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管理办法8篇.docx
特殊管理办法8篇【第1篇】特殊作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范围内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特修订xx股份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特殊作业。 (二)下列作业需申办作业票 1.工业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3.动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等。 4.临时用电作业:公司范围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5.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6.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7.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 8.公司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项目。 第二章 管理部门与安全职责 第三条 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全公司特殊作业的管理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办法制定、管理和监护公司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规定的监督和考核。 第四条 生产协调部负责各项作业中的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认真贯彻、落实、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 第三章 内容与要求 第六条 各项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 第七条 申办作业票的程序 (一)由作业所在单位提出指定专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作业票由安全环保部及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第八条 作业票的内容 (一)作业票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二)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三)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四)明确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第九条 作业票的使用要求 (一)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二)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三)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四)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五)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规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第十条 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 动火作业 (一)公司工业动火等级划分 1.一级动火 (1)容量大于5000m3(含5000m3,包括原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等)、容器本体及附件动火; (2)容量大于1000m3(含1000m3)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的动火; (3) 直径大于426mm(含426mm)集输气管线、在输油(气)干线上停输动火或带压不停输更换管线设备的动火; (4)天然气回收装置及场内的加热炉、蒸馏塔、分离器罐、换热设备的动火; (5)天然气压缩机厂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天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处动火; 2.二级动火 (1)原油储量在1000m310000m3的罐区,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本体动火; (2)容量小于5000m3储罐、容器本体及附件的动火; (3)容量小于1000m3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的动火; (4)容量1000m310000m3原油库的原油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及原油、污油泵房的动火; (5)汽车罐车油料灌装油台及卸油台内外设备及管线上的动火; 3.三级动火 (1)原油储量小于1000m3(含1000m3)的油库、集输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动火; (2)容量小于1000m3(含1000m3)的油罐和原油库的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污油泵房的动火; (3)在生产区域内的油气管线穿孔正压补漏动火; (4)输油(气)干线穿孔微正压补漏、腐蚀穿孔部位补焊加固的动火; (5)焊割盛装过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的桶、箱、槽、瓶的动火; (6)除一级、二级动火外其他油气区生产和严禁烟火区域生产动火。 4.如装置、管道内有轻烃、凝析油,动火等级上调一级。 (二)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内,凡是可不动火的一律不动,凡是能拆下来的必须拆下移到安全地方动火。一般情况下节假日及夜间作业,非生产必需,一律禁止动火。紧急情况下经请示本级动火审批人批准同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紧急动火措施,事后补办动火作业手续及方案。 (三)动火现场应按动火安全措施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车、消防及医疗救护设备和器材。 (四)凡动火作业涉及其他特种作业的,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票,严禁以工业动火作业票代替。 (五)机具要求 1.采用电焊进行动火施工的储罐、容器及管道等应在焊点附近安装接地线,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0。施工现场电气线路布局与要求应符合gbj502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2.电焊机等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3.各种施工机械、工具、材料及消防器材应摆放在动火安全措施确定的安全区域内。 (六)含硫化氢或其它有毒气体的场所应做好相应的防中毒措施,其中含硫化氢的场所具体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 (七)动火作业隔离要求 1.工业动火前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经检测气体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气体检测超过1h后动火的,应对气体进行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2.与动火部位相连的油气管线必须进行可靠的隔离、封堵或拆除处理。 3.与动火直接有关的阀门必须挂牌标明状态;需动火施工的设备、设施和与动火直接有关阀门的控制由生产单位安排专人操作和监护(可加装安全锁具),作业未完工前不得擅离岗位。 4.动火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 5.动火作业人员在动火点的上风作业,应位于避开油气流可能喷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特殊情况,应采取围隔作业并控制火花飞溅。 (八)动火作业气体测试要求 1.需要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清洗、置换和通风后,要分析检测可燃气体浓度,达到许可作业浓度才能进行动火作业。 2.凡进入罐、塔、釜及其它容器内的有限空间动火,要采样分析有限空间内气体。气体分析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氧气和氮气浓度等,其可燃介质(包括爆炸性粉尘)含量必须低于该介质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体积),氧含量15%25%,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气体样品要有代表性(容积大的应多处采样,根据介质与空气相对密度的大小确定采样重点应在上方还是下方)。分析结果报出后,采样分析样品至少要保留8h。出现异常现象,应停止动火,重新采样分析。 3.动火施工作业前,应对动火点及操作区域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检测,动火施工作业中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若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其风向应与自然风向一致。 4.在动火施工全过程中,动火监护人应跟踪检测可燃气体浓度。 (九)进入有限空间动火作业要求 1.在油罐、塔、釜或其它存在可燃介质的有限空间内动火,在将其内部物料除净后,应进行蒸汽吹扫(或蒸煮)、氮气置换或用水冲洗干净,然后打开上、中、下部人孔,形成空气对流或采用机械强制通风换气,严防出现死角。 2.所有可能影响该有限空间的物料来源都应被切断。 【第2篇】特殊危险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1 范围 为了规范大港油田公司特殊危险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加强特殊危险作业项目风险控制,有效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特殊危险作业管理职责、分类与分级、风险识别、安全措施制定、作业许可证申请、书面审查、现场核实、现场审批、延期、实施、关闭、网上办公等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和外部承包商。生产应急情况下发生的作业项目不纳入本办法。 2 术语和简略语 2.1 本办法采用gb/t 19001-2008、gb/t 24001-2004、gb/t 28001-2022、q/sy 1002.1-2007 和q/sy1240-2009标准规定的术语。 2.2 特殊危险作业:指涉及人员、设备、环境等危险有害因素复杂、风险程度高,容易导致事故发生,需要特别采取对策措施予以控制的高危作业项目。作业特点具有复杂性、流动性、交叉性、非常规性以及使用特殊装备或工艺。 2.3 二级单位:特指油田公司所属单位和矿区服务事业部所属单位。 2.4 三级单位:特指二级单位的所属单位(含副处级、科级、小队级等)。三级单位中同时具有副处级、科级及小队级等两种及两种以上行政组织的,以最高级别行政组织为三级单位。 2.5 项目建设单位:特殊危险作业项目所在的二级单位。 2.6 项目作业单位: 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特殊危险作业项目施工作业服务的二级单位及油田公司外部承包商。 2.7 项目主管部门:指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作业单位负责安排特殊危险作业项目的机关职能部门。 2.8 项目所在基层单位:指特殊危险作业项目现场所归属的小队级基层单位。 