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律制度教材课件汇总完整版ppt全套课件最全教学教程整本书电子教案全书教案课件合集.ppt
-
资源ID:78672472
资源大小:1.23MB
全文页数:145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著作权法律制度教材课件汇总完整版ppt全套课件最全教学教程整本书电子教案全书教案课件合集.ppt
第一章第一章 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第一节 著作权的概念及演变著作权的概念及演变 第二节第二节 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第三节 我国近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与变革我国近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与变革 第四节第四节 著作权的性质著作权的性质 第五节第五节 著作权与相关民事权利的区别著作权与相关民事权利的区别按“Esc”键返回到编章目录第二编 著作权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著作权的概念及演变著作权的概念及演变 著著作作权权,亦亦称称版版权权,是是指指作作者者或或其其他他著著作作权权人人依依法法对对文文学学、艺艺术术或或科科学学作作品品所所享享有有的的各各项项专专有权利的总称。有权利的总称。在历史上,英美法系国家最早使用在历史上,英美法系国家最早使用“版权版权”的概念来描述著作权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其本的概念来描述著作权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其本意是禁止他人未经授权而复制或使用作品。大陆意是禁止他人未经授权而复制或使用作品。大陆法系国家著作权法所采用的法系国家著作权法所采用的“作者权作者权”概念起源概念起源于法国。关于于法国。关于“著作权著作权”的称谓,据史料记载,的称谓,据史料记载,最早是日本学者在翻译西文最早是日本学者在翻译西文“版权版权”一词时引入一词时引入的,并于的,并于2020世纪初传入我国。世纪初传入我国。返回第二节第二节 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一、著作权制度的起源一、著作权制度的起源一、著作权制度的起源一、著作权制度的起源 著作权制度的产生晚于一般财产所有权制度。著作权制度的产生晚于一般财产所有权制度。二、西方诸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沿革二、西方诸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沿革二、西方诸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沿革二、西方诸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沿革 德国宗教改革的领袖马丁德国宗教改革的领袖马丁 路德在路德在15251525年出版年出版了一本了一本对印刷商的警告对印刷商的警告的小册子,揭露了一的小册子,揭露了一些印刷商盗用其手稿的行为。些印刷商盗用其手稿的行为。16901690年,英国哲学家洛克在年,英国哲学家洛克在论国民政府的两论国民政府的两个条约个条约一文中指出,作者创作花费的时间和劳一文中指出,作者创作花费的时间和劳动与其他劳动成果的创作人的花费没有什么不同。动与其他劳动成果的创作人的花费没有什么不同。1709170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首部著作权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首部著作权法法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予作者及购买者就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图书在一定时期内之权利法其已印刷成册的图书在一定时期内之权利法(简称为(简称为安娜女王法令安娜女王法令)。该法最突出的特)。该法最突出的特点在于使著作权由最初的点在于使著作权由最初的“印刷翻印权印刷翻印权”演变成演变成具有现代意义的具有现代意义的“版权版权”。法国早在法国早在17771777年由国王路易十六颁布了年由国王路易十六颁布了6 6项关项关于印刷出版方面的法令,确认作者有权出版和销于印刷出版方面的法令,确认作者有权出版和销售自己的作品。售自己的作品。17911791年的年的著作权法著作权法,不仅承认作者享有,不仅承认作者享有出版权,而且承认其享有表演权。法国著作权法出版权,而且承认其享有表演权。法国著作权法最主要的特点是以最主要的特点是以“人格价值观人格价值观”为理论基础,为理论基础,在保护著作财产权的同时,强调对作者精神权利在保护著作财产权的同时,强调对作者精神权利的全面保护。的全面保护。17911791年年的的著著作作权权法法,不不仅仅承承认认作作者者享享有有出出版版权权,而而且且承承认认其其享享有有表表演演权权。法法国国著著作作权权法法最最主主要要的的特特点点是是以以“人人格格价价值值观观”为为理理论论基基础础,在在保保护护著著作作财财产产权权的的同同时时,强强调调对对作作者者精精神神权权利利的全面保护。的全面保护。三、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变化三、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变化三、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变化三、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变化1.1.国际著作权保护体系逐渐形成。国际著作权保护体系逐渐形成。2.2.新的著作权权项和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制度陆续新的著作权权项和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制度陆续出现。出现。3.3.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不断扩大。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不断扩大。4.4.两大法系著作权立法的差异逐渐缩小。两大法系著作权立法的差异逐渐缩小。