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岐山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方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docx
-
资源ID:78562037
资源大小:13.07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9.9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2023年岐山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方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docx
2023年岐山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方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岐山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方案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岐山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方案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岐山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确保县委、县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各项措施落地生效,根据宝鸡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转型改革的战略之举,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精准帮扶各类企业,高效解决突出问题,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督查方式,实施全程督查、长效督查和节点督查,全力打造利企惠民的良好环境,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软实力,为我县建设实力品位幸福岐山注入新的发展活力。 二、督查内容 1.岐山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贯彻落实情况; 2.我县各专项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3.“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情况; 4.省、市督查及第三方评估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主要措施 (一)整治突出问题(2023 年5-6月) 1.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反馈意见中“营商环境三项指标”整改落实情况,结合省市十大行动方案,围绕企业最关心、最现实、最紧迫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自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实行台账销号制。依托市场监管系统12315平台和各新闻媒体,开设营商环境 投诉举报专线,广泛收集有关营商环境意见和建议。各单位将自查及整改措施、征集到的意见建议于5月底前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部门负责) 2.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宝鸡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宣传,在县广播电视台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开展系列报道和政策解读活动。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进行曝光。(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广局、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负责) (二)全面规范和开展明查暗访(2023 年5-8月) 3.清理规范法规制度。对地方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不适应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及时修改或废止。2023 年7月31日前完成。(县政府法制办负责) 4.组织营商环境整治明查暗访。结合中省市2023年大督查自查工作,对全县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依托互联网等手段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成效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023 年7月31日前完成。(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5.复制推广提升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筛选一批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积极宣传复制推广,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县发改局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年终督查,组织考核评比(2023年9-12 月) 6.组织年终专项督查。对贯彻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各专项行动方案落实成效进行专项督查,全面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形成专项督查工作报告。(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7.提出意见建议。围绕增强适用性、配套性和精准性,督促各责任部门对各专项行动方案实施以来存在问题、典型经验进行梳理总结,提出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县发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督查方式 8.全面自查。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督查阶段性工作安排,对照督查重点,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及意见建议。(各有关部门负责) 9.实地督查。结合国务院2023年大督查自查工作成立督查组,围绕全县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以及依托互联网等手段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的成效,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受理群众投诉等形式,深入重点行业、部门、企业及窗口单位开展实地督查。对领导批示、媒体报道和群众反映的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及时赴实地核查了解,跟踪整改落实,并刊发督查通报。(县政府督查 室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10.常态检查。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职责范围内营商环境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各镇,各专项行动牵头及参与单位) 11、随机抽查。对领导批示、媒体报道和群众反映的营商环境问题线索,随时赴实地核查了解,跟踪整改落实,并及时报送督办报告。(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配合) 12、年终督查。年底进行一次整体督查,全面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形成专项督查通报并印发全县。(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牵头,各专项行动牵头及参与单位配合) 四、激励问责 一是对真抓实干、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中成效明显的各各镇和各部门,以县政府名义通报表彰。 二是重视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综合排名结果运用,在2023 年度全县政务督查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综合考核排名前三位和后三位的部门,分别给予5、4、3的加减分。 三是根据日常督查检查情况,对营商环境进行监测评价和定期排名,结果在县广播电视台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