2.9 项目施工队伍:由项目作业单位派出的、负责具体实施特殊危险作业项目施工的队伍。包括人员和装备等。 2.10 相关方: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作业单位以外的,与特殊危险作业项目在人员、设备设施等方面具有相互影响的组织或个人。 2.11作业许可申请人:由项目作业单位指派的负责履行作业许可申请的人员。作业许可申请人应由施工队伍现场作业负责人担任。 2.12 作业许可审查人:由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作业单位授权的,对特殊危险作业项目许可进行书面审查的人员。包括被授权人。 2.13作业许可审批人:由项目建设单位授权的,需要现场对特殊危险作业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核实并做出是否同意作业决定的人员。包括被授权人。 2.14 现场作业负责人:项目施工队伍第一责任人。 2.15 作业现场监护人:由作业现场负责人指定的、负责对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人身受到威胁时发出警告、叫停及采取应急保护措施的人员。 2.16作业现场监督人:由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作业单位双方派出的、负责对项目施工过程hse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的人员。包括:hse监督部门的专职监督人员、基层单位兼职安全员及项目施工队伍临时指定的监督人员。 2.17 大港油田公司简称油田公司。 2.18 “特殊危险作业项目作业许可证”简称“作业许可证”。 3 职责 3.1 项目建设单位职责 3.1.1负责明确本单位所有特殊危险作业项目的项目主管部门及各级作业许可审查人、审批人(包括被授权人);负责组织项目作业单位、相关方及本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风险评价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负责对项目作业单位申报的作业许可证、安全工作方案及相关许可作业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现场核查审批、许可关闭、存档及销案;负责向项目作业单位进行安全交底;负责协调作业项目所需的设备及人力资源;负责监督项目作业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单位有关规定。 3.1.2 项目建设单位的二级单位负责一级与二级作业许可的管理。包括作业许可的书面审查、现场审批、关闭、存档与销案等。 3.1.3 项目建设单位的三级单位负责三级作业许可的管理。包括作业许可的书面审查、现场审批、关闭、存档与销案等。 3.2 项目作业单位职责 3.2.1负责指定施工队伍现场作业负责人参加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的项目工作前安全分析,识别作业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评价风险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3.2.2负责依据项目建设单位规定、项目风险控制的需求、本单位资源等,编写作业许可必须具备的相关材料;负责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作业许可申请。 3.2.3 负责对申报的作业许可材料提前进行内部审查。 3.2.4负责在作业前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准备工作;负责落实施工作业过程的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内部监护与监督。 3.3 相关方负责参加作业现场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负责向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提供本方与作业项目有关的人员和设备设施相关信息,并提出自己的建议;负责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及作业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信息。 3.4 作业许可审查人及审批人授权 3.4.1 作业许可审查、审批不宜授权。 3.4.2 作业许可审查、审批确需授权时,优先在同一行政组织(含处、副处、科、基层队)内部成员之间授权;其次,可向下一级行政组织主要负责人授权。其中,三级单位不得再向下一级行政组织授权。 3.4.3 同类(同项)特殊危险作业项目授权人数不能多于2人(含2人)。 3.4.4 被授予作业许可审查、审批权限的人员(以下简称被授权人)必须具有满足授予权限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 3.4.5 所有级别的授权双方应签订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在二级单位范围内予以发布,在油田公司特殊危险作业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录入。 3.4.6 当被授权人因组织机构调整、人事调整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被授权人人选。 3.4.7 授权不授责。授权人对被授权人职责履行结果负责。 3.5 监督职责 3.5.1 一级动火作业由消防支队及二级单位派专人现场监督,二级许可作业项目由二级单位(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作业单位)负责派专人现场监督,三级许可作业项目由二级单位派人进行抽查监督。 3.5.2 三级单位负责指定现场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 3.6 所有参加特殊危险作业书面审查、现场审批、监督、监护、岗位操作等人员,对本岗位工作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3.7 各级作业许可申请、书面审查及现场审批人应对作业风险分析和安全对策措施的有效性负责。 