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怎么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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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怎么领?.docx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怎么领?一、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根据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四)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由其失业前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三、失业保险金的申领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网报社保参保变动信息。对非本人意愿的,告知其有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失业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就近到各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金,也可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上搜索"失业保险金"办理。 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审核,核准后从次月起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办理医疗保险一档参保缴费。 参保辖区 经办机构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市本级 金华市就业服务中心 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社窗口 0579-82366877 婺城区 金华市婺城区就业处 金华市婺城区紫金南街369号金华市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44号窗口 0579-82225097 金东区 金华市金东区就业中心 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光南路1329号金华市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0579-82191980 兰溪市 兰溪市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0579-88882505 东阳市 东阳市就业处 东阳市艺海北路388号行政服务中心(总部中心)B幢2楼西大厅16-18号窗口 0579-86622742 义乌市 义乌市就业中心 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就业窗口 0579-89915152 永康市 永康就业处 永康市东塔路187号人力社保服务中心42、43号窗口 0579-87173910 浦江县 浦江县就业处 浦江县仙华路68号浦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0579-84183205 武义县 武义县就业处 武义县明招路1385号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办事大厅6号窗口 0579-87623697 磐安县 磐安县就业处 磐安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磐安县365行政服务中心3楼 0579-846614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