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责任制度4篇.docx
防范责任制度4篇【第1篇】物业公司落实治安防范安全防火逐级责任制奖惩制度 物业公司落实治安防范、安全防火逐级责任制奖惩制度 (一) 奖励 1、各级领导、各部、班组、岗位和职工通过年终评比,被评为治安防范或防火安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公司给予奖励。 2、在职工自己工作岗位或工作范围之外及时发现治安或火灾隐患,以主人翁精神,主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灾害事故的发生。及时以书面、口头形式报告保安部,经确认后,根据避免损失的大小,公司给予本人通报表扬、授奖或晋升工资的奖励。 3、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及时抓获作案分子或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提供案情,有助破案,对维护小区的安全有显着功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立功、授奖或晋升工资的奖励。 4、在发生治安事件或火灾时,及时发现报警,主动救灾抢险,自觉组织、指挥,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有立功表现的部门和个人,公司授予光荣称号,同时享有光荣称号待遇(公费疗养、授奖、晋升工资)。 5、为维护公司利益,发挥主人作用,在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工作上,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给予奖励。 6、公司组织的治安、消防知识测验、有奖问答、竞赛活动会评选1-3等奖,获奖职工给予物质奖励。 (二)处罚 1.公司年终组织对部门、岗位、个人进行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工作全面检查考核时,凡制度不建全、责任不清、无任何文字记录、不认真执行逐级责任制的部门、责任经理或职工,经安委会确认后,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扣罚年终奖金20%至100%、调离、辞退的处罚。 2.全体职工(包括各级领导)经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知识测验不合格者,扣罚考试时当月奖金,不参加测验人员停发奖金,直至参加测验合格月起发放奖金。 3.违犯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逐级责任制其中一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由公司安委会决定对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记过失,责令赔偿损失、扣罚月奖50%至100%处罚,构成渎职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犯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逐级责任制其中一项,已即成事实,造成影响,但未造成经济损失,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由公司安委会决定,对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记过失、扣罚月奖20%至50%的处罚。 5.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部门、岗位及个人因违犯逐级责任制出现各种隐患时,保安部向责任部门经理发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在岗职工记过失或扣罚月奖50%的处罚。 6.部门接到隐患通知书后,凡拖延不整改,超过限期一日,对责任人罚月奖10%,在此期间如发生事故,加重处罚。 7.凡指定专人保管的公司物品(设备、工具、仪器、器材等)因管理不当丢失,由保管人负责赔偿损失。公司各部位钥匙每丢失一把,记过失一次。 8.职工个人领用的公款、支票,因保管不好造成丢失,责任自负,因丢失支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根据损失大小由丢失人负责赔偿。丢失支票记过失一次。 9.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在要害部位或禁止参观的岗位私自接待来访人员,记过失一次,由此造成后果追纠其接待人的责任。 10.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处以10元罚款,乱扔烟头,罚款10元,部门责任区地面发现一支烟头,罚该责任区负责人10元。 11.下班后,不锁门、不关窗、不关灯、不断电、不到烟缸,每违犯一项,记部门经理或责任人过失一次。 【第2篇】安全防范责任、事故报告制度 一、安全防范责任 (一)校办室 1.贯彻执行“总则”所要求的工作。 2.负责学校整体安全工作的安排、布置、检查、落实。 3.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情况,落实安全制度情况。 4.承担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 (二)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安全防范责任见第三条 。 (三)工会主席 1.负责学校的安全宣传、安全教育,贯彻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组织安全教育活动,从思想上杜绝不安全因素。 2.负责检查学校各部门安全制度、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安全工作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 3.负责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主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 4.承担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责任。 (四)年部主任、班主任 1.负责向学生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方面的要求。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对本年级、本班的安全管理负责。 2.年部主任、班主任应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随时检查、发现班级和学生活动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3.及时反映班级、学校、学生中安全方面的隐患和问题,有对学校活动、设施、环境、教具等安全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责任。 4.要通过家长会向家长汇报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方面的情况,通过“双边活动”,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五)任课教师 1.有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的责任。 2.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责任。 3.负责教学活动期间学生的安全工作。处理教学活动期间发生的安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安全。 二、事故报告 1.各处、室对部门内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 2.各年部主任、班主任对本年级、本班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除果断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外,应立即报告学校。 3.任课教师对在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 4.对因不报、谎报、漏报的安全事故,学校将根据情况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处罚。 5.学校将安全事故按相关规定和程度,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3篇】安全防范责任事故报告制度 一、安全防范责任 (一)校办室 1.贯彻执行“总则”所要求的工作。 2.负责学校整体安全工作的安排、布置、检查、落实。 3.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情况,落实安全制度情况。 4.承担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 (二)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安全防范责任见第三条 。 (三)工会主席 1.负责学校的安全宣传、安全教育,贯彻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组织安全教育活动,从思想上杜绝不安全因素。 2.负责检查学校各部门安全制度、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安全工作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 3.负责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主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 4.承担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责任。 (四)年部主任、班主任 1.负责向学生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方面的要求。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对本年级、本班的安全管理负责。 2.年部主任、班主任应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随时检查、发现班级和学生活动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3.及时反映班级、学校、学生中安全方面的隐患和问题,有对学校活动、设施、环境、教具等安全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责任。 4.要通过家长会向家长汇报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方面的情况,通过“双边活动”,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五)任课教师 1.有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的责任。 2.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责任。 3.负责教学活动期间学生的安全工作。处理教学活动期间发生的安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安全。 二、事故报告 1.各处、室对部门内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 2.各年部主任、班主任对本年级、本班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除果断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外,应立即报告学校。 3.任课教师对在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 4.对因不报、谎报、漏报的安全事故,学校将根据情况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处罚。 5.学校将安全事故按相关规定和程度,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4篇】大学校医院安全防范责任制度 z大学校医院安全防范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责任,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校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各科室和各重点部位要有计划、有步骤的将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人,促进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各部主任要建立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杜绝安全隐患。 2、各科室、各岗位下班前要关掉所有临时用电电源、水龙头、门窗,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 3、收款室要加强现金保管,做到帐目清楚。保险柜要按规定存放现金,注意防火、防盗,严禁外人进入。 4、药房要注意防火、防盗,非本科室人员原则不得入内,不经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不准进入。 5、药品仓库不准存放个人物品,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要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盗、防鼠、防霉变。 6、病房不得使用电器,不准留外人住宿,要及时查看病房电源是否关掉、物品是否齐全。 7、加强“化验、理疗、心电、b超、*光”等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盗,保护、保管、使用好贵重仪器,注意用电安全,下班时关掉电源。重要仪器设备要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运行是否正常,及时查看电路是否安全,防火器材是否齐全。 8、部主任要建立长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把安全防范责任落到实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