3.8 现场作业负责人对现场施工组织、人员分工、安全设施使用、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有效性、作业现场应急处置等施工全过程负责。 3.9 安全监督人员对作业许可现场审批、实施等全过程负督察责任。对现场存在的与许可管理级别、书面审查结果、安全措施等不符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不良及管理缺陷等,做出口头警告、书面处罚、责令停工等要求,并及时下令纠正。 3.10 作业现场监护人对现场监护对象存在的人身伤害应采取的保护行为负责。 3.11 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设备、工艺操作规程,对本岗位安全操作负责。 4 管理内容 4.1 特殊危险作业项目分类 4.1.1通用类特殊危险作业项目。即:按照作业行为类别划分的特殊危险作业项目。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挖掘作业、化学清洗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脚手架作业、管线打开作业等作业。 4.1.2专项类特殊危险作业项目。即:按照具体作业内容确定的特殊危险作业项目。具体见附件一。 4.2 特殊危险作业项目分级 4.2.1作业许可级别划分 a)一级作业许可:是指最终需要项目建设单位的二级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现场审批的项目。 b)二级作业许可:是指最终需要项目建设单位的二级单位主管领导负责现场审批的项目。 c)三级作业许可:是指最终需要项目建设单位的三级单位主管领导负责现场审批的项目。 4.2.2 作业许可级别确定 a)通用类特殊危险作业项目作业许可级别 1)动火作业实行第一、二、三级许可管理;化学清洗作业实行第二级管理;脚手架作业实行第二、第三级管理;挖掘作业实行第二、第三级管理,具体执行相关作业管理办法。 2)未明确作业许可级别的其它通用类特殊危险作业项目,由各二级单位按照风险程度、资源掌控和审批权限等条件,具体划分作业许可级别,并经过有效审批后,在本单位予以发布。 3)当项目建设单位与项目作业单位对同一特殊危险作业项目确定的作业许可级别不一致时,依照项目建设单位规定级别进行申请、审批管理。 b)专项类特殊危险作业项目作业许可级别具体见附件一。 4.3 工作前安全分析与风险控制措施制定 4.3.1 特殊危险作业项目施工作业前,由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在三级单位)组织项目所在基层单位、项目施工队伍及相关方人员组成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共同到现场识别作业过程可能发生的事故、危险有害因素、风险程度等,制定科学、全面的风险控制措施。具体执行gy01/f7.28.29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办法。 4.3.2根据工作前安全分析的结果,由现场作业负责人填写作业许可证。其中,通用类特殊危险作业项目使用对应管理制度规定的作业许可证格式。专项类特殊危险作业项目使用“专项类特殊危险作业项目作业许可证”(gy01jl 7.28.20-01)。 4.3.3根据工作前安全分析的结果,由项目作业单位编制项目安全工作方案(或hse作业计划书)等其它保证施工安全的技术及管理材料。 a) 通用类特殊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工作方案(hse作业计划书)等保证施工安全的其它材料,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编制。其中: 1)高处作业:工作内容复杂、坠落点多等风险程度高的作业项目应编制安全工作方案(hse作业计划书)。 2)受限空间作业:应编制安全工作方案(hse作业计划书)和应急预案。 3) 移动式起重作业:关键性吊装作业,应编制安全工作方案(hse作业计划书)。 4)管线打开作业:必要时制订安全工作方案(hse作业计划书)和应急预案。 5)临时用电作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含5台)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含50kw)的,应专门进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同时编制安全工作方案(hse作业计划书)。 6)挖掘作业:必要时编制安全工作方案(hse作业计划书)。 7)脚手架作业:应编制安全工作方案(hse作业计划书)。 8)动火作业:对于作业内容及危害因素复杂的作业项目,应根据工作安全分析结果和项目建设单位的要求,编制安全工作方案(hse作业计划书)。 9)化学清洗作业:应编制安全工作方案(hse作业计划书),必要时附加工艺流程示意图等。 b) 专项类特殊危险作业项目:对于作业内容及危险有害因素复杂的作业项目,应根据工作安全分析结果和项目建设单位的要求,编制安全工作方案(hse作业计划书),必要时附加工艺流程示意图等。 c) 油田公司外部承包商在特殊危险作业项目施工前,应根据工作安全分析结果和项目建设单位的要求,编制安全工作方案(hse作业计划书)。 d) 工作方案(hse作业计划书)内容至少包括:项目组织机构与岗位分工、项目主要内容、采用的关键工艺设备设施、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主要风险控制措施、应急预案等。 4.4 作业许可申请 4.4.1 按照“谁作业,谁申报”的原则,由项目施工队伍履行作业许可申请流程。 4.4.2现场作业负责人是作业许可申请人,作业许可申请人应实地参与特殊危险作业工作前安全分析,否则作业许可不予审查通过。 4.4.3作业许可申请所需的有关安全工作方案(hse工作计划书)、应急预案、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相关附图等保证安全施工的技术与管理材料,应与作业许可证一并申报。 4.5书面审查 4.5.1油田公司内部进行的特殊危险作业项目,首先由项目作业单位内部履行审查流程,然后报项目建设单位审查及审批。 4.5.2油田公司外部承包商进行的特殊危险作业项目,参照4.5.1条款规定,由承包商内部进行有效审查后,报项目建设单位审查及审批。 4.5.3油田公司内部应用“油田公司特殊危险作业网上管理系统”,履行作业许可书面审查流程。油田公司外部承包商使用纸质文件履行书面审查流程。 