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盘点制度(初稿).doc
编号:XC-ZD-CW-01-2013 版本号A0资产盘点制度页次/总页数1/5资产盘点制度编 制: 财 务 部 审 核: 总 经 办 批 准: 唐 欢 发布日期: 2013年12月16日 生效日期: 2013-12-16 江苏新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编号:XC-ZD-CW-01-2013 版本号A0资产盘点制度页次/总页数2/5文件修改记录表版本号修订页次修订日期修订人批准人生效日期编号:XC-ZD-CW-01-2013 版本号A0资产盘点制度页次/总页数3/51.目的: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产状况,提加强存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仅限于江苏本部,合肥公司,枞阳公司,青州公司、中转库及外加工单位的机器设备,模具、工位器具、在产品、产成品、材料、低值易耗品、办公家俱、电子设备、房屋、车辆等。3.盘点方式:分定期盘点和不定期盘点,本制度仅限定期盘点。31 根据销售情况,公司每年进行两次盘点,分别为每年公历6月份和12月份。32 定期盘点需征得总经理同意。4.职责 财务部负责编制盘点计划和操作培训。 生产部负责组织委外加工厂、老厂、新厂车间及半成品库各种物资的盘点,包括在产品,产成品,原材料,工位器具,车间周转框,货架的盘点。营销部负责组织中转库、分公司的盘点及培训营销部和采购部分别负责组织产成品库和材料库的现场盘点。 设备科负责机器设备、模具、检具、夹具、实验试验设备的盘点,包括老厂、新厂、外加工单位行政部负责办公设备、车辆,弱电设备、福利用具、房屋的盘点 包括老厂,新厂品管部负责,计量器具的盘点、不良品,呆滞品的判别,包括老厂、新厂各分公司要根据主机厂的现场销售情况确定盘点日期,报营销部,由财务部、营销部派员监盘。 5.内容(工作职责) 5.1盘前准备 5.1.1 财务部于盘点前一周内将盘点计划发放到各主管部门。 5.1.2 各主管部门组织盘前准备,编制区域盘点安排表于收到盘点计划二天内交财务部,包括人员安排,盘点时间、分工区域、责任人、指定记录人、报表上报人等编号:XC-ZD-CW-01-2013版本号A0资产盘点制度页次/总页数4/55.1.3盘前一周内,仓库必须按计划发料,车间有计划地安排生产,销售有计划地发货要求将所有已完工产品入库,车间退回已领未用的材料,采购部应将需退货的物资登记并退给供应商。5.1.4 品管部应检查仓库堆位,对残次品,呆滞品,报废品进行辩别并作标识,要求将以上产品另外堆放,以减少盘点时出现混乱的局面5.1.5盘点前仓管部门应检查各区域的存货情况,将不良品,呆滞品,退货品,报废品区,分类堆放,同一种实物堆放在一处,放便盘点。5.1.6营销部根据计划向三包人员传达盘点要求,三包人员应将情况向现场情况向营销部汇报,双方确定有利于盘点的日期和路程,确定好后报财务汇总,作具体盘点安排52盘点阶段,分为初盘,复盘和检查三个阶段 5.2.1 初盘阶段: 现场盘点人员负责实物的盘点,盘点时禁止材料、产品的收发,防止动态差异。对移动盘点的物资必须对已盘点过的作标志,每组指定两名记录人员负责记录,盘点后两记录人员核对正确,按财务规定的格式编制盘点表。 5.2.2 复 盘:复盘人员为仓库主管部门人员,一般以抽样检查方式复盘,以证实初盘的真实性,准确性,防止遗漏。复盘人员填表写复盘记录表。复盘于初盘结束小时内开始。如初盘为下午下班前结束,可于第二天上午复盘。52.3检 查:检查人员为盘点领导小组人员,包括财务部,品管部,生产部,设备部,营销部,采购部的人员,以检查盘点工作是否执行到位,有否遗漏。并填写检查情况表,检查于盘点结束后两小时内开始。如复盘为下午下班前结束,可于第二天上午检查。5.3 数据上报 5.31 现场盘点记录由指定人员汇总,仓库由记帐员汇总,记帐员对照ERP现存量,计算差异,报告仓库主任,仓库主任会同仓库管理人员开会,分析差异的原因,;车间由统计员汇总,复查人员/检查人员将复查/检查记录报主管领导签字后于盘点日后两天内报财务部,中转库盘点报表由营销部专管员编制,盘点报告表于盘点回公司后一周内报财务部。编号:XC-ZD-CW-01-2013版本号A0资产盘点制度页次/总页数5/5分公司盘点表由分公司指定人员编制,分公司财务会计汇总并分析,将盘点报告报总部财务部和分公司经理。5.3.2财务部收到各部门的报表后,编制盘点总结报告,于收到以上报表后十日内向盘点领导小组和总经理汇报。6盘后处理与整改 61 物资保管部门,填写盘盈盘亏审批表按要求向总经理报告 62物资保管部门根据总经理批示的盘盈盘亏审批表调整ERP帐务,恰逢年底,为保证ERP正常结旧转新,为保证仓库数据的真实性,保管部门可先作盘盈盘亏调整表。 63各部门针对盘点问题进行整改。64财务部针对盘点问题通过小组会议,分析原因,改进并优化盘点方案 。对盘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和处罚建议。7处罚:71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盘点工作,如有阻碍或不配合者,将对不配合者处500元罚款72各盘点记录人,必须正确及时记录不得疏漏,经复查对比发现记录有误或遗漏者,处罚100元/笔73 报表上报人必须于规定时间内上报盘点报表,新厂、老厂、分公司于盘点当月最后一天前上报,中转库于盘点人员回厂后一周内上报,报表滞后者,处罚款50元/天74 对整改建议无异议的,必须整改,经检查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分管领导,部门经理,库主任,保管员分别处1000元,500元,100元、50元罚款8、执行:本制度结合年中/年末盘点控制程序,于2013年12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