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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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字 号】东政办201513 号 【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艾滋病防控 正文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201513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市有关单位:海东市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海东市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和青海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规划等要求,进一步发挥示范区的重要作用,推动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解决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推动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启动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的通知精神,启动我市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覆盖全市六县(区),工作周期为5 年(20142018 年)。为做好第三轮示范区工作,依据青海省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原则 落实政策、综合防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探索模式、解决难点;做好示范、推广经验。二、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落实国家及省级各项艾滋病性病防治政策措施,探索解决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减少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控制性病发病率,降低艾滋病病死率、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减轻艾滋病和性病的危害。(二)具体目标 1、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率农村居民达 85%以上,城市居民达 9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 9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 80%以上,流动人口达 80%以上,各类高危人群达90%以上。2、高危人群接受艾滋病和梅毒检测并告知检测结果的比例达到 80%以上。3、接受综合干预服务后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孕产妇艾滋病母婴传播降低到 4%以下,全市先天梅毒年报告发病率控制在 30/10 万活产数以下。4、当年存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中,接受规范化随访管理的比例,以及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或固定性伴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比例达到 90%以上。5、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到 85%以上。6、一期和二期梅毒年发病率呈下降趋势。7、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组织的艾滋病防治协作机制,逐步提高社会组织工作能力。8、每个县(区)探索解决至少 2 个防治工作难题,形成符合我市特点的有效防治模式。三、示范区类型 第三轮示范区分为城市示范区和区(县)示范区。我市是以市为单位的城市示范区,覆盖乐都区、平安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政府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 市政府建立健全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各县(区)政府成立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明确部门职责,与多部门签订艾滋病防治工作责任书,将防治艾滋病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政策和措施,投入专项经费(落实承诺配套经费),加强防治机构和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普及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 利用党校、专项培训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的培训。加强校内外青少年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培训工作。在看守所、强制戒毒所、监狱等场所羁押人员中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对辖区内娱乐场所负责人进行宣传培训。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深入开展大众人群的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重点加大对妇女、青年学生、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利用车站、集市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大众宣传活动,普及艾滋病相关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反对社会歧视,营造良好的社会支持氛围。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既要掌握正确的防治知识,消除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又要加强警示性教育,促进重点人群了解艾滋病危害,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依法坚决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性病和利用感染者身份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三)完善监测检测体系,掌握疫情和流行危险因素 根据需要和服务的可及性,扩大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含检测点)的覆盖面,加强确证检测能力建设,保证检测质量。开展主动检测咨询,尽早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做好主要高危人群调查与规模估计,开展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的监测检测工作,及时分析研判疫情。对新发现的经性途径传播病例,开展专项调查或在随访时关注接触史,掌握影响当地传播的主要流行危险因素。在丙肝疫情严重地区,开展丙肝疫情监测和舆情监测。(四)落实干预措施,提高干预工作质量 加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检测咨询、美沙酮维持治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等综合服务质量。在没有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县(区),继续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工作。