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第六章讲义26568.pptx

    • 资源ID:77552201       资源大小:744.85KB        全文页数:97页
    • 资源格式: PPTX        下载积分:20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20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第六章讲义26568.pptx

    第六章 法律基础知识与应用第一节 法学基础知识 第二节 民法基础知识 第三节 合同法基础知识 第四节 物权法基础知识 第五节 法律基础知识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 第六章 主要内容一、法的概念和特征(一)法又称法律,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二)特征:1.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了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第一节法学基础知识二.法的分类(一)按生产关系的类型的不同分为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等类型.(二)按法律结构和实践的特点的不同分为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三)按照法所调整的是国内关系还是国际关系,把法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第一节法学基础知识(四)按照法所规定的内容和效力的强弱,国内法又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五)按照法规定的是反映事实关系的权利和义务还是保证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可以把法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六)按照法的效力范围,可以把法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七)按照法的创制方式或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把法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第一节法学基础知识三.法的制定(一)概念:法的制定又称立法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第一节法学基础知识(二)法的规范: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在逻辑上是由“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要素构成的。(三)法律部门(四)法律体系第一节法学基础知识(五)法律渊源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部门规章5地方性法规 6地方政府规章 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8特别行政区的法9国际条约第一节法学基础知识四.法的实施:(一)法的实施的概念1.法的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这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2.法的实施两种方式。一种是法的遵守,二是法的适用。(二)法律适用法的适用又称法律适用,主要包括一切司法和执法活动。第一节法学基础知识(三)法律关系1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2法律关系与法律规范(1)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2)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实现的特殊形式法律规范是抽象的,而法律关系则是具体化了的。第一节法学基础知识3法律关系的种类(1)平权的法律关系与隶属的法律关系(2)一般的法律关系和具体的法律关系(3)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4)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第一节法学基础知识4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1)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第一节法学基础知识(2)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客体,又称权利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三类:物、行为、和人身相联系的非物质财富。(3)法律关系的内容任何法律关系都是在法律关系主体间形成的一种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因此,权利和义务就构成了法律关系的内容。第一节法学基础知识(四)违法、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1.按照违法行为的具体性质、危害程度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的不同,违法可以分为:违宪、民事违法、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即犯罪)。2.按照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违宪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3.按照承担法律责任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制裁分为:违宪制裁、刑事制裁、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第一节法学基础知识一、民法概述(一)民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所调整的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二)民法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和权利不得滥用的原则,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三)民事法律关系1.民事法律关系指受民法规范的社会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主体、客体和内容。主体是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其中享有权利的为权利主体,享有义务的为义务主体,客体是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内容是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二、民事主体(一)自然人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行为能力是以年龄和智力状况的不同来区分的.我国民法划分为三种:(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二)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不同于自然人的地方在于它是组织体,是人的集合或财产的集合。但并非所有的组织体都是法人,法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1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2法人的分类(1)企业法人:是以生产经营为活动内容,独立进行经济核算,自负盈亏,并向国家纳税的单位。(2)非企业法人:是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法人,主要以国家管理和非经营性社会活动为内容。包括国家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两者的范围相同,都要受到其经营范围的限制。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三)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在我国,其他组织主要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等。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三、民事法律行为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有效要件(1)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旨在设立、变更、终止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2)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多项选择题1.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意思表示真实C.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D.不侵害第三者利益E.采取书面形式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答案】:ABC【解析】: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3)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4)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2无效民事行为(1)无效民事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法律不承认其效力的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2)种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3)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3可撤销民事行为(1)可撤销民事行为是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赋予表意人撤销权,由其决定行为效力的民事行为。(2)种类: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侵害非国家利益的行为。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3)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使自己遭受损失的人具有撤销权,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该行为。但是撤销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注意: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如果撤销权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撤销权,则该民事行为继续有效。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 4效力待定民事行为(1)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行为成立后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需待有权利的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来确定其效力的行为。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2)种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得独立实施的行为。无权处分行为。一般来说,只有所有权人或依法、以约定享有处分权的人才有对物的处分权,如果无处分权而擅自处分他人之物则为无权处分。无权代理行为。代理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在代理权终止之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所为的民事行为为无权代理。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3)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第三人的追认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权处分行为中的有处分权人、无权代理中的被代理人有追认权,如果追认,该行为有效,如果拒绝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无效;无权处分和无权代理行为对追认权人不生效力,由无权处分人和无权代理人对行为负责。