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思修与法律经典精品文稿.ppt

    • 资源ID:78735484       资源大小:4.10MB        全文页数:64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8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8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思修与法律经典精品文稿.ppt

    思修与法律经典课件第1页,本讲稿共64页 2、一夫一妻制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一个人不得同时有两个以上的配偶;重婚是犯罪行为。(一)婚(一)婚 姻姻 法法 的的 基基 本本 原原 则则第2页,本讲稿共64页3、男女平等;4、保护妇女、老人、儿童的合法权益;5、计划生育:夫妻双方都有计划生育的义务;6、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一)婚(一)婚 姻姻 法法 的的 基基 本本 原原 则则第3页,本讲稿共64页v1、结 婚 的 特 征 主体为男女两性 符合结婚的条件 履行了法定的程序:法律一般不承认事实婚。(二)结(二)结 婚婚第4页,本讲稿共64页案例案例1:1:甲自幼由父母作主与表妹订婚,甲自幼由父母作主与表妹订婚,2323岁后便与表妹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岁后便与表妹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案例案例2:2:甲患有精神病多年,其母说服甲甲患有精神病多年,其母说服甲的表弟乙代替甲与丙姑娘见面,二人领取的表弟乙代替甲与丙姑娘见面,二人领取结婚证。婚后丙发现受骗。结婚证。婚后丙发现受骗。知识点:结婚的条件知识点:结婚的条件?实质要件实质要件 形式要件形式要件 禁止条件禁止条件第5页,本讲稿共64页 2、结 婚 的 条 件必必 备备 条条 件件符合一夫一妻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男男22周岁周岁女女 20周岁周岁第6页,本讲稿共64页禁禁止止性性条条件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如下图)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的 血血 亲亲 示示 意意 图图 (三代以内)(三代以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父父 母母本本 人人直系血亲 兄弟姐妹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姐妹姐妹兄弟兄弟直直 堂堂兄兄弟弟 姐姐妹妹 表表兄兄弟弟 姐姐妹妹女子子女旁旁旁旁直子女直子女 子女 直子女 直 旁旁第7页,本讲稿共64页第8页,本讲稿共64页(1)法律意义)法律意义 成立合法婚姻的唯一程序 一旦履行程序,只有法定程序才能解除。3、结 婚 的 程 序第9页,本讲稿共64页(2)程序程序:申请、审查、登记:申请、审查、登记 登记机关登记机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政府;在不设区的市是市政府;在设区的市是区街道办事处。申请应提交有关材料申请应提交有关材料: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证明、单位或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身体健康证明。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登记手续。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登记手续。第10页,本讲稿共64页甲、乙未婚先孕,甲、乙未婚先孕,19841984年年5 5月用虚报年龄欺月用虚报年龄欺骗婚姻登记机关的办法,办理了登记手续。骗婚姻登记机关的办法,办理了登记手续。时年甲(男)时年甲(男)2020岁,乙(女)岁,乙(女)1818岁。年底生岁。年底生下一女孩。下一女孩。19861986年年7 7月,甲外出做生意时,月,甲外出做生意时,结识另一女性丙(结识另一女性丙(2323岁),公开以夫妻名义岁),公开以夫妻名义与丙同居。此间,乙因病两次住院,花去医与丙同居。此间,乙因病两次住院,花去医药费药费45004500元,系外借。元,系外借。现乙向法院提起诉讼:现乙向法院提起诉讼:1 1、要求甲承担医药费、要求甲承担医药费2 2、承担子女的抚养费、承担子女的抚养费3 3、追究甲、丙二人的重婚罪责任、追究甲、丙二人的重婚罪责任第11页,本讲稿共64页因违反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实质性要件使婚姻无效:因违反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实质性要件使婚姻无效: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婚前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且婚后尚未治愈 未到法定年龄 4、婚姻无效第12页,本讲稿共64页甲、乙于甲、乙于1992 1992 年年4 4月月15 15 日办理了结婚登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预定记手续,预定5 5月月1 1 日举行婚礼。日举行婚礼。4 4月月2020日,甲参加朋友的婚礼时,因饮酒过度,日,甲参加朋友的婚礼时,因饮酒过度,中毒死亡。甲、乙均大学毕业,定下恋中毒死亡。甲、乙均大学毕业,定下恋爱关系后,两人约定不靠父母,婚事自爱关系后,两人约定不靠父母,婚事自己办理。因此,每月除生活费外,余下己办理。因此,每月除生活费外,余下的钱全部存入银行,三年来,共计的钱全部存入银行,三年来,共计2500025000元。甲死后,乙与甲的父母发生元。甲死后,乙与甲的父母发生争执,甲的父母认为,他们尚未结婚,争执,甲的父母认为,他们尚未结婚,这些钱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这些钱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你的意见?你的意见?