建立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之间的街接机制,积极探索在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场所内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落实宾馆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的措施。强化暗娼、男性性行为者安全套推广使用、动员检测、生殖健康等综合干预措施。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综合防治措施,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和防护,预防职业暴露及感染。(五)强化综合管理,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救助救治水平 开展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流行病学调查、随访、追踪、咨询、干预和 CD4细胞检测等工作,为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或固定性伴定期提供艾滋病检测服务,及时告知检测结果。优化感染者检测、随访、治疗程序,在有条件的县(区),提供检测与治疗相结合的“一站式”服务。规范和加强治疗体系建设,加强医疗卫生人员的宣传培训,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修订艾滋病患者免费治疗标准的通知要求,确定抗病毒治疗定点机构,对符合抗病毒治疗条件病人开展规范抗病毒治疗,保证药品供应,提高治疗质量。提供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预防性药物治疗,开展艾滋病和结核病双重感染防治工作。提高感染者救治水平,对符合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护供养、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保障及时、足额发放艾滋病致孤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基本生活费。支持有能力的感染者和病人开展生产自救。(六)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 各县(区)要在县(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领导协调下,积极开展社会动员活动,发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构参与到艾滋病防治工作中来,发挥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本身优势,将艾滋病防治工作尤其是宣传教育等能结合在一起的活动融入各部门日常工作中。动员青年志愿者、社会团体以及非政府组织、感染者组织等各类团体组织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形成艾滋病综合防治、社会全面参与的格局。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密切联系特殊社会群体、工作方式灵活的独特优势,将社会组织开展高危人群动员检测、干预服务,感染者和病人心理支持及关怀救助等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工作覆盖面。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提高其能力。有条件的地区,相关业务技术机构或已登记的社会组织建立防治艾滋病社会组织培训基地。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评价,健全竞争和退出机制。(七)探索新策略,解决防治工作难题 结合医改,进一步完善疾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和分工协作机制,改进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结合本地区疫情特点,积极探索解决防治工作中的瓶颈问题,要提升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老年人、男性同性性行为者、流动暗娼等艾滋病感染疫情上升较快人群和吸食新型毒品者等危险因素较高人群的有效干预模式,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质量的模式和措施,统筹艾滋病、性病、丙肝综合防治等,形成符合当地特点的有效防治模式。(八)加强信息体系建设,及时交流经验 建立健全示范区艾滋病综合信息管理报告网络,实行季度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总结示范区综合防治经验、大力开展经验交流活动。五、组织领导和管理 (一)建立和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加强示范区的管理 市卫生计生委和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示范区工作的领导和总体协调。市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国第三轮综合防治示范区日常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 5 年工作计划、年度计划和技术方案,汇总、上报工作信息,开展现场技术指导、培训,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评估,总结推广示范区防治工作经验和模式。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市有关部门支持示范区工作,对各县(区)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向省级防治艾滋病管理办公室报告示范区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政府要成立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对本地艾滋病防治工作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设立的办公室同时作为示范区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整合本地所有艾滋病防治资源,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艾滋病综合防治 5 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落实防治工作,开展工作自查,及时上报防治工作进展。(二)机构能力建设和政策保障 市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工作办公室将成立第三轮示范区技术指导专家组,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各县(区)疾控机构应充实艾滋病防治专业技术力量,保证防治工作的需要。各县(区)示范区办公室要制定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开展人员培训。各县(区)要依据国家艾滋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和完善宣传教育、预防干预、监测检测、医疗救治、关怀救助、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等具体措施。(三)经费保障 1、市级示范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由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供经费。市、县(区)各级财政应按照艾滋病防治工作需求,提供配套经费,各级政府财政应按不少于 1:1 的比例配套。2、各级示范区办公室、示范区协调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3、示范区工作经费应设立专账,按照国家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加强审计和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六、督导与评估 (一)督导与评估形式和内容 1、示范区自查。