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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宣传资料范文(通用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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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宣传资料范文(通用9篇).docx

    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法制宣传资料范文(通用9篇)法制宣传资料 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7)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各种土地的承包期限? 答: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哪些方式流转? 答: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应采取何种方式解决? 答: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中有什么权利? 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中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妇女同男子一样有权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 (2)妇女结婚的,其承包土地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3)在妇女离婚或者丧偶的情况下,仍在原居住地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原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收回该妇女已经取得的原承包地。 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情况下,应经过什么程序?答: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防止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受到损害。 外出务工人员必须办理的证件(手续)有哪些? 公民如果外出务工,居民身份证是必带的。因为居民身份证是由公安机关核发的证明居民身份,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证件,公民应当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 外出务工人员到用人单位后,还要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证,属育龄人员的,须交验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节育证明。此外,还应带学历证明或学位证、特种作业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以证明自己的文化程度、职业技能与能力,以便在适合自己的岗位上施展才能及被用人单位确定合理的工资报酬。如果到边境地区务工还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边境证。 劳动合同书应当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书是劳动部门统一制发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样本,其格式各不相同,但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为无效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应包括:(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其他内容。 试用期应该是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求交纳保证金,否则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时收取保证金是错误的,违背了劳动法有关规定。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这里的"患病是指患职业病以外的疾病,"负伤'是指非因工负伤。(三)女职工在有孕期、产期、哺乳期之内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不按月及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法第15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每月发放工资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的最长支付周期为个月,也就是至少每月支付次,超过当月规定的日期发放工资是违法的。法律规定工资按月及时支付,主要是考虑工资制度和社会习惯,只有按月持续的支付才能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存和生活需要。 为了保障工资及时支付,有关法律规定,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工资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实行周、日、小时工作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支付或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应将欠付的劳动者工资列入第一清偿顺序,首先支付。否则,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此事,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纠正用人单位的错误做法。 对精神损害赔偿我国立法首次明确 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这是我国法律中第一次明确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表示,这个规定,一是把精神损害赔偿严格限制在侵害人身权益上,侵害人身权益就包括侵害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但不包含财产权。二是什么情况下构成精神损害。侵权责任法用了"严重精神损害'这个词。 产品缺陷损害他人生产者应当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明确,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运输、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此外,侵权责任法还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污染环境造成损害污染者担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明确,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法律还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药品等致医患纠纷可向医疗机构索赔 侵权责任法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车主与驾驶人不一致交通肇事如何担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侵权责任法还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建筑物倒塌伤害人建设施工单位担责 法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法律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饲养或管理人担责 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法律明确,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法制宣传资料 根据xxxx市教委和东城区教委的有关规定,我校在三月份"法制教育宣传月'中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第一:学校高度重视,全员动员。 