有转托付权。受托人及其托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所作之一切行为及签署一切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 律师代理合同 篇9 托付方:_地址:_电话:_ 受托付人:_工作单位:_职务:_地址:_电话:_托付事项:托付方因与_ 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据法律规定,托付_为托付方的代理人。 代理期限为双方签订授权托付书之日起至执行_结束。 托付权限:全权代理(包括提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出或接受调解,代表托付人在调解协议、和解协议上签字,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代领款项等。) 托付方:_ 签于:_ 律师代理合同 篇10 _(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托付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托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需认真负责爱惜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需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供应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托付后,发觉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托付乙方代理权限: 六、依据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处收费暂行方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甲方应在签订托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人民币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交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XXX 乙方: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律师代理合同 篇11 托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一案,依照法律规定,托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公正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托付,并指派 律师担当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需向乙方律师供应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甲方供应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消逝不利于甲方的"结果,乙方不担当任何责任,甲方依约支付相应的费用。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学问,依据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准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商定的费用。 四、依据江苏省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制度,如本案败诉,则乙方不收取代理费用,如本案胜诉,律师代理费按法院判决的赔偿款的50%收取。 五、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放弃请求、和解、撤诉或与案件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的,甲方仍应按本案起诉标的额的50%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甲方无正值理由单方解除合约,乙方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并支付本案起诉标的额50%的违约金;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律师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_ 性别:男,身份证号:_ 住宅地:_ 电话:_ 乙方:_律师事务所,住宅地:_。 甲方因叔父_工伤死亡一案(事),现托付乙方律师代理参与解决,经双方公正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托付,指派_律师为甲方前述案(事)件的非诉讼代理人。 二、对方当事人:_市_物流有限公司,住宅地:_ 三、甲方必需照实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并供应有关本案的证据材料。 乙方接受托付后,发觉甲方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其按一般代理标准支付基本代理费人民币10000元。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若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其应赔偿乙方含预期利益在内的一切经济损失;若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则不得向甲方收取代理费。 五、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代收赔偿款项。 乙方律师的代理义务自甲方足额支付了本合同第六条和第九条商定的费用并向乙方律师签署授权托付书时开头,至全部代理费额度均可依本合同第七条确定时结束。 六、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手续费1000元,此费用除办案律师存在重大过错外不予退还。 七、代理费支付方法:以600000元额做为基数,按该基数的百分之20%为标精确定甲方应付代理费的额度,甲方应当在代理费额度可以确定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若存在逾期支付行为,按逾期支付部分的日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直至付清止。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所接受对方当事人的钱款及财物均视为乙方的工作成果,并按值计入前款的代理费基数。 当代理费可以按笔单独确定时,甲方应单独支付,方法及违约责任适用前两款的.商定。 八、因本合同属风险代理,案(事)件的结果直接准备乙方可得的代理费,故甲方做出撤回或部份撤回诉讼或仲裁请求、免除或部份免除对方当事人责任、或同对方当事人达成有关解决本案方面的任何协议,或者为其他有可能导致本合同第七条商定的代理费基数削减的行为,必需征得乙方律师的书面同意,否则该削减部份仍计入计算代理费的基数。 九、若因甲方的有意或重大过失直接导致本合同的托付目的没有实现(如丢失关键证据直接导致案件败诉),其应赔偿乙方含预期利益在内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向乙方交纳人民币500元作为办案的交通、差旅、文印等费用。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和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接受如下方式解决: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盖章)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律师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20_年4月22日 律师代理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司法部法律服务工作细则在自愿公正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全都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托付,指派法律工作者(律师)为甲方与一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法律工作者(律师)必需认真履行代理职权,用法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需真实地向法律工作者(律师)叙述案情,供应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托付后,发觉甲方有捏造事实,有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托付乙方代理权限(见托付书) 六、依据福建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最高限收标准闽价费字35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乙方法律工作者(律师)的旅差费用。 七、本合同有效期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判决、调解、诉讼外调解、撤诉及仲裁)。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律师代理合同 篇14 鉴于:_甲、乙双方于_年_月_日签订托付协议,甲方托付乙方指派律师为_侦察阶段的"辩护人。现由于其他缘由,甲方提出解除托付代理合同。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 1、双方全都同意解除_年_月_日签订托付协议。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已收取律师费元,不予退还。 3、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托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4、乙方仍对甲方所托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理关系终止而终止。 5、双方就托付事务无争议,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担当,并不争议。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 乙方:_ 日期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