各县(区)示范区办公室每半年对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上报市级示范区工作管理办公室。2、市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管理办公室根据示范区工作情况,适时对各县(区)工作进行现场督导。3、市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管理办公室每半年通报示范区工作进展情况。每年每季度对各县(区)进行 1 次现场督导。及时将通报情况、督导报告和审核汇总的自查情况报省示范区管理办公室。(二)督导与评估要求 依据第三轮管全国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制订印发的示范区督导与评估方案,市级工作管理办公室和各县(区)示范区办公室要制订本级方案,重点加强社会组织参与和新方法、新策略探索的督导与评估。示范区实行警告淘汰制度。对于经市示范区工作管理办公室年度考核评估,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的县(区),市政府将采取警告、限期整等措施,对仍无改进的县(区),由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报,并取消示范区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示范区的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分别于 2016 年和 2018 年开展。附件:1、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任务表 2、海东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3、海东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信息表 附件 1 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师范区工作任务表 领域 工作内容 具体任务 测评标准 责任部门 备注 一、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 1.当地政府实行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管理,建立考核机制。2.当地政府成立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明确部门职责,制定示1.是否建立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2.是否成立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多部门参与的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是否召开会议及对防治工示范区防艾委 在所有示 范区开展。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的主要问题。3.制定本地区艾滋病综合防治政策和措施。4.当地财政投入专项防治经费。5.定期对当地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作中出现问题的解决情况。3.政策和措施的针对性。4.是否按规定配套防治经费。5.督导检查报告。二、监测与检 测工作 1.完善监测检测体系 1.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要具备有开展艾滋病、丙肝和梅毒的检测能力,扩大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和检测点的覆盖面。2.加强定点治疗医院和大型综合医院艾滋病确证检测能力建设,加强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细胞计数、艾滋病病毒载量质控,保证检.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含检测点)的数量和质量。.治疗医院和大型综合医院艾滋病确证检测能力覆盖情况 CD4细胞计数、艾滋病病毒载量检测质量考核合格情况 .感染者得到最终检测结果的平均时间。卫生计生部门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1.在所有示范区开展。2.在具有定点治疗医院和大型综合医院的示范区开展。3.所有示范区开展。测质量。3.优化检测程序,缩短结果通知时间。.优化自愿咨询检测点设置 在疾控机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建立规范的咨询检测门诊,并按国家规范提供艾滋病、梅毒咨询检测服务。2.对卫生热线工作人员进行艾滋病1.咨询检测门诊的数量及分布情况。2.咨询检测的人数。疾控、医疗及妇幼保健机构 1.在所有示范区开展。2.在设有12320 卫生热线的示范区开展。综合防治知识要点培训,及时为咨询者提供规范服务。3.开展主动检测咨询 1.医疗卫生机构将艾滋病和梅毒检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测、住院病人和重点科室就诊者常规检测,主动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2.性病诊疗机构对性病1.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和梅毒主动检测咨询服务数量。2.性病门诊首次就诊者艾滋病、梅毒检测率。疾控、医疗及妇幼保健机构 1.在疫情一、二类的旗(县)示范区开展和城市示范区开展。2.在所有示范区开展。就诊者开展艾滋病、梅毒主动检测咨询服务。4.强化高危人群监测 1.设有艾滋病、性病和丙肝监测哨点的示范区,要按照国家哨点监测方案要求加强哨点监测工作,提高数据质量。2.建立健全监管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协调和信息收集机1.监测人群数量及质量。2.监管场所检测率及监测信息上报准确率。卫生计生、公安、司法部门 监管场所监测仅在辖区内有监管场所的示范区开展。制,及时监测,准确上报信息。5.掌握疫情和流行危险因素 1.开展主动高危人群调查与规模估计。2.对新发现的经性传播病例,开展专项调查,或随访时关注接触史,掌握影响当地传播的危险因素。3.每年对当地疫情进行分析。1.开展主要高危人群调查与规模估计的情况。2.辖区每年艾滋病传播危险因素评估报告。3.辖区每年疫情分析报告。疾控机构 在所有示范区开展。人群规模估计在示范区启动第1、3、5年各一次。三、宣传教育 政策培训 1.开展艾滋病防治大众宣传 1.提供和发放大众人群预防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材料,设置宣传栏或标语。2.利用网络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活动。1.发放宣传材料,设置宣传栏或标语的种类和数量。2.大众人群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率(包括危害及预防措施)。宣传、文化、广电、交通、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 在所有示 范区开展 2.妇女、青年学生艾滋病综合防1.妇联开展妇女面对面宣传。2.初中及以1.15-49 岁妇女艾滋病知识知晓率。2.初中及以上学妇联、教育、共青团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在所有示 范区开展 治知识教育 上学校按照规定将艾滋病综合防治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课程或开展综合防治教育。3.教育部门制定针对在校学生艾滋病综合防治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4.对校外青少年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教育。校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健康教育比例。3.教育部门是否制定在校学生艾滋病综合防治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4.校内、外青少年知识知晓率。府。3.老年1.