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pdf
文件编号xx 集团 xx 事业部00版本号执行日期分发序号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目录一、目的-2二、范围-2三、职责-2四、内容-2五、相关文件-5六、相关记录-5七、修订历史-5项目部门(岗位)签字日期起草人生产运营部审核人生产运营部领导批准人事业部总裁文件发放范围:事业部总裁、事业部各部室、各子公司负责人文件发放范围:事业部总裁、事业部各部室、各子公司负责人【目的】【目的】为提高事业部及各子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掌握所需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确保人身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明确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及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范围】【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事业部及各子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从业人员包括: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职责】【职责】1 事业部生产运营部负责此规定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负责进行事业部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各子公司一、二、三级安全教育进行监督;负责事业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和复审培训的组织和协调工作。2 事业部及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三级安全教育的组织工作,并对三级安全工作的培训过程、效果实施监督;负责本公司员工跨部门调岗培训的组织和协调。3 子公司各部门领导、车间安全员、组长、技术员负责本单位二、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内容】【内容】1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1.1 事业部及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上岗前接受省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后方可任职。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要求定期参加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复审培训。1.2 事业部及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学时。2 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2.1 事业部及各子公司必须对新上岗的新职工、外单位调入人员、实习人员等进行三级安全培训(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为: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2.2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 学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2.3 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2.3.1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培训教育工作。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有关事故案例等。受教育人要经书面考试合格,填写企业“职工培训教育档案”后,方可分配到车间或其他部门。2.3.2 车间(部门)级教育,由各职能部室或车间负责人负责。车间(部门)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受教育人经车间书面考试合格,填写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后,方可分配到班组。2.3.3 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具体培训教育。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受教育人经班组书面考试合格,结果写入“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后,方准到岗位学习。2.4 公司内部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因病或其他原因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第二级或第三级安全教育,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内,方准上岗作业。2.5 职工三级安全培训教材内容应及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变化进行随时更新。3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3.1 事业部及各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3.2 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变更时,人力资源部门、特种作业人员调离或接受部门必须按照相关变更管理程序有关规定申请 HSE 变更。3.3 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复审工作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 80 号)规定执行。4 进入各公司生产现场参观、学习的人员的安全培训由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教育内容为:本公司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参观、服务人员要有专人全程培同。5 承包商人员的培训:5.1 施工单位(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入厂施工前应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5.2 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对施工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5.3 承包商教育内容为:施工安全协议规定内容、相关施工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入厂行为规范及作业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相关内容。6 日常教育 6.1 每年一月份之前,事业部及各子公司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各相关部门按照计划要求落实具体的培训活动。6.2 事业部及各子公司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安排安全活动,认真做好活动记录。安全活动内容: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宣读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分析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开展事故预想及事故紧急处理的训练;进行典型教育,表扬先进、开展各种安全生产竞赛活动。6.3 利用各种形式(答卷、看录像、举办培训班、黑板报竞赛活动等)定期开展对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活动。6.4 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6.5 当部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6.6 事故案例教育: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相关部门应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7 安全培训教育监督管理 7.1 事业部生产运营部应依法对各子公司安全培训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子公司按照年度安全培训实施计划开展安全培训工作。7.2 事业部生产运营部及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各生产车间、部室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及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7.3 对于未按计划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情况,列入事业部或子公司专项考核。8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9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xx 控股集团 xx 事业部生产运营部。【相关文件】【相关文件】无【相关记录】【相关记录】无【修订历史】【修订历史】文件修订历史版本号修订原因及内容执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