第13页,本讲稿共64页人人身身关关系系各自独立的姓名权参加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权利计划生育的义务财财产产关关系系共有财产权夫妻的扶养义务相互继承财产的义务 (三)家(三)家 庭庭 关关 系系1、夫 妻 关 系第14页,本讲稿共64页 我国婚姻法确定的夫妻财产制是以法定财产制为主,我国婚姻法确定的夫妻财产制是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约定财产制为辅。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方的一切合法收入和以此收入所购置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赠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第15页,本讲稿共64页2、父 母 子 女 关 系 父父母母子子女女 关关系系 的的种种类类自然血亲关系婚生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两者平等两者平等拟制血亲关系养父母养子女关系继父母继子女关系(有抚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和亲生父母都有法律继子女与继父母和亲生父母都有法律上的关系;养子女只与养父母有法律上的关系,上的关系;养子女只与养父母有法律上的关系,与亲生父母没有法律上的关系。与亲生父母没有法律上的关系。第16页,本讲稿共64页权权利利义义务务关关系系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子女互有继承权第17页,本讲稿共64页 3、兄弟姐妹关系 兄弟姐妹是最近的旁系血亲,包括养兄弟姐妹和继兄兄弟姐妹是最近的旁系血亲,包括养兄弟姐妹和继兄弟姐妹。弟姐妹。(1)扶养关系:成年的兄、姐对父母死亡或没有能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抚养义务;由兄、姐抚养长大的弟、妹对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抚养义务。(2)继承权:兄弟姐妹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第18页,本讲稿共64页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是隔代直系血亲,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是隔代直系血亲,包括继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养孙子女外孙子女。包括继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养孙子女外孙子女。(1)抚养、赡养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父母死亡或没有能力抚养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子女死亡或没有能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2)继承权: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4、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第19页,本讲稿共64页 1、离婚的概念和原则 离婚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离婚两个原则:保障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四)离(四)离 婚婚第20页,本讲稿共64页 2、离婚的特征离婚是夫妻双方的行为,前提是有合法的夫妻关系。离婚的结果是解除夫妻关系。离婚必须依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四)离(四)离 婚婚第21页,本讲稿共64页(1)行政程序:行政程序适用的条件:双方都同意离婚,对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没有异议。步骤:申请、审查、登记(登记机关同结婚登记机关)3、离婚的程序方式第22页,本讲稿共64页 (2)诉讼程序 诉讼程序适用的条件: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对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有异议。主管机关和适用的程序: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的程序,诉讼中必须进行调解。诉讼结果:和好、协议离婚、判决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第23页,本讲稿共64页 现役军人的非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3)关于离婚的特别规定第24页,本讲稿共64页 当夫妻一方有下列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第25页,本讲稿共64页1、甲乙二人去结婚登记,但婚姻登记机关未给、甲乙二人去结婚登记,但婚姻登记机关未给登记,原因可能是登记,原因可能是 。A、二人都不满、二人都不满22岁岁 B、甲有心脏病、甲有心脏病 C、甲的父亲和乙的母亲是表兄妹、甲的父亲和乙的母亲是表兄妹 D、乙的母亲不同意、乙的母亲不同意2、A、B二人都同意离婚,但对房屋的归属有二人都同意离婚,但对房屋的归属有争议。他们应通过争议。他们应通过 程序离婚。程序离婚。练习题第26页,本讲稿共64页3 3、请判断正误。、请判断正误。(1 1)姑姑与侄子属于两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姑姑与侄子属于两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 2)婚姻自由包括恋爱自由。)婚姻自由包括恋爱自由。(3 3)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1 1年内不得提出年内不得提出离婚。离婚。(4 4)如果甲乙的祖父是亲兄弟,甲乙不得结婚。)如果甲乙的祖父是亲兄弟,甲乙不得结婚。(5 5)甲与乙被一审法院判决离婚,乙不服上诉,)甲与乙被一审法院判决离婚,乙不服上诉,在此期间,二人均可再婚。在此期间,二人均可再婚。第27页,本讲稿共64页继继 承承 法法 继承是一项重要而普遍的法律事继承是一项重要而普遍的法律事实。每一个人都可能被继承或者继承实。每一个人都可能被继承或者继承他人的遗产。通过继承,财产的所有他人的遗产。