三月份的法制宣传教育历来就是我校的一项重点工作。在三月初,我校专门利用行政会研究法制教育的活动方案。由校长主抓,德育副校长和教育处主任专门负责,制定了一系列的活动方案。然后通过校会向全体教师和学生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让全体师生在思想和行动上重视这项活动,从而加强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使教师树立知法守法的意识。 第二:以板报、壁报为阵地,向大家进行法制宣传。 为了让每一位同学都能够接触到法制教育,我校在3月份在全校班级中进行了法制宣传板报评比活动。要求每个班级都要出一期关于法制教育方面的板报,内容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新中学生守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同时学校对各班板报进行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并进行表彰鼓励。同时开展法制壁报的比赛活动,提高学生们理解法律的能力。我校教育处在全校班级中征集法制方面的卡通画。在同学们上交的几十张作品中,涉及了学校教育、未成年人犯罪、社会治安管理、交通法规等许多方面。通过这样的活动,使在校的每一位同学都能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常识有一定的了解,从而提高学生们的法律观念。 第三:利用校园闭路电视,播放法制录像。 在三月份,我校教育处和学校电教组联合推出法制教育录像联播。我们利用每天中午学生的休息时间在校园闭路电视中播放法制方面的教育宣传片,组织全体学生观看。同时对学生们较为关注的问题进行讨论,让大家畅所欲言,并对问题进行解决。通过这种形式的法制教育,让学生们更直观的了解法制方面的问题,从而加深印象,避免了学生们在法制方面容易出现的误区和错误行为。 第四:利用多种教育手段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在3月中旬,我校与社区相配合,在校园内进行法制、民族精神的展板展览,整个展览共分为5个部分,利用图文并茂的展板向学生进行教育宣传。同时利用政治课教学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总之,通过这次活动,我校圆满的完成了学期初制定的德育计划,进一步营造了我校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加大了我校依法执教的工作力度,优化了我校教师的整体素质,规范了全校学生的日常行为,培养了学生知法守法的思想意识,提高了在校学生的整体素质。 法制宣传资料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一、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二、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第一、中学生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中学生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中学生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法制宣传资料 一、什么是犯罪 犯罪是违反法律规定,危害了国家、集体、社会、个人的利益,依照法律规定应受到法律惩罚的行为。14周岁16周岁有8种犯罪应追究:杀人、抢劫、强奸、投毒、放火、爆炸、故意伤害重伤或死亡、贩卖毒品。年龄小同样必须遵纪守法 二、常见的犯罪行为(刑法规定有10大类)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如:爆炸、放火、投毒、私藏枪支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罚如:杀人、故意伤害、强奸、非法拘禁、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绑架、拐卖妇女、儿童等等。 5、侵犯财产罪:抢劫、抢夺、盗窃、诈骗、敲诈勒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6、妨害社会秩序罪如:聚众斗殴、赌博(六合彩)、伪造证件、印章、侮辱国旗、国徽、作伪证、制作、贩卖淫秽物品。 7、危害国防利益罪如:破坏军事设施,如军事电缆、移动军事标志。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 三、什么是违法行为 违法是指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对社会有一定危害,应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与犯罪的区别:轻微,没有违反刑法,不必受到刑罚。 四、常见的违法行为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结伙斗殴、寻衅滋事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非法携带、投靠、贩卖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在公路上设置障碍、损毁,移动标志、私拉电网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如:殴打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虐待家庭成员,侮辱他人或诽谤他人、隐匿、 五、青少年学生怎样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1、要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要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能贪图享受,追求金钱; 2、要认真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素质和法律知识; 3、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 4、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的诱惑; 5、青少年要学会保护自己。 法制宣传资料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的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一、吸食毒品的危害 同学们都知道,毒品十分昂贵。每个吸毒者轻者每天要花一、二百元,重者五、六百元甚至上千元。一年下来,要花费3万多元到10多万元。如此巨大的毒资,对绝大多数吸毒者来说是难以承受的永远填不满的无底洞。尤其是青少年,一般没有经济收入或收入较低。犯了毒瘾,又没有钱,只好采取盗窃、抢劫、诈骗、贩毒、赌博、绑架甚至杀人的罪恶手段去获得钱财,满足毒瘾。毒品所带来的危害,决不只是伤害身体,危及生命;它还会诱发各种犯罪,导致人的堕落,产生家庭悲剧,扰乱和破坏社会治安。 人一旦吸食毒品上瘾,就会丧失人伦和天良,干尽伤天害理的事而不能自拔。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云南泽山一户农民,原本日子过得不错。不料父亲在外面染上毒瘾,从此这个家庭厄运降临。因为吸毒需要大量的钱,只好变卖了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两个孩子被迫辍学。