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及给排水工程质量评估报告.pdf
工程概况裕民县 2014 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排水管道分为7 条管道分别为位于龙珍路、阳光商贸城西侧、万花园路西侧、万花园路东侧、塔斯特东路、小客运站东侧、小白杨路、总长共5252 米,管材为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承插管口安装,基地铺设 0。1 米厚粗砂。其中龙珍路、万花园路西侧、万花园路东侧、塔斯特东路、小客运站东侧、小白杨路、预埋 DN400 的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阳光商贸城西侧预埋 D500。检查井采用水检查井、井盖为1000 圆形砖砌排700 球墨铸铁井盖,井筒为7。5 号水泥砂浆 MU10 号砖。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质量等级要求:排水工程优良。建设单位: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新疆分院监理单位: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苏中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裕民县 2014 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排水工程月日正式开工,实际竣工日期为年月日。二、质量评估依据:1、裕民县 2014 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排水工程排水施工图及补充变更设计.2、国家及新疆省现行的建设法规、规定、办法等。3、本工程的施工合同、监理委托合同。4、市政工程验收规范、验评标准施工技术规范.三、工序、部位、单位工程的划分及质量评定:(一)、工序、部位、单位工程的划分:本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划分为排水 1 个单位工程、6 道重要工序.3、排水工程工序划分:(1)沟槽;(2)垫层;(3)安管、接口;(4)检查井;(5)闭水试验;(6)回填土.(二)、施工单位自评工程质量等级情况:本项目工程施工单位自评定质量等级如下:排水工程和自评质量等级为优良。施工单位自评各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结果如下:单单位位工工程程质质量量评评定定序号1单位名称排水管道工程合格率(%)95.895.8质量等级优良备注单单位位工工程程质质量量评评定定(排水管道工程)序号123456工序名称沟槽垫层安管、接口检查井闭水试验回填平均合格率合格率()96.896.89696。9 999.399.390.990.910010099.699.6质量等级优良优良优良优良优良优良97.397.3备注(三)、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过程及质量等级的检查情况:监理工程师为实现合同质量目标,采取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对本工程进行了全过程监控.(1)原材料控制:监理工程师要求进入现场的所有原材料进行报验,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不合格材料及时清除出场。与此同时对用于检查井、水泥、青砖、砂石、方砖、等材料按照建设部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见证送检率在 30以上,见证取样的试验结果均合格,确保施工中使用合格的原材料.(2)加强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工序交接检查隐蔽验收程序:在每道工序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对人员、机械、材料进行检查,施工中采用巡视、旁站、抽检、验收等方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落实整改,保证质量并避免大的返工。同时,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工程质量“三检制度和质保体系。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工序完工并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报验,经监理工程师会同甲方、质监站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决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监理工程师对重点控制,对重点工序的各项检查指标进行全数检查,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不放过每个检测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规范要求。监理工程师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与施工部位共同制定了消除通病措施,确保了施工质量。(3)试验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在每道工序验收的同时,加强对工程试验的控制。严格控制沟槽回填土、垫层、基层等工序的压实度、强度及其它试验结果符合规范要求;旁站排水管道闭水试验、给水压力试验的试验过程,给水试验打压、排水管道闭水试验都符合要求;对道路各结构层的压实度、基层的水泥剂量、沥青面层、混凝土及砂浆试块强度等试验进行了抽验,按照建设部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见证送检率在 30以上,试验结果合格,确保施工各工序质量达到规范要求。对每道工序的验收,质监站市政分站李林站长及张君、安守意工程师都参加并给予指导.四、监理工程师质量评估意见:按照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方法,监理工程师对裕民县2014 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检验评定结果如下: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资料评分 80.0 分,外观评分 79.9 分,实测实量得分 86.3分,工程综合评分 82.43 分。质量等级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