通过继承,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财产分配制度得以体现。权发生转移,财产分配制度得以体现。第28页,本讲稿共64页继承法的基本原则继承法的基本原则1、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2、养老育幼的原则、养老育幼的原则3、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原则、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原则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第29页,本讲稿共64页 案案 例例 1、中学生王某参加学校统一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不久,、中学生王某参加学校统一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不久,在一次春游时不幸坠崖身亡。其父身患重病,又遭失子之痛,在一次春游时不幸坠崖身亡。其父身患重病,又遭失子之痛,不久也去世。保险公司依合同给付不久也去世。保险公司依合同给付2000元保险金。该中学生元保险金。该中学生的母亲和爷爷谁有权取得保险金?的母亲和爷爷谁有权取得保险金?第30页,本讲稿共64页 2、被继承人刘惠良于、被继承人刘惠良于1996年年5月病故,其有三子一女:月病故,其有三子一女:长子刘伯潇(长子刘伯潇(96年年6月去世):妻,夏桂兰;子,明川;月去世):妻,夏桂兰;子,明川;女,明秀。女,明秀。次子刘仲湘:妻,赵秀兰;与前妻所生之女,明月;与赵次子刘仲湘:妻,赵秀兰;与前妻所生之女,明月;与赵秀兰所生之子,明山。秀兰所生之子,明山。三子刘叔湖:妻,任好君。三子刘叔湖:妻,任好君。女儿刘季南(女儿刘季南(94年年8月去世):丈夫,马行空;女,马玉月去世):丈夫,马行空;女,马玉花。花。刘惠良财产:刘惠良财产:17间房屋,间房屋,11万元。万元。第31页,本讲稿共64页 刘惠良遗嘱:刘惠良遗嘱:(1)刘叔湖不孝,不得继承。)刘叔湖不孝,不得继承。(2)刘季南生活艰苦,分)刘季南生活艰苦,分3间房屋间房屋1万元。万元。(3)邻居张扬有情,分)邻居张扬有情,分1间房屋,间房屋,1万元。万元。(4)朋友赵玉山有困难,分)朋友赵玉山有困难,分3万元。万元。1996年年1月赵玉山病故后,刘惠良口头表示将月赵玉山病故后,刘惠良口头表示将3万元给赵万元给赵玉山的妻子和子女。玉山的妻子和子女。对刘惠良的遗产怎样继承?对刘惠良的遗产怎样继承?第32页,本讲稿共64页 3、焦洪宝、韩桂兰生育子女、焦洪宝、韩桂兰生育子女3人:长子,焦彦平;长女,人:长子,焦彦平;长女,焦育英;次女,焦育珍。焦育英;次女,焦育珍。财产:焦洪宝与韩桂兰购房屋两间。财产:焦洪宝与韩桂兰购房屋两间。70年,焦彦平结婚另过。同年,焦洪宝病逝。年,焦彦平结婚另过。同年,焦洪宝病逝。韩桂兰与韩桂兰与两女共同生活。两女共同生活。85年、年、88年两女先后结婚,年两女先后结婚,94年韩桂兰病故。年韩桂兰病故。韩桂兰生前曾立公证遗嘱:将两间房屋留给长女焦育英。韩桂兰生前曾立公证遗嘱:将两间房屋留给长女焦育英。但韩桂兰临死前又立口头遗嘱:房屋一女一间。焦育珍表示但韩桂兰临死前又立口头遗嘱:房屋一女一间。焦育珍表示愿将自己的份额给焦育英。焦彦平认为自己是家庭成员,理愿将自己的份额给焦育英。焦彦平认为自己是家庭成员,理应分得遗产。两间房屋如何分割?应分得遗产。两间房屋如何分割?第33页,本讲稿共64页 4、被继承人王玉和有三子:、被继承人王玉和有三子:王龙:有妻、子。王龙:有妻、子。王虎:有王虎:有“妻妻”(未履行登记手续)、子。(未履行登记手续)、子。王豹:有妻子。王豹:有妻子。王龙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乡,因给儿子看病,父亲去王龙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乡,因给儿子看病,父亲去世时也未回去料理后事。王虎、王豹对此不满,在没有通知世时也未回去料理后事。王虎、王豹对此不满,在没有通知王龙的情况下将遗产分割,王龙因此与王虎、王豹发生争执。王龙的情况下将遗产分割,王龙因此与王虎、王豹发生争执。争执中,王龙执凳将王虎砸伤致死。王龙被执行死刑。王玉争执中,王龙执凳将王虎砸伤致死。王龙被执行死刑。王玉和的遗产怎样继承?和的遗产怎样继承?第34页,本讲稿共64页 (一)几个基本概念(一)几个基本概念 1、继承、继承继承继承:是是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 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在古代社会,人们从在古代社会,人们从 死者承受的不仅有死者承受的不仅有财产权利,而且有身份上财产权利,而且有身份上 的权利,即包括的权利,即包括财产继承和身份继承(在当代绝大多数国家财产继承和身份继承(在当代绝大多数国家已无身份继承)。已无身份继承)。二、继承法二、继承法(一)几个基本概念(一)几个基本概念第35页,本讲稿共64页死死亡亡的的法法律律意意义义是继承开始和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是继承开始和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决定遗产的范围决定遗产的范围决定继承人的范围决定继承人的范围 (2)转移的是公民个人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转移的是公民个人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3)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有身份关系。)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有身份关系。二、继承法二、继承法(一)几个基本概念(一)几个基本概念特点:特点:(1)以公民死亡的法律事实为前提。)以公民死亡的法律事实为前提。第36页,本讲稿共64页继承权取得的依据继承权取得的依据 1、血缘关系血缘关系,如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如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间的继承权。父母、兄弟姐妹间的继承权。2、婚姻关系婚姻关系,配偶的继承权。,配偶的继承权。3、扶养关系扶养关系,如养子女与养父母、继子女与继父,如养子女与养父母、继子女与继父母相互间的继承母相互间的继承第37页,本讲稿共64页 2、被继承人、被继承人 死亡时留下遗产的人死亡时留下遗产的人,是自然人。是自然人。