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项目财务结算支付工作管理暂行规定.doc
合同工程财务结算支付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 为了加强*/*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结算支付工作的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根据财政部、建立部财建2004369号文?建立工程价款结算暂行方法?等有关政府文件与上级管理机关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本规定。第二条 合同是公司处理日常经济活动的根本依据。公司所属各部门必须根据?合同法?的根本要求,本着严谨的原那么洽谈、订立各类合同,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合同工程下的付款一般情况下应严格按照所签订的合同执行。第三条 本制度中合同工程价款支付是指:一工程类合同工程价款支付。指公司天然气工程建立期间的咨询、监理、设计、施工、设备物资采购支出,包括工程中间进度款支付与竣工结算支付。二非工程类合同工程价款支付。指除工程类合同工程以外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所有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公司内部核算单位。第五条 天然气工程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及合同约定条款,实行逐级审批制度,保证合同工程的正常开展,控制工程造价。非工程类工程是指除工程工程之外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有合同,其合同价款的支付按照下述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第二章 天然气工程中间进度款支付第六条 中间进度款支付是天然气工程工程合同签订后,合同经办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分期分批支付合同工程价款的行为,是保证合同工程正常开展的必要经济手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具体实施过程。经办部门应本着对公司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工程形象进度以慎重与合理留有余地原那么进展合同工程价款的支付。第七条 中间进度款的实际支付款项一般情况下应小于实际完成工作量所应支付的款项。工程进度完成50%时,可支付工程款的40%;工程100完工时,可支付至工程款的70%;工程竣工决算后支付至工程款的90%;预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尾款。第八条 中间进度款支付流程。中间进度款支付应按照如下流程进展合同中另有约定的工程除外:一、工程量进度审批确认程序非工程类省略此步骤1、合同项下的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填报工程量确认表,送交监理公司审核(未纳入监理范围的可省略此步骤),监理公司签署意见后送交公司相关经办部门审批。2、 经办部门根据双方所签订合同中的各项约束条款与工程实际实施情况详细审核确认工程量。3、 经办部门审批后,呈报至公司分管领导审批。4、 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经办部门返回至施工单位。二、工程类合同工程款支付流程1 工程类合同项下的施工单位收到工程量确认表后,填写付款申请书交给工程监理公司,监理公司签署意见后交公司经办部门 。2 公司经办部门根据经监理公司签署意见后的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书与审定的工程量确认表确定应付进度款额度,填报付款申请单,附合同。3 经办部门填写的付款申请单,先报送公司财务部核实。4 财务部核实后,由经办部门报公司分管领导签批。5 公司分管领导签批后,由经办部门报财务总监审批。6 财务总监审批后,由经办部门呈报至公司总经理审批。7 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经办部门与收款单位一起持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到财务部办理财务付款手续。第九条 收款单位应携带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要求的票据与印章到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公司经办部门不得代替收款单位履行财务手续。第十条 合同款支付的工作时间除非合同工程合同中另有规定,每月5-25日为财务办理支付时间,其他时间一般情况下不对外办理支付业务,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方可办理。第十一条 工程量确认表必须是1份原件与付款申请单一起作为财务付款凭证附件。如付款至70时,还应附?工程竣工验收表?原件1份。经办部门应根据审定的付款申请单登记合同付款台账,做好备查记录。第十二条 原合同范围内工程量变更的价款支付原那么上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约定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三条 原合同范围外的新增工程原那么上应订立新的合同或补充协议,以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与价款结算方式。第三章 天然气工程竣工结算支付第十四条 工程竣工结算是每一工程工程实施过程的最终环节,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次经济往来关系的完毕,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后一环。严格标准竣工结算支付管理,是公司经济管理重要措施之一,经办部门应当以审慎合法原那么办理竣工结算支付。