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3)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相对人可以催告追认权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追认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使行为归于消灭。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四.民事权利:学员自学五.民事责任:学员自学六.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归于消灭的制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单项选择题2.关于不当得利,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不当得利是发生债权的原因之一B.取得的不当利益应当返还受损失的人C.损失人有权要求不当得利人偿付由此造成的必要费用D.不当得利是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事实。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答案】:C【解析】:债权的发生主要基于四种原因: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是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事实。取得的不当利益应当返还受损失的人。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无因 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支付必要的费用。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2诉讼时效的种类(1)一般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2)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分短期诉讼时效和长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中规定的短期诉讼时效为一年;合同法中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适用的诉讼时效为四年。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单项选择题3.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A.一年B.两年C.四年D.二十年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答案】:B【解析】: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3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1)起算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2)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3)中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4)延长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二节民法基础知识一、概述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种类很多,有物权合同、债权合同、身份合同等,但通常所说的合同是债权合同,合同法所规定的也仅是债权合同;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不适用合同法。第三节合同法基础知识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合同自由原则:即合同法规定的“自愿”原则。包括缔约自由;选择相对人的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自由;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2)合同正义原则:合同正义强调一方的给付与对方的对待给付之间的等价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节合同法基础知识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3)鼓励交易原则:合同法是交易法,各类合同制度是保护正常交换的具体准则。鼓励交易,首先应鼓励合法正当的交易,其次应鼓励自主自愿的交易。第三节合同法基础知识3我国合同法的内容我国的合同法主要包括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新合同法生效,统一了立法。合同法由总则、分则和附则组成,共428个条文。第三节合同法基础知识二、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过程,分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受约人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三节合同法基础知识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一方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按照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也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三节合同法基础知识要约失效是指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人和受约人均不受其约束。其情形如下:(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实质性变更指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的变更。第三节合同法基础知识2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有效的承诺应具备以下要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2)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4)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第三节合同法基础知识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承诺的撤回: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一旦撤回,即失去效力,合同不能成立。第三节合同法基础知识3强制缔约指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而与其订立合同的义务,如邮政、电信、电力、煤气、自来水等的经营者对消费者负有强制缔约义务。4.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包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称格式合同、定式合同、定型化合同等。第三节合同法基础知识三.合同的效力四.合同的履行1.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2.合同履行应当遵循如下原则(1)适当履行原则 (2)协作履行原则 (3)情事变更原则。第三节合同法基础知识3.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1)抗辩权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一方得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2)抗辩权是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工具。(3)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三种: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第三节合同法基础知识五.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应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产生的民事责任,它以合同有效为前提,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约定。第三节合同法基础知识(二)违约行为的形态 1.预期违约 2.不能履行 3.拒绝履行 4.迟延履行 5.不完全履行 6.受领迟延第三节合同法基础知识(三)免责事由1.免责事由即当事人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2.种类:包括免责条件和免责条款。(1)免责条件:指法律明文规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共同的免责条件是不可抗力。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认为下列情况应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军事行动;政府行为。第三节合同法基础知识(2)免责条款:是当事人事先以协议免除或限制其将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三节合同法基础知识(四)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1)强制履行:包括令债务人限期履行,修理、重作、更换等。第三节合同法基础知识(2)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素: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受有损害包括所受损害和所失利益;违约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3)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三节合同法基础知识六.合同的解释七.买卖合同八.租赁合同以上内容学员自学第三节合同法基础知识九.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1受托人的义务(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2)遵守委托人指示的义务。(3)报告的义务。(4)转移利益的义务。第三节合同法基础知识2委托人的义务(1)支付费用的义务。(2)付酬义务。(3)赔偿责任。一是对非因受托人的过错而委托人解除委托合同的,应负赔偿责任;二是对受托人处理委托人的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三是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给受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应负赔偿责任。第三节合同法基础知识一、物权概述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物、享受其利益,并具有排他性的财产权利。物权从性质上讲为绝对权,可以对抗除权利人以外的所有人,又称对世权。第四节物权法基础知识二.所有权(一)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在法律限制的范围内对物进行全面支配的权利。(二)所有权的性质1.整体性:它不是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在量上的总和,而是一个浑然一体的权利,不能在内容或时间上加以分割。2.本源性:所有权是他物权之母。第四节物权法基础知识3.弹力性:所有权虽受他物权的限制,但他物权一旦消灭,所有权即恢复其圆满状态,因此所有权可因承受负担或负担的消除而伸缩。4.永久性:所有权无存在期限的限制,可永久存续,因此为无期限物权。5.社会性:为社会公益之需,受法律的限制,呈现较强的社会化色彩。第四节物权法基础知识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由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权、共有权以及基于共同关系而产生的成员权所构成的特别所有权。第四节物权法基础知识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二)特征:1.内容构成的复合性2.权利处分的一体性3.标底物特定的空间,而非实体.4.人与物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的结合第四节物权法基础知识(二)业主的专有权是指业主就其专有部分所享有的所有权。专有部分的修缮、管理和维护,由业主为之并负担其费用。(三)业主的共有权是指业主按照法律或者管理规约的规定,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用部分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没有约定时,各个人共用部分应依业主专有部分所占比例定之。