3、继承人、继承人特点:特点:(1)是自然人。)是自然人。(2)依法或依遗嘱取得财产的人。)依法或依遗嘱取得财产的人。二、继承法二、继承法(一)几个基本概念(一)几个基本概念第38页,本讲稿共64页 4、遗产、遗产 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1)含义)含义:死亡时是确定遗产范围的界限。死亡时是确定遗产范围的界限。是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是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既有财产权利也有义务。既有财产权利也有义务。二、继承法二、继承法(一)几个基本概念(一)几个基本概念第39页,本讲稿共64页遗产的范围遗产的范围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日用品房屋,储蓄,生活日用品;树林,牲畜,家禽;树林,牲畜,家禽;文物,图书资料文物,图书资料,生产资料生产资料;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有价证券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有价证券等等。等。第40页,本讲稿共64页(2)应注意的问题)应注意的问题 1 1、在夫妻共有财产中,除夫妻另有约定的以外,只、在夫妻共有财产中,除夫妻另有约定的以外,只能以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作为死亡一方的遗产,另一半分能以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作为死亡一方的遗产,另一半分出为生存的配偶所有。在这一点上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权出为生存的配偶所有。在这一点上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权利利。2 2、遗产不等于财产权。继承是权利义务的全面接、遗产不等于财产权。继承是权利义务的全面接受,接受遗产,包括享有财产权利,承担财产义务。受,接受遗产,包括享有财产权利,承担财产义务。3、生前为第三人设定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但未指生前为第三人设定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但未指定收益人的人身保险金可以作为遗产。定收益人的人身保险金可以作为遗产。第41页,本讲稿共64页 (二)法定继承(二)法定继承 1、基本概念、基本概念 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由法律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由法律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对称,是在不存在遗嘱或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对称,是在不存在遗嘱或是遗嘱无效的情况下发生效力。法定继承是我国主要是遗嘱无效的情况下发生效力。法定继承是我国主要的继承方式,尤其是广大农村。的继承方式,尤其是广大农村。二、继承法二、继承法(二)法定继承(二)法定继承第42页,本讲稿共64页 2、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遗嘱;)被继承人生前没有遗嘱;(2)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赠;)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赠;(4)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5)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6)遗嘱未处分的财产。)遗嘱未处分的财产。二、继承法二、继承法(二)法定继承(二)法定继承第43页,本讲稿共64页 3、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1)范围)范围 配偶:必须有合法的夫妻关系配偶:必须有合法的夫妻关系 子女:包括养子女和继子女(养子女只能是养父母的子女:包括养子女和继子女(养子女只能是养父母的法定继承人;继子女是继父母和亲生父母的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继子女是继父母和亲生父母的法定继承人)父母父母 兄弟姐妹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二、继承法二、继承法(二)法定继承(二)法定继承第44页,本讲稿共64页 (2)继承顺序)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意:注意:第一,当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能由第二顺序继第一,当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承人继承。第二,在同一顺序上的继承人继承权平等。第二,在同一顺序上的继承人继承权平等。二、继承法二、继承法(二)法定继承(二)法定继承第45页,本讲稿共64页 4、代位继承、代位继承 (1)概念:)概念: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先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先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继承遗产的法律制度。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继承遗产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二、继承法二、继承法(二)法定继承(二)法定继承第46页,本讲稿共64页 4、代位继承、代位继承(2)条件)条件:被代位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且该子女先于被代位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且该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死亡。