第十五条 竣工结算资料一般包括如下文件:(一) 施工单位申请办理竣工结算的书面报告;(二) 竣工结算会签单;(三) 竣工结算书及其辅助资料;(四) 按照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要求提交的其他竣工资料;(五) 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要求须提交的其他竣工资料。第十六条 竣工结算支付流程:除非工程工程合同中另有规定,竣工结算支付应按照如下流程进展。1 工程工程实施完毕,施工单位提交申请办理竣工结算的书面报告,同时送至监理公司与公司相关经办部门。2 按照合同规定与其他工程建立管理文件的要求,公司组织各有关部门及工程监理人员进展工程验收,考核工程的质量、工期、平安。3 工程验收合格,按照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方法履行相应手续后,公司竣工结算承办部门开具竣工结算会签单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填写相应栏目后,再提交至监理公司与公司各部门签写会签意见。4 所有会签意见中有不同意办理竣工结算的,由经办部门将竣工结算会签单收回,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按会签意见要求整改,再按上述程序重新申请。5 所有会签意见均同意办理竣工结算的,由施工单位同时提交竣工结算书送至监理公司签署意见,监理公司签署同意意见后送至公司竣工结算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依据合同条款、竣工结算会签单上的会签意见等对施工单位的竣工结算书进展审核,确定工程竣工结算实际价款。6 经办部门审核完毕后,报公司分管领导签批7 公司分管领导签批后,报财务总监审批。8 财务总监审批后,由经办部门呈报公司总经理审批。9 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的,竣工结算书生效。10 如根据华润集团公司要求或公司认为需要时可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竣工结算书审查。11 财务部按照公司财务制度,清查往来账目,清算工程结算价款,留足质量保证金,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第十七条 竣工结算支付的财务手续由施工单位携带符合财务要求的票据与印章自行前往财务部办理,公司经办部门不得代替施工单位履行财务手续。第十八条 竣工结算价款支付时间除非工程工程合同中另有规定,竣工结算支付一般在竣工结算书审查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第十九条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份数为8份,一般情况下公司各竣工结算支付经办部门都应当保存一份原件;其余局部返回至监理公司与施工单位,最终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归档。第二十条 质保期责任与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按照合同规定确定,从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金在合同约定质保期满时,按照合同约定质量责任保证标准验收通过,办理验收手续后支付。第四章 非工程类合同工程付款第二十一条 非工程类合同工程付款是指除工程工程之外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有合同项下的付款行为。其中包括为天然气采购、物料采购等的付款行为。第二十二条 非工程类合同工程付款程序参照工程类合同工程付款有关程序办理。其付款程序如下:非工程类合同项下的付款工程应由公司经办部门根据合同等相关支持文件,填报付款申请单。1、 经办部门填写的付款申请单附合同,先报送公司财务部核实。2、 财务部核实后,由经办部门报公司分管领导签批。3、 公司分管领导签批后,由经办部门报财务总监审批。4、 财务总监审批后,由经办部门呈报至公司总经理审批。4、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经办部门与收款单位一起持审批完成后的付款申请单到财务部办理财务付款手续。5、 供给商如不能来公司时,在具备符合财务要求的票据等手续后也可由经办部门相关人员代办手续。第五章 文档管理第二十三条 所有天然气工程中间进度款支付与竣工结算支付的原始审批件均须用碳素墨水填写。第二十四条 生效并办理完毕价款支付的文件应分别留存公司财务部、支付经办部门、档案室。第二十五条 工程工程价款支付表格格式样附后。第六章 附那么第二十六条 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公司有关工程工程审计管理制度承受内部审计与委派审计。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工程量确认表 年 月 日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合同编号合同价款本月完成工作量:年 月 日现场代表:年 月 日监理意见:年 月 日工程部意见:年 月 日预算人员意见:年 月 日分管领导意见:年 月 日付款申请单工程类 年 月 日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合同编号合同价款工程决算总价安装决算总价预 付 款累计付款本次付款质保金工程(安装)部意见: 年 月 日经营部意见:年 月 日财务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总工程师意见: 年 月 日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财务总监意见:年 月 日总经理意见: 年 月 日付款申请单非工程类 金额:万元申请单位临湘大道新区开发建立工程部合同编号合同金额309实际发生金额开户银行临湘市建行长安分理处银行账号4300006822已付款80本次付款20付款依据临湘公司与临湘市临湘大道新区开发建立工程部签订的临湘大道土地出让协议书。年 月 日工程所属部门意见年 月 日财务部审核意见年 月 日分管领导意见年 月 日财务总监意见年 月 日总经理意见年 月 日备 注付 款 申 请 书监理公司:我单位按照与*合同的约定,现已完成工程工程量为: 现请求付款 元 。计算:施工单位签章 年 月 日监理公司意见: 监理公司签章 年 月 日第 1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