返回第三节第三节 我国近现代著作权我国近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与变革制度的发展与变革 一、我国近现代著作权法律制度一、我国近现代著作权法律制度一、我国近现代著作权法律制度一、我国近现代著作权法律制度 19031903年,中国和美国在上海签订的年,中国和美国在上海签订的中美续中美续议通商行船条约议通商行船条约。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涉及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涉及著作权的条约,也是近代著作权法律制度引入我著作权的条约,也是近代著作权法律制度引入我国的开端。国的开端。为了履行为了履行19031903年中美条约的义务,年中美条约的义务,19101910年清年清政府颁布了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政府颁布了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大清著作权律权律。二、建国后我国著作权制度的发展二、建国后我国著作权制度的发展二、建国后我国著作权制度的发展二、建国后我国著作权制度的发展三、我国著作权法的修改概况三、我国著作权法的修改概况三、我国著作权法的修改概况三、我国著作权法的修改概况返回第四节第四节 著作权的性质著作权的性质一、关于著作权性质的各种学说一、关于著作权性质的各种学说一、关于著作权性质的各种学说一、关于著作权性质的各种学说1.1.精神所有权说。精神所有权说。2.2.人格价值观说。人格价值观说。3.3.商业版权说。商业版权说。4.4.著作权二元说。著作权二元说。5.5.著作权一元说。著作权一元说。二、各种学说对著作权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看法二、各种学说对著作权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看法二、各种学说对著作权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看法二、各种学说对著作权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看法(一一)著作人身权的性质著作人身权的性质 1.1.不可让与性。不可让与性。2.2.永久性。永久性。著作权的保护期间,分永久保护的无限主义和限著作权的保护期间,分永久保护的无限主义和限定保护期间的有限主义两种。我国采取的是无限定保护期间的有限主义两种。我国采取的是无限主义原则。主义原则。(二二)著作财产权的性质著作财产权的性质1.1.可让与性。可让与性。2.2.有期限性。有期限性。3.3.可继承性。可继承性。返回第五节第五节 著作权与相关民事权利的区别著作权与相关民事权利的区别一、著作权与所有权一、著作权与所有权一、著作权与所有权一、著作权与所有权 1.1.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2.2.著作权利用上的特殊性。著作权利用上的特殊性。3.3.著作权权能的可分性。著作权权能的可分性。4.4.著作权存续的有限性。著作权存续的有限性。5.5.著作权具有人身性。著作权具有人身性。二、著作权与商标权二、著作权与商标权二、著作权与商标权二、著作权与商标权1.1.著作权和商标权在取得保护的方式上有所不同。著作权和商标权在取得保护的方式上有所不同。2.2.著著作作权权和和商商标标权权在在一一定定情情况况下下还还可可能能发发生生交交叉叉关关系系,即即商商标标设设计计图图案案可可以以作作为为商商标标受受商商标标法法的的保保护护,也也可以构成一件艺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可以构成一件艺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三、著作权与专利权三、著作权与专利权三、著作权与专利权三、著作权与专利权 区别:区别:1.1.著作权并不保护作品的思想,而只保护作品的著作权并不保护作品的思想,而只保护作品的表达方式。专利权所保护的是作者创造的思想内表达方式。专利权所保护的是作者创造的思想内容。容。2.2.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求它是独创的。任何作品只要是独立创作的,不求它是独创的。任何作品只要是独立创作的,不论其是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论其是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著作权。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这是申请人,这是“首创性首创性”与与“独创性独创性”的区别。的区别。返回第二章第二章 著作权客体著作权客体 第一节第一节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第二节第二节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 第三节第三节 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按“Esc”键返回到编章目录第一节第一节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一、作品的概念一、作品的概念一、作品的概念一、作品的概念 我我国国著著作作权权法法所所称称的的作作品品,是是指指文文学学、文文艺艺和和科科学学领领域域内内,具具有有独独创创性性并并能能以以某某种种有有形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二、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二、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二、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二、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条件 作品的独创性,是法律保护作品表达方式的作品的独创性,是法律保护作品表达方式的客观依据,是此作品区别于彼作品的重要标志,客观依据,是此作品区别于彼作品的重要标志,也是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最主要条件。也是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最主要条件。我国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在规定独创性的同时,还要求在规定独创性的同时,还要求作品能以有形形式复制,即作品能通过印刷、绘作品能以有形形式复制,即作品能通过印刷、绘画、录制等手段予以复制。画、录制等手段予以复制。三、作品的类别三、作品的类别三、作品的类别三、作品的类别1.