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工人安全读本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分析.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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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工人安全读本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分析.pptx
第一章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 一、一、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及特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及特点 1 1、形势、形势 我国在已探明的石化能源储量中,百分之我国在已探明的石化能源储量中,百分之九十以九十以上为煤炭上为煤炭 ,一次性一次性能源中能源中过半过半,20132013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为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为65.9%65.9%。20132013年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年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2880.288,首次降到,首次降到0.30.3以下,同比以下,同比下降下降23.0%23.0%,全国煤矿共发生事故,全国煤矿共发生事故604604起,死亡起,死亡10671067人,事故起数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2.5%22.5%和和22.9%22.9%,其中较大事故同比分别,其中较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下降35.2%35.2%和和36.2%36.2%,重特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重特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12.5%12.5%和和10.2%10.2%。20142014年上半年,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年上半年,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4.2%14.2%和和25.3%25.3%。重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重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5.5%45.5%和和53.5%53.5%。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2440.244,同比下降,同比下降24.9%24.9%。第1页/共27页2 2、特点:、特点:(1 1)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持续)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持续好转好转,事故持续,事故持续减少减少。(2 2)煤矿事故)煤矿事故总量总量仍然偏大,重、特大事故没有得到根本仍然偏大,重、特大事故没有得到根本遏制遏制。(3 3)非法)非法违法违法、超层越界行为仍然严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超层越界行为仍然严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4 4)煤炭生产规模、结构)煤炭生产规模、结构不合理不合理,区域发展,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平衡,乡镇,乡镇小煤小煤矿事故比例较矿事故比例较大。大。(5 5)瓦斯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仍然较多。爆炸、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仍然较多。牢固树立牢固树立红线红线意识,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意识,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定定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工作方向,的工作方向,第2页/共27页二、双七条二、双七条 1 1、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见视频)(见视频)2 2、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七条举措、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七条举措 一是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一是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明确了具体的关闭对象、支持政策和目标任务。明确了具体的关闭对象、支持政策和目标任务。二是严格煤矿安全准入:二是严格煤矿安全准入:从严格项目核准和能力核定、严格生产工艺和设备准从严格项目核准和能力核定、严格生产工艺和设备准 入、严格煤矿企业和管理人员准入等三个方面明确了具体标准和措施。入、严格煤矿企业和管理人员准入等三个方面明确了具体标准和措施。三是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三是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重申加强瓦斯管理的具体要求重申加强瓦斯管理的具体要求;进一步严格瓦斯防进一步严格瓦斯防 治能力评估,明确要求提高评估标准、落实评估责任。治能力评估,明确要求提高评估标准、落实评估责任。四是全面普查煤矿隐蔽致灾因素:四是全面普查煤矿隐蔽致灾因素:要求强制查明隐蔽致灾因素,未查明的,不要求强制查明隐蔽致灾因素,未查明的,不 得划定矿区范围、得划定矿区范围、不得继续建设和生产不得继续建设和生产;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机制,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机制,小煤矿集中的矿区,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进行区域性水害普查治理。小煤矿集中的矿区,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进行区域性水害普查治理。第3页/共27页五是大力推进煤矿五是大力推进煤矿“四化四化”建设:建设:加快加快 推进小煤矿机械化建设推进小煤矿机械化建设;大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自动化、信息化大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建设。六是强化煤矿矿长责任和劳动用工管理:六是强化煤矿矿长责任和劳动用工管理:严格落实煤矿矿长责任制度,强制执行严格落实煤矿矿长责任制度,强制执行七条规定七条规定;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并实现并实现“五统一五统一”;进一步明确保护煤矿工人权益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明确保护煤矿工人权益的各项措施;规定煤矿所有从业人规定煤矿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提高煤矿工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提高煤矿工人 素质。素质。七是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科学化水平:七是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科学化水平:落实地方政府分级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地方政府分级属地监管责任,促使各级地方政府真正落实属地监管和促使各级地方政府真正落实属地监管和“一岗双责一岗双责”,并严格明确停产整顿,并严格明确停产整顿 煤矿煤矿的验收程序和中央企业煤矿安全监管权限的验收程序和中央企业煤矿安全监管权限;明确煤矿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国明确煤矿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国土、公安、电力、建设、投资主管等部门在煤矿安全工作中的监管职责土、公安、电力、建设、投资主管等部门在煤矿安全工作中的监管职责;加快加快 煤矿煤矿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煤矿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加强煤矿应急救援装备建设。第4页/共27页三、三、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20142014年修订的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明确要求,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社会监督的机制。1.1.安全第一:安全第一:是指是指强调安全,突出安全,安全优先强调安全,突出安全,安全优先。坚持。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的的三不生产原则。三不生产原则。2.2.预防为主:预防为主:安全关口前移安全关口前移。3.3.综合治理: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所在,是保证安全管理目标实现的重要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所在,是保证安全管理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途径。要做到三全:要做到三全: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管理。管理。第5页/共27页四、安全生产方针对于井下一般从业人员的要求(1 1)牢固树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的思想,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2 2)遵守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学法、知法、守法,树立依法从事煤矿安全生遵守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学法、知法、守法,树立依法从事煤矿安全生产作业的意识。产作业的意识。(3 3)遵纪守规,杜绝遵纪守规,杜绝“三违三违”现象。现象。(4 4)遵守本工种质量标准化标准,按照安全操作遵守本工种质量标准化标准,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规程作业,做到操作标准化。作业,做到操作标准化。(5 5)参加安全生产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掌握煤矿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掌握煤矿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6 6)做好劳动保护,避免做好劳动保护,避免职业职业伤害。伤害。