4.5.4书面审查内容包括:作业许可证、安全工作方案(hse工作计划书)、应急预案、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相关附图、有关作业内容说明等保证安全施工作业应具备的材料。具体作业项目所需资料执行4.4.3条款及项目建设单位有关要求。 4.5.5书面审查应及时完成,不应影响下一步工作流程。 4.5.6 不同级别作业许可审查、审批工作流程具体见附件二。 4.6备案 作业许可书面审查结束后,项目建设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监督信息备案。其中,油田公司内部利用“油田公司特殊危险作业网上管理系统”备案功能进行备案。油田公司外部承包商书面审查通过后,由项目主管部门书面通知安全监督部门进行备案。所有一级、二级作业许可只有通过备案后方可打印、发放作业许可证。 4.7 现场核查与审批 4.7.1 作业许可书面审查通过后,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审批人组织所有书面审查人、现场作业负责人及相关方有关人员,到工作现场进行核查,确认各项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4.7.2 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通过之后,作业许可批准人、申请人及相关方均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4.7.3 书面审查或现场核查如未通过,项目作业单位应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完善措施,并重新办理作业许可申请。 4.8 作业许可证使用 4.8.1 施工作业前,现场作业负责人应向所有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及相关方进行作业许可交底,交底后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应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4.8.2 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 a) 第一联:现场作业负责人持有。 b) 第二联:张贴在公开地点以示沟通,让现场所有作业人员了解正在进行的作业位置和内容。 c) 第三联:送交相关方,以示沟通。 d) 第四联:保留在批准人处。 4.8.3 当同一工作区域有多个相关方参与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向所有相关方发放一份作业许可证(或复印件),并签字记录。 4.8.4 当工作需要中断(正常工作休息除外)时,许可证第一联应交回项目所在基层单位负责人保留。 4.8.5 作业现场关键人员(不含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变更时,应经过现场作业负责人的批准,并重新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安全教育、交底签字等内容,并保留记录。 4.9 许可证延期 4.9.1 许可证有效期限原则为不得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工作,确需更多时间连续作业,作业许可申请人可向批准人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次数不得超过2次。 4.9.2 许可证延期前提为“作业人员无变化、作业对象无变化、作业主体工艺无变化、作业地点无变化”等无导致作业风险变化的条件,否则不得延期。 4.9.3 许可证延期期限应由作业许可批准人、申请人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4.9.4 特殊危险作业延期后总的作业期限执行以下规定 a) 通用类 1)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挖掘作业、管线打开作业、化学清洗作业许可延期后总的作业期限不能超过24h。 2)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脚手架作业许可延期后总的作业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5天。 b) 专项类 1)含有通用类特殊危险作业项目时,许可延期后总的作业期限执行其中作业项目的最短时间要求。 2)未含有通用类特殊危险作业项目时,许可延期后总的作业期限由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施工队伍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4.9.5 作业许可申请人、批准人及相关方应重新核查工作区域,确认安全措施有效后,作业许可申请人和批准人方可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延期。许可证未经批准人和申请人签字,不得延期。 4.9.6 在规定的延期次数(期限)内没有完成作业,需重新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4.10 作业许可证取消 4.10.1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作业许可申请人、批准人都有责任立即终止作业,取消作业许可,若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 a) 由于作业过程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作业程序等发生明显变化,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需要重新制定控制措施的. b) 实际作业的工期、工作内容等与作业计划发生重大偏离的。 c) 事故状态下、出现紧急情况或已发出紧急撤离信号时。 4.10.2 取消作业应由作业许可申请人和批准人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4.11作业许可证关闭 作业完成后,申请人与批准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后,许可证由申请人、批准人和相关方共同签字后,关闭作业许可证。 