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2.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3.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4.美术、建筑作品。美术、建筑作品。5.5.摄影作品。摄影作品。6.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作品和模型作品。8.8.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9.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四、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四、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四、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四、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1.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2.法律、法规及官方文件。法律、法规及官方文件。3.3.时事新闻。时事新闻。4.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返回第二节第二节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的法律保护 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和特征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和特征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和特征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和特征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在一国国土上,由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的民族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国的民族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作品。而构成的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1.集体性。集体性。2.2.长期性。长期性。3.3.变异性。变异性。4.4.继承性。继承性。二、国际保护民间文学形式的法律制度二、国际保护民间文学形式的法律制度二、国际保护民间文学形式的法律制度二、国际保护民间文学形式的法律制度三、我国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三、我国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三、我国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三、我国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1.1.将将民民间间文文学学艺艺术术作作品品的的保保护护对对象象从从著著作作权权法法上上的的“作品作品”扩大到不具备作品条件的扩大到不具备作品条件的“表达形式表达形式”。2.2.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主体界定为国家。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主体界定为国家。3.3.保保护护民民间间文文学学艺艺术术作作品品及及表表达达形形式式的的收收集集者者、整整理理者者和和传传播播者者的的权权利利,尊尊重重他他们们在在收收集集、整整理理和和传传播播过程中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过程中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返回第三节第三节 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一、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方式一、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方式一、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方式一、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方式 二、计算机软件的概念和保护条件二、计算机软件的概念和保护条件二、计算机软件的概念和保护条件二、计算机软件的概念和保护条件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计算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符号化语句序列。令序列或符号化语句序列。1.1.原创性。原创性。2.2.固定性。固定性。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确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是确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是“谁开发谁享有著作权谁开发谁享有著作权”,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软件开发者。属软件开发者。1.1.合作开发。合作开发。2.2.委托开发。委托开发。3.3.指定开发。指定开发。4.4.职务开发。职务开发。5.5.非职务开发。非职务开发。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和期限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和期限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和期限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和期限(一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 根根据据计计算算机机软软件件保保护护条条例例第第8 8条条的的规规定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1.