代位人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人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得的份额。代位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得的份额。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时,不影响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其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二、继承法二、继承法(二)法定继承(二)法定继承第47页,本讲稿共64页 5、转继承、转继承 又称连续继承、再继承。又称连续继承、再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在尚未实际取得遗产之前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在尚未实际取得遗产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死亡,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二、继承法二、继承法(二)法定继承(二)法定继承第48页,本讲稿共64页 (三)遗嘱继承(三)遗嘱继承 1、概念、概念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依其生前所立遗嘱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依其生前所立遗嘱将其遗产转移给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方式。将其遗产转移给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二、继承法二、继承法(二)遗嘱继承(二)遗嘱继承第49页,本讲稿共64页遗嘱自由遗嘱自由 遗嘱人通过订立遗嘱可以变更法定继承人遗嘱人通过订立遗嘱可以变更法定继承人的继的继承顺序、继承份额,可以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承顺序、继承份额,可以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等。权等。但遗嘱不是绝对自由,会受到法律的限制但遗嘱不是绝对自由,会受到法律的限制第50页,本讲稿共64页 2、遗嘱的有效条件、遗嘱的有效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2)遗嘱必须是行为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立遗嘱的行)遗嘱必须是行为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立遗嘱的行为不能代理。为不能代理。(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合法。)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合法。(4)遗嘱不能取消法定继承人中未成年人、没有劳动能力)遗嘱不能取消法定继承人中未成年人、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以及未出生胎儿的应继份额。又没有生活来源以及未出生胎儿的应继份额。二、继承法二、继承法(二)遗嘱继承(二)遗嘱继承第51页,本讲稿共64页 3、遗嘱的形式、遗嘱的形式 遗嘱的形式主要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遗嘱的形式主要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注意注意:(1)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使用,危急情况)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使用,危急情况解除后,被继承人未死亡的,该口头遗嘱无效。解除后,被继承人未死亡的,该口头遗嘱无效。(2)公证遗嘱只有通过公证的形式才能变更和解除。)公证遗嘱只有通过公证的形式才能变更和解除。二、继承法二、继承法(二)遗嘱继承(二)遗嘱继承第52页,本讲稿共64页 4、遗赠、遗赠公民以立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公民以立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法定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继承人之外的人。5、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抚养协议这是在我国农村这是在我国农村“五五保保”制度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我制度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我 国继国继承立法的创造。遗赠人和扶养承立法的创造。遗赠人和扶养 人之间订立协议,人之间订立协议,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 养丧葬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养丧葬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在其死后转 归扶养人所有归扶养人所有。第53页,本讲稿共64页 (四)继承权的行使(四)继承权的行使 1、继承权行使的开始(继承的开始)、继承权行使的开始(继承的开始)继承权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行使。继承权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行使。二、继承法二、继承法(四)继承权的行使(四)继承权的行使第54页,本讲稿共64页 (1)丧失的理由)丧失的理由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这种情况不考虑杀人的动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这种情况不考虑杀人的动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这种情况下杀人的动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这种情况下杀人的动机必须是为争夺遗产,但不论故意和过失。