开展老年相关人员宣传培宣传、工在所有示 人、流动人口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教育和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的法制宣传 人、流动人口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包括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劳务输出人员、长卡司机等)。2.加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性病和利用感染者身份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训人次数和知识知晓率。商、人社、住建、民政、交通、卫生计生部门 范区开展 4.相关部门的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教育 1.对领导干部利用党校、行政学院(校)以及其它适宜形式,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政策培训。2.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教育。3.对医疗卫生人员、公安和司法干警和媒体从业人员开展艾滋病综合相关人员宣传培训人次数和知识知晓率。卫生计生、公安、司法等部门及党校和行政学院(校)等机构 在所有示 范区开展 防治宣传教育。四、预防干预 1.开展吸毒人群干预工作 1.建立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长效工作机制。2.在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服药人员提供综合干预服务。3.对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开展相关实验室检测,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抗1.是否建立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长效工作机制。2.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实验室检测的比例。3.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年保持率及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参加抗病毒治疗比例。4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比例。卫生计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司法部门 重点在静脉注射吸毒传播为主的地示范区开展。其它类型的示范区可选择性开展。病毒治疗。4.在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不能覆盖的地方,开展清洁针具交换。5.对其他社区吸毒人群进行检测咨询、针具交换、心理辅导和禁毒教育等综合干预。5对社区吸毒人群开展综合干预、心理辅导和禁毒教育比例。2.预防经性传播 1.对被监管人员、娱乐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开1.被监管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和业主宣传教育覆盖率。卫生计生、工商、广电部门及社感染者和病人是指能随访到的。重点 展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教育。2.落实宾馆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的有关规定。3.通过同伴教育、外展等多种方式在暗娼(重点是流动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为者中开展安全套推广使用、检测咨询、生殖健康等综合干预。2.宾馆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的比例。3.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最近一次性行为安全套使用比率。4.性病门诊为就诊者安全套提供率、梅毒规范诊疗率、转介率。5.为感染者和病人安全套提供比例。艾滋病单阳家庭安全套坚持使用率 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性病诊疗机构、社会组织等 在以以性传播为主的示范区开展,其它类型的示范区可选择性开。4.为性病门诊就诊者提供安全套、性病规范诊疗、咨询和转介服务。5.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安全套,鼓励单阳家庭使用安全套。3杜绝医源性感染,预防职业暴露 1.建立预防医源性感染制度,并开展检查。2.开展医疗1.预防医源性感染检查记录。2.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培训情况、规划处置报卫生计生、公安、司法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血站、监管机构在所有示范区开展。卫生人员、干警预防职业暴露知识培训,建立职业暴露应急处理制度,进行预防职业暴露药物储备。3.加强血液筛查,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告和药物储备情况。等 4.预防艾滋病、梅毒母婴传播 1.对孕产妇进行艾滋病、梅毒检测咨询。2.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孕1.孕产妇进行艾滋病、梅毒检测率。2.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和妇幼保健、医疗、疾控机构 在所有示 范区开展 产妇所生婴儿提供规范的抗病毒治疗、产后随访和避孕指导。3.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孕产妇所生婴儿提供抗病毒药物、人工喂养技术指导、婴儿早期诊断、提供随访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服务至 18 月龄。4.为感染艾滋病病毒感重复妊娠比例。3.艾滋病病毒孕产妇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人工喂养率,接受婴儿早期检测比例、随访比例。4.艾滋病母婴传播率。5.梅毒感染孕产妇接受妊娠梅毒治疗的比例。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 1 年内随访检测率。6.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染孕产妇所生艾滋病感染儿童提供转介服务。5.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诊疗服务,为其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性治疗、规范检测。6.为先天梅毒患儿提供转介服务。五、随访治疗 关怀救助 1.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随访1.掌握感染者和病的分XXX 基本情况。1.感染者和病人规范随访(随访检测)率。疾控、医疗机构 在所有示 范区开展 管理 2.开展感染者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随访、干预。3.定期为感染者进行CD4 检测,为感染者和病人的艾滋病病毒抗体阴性配偶或固定性伴提供定期艾滋病检测及结果告知。2.感染者和病人的艾滋病病毒抗体阴性配偶或固定性伴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2.开展抗病毒治疗,1.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抗病1 是否有定点医院,是否建立临床救治网络。卫生计生部门及疾控医疗机在所有示 完善临床救治工作 毒治疗、机会性感染治疗和综合医疗服务。2.优化感染者检测、随访、治疗程序。在有条件的地区,提供检测与治疗相结合的“一站式服务。3.保证抗病毒治疗药品供应,加强药品管理和登记、做到账物相符。4.定期在感 2.新诊断符合抗病毒治疗标准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 60 天内接受治疗的比例;符合治疗标准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规划抗病毒治疗比例;新治疗病人中病毒学成功的比例;抗病毒治疗 12 个月的病人依然存活并坚持治疗的比例;在治病人CD4 和病毒载量检测率。3.