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3.3.修修改改权权,即即对对软软件件进进行行增增补补、删删节节,或或者者改改变变指指令令、语句顺序的权利。语句顺序的权利。4.4.复制权,即对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复制权,即对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5.5.发发行行权权,即即以以出出售售或或者者赠赠与与方方式式向向公公众众提提供供软软件件的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6.6.出出租租权权,即即有有偿偿许许可可他他人人临临时时使使用用软软件件的的权权利利,但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7.7.信信息息网网络络传传播播权权,即即以以有有线线或或者者无无线线方方式式向向公公众众提提供供软软件件,使使公公众众可可以以在在其其个个人人选选定定的的时时间间和和地地点点获获得软件的权利。得软件的权利。8.8.翻翻译译权权,即即将将原原软软件件从从一一种种自自然然语语言言文文字字转转换换成成另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9.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二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期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期限五、计算机软件的登记管理五、计算机软件的登记管理五、计算机软件的登记管理五、计算机软件的登记管理 根根据据计计算算机机软软件件保保护护条条例例第第7 7条条的的规规定定,“软软件件著著作作权权人人可可以以向向国国务务院院著著作作权权行行政政管管理理部部门门认认定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六、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六、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六、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六、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返回 第三章第三章 著作权主体著作权主体 第一节第一节 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 第二节第二节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作者作者 第三节第三节 著作权的继受主体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其他著作权人其他著作权人 第第四节四节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按“Esc”键返回到编章目录第一节第一节 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 著著作作权权主主体体,也也称称著著作作权权人人,是是指指依依法法对对文文学学、艺艺术术和和科科学学作作品品享享有有著著作作权权的的人人。根根据据我我国国著著作作权权法法的的规规定定,著著作作权权主主体体可可以以是是公公民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一、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一、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一、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一、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 原始主体,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原始主体,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文学、艺术和科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继受主体,是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继受主体,是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二、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的著作权主体二、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的著作权主体二、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的著作权主体二、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的著作权主体三、内国著作权主体与外国著作权主体三、内国著作权主体与外国著作权主体三、内国著作权主体与外国著作权主体三、内国著作权主体与外国著作权主体返回第二节第二节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作者作者一、作者的概念与作为作者的公民一、作者的概念与作为作者的公民一、作者的概念与作为作者的公民一、作者的概念与作为作者的公民 作者就是作品的创作主体。作者就是作品的创作主体。二、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大大陆陆法法系系国国家家认认为为,创创作作行行为为是是自自然然人人所所特特有有的的能能力力,法法律律上上拟拟制制的的人人(法法人人)不不具具备备自自然然人人的的这这一一能能力力,因因而而法法人人不不能能成成为为作作者者,但但它它们们可可凭凭借借某某种种法法律律事事实实成成为为著著作作权权人人。英英美美法法系系国国家家则则普普遍遍认认为为,除除自自然然人人外外,著著作作权权也也可可以以属属于于一一个个有有别别于于自自然然人人的的法法律律实实体体,它它们们被被看看做做是是在在工工作作中中创创造造出出作作品的作者。品的作者。