第四节物权法基础知识(四)土地使用权:一幢建筑物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由业主按份共有,个人的份额依其专有部分的面积在整幢建筑物中所占的比例来确定。在土地使用权和专有部分的关系上实行连动主义,即只能一起处分,不得分离。(五)成员权是指业主基于在一幢建筑物的构造、权利归属和使用上的不可分离的共同体关系而产生的作为建筑物的团体成员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的总和。第四节物权法基础知识四.用益物权-学员自学五.担保物权(一)抵押权是指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作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抵押权可以在动产、不动产及不动产权利上设定 第四节物权法基础知识(二)质权质权是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移转占有而供作担保的动产和权利,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供作担保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我国规定只有动产和权利可以设定质权.第四节物权法基础知识(三)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第四节物权法基础知识一.物业权属(一)物业权属概述1.概念物业权属是指物业权利在主体上的归属状态。第五节法律基础知识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2.特征(1)物业权属制度不仅是对物业权利合法性的确认,更是对物业权利的重要的必要的保障。(2)物业权属强调权利与权利主体的联系,是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进行确权后的结果。例如:资本主义国家规定个人可以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而我国规定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和集体.第五节法律基础知识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二)物业权利1.物业权利是指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及他项权利主体根据有关法律规范通过各种途径取得的以物业的所有权为核心,包括物业使用权、物业抵押权、物业典权等内容的权利束。物业权利是一种物权。2.特征:物业权利的存在是有关权力部门对其权利归属状态进行确认登记的前提和基础.第五节法律基础知识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3.类别:(1)物业所有权(2)物业使用权(3)物业抵押权(4)物业相邻权(5)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五节法律基础知识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二.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一)概述: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是指物业管理法规调整物业管理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时所形成的相关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五节法律基础知识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二)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要素1.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1)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基本主体是业主及其管理组织、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活动的行政监管机关。第五节法律基础知识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单项选择题4.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是指物业管理法规调整物业管理()时所形成的相关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A.社会关系B.社会行为C.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D.利益关系第五节法律基础知识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答案】:C【解析】: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是指物业管理法规调整物业管理 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时所形成的相关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五节法律基础知识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2)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的种类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权利种类是多样的,主要包括民事权利、商事权利和政事权利三大类。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义务种类是多样的。主要包括民事义务、商事义务和政事义务三类。第五节法律基础知识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2.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承受的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客体亦称为标的,是主体所需合法利益的外在表现的载体,它直接反映了人们社会关系中最核心的利益关系。按利益载体表现形式的不同,可划分为物业、权利、行为效果三大类。第五节法律基础知识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三)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分类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具体种类很多,可按不同的标准划分出多种类型。按规范法律关系的法律部类不同,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可分为民事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四大类。第五节法律基础知识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四)物业管理法律事实物业管理法律事实是指物业管理法规所规定或认可的,能引起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客观现象或原因条件。它具有客观性、能动性。第五节法律基础知识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物业管理法律事实引起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变动,包括法律关系的发生(指在原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之间形成新的法律关系),变更(指既存法律关系中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或任一要素发生变化),终止(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包括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三种情况.物业管理法律事实具体种类很多。根据法律事实是否与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的意志有关可划分为自然事实和行为事实。第五节法律基础知识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多项选择题对于物业管理法律事实以下认识不正确的有()A.物业管理法律事实引起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变动。B.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引起物业管理法律事实的变动C.根据法律事实是否与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的意志有关可划分为自然事实和行为事实两大类D.根据法律事实是否与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的意志有关可划分为事件与状态两大类E.按有无内含引发法律关系易化的自觉意思可将当事人的行 为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第五节法律基础知识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答案】:BDE【解析】:物业管理法律事实是指物业管理法规所规定或认可的,能引起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客观现象或原因条件。它具有客观性、能动性。物业管理法律事实引起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变动,包括法律关系的发生(指在原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之间形成新的法律关系),变更(指既存法律关系中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或任一要素发生变化),终止(指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包括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三种情况。第五节法律基础知识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解析】:物业管理法律事实具体种类很多。根据法律事实是否与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的意志有关可划分为自然事实和行为事实两大类。按有无内含引发法律关系易化的自觉意思可将当事人的行为分为物业的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如无因管理,住宅小区文化创作活动等)两类。人的行为以其合法性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包括违约行为、侵权行为等)。第五节法律基础知识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三.物业管理法律责任-学员自学四.物业服务合同(一)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小区业主或业主大会的聘任和委托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支付服务费用的书面协议。它明确了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建立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关系的法律文件,提供了当事人双方活动的范围和准则。第五节法律基础知识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四.物业服务合同(二)性质:物业服务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成立的民事合同,适用合同法的一般原则。第五节法律基础知识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三)特征:1.物业服务合同是合同法15种有名合同之外的无名合同。2.物业服务合同实现了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3.物业服务合同是双务合同。4.物业服务合同是有偿合同,要式合同。第五节法律基础知识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THE END谢谢 观看本课程视频地址:http:/ END谢谢 观看谢谢观看/欢迎下载BY FAITH I MEAN A VISION OF GOOD ONE CHERISHES AND THE ENTHUSIASM THAT PUSHES ONE TO SEEK ITS FULFILLMENT REGARDLESS OF OBSTACLES.BY FAITH I BY FAITH

    注意事项

    本文(《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第六章讲义26568.pptx)为本站会员(muj****520)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