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物是否做到账物相符。构 范区开展 染者和病人中结核病筛查,为发现的结核病病人提供转介服务。5.提供预防机会性感染的药物治疗。6.有条件的地方为有需求的病人提供中医药治疗。3.感染者关 1.将及时支付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费用例入专项1.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和时间。民政、人社、扶贫、卫生计生等部在所有示 范区开展 怀救助 补助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和医疗救助中,开展“一站式“即时结算。2.为符合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提供生活救助。3.按照民政部的要求,及时为艾滋病致孤儿童 2.符合条件的艾滋病患者得到生活救助的比例。3艾滋病至孤儿童和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得到基本生活费的比例。4符合扶贫条件、有劳动能力的艾滋病患者开展生产活动时获得支持的情况。门 和感染者艾滋病病毒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4.支持符合扶贫条件、有劳动能力的感染者和病人开展力所能及的生产自救活动。5.其他帮扶措施。六、社会组 织参与 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1.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防治艾滋病社会组织培育基1.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和培育社会组织情况。民政、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 在所有示范区选择开展 地,支持社会组织参与防治工作,鼓励建立志愿者组织。2.将艾滋病防治服务纳入当地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制定防治服务内容和规范要求,完善督导评估工作。3.支持社会组织在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动员检测、干预服务、心2.是否纳入当地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督导评估工作开展情况。3社会组织在艾滋病防治相关领域开展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工作合作情况。4社会组织有序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监督评价、竞争和退出机制建设情况。理支持和关怀救助等领域开展服务,与医疗卫生机构实现有效衔接,不断提高工作质量。4探索建立社会组织有序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监督评价机制,健全竞争和退出机制。七、创新模式 探索新策略,解决防1结合医改,进一步明确疾控、总结新的防治策略、模式,每个示范区至少探索防艾委及有关部门 在所有示 范区开展 治工作难题 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完善协作机制,改进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2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3破解控制中老年男性、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和流动暗娼经性传播艾滋病性病的难题。解决两个难题,形成符合当地特点的有效防治模式。4探索流动暗娼和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早诊断、早治疗”工作。5吸食新型毒品者的有效干预模式。6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质量的模式和措施。7统筹艾滋病、性病、丙肝综合防治。8其它有效策略和模式。附件 2 海东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海东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一、共同职责 参与研究制定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和本系统艾滋病防治规划及监督评估方案;配合落实本部门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按照职能分工做好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与支持本部门主管社会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参与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调研和督导;承办委员会议定的其他工作任务。二、各部门职责 (一)市委宣传部 1、研究制定全市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有关规划和年度计划。2、协调和指导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机构,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艾滋病防治公益宣传教育。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艾滋病防治重大宣传活动。4、定期对各新闻媒体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落实宣传教育任务。(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参与制定海东市艾滋病防治工作规划,并负责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根据财力状况,对艾滋病防治重点地区、贫困地区艾滋病防治项目予以支持。3、对具备产业化条件的艾滋病防治科研成果列入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并予以支持。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确定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内的用于艾滋病防治的疫苗、诊断试剂、治疗药品的价格,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三)市商务局 1、优先安排有关艾滋病对外合作项目的立项、审批,并协调运转。2、促进与艾滋病防治相关的技术进口与合作。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出国劳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教育。(四)市教育局 1、负责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成人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并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开展相应的教育活动和师资培训工作。切实落实初中及以上学生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规定。2、督促落实促进艾滋病患者遗孤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青少年就学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遗留的孤儿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减免学费和城市义务教育免收书本费等政策。3、做好在我市的外籍教师和出国留学人员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4、做好艾滋病防治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五)市科学技术局 1、会同财政部门将艾滋病防治科研列入市科技计划,协助组织开展中、西、藏医预防、诊断、治疗艾滋病新方法、新产品等研究开发的重点项目(课题)。