他还疯狂地虐待妻子和孩子,成了一个恶魔。为了买毒品,他亲手将8岁的男孩卖给人贩子。16岁的女儿生怕卖身,只好从家逃走,流落他乡。可没过几年,她也染上毒瘾,最后因在列车上贩运毒品海洛因,被查获判处死刑。好端端的一个家庭,被毒品搞得家破人亡。 令人震惊和值得警惕的是,毒贩的魔爪已经伸向校园,伸向青少年。有资料讲:珠海市1994年的一次突击查毒中,吸毒者六成是青少年。同年惠州市一次抓获吸毒分子320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在校中小学生。珠海市有三兄妹,由于受父亲影响,上初中、小学;就染上毒瘾,后被送到戒毒所强行戒毒。广州市有一名年仅16岁的女中学生,染上毒瘾,堕落成卖淫罪犯。 为了制止毒品的泛滥,严惩毒品犯罪,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禁毒法规和措施。所以,无论是从守法的角度,还是为了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我们决不能参与任何吸毒活动。 二、网瘾的危害 不规范经营的网吧直接影响着青少年的身体健康。青少年由于沉迷于网络游戏而读不见书,不能自拨、甚至跳楼自杀的事例就发生过,这里我就不列举了,据资料报道,天津某医院亚健康康复中心对学生进行脑像图检测中发现,长期玩网络游戏,会影响左前脑的发育。该中心的杨大夫介绍,经过对200名学生进行的测试,发现其中40的学生出现了左前脑发育不良的现象,经进一步调查,几乎出现左前脑发育不良的孩子,都有长时间玩电脑网络游戏的经历。谈起经常玩网络游戏为何会影响左前脑发育,该医院亚健康康复中心的大夫介绍说,网络游戏的内容符合人的右脑的感知特征,却有悖于左前脑的逻辑思维习惯的,会抑制左前脑的发育。从人脑分区的不同功能来看,人脑的右前脑是控制人的创造力,而左前脑则是负责基础知识的储备,对基础知识储备的驾驭能力以及再学习的能力等。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许多学生看似很聪明,实际的学习成绩却在下降的原因了。也就是说,即使孩子的创造力再强,没有基础知识的储备和驾驭能力,以及良好的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学习成绩也无法提高 互联网的出现拓展了人们的交往空间,也改变了某些人的交友方式。好多违法犯罪分子就是利用了这一交流方式,实施违法犯罪的,由于对网友盲目的信任,而不幸遭致了不可换回的伤害。给自己的一生留下了一道抹不去的伤痕,所以,网上交友时一定要慎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注意。 1.不是千万不要随意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电话号码、学校名称、等等真实信息。 2.是最好不要轻易许诺跟网友会面。 3.如非要见面不可,最好去人多的地方。 4.对网上求爱者最好不予理睬。 5.对谈话低俗网友,不要反驳或回答,以沉默的方式对待。不去理会他,让他自讨没趣。 三、加强交通安全和防火意识 全国因安全事故数以万计天真无邪的生命死于非命。 中央领导对中学生安全的指示:"人民生命高于天,人民利益重如山'。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安全教育'。在这里我着重给同学们介绍一下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 交通安全 (一)不良的交通习惯 1.不走人行横道,不靠路右边走。 2.不走人行横道、天桥,随意横穿马路。 3.不注意道路和车辆信号,不服从交通管理。 4.在车行道、桥梁、隧道上追逐、玩耍、打闹。 5.穿越、攀登、跨越道路隔离栏。 (二)中学生骑自行车的问题 1.未满12岁的儿童独自骑车。 2.在人行道、机动车道骑车,逆行骑车。 3.骑车横冲直闯、争道强行,与机动车抢道。 4.转弯不减速,不打手势。 5.在路口闯信号。 6.骑车双手离把。 7.追逐打闹,三五并行。 8.手攀机动车行驶,紧跟机动车行驶。 (三)中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1.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2.缺乏交通安全知识。 3.缺乏交通安全责任感。 4.存在麻痹思想。 5.存在侥幸心理。 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教育的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隐患胜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一)中学生的消防知识 发生火灾的原因: 1.用火不慎发生火灾。 蜡烛照明、蚊烟香、用电器、液化气灶 2.用电不慎发生火灾。 电线老化、乱拉乱接、铜线当保险丝、电热毯、电炉故障 3.用油不慎发生火灾。 油加热温度过高、容器滴漏 4.燃放烟花爆竹。 5.吸烟乱扔烟头。 6.玩火。 (二)灭火基本知识 1.隔离法:将着火物移开,不与其他物品接触。 2.窒息法:隔离空气接触火,用干粉灭火器、砂、湿棉被等物灭火。 3.冷却法:用水、灭火器将火冷却。 4.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要报清失火地点街道名称。 四、如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 1.从小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 古人云:不依规矩,无以成方元圆。英国著名文学家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要养成成遵守纪律的习惯,就要在以下及方面下功夫: 一是时刻注意培养自己遵守纪律的自觉性。遵守纪律贵在自觉,自觉是遵守纪律的关键。 二是将遵守纪律的道德观念落在行动上。遵守纪律不是在口头上,而是在实际行动上。 三是要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三国时,刘备在临终前曾谆谆告诫他的儿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两句话千百年来一直是人们道德修养的座右铭。其实,纪律修养也一样。我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以小纪而不遵。 2.要做到学法、懂法。 英国著名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学生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栋梁。让我们肩负起国家的历史使命,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求知,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纷繁的大千世界里,健康,快乐,平安的成长。让生命的航船绕过一道道暗礁和险滩,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法制宣传资料 (1)在家观看电视台政法在线等法制栏目。 (2)接受普法资料和学习法律知识。 (3)参加法律咨询活动。 (4)因买假货向消协投诉进行维权。 (5)阅读报纸的法制报道。 (6)遇到法律问题向社区律师进行咨询。 (7)观看街道社区法制专栏、板报。 (8)参加司法考试等法律知识测试。 (9)参加单位或社区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 (10)观看法制文艺演出。 (11)浏览法治网站或网站的法治文章等等。 (12)中学生在参加思想品德课考试时,试卷中有法律知识考题,也可视为参加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法制宣传资料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郴州建设工作,强化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职能,确保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促进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运行。