如如果果某某一一作作品品虽虽是是由由公公民民创创作作,但但是是在在法法人人或或其其他他组组织织主主持持下下,代代表表法法人人或或其其他他组组织织意意志志,并并由由法法人人或或其其他他组组织织来来承承担担责责任任,那那么么就就应应把把法法人人或或其其他他组组织织视视为为作作者者,它它同同公公民民一一样样享享有有作作者者所所应应享享有有的的著著作财产权及人身权。作财产权及人身权。返回第三节第三节 著作权的继受主体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其他著作权人其他著作权人 其其他他著著作作权权人人,是是指指作作者者以以外外的的其其他他依依法法享享有有著著作作权权的的公公民民、法法人人或或其其他他组组织织、国国家家。他他们们主主要要为为继继受受著著作作权权人人。根根据据著著作作权权法法的的规规定定,继继受受主主体体取取得的著作权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得的著作权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或法律规定取得著作一、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或法律规定取得著作一、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或法律规定取得著作一、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或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权权权二、因合同取得著作权二、因合同取得著作权二、因合同取得著作权二、因合同取得著作权返回第四节第四节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一、雇佣作品一、雇佣作品一、雇佣作品一、雇佣作品(职务作品职务作品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权利主体的权利主体的权利主体的权利主体1.1.大陆法系国家从保护作者利益的立场出发,一般大陆法系国家从保护作者利益的立场出发,一般规定:雇佣作品的原始著作权归作者享有。规定:雇佣作品的原始著作权归作者享有。2.2.英美法系大多数国家及大陆法系个别国家规定:英美法系大多数国家及大陆法系个别国家规定:雇佣作品的原始著作权归雇主所有。雇佣作品的原始著作权归雇主所有。3.3.原原东东欧欧国国家家著著作作权权法法规规定定,职职务务作作品品的的著著作作权权原原则则上上归归作作者者所所有有,但但作作者者所所在在单单位位根根据据法法律律规规定定在一定条件下可行使作者的某些权利。在一定条件下可行使作者的某些权利。我我国国著著作作权权法法和和著著作作权权法法实实施施条条例例规定:规定:1.1.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2.2.由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由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二、委托作品的权利主体二、委托作品的权利主体二、委托作品的权利主体二、委托作品的权利主体 我我国国著著作作权权法法第第1717条条规规定定:“受受委委托托创创作作的的作作品品,著著作作权权的的归归属属由由委委托托人人和和受受托托人人通通过过合合同同约约定定。合合同同未未作作明明确确约约定定或或者者没没有有订订立立合合同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三、合作作品的权利主体三、合作作品的权利主体三、合作作品的权利主体三、合作作品的权利主体 合合作作作作品品,是是指指两两人人以以上上共共同同创创作作的的作作品品。由由于于合合作作者的共同劳动,使合作作品形成了一个整体。作作者的共同劳动,使合作作品形成了一个整体。1.1.合作作者必须有共同的创作愿望。合作作者必须有共同的创作愿望。2.2.合作作者必须都参加了共同的创作劳动。合作作者必须都参加了共同的创作劳动。四、演绎作品的权利主体四、演绎作品的权利主体四、演绎作品的权利主体四、演绎作品的权利主体 演演绎绎作作品品,是是指指改改编编、翻翻译译、注注释释、整整理理已已有有作作品品而产生的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作品的作者享有,但演绎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作品的作者享有,但演绎作品的作者在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原作作者的著作品的作者在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原作作者的著作权。作权。五、汇编作品的权利主体五、汇编作品的权利主体五、汇编作品的权利主体五、汇编作品的权利主体 汇汇编编作作品品,是是指指汇汇编编若若干干作作品品、作作品品的的片片段段或或者者不不构构成成作作品品的的数数据据或或者者其其他他材材料料,对对其其内内容容的的选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汇编编作作品品的的著著作作权权由由汇汇编编人人享享有有,但但汇汇编编人人在在行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六六、电电电电影影影影作作作作品品品品和和和和以以以以类类类类似似似似摄摄摄摄制制制制电电电电影影影影的的的的方方方方法法法法创创创创作作作作的的的的作作作作品品品品的权利主体的权利主体的权利主体的权利主体 电影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有电影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映、播放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七、美术作品的权利主体七、美术作品的权利主体 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八、匿名作品的权利主体八、匿名作品的权利主体 如如果果匿匿名名作作品品是是公公民民所所作作,作作者者死死亡亡后后,其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有义务保护其著作人身权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有义务保护其著作人身权。返回 第四章第四章 著作权内容著作权内容 第一节第一节 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 第二节第二节 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按“Esc”键返回到编章目录第一节第一节 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 著作权的内容是著作权制度中最为核心的部分,著作权的内容是著作权制度中最为核心的部分,它通常是指著作权人基于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人身权它通常是指著作权人基于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利和财产权利。