4.12 存档 4.12.1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在基层单位负责存档,存档的作业许可证应齐全完整,同时,项目作业单位保留一份关闭的作业许可证。 4.12.2油田公司内部施工作业应在“特殊危险作业管理系统”中使用电子文档形式存档,以便网上查询。油田公司外部承包商施工作业使用书面存档。存档期限至少一年(包括已取消作废的许可证)。 4.13 销案 作业许可证及相关材料存档满一年后,且认定无保留价值后由存档部门或基层单位负责销案。 4.14 其它 4.14.1 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 4.14.2 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扩大特殊危险作业项目管理范围,并参照执行该办法。 4.14.3 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投入足够的资源,保证特殊危险作业管理网上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5 更改 本办法的更改执行gy01/f4.1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的规定,如程序文件更改影响本办法的执行需要更改时,应一起组织更改。 6 相关文件、实施证据和表单 6.1 相关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 gy01/f7.28.21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gy01/f7.28.22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gy01/f7.28.23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管理办法 gy01/f7.28.24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gy01/f7.28.25 化学清洗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gy01/f7.28.26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gy01/f7.28.29 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办法 gy01/f7.28.30 管线打开安全管理办法 gy01/f7.28.32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gy01/f7.31.3 动火管理办法 大港油田公司承包商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6.2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q/sy1236-2009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q/sy1238-2009 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范 q/sy1240-2009 作业许可管理规范 q/sy1241-2009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q/sy1242-2009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范 q/sy1243-2009 管线打开安全管理规范 q/sy1244-2009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 q/sy1246-2009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q/sy1247-2009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q/sy1248-2009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6.3 相关技术文件 附件一 特殊危险作业项目工作内容、危害特征及作业许可级别表 附件二 不同级别作业许可审查、审批工作流程 6.4 实施证据和表单 gy01jl 7.28.20-01 专项类特殊危险作业项目作业许可证 油田公司特殊危险作业网上现场审批管理系统 【第3篇】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一、编制依据: 本方案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 5、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 二、工程概况: 1 工程简介 南昌至宁都高速公路d10合同段起讫里程为k239+000k244+900,路线长5.9km,d10合同段全线主要工程数量有:路基土石方约174.4万立方米 ,排水工程29338.3米,防护工程14961立方米,大桥346米/2座,中桥86米/1座,涵洞33道,通道15道,暗桥1道,合同总期14个月 三、安全目标:不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为安全目标。 四、雨季施工 1、 雨期施工总要求 (1)确保信息畅通 搞好项目部的信息化管理,信息化是末来企业科学管理的重要部分;由于夏季施工暴风雨等恶劣天气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对破坏程度难以进行预测,需要加强对气象信息的控制管理,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加强防范。 (2)防护的全面性 施工现场涉及面较广,包括各部分现场和临时设施的安全防护以及全部人员的安全,因此在制定安全措施时一定要全面细致周到,不可因事小而不为,不留有隐患,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3)科学组织施工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充分考虑雨期施工的特点,将不宜在雨季施工的工程提前或延后安排;根据天气情况合理搞好作业安排,风雨天气尽量安排在不施工作业。