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pdf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巩固近年来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结合实际情况,就落实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新府办201717 号)部署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推动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二、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一)部署阶段(2017 年 5 月底前)。各镇(场)安监站、各有关股室要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要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二)整治阶段(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3 月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10 月深化提升)。各镇(场)安监站、各有关股室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三)总结阶段(2019 年 11 月)。各镇(场)安监站、各有关股室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并报送区安全监管局.三、治理内容和工作措施(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风险点危险源。1。全面摸排风险点危险源.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安委20167 号),按照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区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清新府办函2016126 号)和上级安全监管局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摸排职责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含仓储经营,港区内的除外,下同)企业和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化工、医药、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企业(以下简称“使用企业”)的危险化学品风险点危险源,建立相应行业领域企业的危险化学品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2017 年 6 月底前完成并将数据库报区安全监管局)2。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和高危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和国家高危化学品目录,认真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和高危化学品排查,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高危化学品底数,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分级、安全评估,完善相应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2017 年 6 月底前完成并将数据库报区安全监管局)(二)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3.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依据国家、省、市制定的高危化学品目录,制定我区高危化学品管控办法,落实管控措施,依照职责督促相关企业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管控。(2018 年 3 月底前完成)4.加强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的原则,结合实际提出科学有效的管控措施,依照职责实施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监管。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辨识本企业的风险点危险源,建立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等制度,明确每一处风险点危险源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管控状态,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持续推进)5.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依照职责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推动建立安全监管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机制.(持续推进)6。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区及危险化学品罐区的风险管控。开展化工园区(集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区域定量风险评估,科学确定区域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优化区域内企业布局,实施总量控制,降低区域风险.巩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区安全风险评估成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和落实建议措施。推动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区建立安全、应急救援一体化管理平台,优化区内企业布局,有效控制和降低整体安全风险.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区应急处置设施装备建设,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督促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全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18 年 3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 年 4 月至2019 年 10 月深化提升)7。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工程。结合危险化学品危险点风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推动、配合经信部门摸清本辖区内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底数并推进搬迁工作。(2017 年 7 月底前确定分批关闭、转产和搬迁企业名单,逐个制定工作方案并报所在政府和区安全监管局,2018 年 3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 年 4 月至 2019年 10 月深化提升)8。加强危险化学品充装环节安全管控.依照职责督促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建立装货前购货单位、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安全状况及单据等查验制度和现场安全操作、应急管理制度,对货物品名、数量和托运人、承运人、购买人、车辆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严把装卸关,加强日常管理。(2018年 3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10 月深化提升)9。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依照职责协调配合能源主管部门完成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任务,做好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验收销项工作,进一步明确油气输送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建立完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2017 年 6 月底前完成)(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10.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会同机构编制部门研究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系统监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政府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范围,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具体内容,消除监管盲区。按照“网格化、实名制”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单位逐一明确和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无缝隙、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2018年 3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10 月深化提升)11.建立更加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增补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研究、协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统筹协调能力。(2018 年 3 月底前完成)12.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和落实相关行业(专业)主管管部门、本部门内设非煤矿山、工贸等科室(处、股)对相关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研究制定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照单监管。(2018 年 3 月底前完成)(四)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13.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地方性法规和配套工作措施。(持续推进)14.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管理体制。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要求,会同质监部门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管理体制。(2018 年 3 月底前完成)15.制定完善有关地方标准。根据国家修订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相应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制订、修订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相关地方性标准。(持续推进)(五)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16.统筹规划编制。在编制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配合发展改革、经信部门统筹安排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持续推进)17.规范产业布局。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布局规划等,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2018 年 3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10 月深化提升)18。严格安全准入。建立完善涉及公众利益、影响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推动实施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经济和信息化、公安消防、环境保护、卫生、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批。严格落实禁止在规划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包括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的要求.根据实际报请政府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2018 年 3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2018 年 4 月至 2019年 10 月深化提升)19.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的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强化建设单位提供的从事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材料审查.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严肃追究因设计、施工质量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2018 年 3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10 月深化提升)(六)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20.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定期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性审核,提高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持续推进)21。