(7 7)工作中随时检查自己所处的作业环境,做到工作中随时检查自己所处的作业环境,做到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8 8)建立安全意识,实现由建立安全意识,实现由“要我安全要我安全”向向“我要安全我要安全”、“我能安全我能安全”的的转变。转变。第6页/共27页五、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五、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一)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 1 1、目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而于制定的。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而于制定的。2 2、实施:、实施:本法律自本法律自20022002年制定,填补了我国安全生产领域法律空白,于年制定,填补了我国安全生产领域法律空白,于20142014年年8 8月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月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自自20142014年年1212月月1 1日日起施行。起施行。3 3、内容。、内容。1 1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不得上岗作业。上岗作业。第7页/共27页2 2.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包括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包括5 5个方面:个方面:(1 1)要求劳动合同载明安全事项的权利。)要求劳动合同载明安全事项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生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保险费。(2 2)知情权和建议权。)知情权和建议权。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工作提提出出建议建议。(3 3)批评、检举、控告和拒绝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等权利。)批评、检举、控告和拒绝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等权利。从业人员有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批评、检举、控告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8页/共27页(4 4)紧急撤离权。紧急撤离权。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 5)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享有的有关赔偿权利。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享有的有关赔偿权利。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赔偿要求。要求。3 3从业人员的义务包括从业人员的义务包括3 3个方面:个方面:(1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2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 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第9页/共27页(二)(二)劳动法劳动法 1 1、实施:、实施:自自19951995年年1 1月月1 1日日起施行。起施行。2 2、目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制定的。3 3、内容:、内容:劳动法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基本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程,遵守劳动纪律纪律和职业和职业道德道德。国家对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的第四级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等。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等。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四十四小时的工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一日。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日。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第10页/共27页(三)(三)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1 1、实施:、实施:自自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施行,该法修改方案于日起施行,该法修改方案于20122012年年1212月月2828日通过,日通过,自自20132013年年7 7月月1 1日日起施行。起施行。2 2、目的:、目的: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的。3 3、内容:、内容:1、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的原则。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2、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第11页/共27页(3 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4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 6)、)、劳动报酬;劳动报酬;(7 7)、)、社会保险;社会保险;(8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3 3、试用期及待遇:、试用期及待遇: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3 3个月以上不满个月以上不满1 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 1个个月;月;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1 1年以上不满年以上不满3 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 2个个月;月;3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 6个个月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月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八十,并不得低于,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为违反劳动合同。第12页/共27页4 4、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13页/共27页(四)(四)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六)1 1、实施:、实施: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六)自自20062006年年6 6月月2929日起施行。日起施行。2 2、目的:、目的: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追究安全生产违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追究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法犯罪行为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3 3、内容:、内容:涉及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如下:涉及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如下: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后果的,处3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 3年以上年以上7 7年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 5年年以下有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 5年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责任人员,处员,处3 3年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拘役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 3年年以上以上7 7年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以下有期徒刑。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报告职责的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3 3年年以下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 3年以上年以上7 7年以下有期徒刑。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4页/共27页(五)(五)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制定的,自的,自20022002年年5 5月月1 1日日起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起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12011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通过了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的决定。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职业病防治工作坚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管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管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生保护的权利。该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该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第15页/共27页六、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六、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一)(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是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是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自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自20072007年年6 6月月1 1日日起起施行。