2、配合市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地区艾滋病防治规划、行动计划。3、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纳入科普宣传工作计划。4、负责艾滋病防治科技信息的收集、分析与交流。5、会同有关部门策划防治艾滋病重大科技项目申报国家相关科级计划并组织实施。(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1、协助处理艾滋病防治工作中涉及民族关系的特殊事宜。2、负责帮助、指导各地开展对少数民族地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3、开发防治艾滋病知识和政策方面的民族语言宣传材料。4、将预防控制艾滋病知识和策略内容纳入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内容中。5、探索适宜少数民族地区特点的艾滋病防治干预策略和措施。(七)市公安局 1、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吸食注射毒品、非法采供血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行为和利用感染者、病人身份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吸毒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促使吸毒成瘾者接受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减少违法犯罪与控制疾病传播。3、对公安监管场所,特别是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的被监管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相应防治措施,防止艾滋病传播。4、将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理等相关知识纳入公安监管场所的民警和医务人员以及治安、刑侦、监管、禁毒等民警的岗位培训内容。5、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将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查列为新入所的被监管人员常规检查内容,做好艾滋病检测和告知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对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进行医学管理,对艾滋病患者进行治疗,做好转介工作。6、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公共场所流动人员和在我市居住的境外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监测检测和干预工作。(八)市民政局 1、落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政策。负责对因艾滋病致贫,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艾滋病患者给予生活救助,并指导各县(区)开展救助安置工作,做好艾滋病遗孤信息收集统计。2、会同教育部门共同落实艾滋病致孤儿童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前、高中非义务教育减免学费工作。3、研究和制定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政策,做好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的管理工作。4、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做好接受救助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和艾滋病监测工作。5、支持相关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九)市司法局 1、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监狱、劳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羁押人员教育内容。2、将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查列为新羁押人员常规检查内容,并向检测对象提供相关信息。3、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监管场所的艾滋病监测和防治工作,将监管场所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艾滋病防治规划,对监狱、劳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进行医学管理,对不予或不能实施保外、所外就医的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做好其回归社会后的治疗、救助等衔接工作。4、将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理等相关知识纳入监狱和劳教所的民警医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内容。5、协助制定艾滋病防治相关法规政策,组织开展防治艾滋病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与普及工作。6、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依法提供司法援助。(十)市财政局 1、制定艾滋病防治经费投入政策和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财政投入和管理职责。2、负责安排艾滋病防治经费,落实国家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的工资倾斜政策。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效益评估工作。3、配合市发展改革、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制定全市艾滋病防治规划、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4、配合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用于艾滋病防治的疫苗、诊断试剂、治疗药品的进口和国内生产销售的相关税收政策。5、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的奖励、补助政策。6、监督和指导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相应的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十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研究艾滋病防治人力资源政策,按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的通知,根据本地区高危人群数量设置,县级工作队可设置工作人员 6-12 名,市级 6-8 名要求,解决艾滋病的防治、科研和管理机构及人员编制设置方面存在的问题。2、负责协调将预防控制策略纳入各学校的培训课程。组织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学习有关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3、对有劳动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就业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积极消除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歧视。