我局年初制订了贯彻落实法治郴州建设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情况,现将一来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推进领导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1.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健全市商务局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积极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我局先后制订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实现重大事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2.不断提高局领导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局领导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并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崇尚法治精神、培育法律文化、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为干部职工做好表率。建立XX市商务局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中心组学习不得少于2次。同时,积极参加市法制办、市普法办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召开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商务专业法律知识讲座、"六五'普法考试及领导干部年终述法考核等工作。今年,我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法考试人数、合格率都达100%。 二、强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 1.完善商务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商务局干部职工服务行为,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整合资源,加强电子政务平台的运用和维护,提升网上政府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和管理服务。我局在推行湖南郴州商务之窗、湖南省商务公众信息网-郴州商务等2个商务平台后,今年又推行了湖南省商务系统数字化办公平台、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强力推行普法考试无纸化,力争全体干部职工办公无纸化。 2.进一步推进商务政务公开化。市政府要求各单位行政职能"两集中、两到位',我局行政审批科及时进驻政务中心,要求全局所有对外业务都必须通过窗口受理及办理。全年,通过政务中心受理要件127件,其中,酒类批发许可证30个,外资合同审批11份,加工贸易合同审批34份,外贸企业备案43个,成品油加油站资格初审9个,办理了123件,待办4件,办结率达97%;通过网上行政处罚及监察系统行政处罚案件10件;通过2个商务网站及1个办公平台公布市商务局、局领导及科室的职能、职责,办事流程,办事期限,以及依法行政依据、行政执法等活动,今年又特别公布了局"三公'经费等信息,便于广大群众查阅及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商务、政务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3.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改进执法方式,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处置和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完善执法工作流程,积极推行网上行政处罚系统的使用,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科学避免人情执法;三是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规则,适时组织行政执法案例评析;四是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五是严格规范权力运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我局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XX市商务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XX市商务局管理制度汇编等,各种制度的实施有效防止腐败案件的发生。 4.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针对商务服务、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我局将相继出台规范性文件。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执行"三统一'、有效期、申请审查等制度。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法制工作机构的合法性审查,科学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今年,我局共清理了4个规范性文件,3个继续实施有效,1个进行了修改后继续执行。 三、维护社会企业稳定,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有力 商务局职能职责范围涉及内贸外贸流通行业、市场秩序、食品安全等,与广大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矛盾,特别是商务系统直属企业改革改制的扫尾工作,更是维护稳定的重点领域。全市商务系统直属企业43家,共有职工4710人,几千人的安置补偿、移交社区管理、补办权证等工作都事关职工的切身利益,再加上职工身份已置换,更是无所顾忌,矛盾一触即发。全年我局排查各种矛盾纠纷20起,稳控14起,成功化解6起,信访接待10起,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5%,信访事项办结率100%,一年来没有发生一起恶性群体的事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企业及职工的稳定。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深化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学习内容以普法规定的内容为主,以专业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学习重点的中心组学法及干部职工会前学法活动,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积极推广市法制办门户网站及无法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在全局干部职工当中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我局在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法治郴州建设工作要点以来,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未出现一起恶性群体上访事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法治郴州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法制宣传资料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校密切结合实际,认真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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