搞好工序穿插,提高工效和施工速度,遇到较大的暴风雨天气应停止施工。 (4)快速反应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应急准备,在雨期施工时,各种防护措施要进一步加固,对脚手架、施工机械、防护棚以及临时设施等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并确保抢险救灾物资人员随时待命,一旦发生险情启动应急预案后能第一时间赶赴施工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2、雨季施工准备措施 (1)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夏季施工作业时间尽量向两端压缩,避开中午的高温;气温超过37时,停止室外作业,在休息时应有通风降温措施;遇较大的暴风雨天气应停止所有的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方。 (2)做好施工现场排水 根据施工平面图、排水总平面图,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无阻。 雨季施工现场临近高地,应在高地边挖好排水沟,处理好危石防止发生滑坡、塌方等灾害。 保证道路畅通,路面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硬化或加铺沙砾、炉渣或其它材料,并按要求加高起拱。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防护。对材料库全面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四周排水良好,墙基坚固,不漏雨渗水,钢材等材料存放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确保材料的质量安全。 严格按防汛要求设置连续、畅通的排水设施和应急物资,如水泵及相关的器材、塑料布、油毡等材料。 3、重点分项工程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土方工程和基础工程 土方工程和基础工程受雨水影响较大,如不采取有关防范措施,将可能对施工安全及建筑物质量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在雨期施工时注意以下几点: 雨期开挖基槽(坑)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度或设置支撑,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和支撑的检查控制;对于已开挖好的基槽(坑)或管沟要设置支撑;正在开挖的以放缓边破为主辅以支撑,雨水影响较大时停止施工。 防止边坡被雨水冲塌,可在边坡上加钉钢丝网片,也可用塑料布遮盖边坡; 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的分期完成;雨量大时,应停止大面积的土方施工;基础挖到标高后,及时验收并浇筑混凝土垫层;如被雨水浸泡后的基础,应做必要的挖方回填等恢复基础承载力的工作;重要的或特殊工程应在雨期前完成任务。 为防止基坑浸泡,开挖时要在基坑内作好排水沟、集水井并组织必要的排水力量;如预先考虑不周,浇捣后遇有大雨时,往往会造成地下室和池子上浮的事故; 对雨前回填的土方,应及时进行碾压并使其表面形成一定的坡度,以便雨水能自动排出; 对于堆积在施工现场的土方,应在四周做好防止雨水冲刷的措施。如在周围放置条石以阻止土方被雨水冲刷至开挖好的基槽(坑)或管沟内,或者填埋已完工的一些基础构筑。 (2)混凝土工程 模板隔离层在涂刷前要及时掌握天气预报,以防隔离层被雨水冲掉; 遇到大雨应停止浇筑混凝土,已浇筑的部位应加以覆盖。现浇混凝土应根据结构情况和可能,多考虑几道施工缝的留置; 雨期施工时,应加强对混凝土粗细骨料含水量的测定,及时调整用水量; 大面积的混凝土浇筑前,要了解2-3天的天气预报,尽量避开大雨。混凝土浇筑现场要准备大量的防雨材料,以备浇筑时突然遇雨进行覆盖; 模板支撑下回填土要夯实,并加好垫板,雨后及时检查有无下沉; 下雨时不得进行钢筋焊接、对接等工作,急需时应做好防雨工作或将施工作业移至室内进行;刚焊接好的钢筋接头部位应防雨水浇淋,以免接头骤然冷却发生脆裂影响建筑物的质量。 (3)吊装工程 构件堆放地点要平整坚实,周围要作好排水工作,严禁构件堆放区积水、浸泡,防止泥土粘到构件上; 雨后吊装时,应首先检查吊车本身的稳定性,确认吊车本身安全未受到雨水破坏时再做试吊;将构件吊至1m左右,往返上下数次稳定后再进行吊装工作; 雨天可能会影响起重机司机的视线,若司机没有在雨天进行吊装的经验,停止吊装工作或请有经验的司机来进行; 由于构件表面及吊装绳索被淋湿,导致绳索与构件之间摩擦系数降低,可能发生构件滑落等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此时进行吊装工作应加倍注意,必要时可采取增加绳索与构件表面粗糙度等措施来保护吊装工作的安全进行; 雨天吊装应扩大地面的禁行范围,必要时增派人手进行警戒。 【第4篇】特殊季节及夜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一、编制依据: 本方案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 5、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 二、工程概况: 1. 工程简介 南昌至宁都高速公路d10合同段起讫里程为k239+000k244+900,路线长5.9km,d10合同段全线主要工程数量有:路基土石方约174.4万立方米 ,排水工程29338.3米,防护工程14961立方米,大桥346米/2座,中桥86米/1座,涵洞33道,通道15道,暗桥1道,合同总期14个月 三、安全目标:不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为安全目标。 四、雨季施工 1、 雨期施工总要求 (1)确保信息畅通 搞好项目部的信息化管理,信息化是末来企业科学管理的重要部分;由于夏季施工暴风雨等恶劣天气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对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