一、著作人身权的概念和性质一、著作人身权的概念和性质一、著作人身权的概念和性质一、著作人身权的概念和性质 著作人身权指作者基于作品创作所享有的各种著作人身权指作者基于作品创作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与人身相联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著作人身权具有永久性、不可分割性和不可剥著作人身权具有永久性、不可分割性和不可剥夺性的特点。夺性的特点。二、著作人身权的内容二、著作人身权的内容二、著作人身权的内容二、著作人身权的内容 (一一)发表权发表权(二)署名权(二)署名权 (三三)修改权修改权 (四四)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返回第二节第二节 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 一、著作财产权的概念和性质一、著作财产权的概念和性质一、著作财产权的概念和性质一、著作财产权的概念和性质 著著作作财财产产权权,又又称称经经济济权权利利,是是指指著著作作权权人人自自己己使使用用或或者者授授权权他他人人以以一一定定方方式式使使用用作作品品而而获获取取物物质质利利益益的的权权利利。著著作作财财产产权权主主要要包包括括复复制制权权、发发行行权权、展展览览权权、广广播播权权等等权权利利。著著作作财财产产权权的的性性质质明明显不同于著作人身权,它可以转让、继承或放弃。显不同于著作人身权,它可以转让、继承或放弃。二、著作财产权的内容二、著作财产权的内容二、著作财产权的内容二、著作财产权的内容(一)复制权(一)复制权(二)表演权(二)表演权(三)广播权(三)广播权(四)展览权(四)展览权(五)发行权(五)发行权(六)改编权(六)改编权(七)翻译权(七)翻译权(八)汇编权(八)汇编权(九)摄制权(九)摄制权(十十)出租权出租权(十一十一)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十二十二)放映权放映权(十三十三)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返回 第五章第五章 著作权取得和期限著作权取得和期限 第一节第一节 著作权的取得方式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第二节第二节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按“Esc”键返回到编章目录第一节第一节 著作权的取得方式著作权的取得方式一、注册取得制度一、注册取得制度一、注册取得制度一、注册取得制度 注注册册取取得得,是是指指以以登登记记注注册册作作为为取取得得著著作作权权的的条条件件,作作品品只只有有登登记记注注册册后后方方能能产产生生著著作作权权,著作权注册取得的原则,又称为著作权注册取得的原则,又称为“有手续主义有手续主义”。采采用用著著作作权权登登记记手手续续的的国国家家大大致致有有以以下下几几种种模式:模式:1.1.将著作权登记手续作为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条件。将著作权登记手续作为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条件。2.2.将登记作为受保护作品著作权合法转让的必要条将登记作为受保护作品著作权合法转让的必要条件。件。3.3.将登记作为行使起诉权和请求法律制裁侵权行为将登记作为行使起诉权和请求法律制裁侵权行为的程序之一。的程序之一。二、自动取得制度二、自动取得制度二、自动取得制度二、自动取得制度 著著作作权权自自动动取取得得,是是指指当当作作品品创创作作完完成成时时,作作者者因因进进行行了了创创作作而而自自动动取取得得作作品品的的著著作作权权,不不再再需需要要履履行行其其他他任任何何手手续续。这这种种获获得得著著作作权权的的方方法被称为法被称为“无手续主义无手续主义”、“自动保护主义自动保护主义”。我国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采取自动取得制度。采取自动取得制度。返回第二节第二节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著著作作权权的的保保护护期期限限,是是指指著著作作权权受受法法律律保保护护的的时间界限。时间界限。一、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一、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一、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一、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 作作者者的的署署名名权权、修修改改权权、保保护护作作品品完完整整权权的的保保护期不受限制。护期不受限制。我国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规定发表权保护期与著作财规定发表权保护期与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加死后产权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加死后5050年。年。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一)一般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一)一般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1.1.公民的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公民的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2.2.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二)特殊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二)特殊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1.1.计算机软件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计算机软件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2.2.