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pdf
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为了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技能,建立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推进学校课程改革和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 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办法。一、实践锻炼对象一、实践锻炼对象1、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技能课的教师;2、近五年没有企业经历的教师,必须利用每学年的寒暑假到企业实践锻炼一个月以上;二、实践锻炼的内容和要求二、实践锻炼的内容和要求1、熟悉和掌握一个生产车间的岗位工作过程,包括工艺流程、工作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及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并详细记录,最终形成的调查研究报告;2、收集形成相关专业的教学案例不少于 2 个;3、同年取得相关专业中、高级技能等级证书或行业资格证书;三、实践锻炼期间的管理三、实践锻炼期间的管理1、各专业组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和师资队伍的实际,制定本组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计划,同时负责落实本组教师实践锻炼的人员、时间、企业等相关事宜。对于拟安排到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要提出具体明确的实践目标。2、对于组上拟安排到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由本人填写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根据组上要求详细填写实践的时间、实践的内容计划、实践的预期成果,由专业组领导填写推荐意见后,连同教师实践锻炼审批汇总表一同送至学校行政办公室审批,然后再交示范建设办公室存档。3、企业实践锻炼经历纳入到教师岗位任务,并作为年终考核、岗位分级、职称评聘的重要指标。4、实践期间,教师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实践单位有关制度和纪律,认真填写实践手册,以备检查和考核使用。5、各组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到企业实践锻炼教师的过程管理,如实地或电话查访、组织阶段汇报等.示范办会同教导处等职能部门对实践锻炼的老师进行不定期抽查,以确保实践效果和实践任务目标的完成.四、实践锻炼期间的待遇四、实践锻炼期间的待遇1、老师实践锻炼期间的费用报销标准参考县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2、教师在实践进修期间取得专利、重大科研成果等经济效益较高、给接收单位和学校带来重大社会影响,由专业组会同示范建设办组织审定报学校批准进行奖励。3、对于实践锻炼的教师,专业组或示范建设办等部门对其抽查不在岗的,一经查实缺岗一次,扣除本次实践锻炼报销费用的 10%,缺岗二次的,扣除本次实践锻炼报销费用的30,缺岗三次及以上的,一切费用学校不予报销.确因有事、病请假的,须经企业、专业组同意后,方能生效。请假制度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五、其他五、其他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与本办法有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