机必须是为争夺遗产,但不论故意和过失。虐待或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虐待或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继承法二、继承法(四)继承权的行使(四)继承权的行使2、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丧失第55页,本讲稿共64页 (2)丧失的法律意义)丧失的法律意义 继承权的丧失由人民法院判决。继承权的丧失由人民法院判决。继承人只丧失对该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继承人只丧失对该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丧失继承权的公民的晚辈直系血亲没有代位继承权。丧失继承权的公民的晚辈直系血亲没有代位继承权。二、继承法二、继承法(四)继承权的行使(四)继承权的行使第56页,本讲稿共64页 (3)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的放弃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否则视为接受继承。示,否则视为接受继承。(4)债务清偿的原则)债务清偿的原则 债务:债务: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合法债务。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合法债务。清偿原则:清偿原则:以遗产为限。以遗产为限。二、继承法二、继承法(四)继承权的行使(四)继承权的行使第57页,本讲稿共64页2、养子女、养子女A、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B、只能继承、只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亲生父母的遗产;C、对亲生父母和养父母、对亲生父母和养父母的遗产都可继承;的遗产都可继承;D、在亲生父母没有其他、在亲生父母没有其他继承人时,可继承其遗产继承人时,可继承其遗产第58页,本讲稿共64页张三夫妻共有存款张三夫妻共有存款5万元。张三有一老母万元。张三有一老母亲,儿子甲刚参加工作,女儿乙在读初亲,儿子甲刚参加工作,女儿乙在读初中。有一天,张三突然死亡。在清理遗中。有一天,张三突然死亡。在清理遗物的时候发现张三亲笔签名书写的遗嘱物的时候发现张三亲笔签名书写的遗嘱一份,并注明年月日。遗嘱中提到一份,并注明年月日。遗嘱中提到5千元千元留给女儿乙读书。张三死时,其妻子怀留给女儿乙读书。张三死时,其妻子怀孕四个月。孕四个月。问题:1、继承人有哪几位?、继承人有哪几位?2、遗产是多少?、遗产是多少?3、如何分割遗产?、如何分割遗产?第59页,本讲稿共64页 案例案例:被被继继承承人人胡胡某某早早年年丧丧妻妻,独独自自将将三三个个儿儿子子胡胡甲甲、胡胡乙乙、胡胡丙丙抚抚养养成成人人。胡胡甲甲和和胡胡乙乙先先后后成成家家,分分居居另另过过。胡胡丙丙一一直直随随父父生生活活,与与王王某某结结婚婚后后仍仍然然与与父父亲亲生生活活在在一一起起,对对父父亲亲照照顾顾得得非非常常周周到到。19901990年年胡胡丙丙因因公公伤伤死死亡亡,留留下下一一子子胡胡丁丁。胡胡丙丙死死后后,其其妻妻王王某某继继续续照照料料胡胡某某。19941994年年胡胡某某去去世世,王王某某为为他他料料理理了了后后事事。胡胡某某去去世世前前写写下下遗遗嘱嘱,“大大儿儿子子甲甲不不孝孝,不不得得继继承承遗遗产产”。胡胡某某遗遗有有5 5间间房房屋屋、4 4万元的银行存款。万元的银行存款。第60页,本讲稿共64页问题:问题:1 1、王某是否有继承权?为什么?、王某是否有继承权?为什么?2 2、胡甲与胡乙有无继承权?、胡甲与胡乙有无继承权?3 3、胡丁有无继承权?如果有,属何种继承、胡丁有无继承权?如果有,属何种继承?4 4、5 5间房屋和间房屋和4 4万元存款应如何继承?(同万元存款应如何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可同样对待)一顺序继承人可同样对待)第61页,本讲稿共64页5 5、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胡某生前、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胡某生前经营店铺欠下的债务和欠交的税款超经营店铺欠下的债务和欠交的税款超过其遗产价值,怎么处理?过其遗产价值,怎么处理?6、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胡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胡某 生前曾在保险公司投人身保险,保险生前曾在保险公司投人身保险,保险 公司应支付保险金公司应支付保险金50005000元,受益人是元,受益人是 其孙子胡丁。保险金应如何分割?其孙子胡丁。保险金应如何分割?第62页,本讲稿共64页婚姻继承法婚姻继承法 教学重点及思考题教学重点及思考题 一、教学重点一、教学重点 (一)婚姻法(一)婚姻法 1、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含义及其法律意义、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含义及其法律意义 2、结婚的概念、条件、程序、结婚的概念、条件、程序 3、家庭关系: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家庭关系: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 4、离婚:概念、程序、离婚:概念、程序第63页,本讲稿共64页 1、有关继承的几个概念:继承、遗产、继承人、被继承人、有关继承的几个概念:继承、遗产、继承人、被继承人 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 3、代位继承、代位继承 4、遗嘱继承的概念、遗嘱的有效条件、遗嘱继承的概念、遗嘱的有效条件 5、继承的开始、继承权的丧失、放弃、继承的开始、继承权的丧失、放弃 6、债务的清偿、债务的清偿 二、思考题二、思考题 电子教案中的案例题。电子教案中的案例题。(二)继承法(二)继承法第64页,本讲稿共64页

    注意事项

    本文(思修与法律经典精品文稿.ppt)为本站会员(石***)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