匿名作品和假名作品的保护期。匿名作品和假名作品的保护期。返回 第六章第六章 邻接权邻接权 第一节第一节 邻接权概述邻接权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表演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 第三节第三节 音像制作者的权利音像制作者的权利 第四节第四节 广播组织者的权利广播组织者的权利 按“Esc”键返回到编章目录第一节第一节 邻接权概述邻接权概述一、邻接权的概念一、邻接权的概念一、邻接权的概念一、邻接权的概念 邻邻接接权权,是是指指与与著著作作权权有有关关的的权权利利,即即作作品品传传播播者者所所享享有有的的专专有有权权利利。根根据据我我国国著著作作权权法法的的规规定定,邻邻接接权权包包括括表表演演者者权权、录录音音录录像像制制作作者者权权、广播组织者权。广播组织者权。二、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二、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二、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二、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共同点共同点1.1.它们都与作品相联系。它们都与作品相联系。2.2.它们都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它们都是法律规定的权利。3.3.它们都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它们都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区别区别1.1.它们的主体不同。它们的主体不同。2.2.它们的客体不同。它们的客体不同。3.3.它们的权利内容不同。它们的权利内容不同。4.4.它们的保护期限不同。它们的保护期限不同。返回第二节第二节 表演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一、表演者的定义一、表演者的定义一、表演者的定义一、表演者的定义 表表演演者者是是指指表表演演文文学学艺艺术术作作品品的的一一切切演演员员、歌歌唱家、演奏者、舞蹈家等。唱家、演奏者、舞蹈家等。所谓表演者是指所谓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二、表演者的义务二、表演者的义务二、表演者的义务二、表演者的义务1.1.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演出的,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演出的,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的许可,并支付报酬。2.2.表表演演者者使使用用改改编编、翻翻译译、注注释释、整整理理已已有有作作品品而而产产生生的的作作品品进进行行演演出出的的,应应当当取取得得改改编编、翻翻译译、注注释释、整整理理作作品品的的著著作作权权人人和和原原作作品品著著作作权权人人的的许可,并支付报酬。许可,并支付报酬。3.3.表表演演者者依依照照著著作作权权法法使使用用他他人人作作品品的的,不不得得侵侵犯犯作作者者的的署署名名权权、修修改改权权、保保护护作作品品完完整整权权和和获获得得报酬的权利报酬的权利三、表演者的权利三、表演者的权利三、表演者的权利三、表演者的权利1.1.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2.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3.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获得报酬的权利。4.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的权利。5.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并获得报酬的权利。6.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得报酬的权利。返回第三节第三节 音像制作者的权利音像制作者的权利一、音像制作者的定义一、音像制作者的定义一、音像制作者的定义一、音像制作者的定义 音音像像制制作作者者,是是指指将将声声音音、形形象象或或两两者者的的结结合合首次固定于物质载体上的人。首次固定于物质载体上的人。二、音像制作者的义务二、音像制作者的义务二、音像制作者的义务二、音像制作者的义务1.1.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2.2.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理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付报酬。3.3.录录音音制制作作者者使使用用他他人人已已经经合合法法录录制制为为录录音音制制品品的的音音乐乐作作品品制制作作录录音音制制品品,可可以以不不经经著著作作权权人人许许可可,但但应应当当按按照照规规定定支支付付报报酬酬;著著作作权权人人声声明明不不许许使使用的不得使用。用的不得使用。4.4.被被许许可可人人复复制制、发发行行、通通过过信信息息网网络络向向公公众众传传播播录录音音录录像像制制品品,应应当当取取得得著著作作权权人人、表表演演者者的的许许可,并支付报酬。可,并支付报酬。5.5.音音像像制制作作者者在在制制作作发发行行作作品品时时,除除应应尊尊重重作作者者的的权权利利外外,还还应应尊尊重重表表演演者者的的权权利利,即即应应当当同同表表演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三、音像制作者的权利三、音像制作者的权利三、音像制作者的权利三、音像制作者的权利返回第四节第四节 广播组织者的权利广播组织者的权利 一、广播组织者的定义一、广播组织者的定义一、广播组织者的定义一、广播组织者的定义 广广播播组组织织者者,是是指指通通过过无无线线电电波波传传播播由由声声音音或图像或由二者构成的实况或录音制品的人。或图像或由二者构成的实况或录音制品的人。二、广播组织者的义务二、广播组织者的义务二、广播组织者的义务二、广播组织者的义务1.1.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2.2.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除本法规定可以不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