4、会同有关部门在城镇职工中开展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及劳动力人才市场职业培训内容,组织做好工作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5、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负责为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包括艾滋病病人在内的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6、研究制定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补助、奖励政策以及艾滋病职业暴露高危人员的保障政策。(十二)市交通运输局 1、采用多种形式对旅客和司乘人员以及干部职工进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及防治艾滋病知识的培训。2、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艾滋病监测工作,依法向卫生计生部门报告疫情。(十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1、会同有关做好娱乐服务场所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组织落实娱乐服务场所公开张贴和摆放艾滋病防治宣传品政策。2、做好文化场所的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日常工作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发、制作艾滋病防治宣传节目、作品。4、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知识列入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组稿计划,在相关报刊开设栏目定期刊载。5、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组织落实运动场所公开张贴艾滋病防治政策,摆放宣传品。6、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并指导防治艾滋病广播电视宣传教育节目的制作播出,督促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将防治艾滋病知识、政策内容列入日常宣传工作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7、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道有关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8、制定刊播艾滋病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的指令性指标,加强经常性、针对性宣传。9、督促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等部门对旅游从业人员及游客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10、协助卫生计生委等有关部门开展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作。(十四)市卫生计生委 1、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全市艾滋病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和指导实施。2、负责对艾滋病防治专业机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对医疗卫生人员及其他各类从事艾滋病防治科研、宣传教育和管理人员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3、组织实施艾滋病疫情监测和管理,对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评价和技术指导。将性病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机结合,规范性病诊疗服务。4、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在基本药物目录中适当增加抗艾滋病病毒治疗和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种类,扩大用药范围。负责艾滋病治疗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负责免费抗病毒治疗药物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农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免费提供抗病毒治疗药物。5、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定期发布全市艾滋病疫情信息。6、组织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和行为干预工作。7、组织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工作。8、发挥中医药、藏药特色优势,组织开展中医、藏药防治艾滋病的研究和应用。9、承担各成员单位之间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负责全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10、结合卫生计生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开展预防艾滋病传播的宣传教育、咨询服务。11、利用卫生计生网络,结合卫生计生服务,推广使用安全套等预防艾滋病干预措施。12、积极推进安全套社会营销试点工作,制定有关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十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娱乐和服务场所防治艾滋病的宣传工作,落实推广使用安全套等干预措施。2、制定鼓励预防艾滋病公益广告政策,支持推广安全套防治艾滋病的广告宣传。3、依法加强对涉及艾滋病防治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用品、医疗服务广告、公益广告的监督管理。4、动员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十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对安全套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负责监管和查处流通领域安全套等强制认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十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负责对治疗艾滋病的药品、诊断试剂以及安全套等预防用品的审批、质量监督检查。对预防、诊断、治疗艾滋病的试剂、仪器和药品注册申请优先处理。2、做好吸毒成瘾者维持治疗药品美沙酮等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3、对进口、捐赠的艾滋病防治药品、试剂、设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快速审批。(十八)市扶贫开发局 配合财政、农业、卫生计生等部门将贫困地区艾滋病防治纳入扶贫项目,扶持因艾滋病而造成贫困的家庭开展生产自救。(十九)市总工会、共青团委、妇女联合会 1、组织和动员全市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2、根据各自工作对象,做好职工、青年、妇女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3、依法维护职工、青年、妇女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合法权益。(二十)市红十字会 1、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工作。2、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家属开展关怀救助工作。3、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