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持续推进)22。认真落实“一书一签”要求。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要求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内容之一,确保将危险特性和处置要求等安全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传递给下游企业、用户、使用人员以及应急处置人员。(持续推进)23。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必须按规定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安全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必须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按规定加快现有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减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利用智能化装备改造生产线,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在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大力推广应用风险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手段,提升安全科技保障能力。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完善风险控制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持续推进)24.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采取扶持措施,依照职责引导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开展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在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选树一批安全标准化典型标杆,培育省、市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示范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25。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执法检查,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的要求,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2018 年 3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10 月深化提升)26。依法严肃追究责任.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27.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或依照省安全监管局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信用广东”网站公示。(2018 年 3 月底前完成)(七)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28.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以及检查设备设施配套的相关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 75的要求,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2018 年 3 月底前完成)29。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助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中介机构力量的培育,利用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增强监管效果。鼓励相关企业引入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化工装置开停车、建设项目试生产、检维修和动火、受限空间等高危作业环节实施安全监管.(持续推进)30。推进科技强安。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成果应用推广。加快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推广应用安全技术装备,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广泛应用。(2018 年 3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进)31。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加强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审查审批和日常监管,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规范评价检测行为,严格实施评价公开制度,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有不良记录的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追究相关责任并在媒体曝光。(2018 年 3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10 月深化提升)32。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事故预防和经济赔偿功能,保障安全生产和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2018 年 3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进)(八)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33.建立风险点危险源电子图。绘制危险化学品风险点危险源电子图,及时更新数据信息。(2017 年 6 月底前取得成果,持续推进)34.对接全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依托国家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配合经信部门建立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大数据库,合力形成政府建设管理、企业申报信息、数据共建共享、部门分工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鼓励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管理能力。(2018 年 3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10 月深化提升)(九)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35.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精心组织、科学施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探索建立专业现场指挥官制度,完善现场处置程序,强化救援现场管理,有效防控应急处置过程风险,避免发生次生事故事件,实现应急处置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持续推进)36.完善应急救援经费保障机制。配合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危险化学应急体系建设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持续推进)37。强化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能力建设。建立统一指挥、分类指导,平战结合、一专多能,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规范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完善各级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消防特勤、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广州队和各省级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的骨干作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建立专兼职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先期处置能力.(持续推进)38。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按照国家要求,简化、完善危险化学品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演练要求,积极推行使用应急处置卡。督促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推进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相关预案衔接畅通。(2018 年 3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10 月深化提升)(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39。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落实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公众开放日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正面主动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宣传和普及危险化学品基本知识,开展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类型、性质、储存和运输、应急救援和处置等内容的宣传普及,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与对危险化学品的科学认知水平。(持续推进)40。加强化工行业管理人才培养。推动加强化工行业安全复合人才培养和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2018 年 3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10 月深化提升)41.加快化工产业工人培养。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加快特种作业人员培养,确保涉及“两重点一重大 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达到岗位技能要求。(持续推进)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场)安监站、各有关股室要深刻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分头落实的逐级负责、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把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开展。(二)落实治理任务。各镇(场)安监站、各有关股室要根据本通知治理内容、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完善具体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关键点,明晰时间表、路线图、任务清单、保障措施,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攻坚克难,严格质量把关,确保每一项工作落实到位。(三)密切协调配合.各镇(场)安监站、各有关股室要积极作为,主动做好对上与对下、对内与对外的联络、协调、指导工作,加强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建立有序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责任共担、任务共领、难题共解”。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办作用,切实推动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落实,积极协调督促有关工作任务落地生根。综合治理过程中若遇到难以解决的重要问题,可径向区安全监管局反映.(四)加强督促检查。各镇(场)安监站、各有关股室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省安全监管局将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特别是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力、进展快慢不均衡、质量水平不够高的地区,将列为重点对象,集中力量,强力推进,并提请区政府将此次综合治理工作作为 2017-2019 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确保全区“一盘棋”,如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五)及时总结通报。各镇(场)安监站、各有关股室要及时总结本辖区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各阶段总结、深化、提升工作,在综合治理期间的完成期限内的每季度结束后 2 日向区安全监管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于 2019 年 11 月 2 日前向区安全监管局报送总体工作总结.区安全监管局将认真收集分析各地工作信息,充分利用每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微信、网站等平台,及时向全区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宣传推广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