施行。该条例将事故划分为该条例将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 4个等级。个等级。(1 1)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是指造成3030人人以上死亡,或者以上死亡,或者100100人以上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毒,下同),或者1 1亿元以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 2)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是指造成1010人以上人以上3030人以下人以下死亡,或者死亡,或者5050人以上人以上100100人人以下重伤,或以下重伤,或者者5 0005 0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 1亿元以下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 3)较大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是指造成3 3人以上人以上1010人人以下死亡,或者以下死亡,或者1010人以上人以上5050人人以下重伤,或者以下重伤,或者1 0001 0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 0005 000万元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 4)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是指造成3 3人以下人以下死亡,或者死亡,或者1010人以下人以下重伤,或者重伤,或者1 0001 000万元万元以下直接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经济损失的事故。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者瞒报。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报告后,应当于1 1小时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第16页/共27页(二)(二)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自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自20042004年年1 1月月1 1日日实施,实施,20102010年年1212月月2020日修订。日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主要内容包括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主要内容包括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该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该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按月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责。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伤害的。患职业病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故意犯罪的;醉酒或醉酒或者吸毒的;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第17页/共27页(三)(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以国发国务院以国发201020102323号文件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的形式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生产工作的通知。其总体要求是:坚持。其总体要求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通知要求,企业要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通知要求,企业要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劳动纪律的“三违三违”行为。凡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五到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煤矿要安装煤矿安全避险煤矿要安装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六大系统”等技术装备;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等技术装备;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要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安全生产风险分析;要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依照赔偿标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20倍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职工近亲属。第18页/共27页(四)(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为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为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红线,始终把矿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大力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建立健全煤矿安全始终把矿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大力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发201320139999号文件下发了号文件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意见。意见意见指出,煤矿矿长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指出,煤矿矿长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要保护煤矿工人权益,研究确定煤矿工人要保护煤矿工人权益,研究确定煤矿工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下井,提高下井补贴补贴标准,标准,提高煤矿工人提高煤矿工人收入收入,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工时制度,停产整顿煤矿必须按期发放工,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工时制度,停产整顿煤矿必须按期发放工人工资;煤矿必须依法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加强尘肺病人工资;煤矿必须依法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加强尘肺病防治工作,建设标准化的食堂、澡堂和宿舍;要提高煤矿工人素质,加强煤矿班防治工作,建设标准化的食堂、澡堂和宿舍;要提高煤矿工人素质,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加快组安全建设,加快变变“招工招工”为为“招生招生”,强化矿工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与考核,强化矿工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与考核,所有煤矿从业人员所有煤矿从业人员必须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第19页/共27页(五)(五)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50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区)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减少煤矿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煤为减少煤矿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国务院安委会以安委办函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国务院安委会以安委办函201320138282号文件号文件的的形式,下发了形式,下发了“50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攻坚战时间从攻坚战时间从20132013年年1111月至月至20152015年底年底,在,在2 2年时间内完成。攻坚战目标是年时间内完成。攻坚战目标是通过各方努力,使通过各方努力,使5050个重点县煤矿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到个重点县煤矿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到20152015年底年底5050个个重点县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比前五年(重点县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比前五年(2008-20122008-2012年)平均死亡人数下降年)平均死亡人数下降50%50%以上。以上。制定了安全宣讲培训、安全生产大检查、关闭淘汰小煤矿、严格准入、治理水害、制定了安全宣讲培训、安全生产大检查、关闭淘汰小煤矿、严格准入、治理水害、信息化平台建设、机械化升级改造、劳动用工管理、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等九项攻信息化平台建设、机械化升级改造、劳动用工管理、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等九项攻坚战任务。坚战任务。通知要求,生产煤矿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通知要求,生产煤矿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后持证上岗;5050个重点县域内煤矿招工,个重点县域内煤矿招工,统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统一签订劳动合统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同和办理用工备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统一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县域内建立和办理用工备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统一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县域内建立并执行煤矿工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执行煤矿工人小时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