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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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doc
中学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充分调动增强广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内在积极性和责任感,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全院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成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环境工程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和标准 1.评选对象 我校在籍学生。 2.评选标准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识大体、顾大局。热爱专业,奋发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谦虚,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身心健康。 二、评选具体条件 (一)三好学生 1.思想好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要求自己,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在各项政治活动中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执行中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平时能注重培养自己适应二十一世纪需要的能力和素质,具有强烈的的现代意识,注重全面发展,或在某方向有突出表现,取得过重要成果或较大成绩。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关心同学,自觉承担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配合班委会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和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体育课成绩在良好以上或体育达标测试成绩合格者,身心健康。在校级以上体育比赛中个人项目获前三名(三等奖)以上或集体奖的主要成员优先。 5.积极参加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以及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园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三好学生条件。 2.担任学生会、班级学生干部满一年以上,工作勤奋,组织协调能力强,有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带领广大同学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关心同学;能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协助老师和有关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曾组织或参与组织较有特色和影响的活动。 4.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带头模范作用。作风正派、严谨,有奉献精神,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5.在学校和同学之间,积极发挥桥梁作用,及时沟通信息,能够为维护学校的稳定做贡献,对学院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申报“先进班集体”条件 1.有一个政治上坚定、工作上团结协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密切联系同学,积极肯干的团支部和班委会,能够主动带领全班同学学习党的基本路线,能够联系同学实际,经常性地开展形势政策教育; 2.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和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动员广大同学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有一个集体观念强、朝气蓬勃、文明健康、是非分明、互帮互助的良好班风; 4.有一个严谨求实、刻苦钻研、互助互学、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 5.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和文娱体育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在文明校园建设活动中积极参与,成绩突出; 6.集体成员均能遵守中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人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评选时间、办法和名额比例 1.评选时间每年3月、9月份 2.评选办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产生,均由各班级根据标准,对照条件,通过班级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产生候选人,由团总支牵头对候选人进行初审,按评选类别产生候选人,提交学校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先进班集体”由班委会向教导处提出申请,教导处对推选和申报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并广泛征求导师意见,填写登记表后,由学校领导小组讨论 3.名额比例三好学生占学生总数的10%以内,优秀学生干部占学生干部总数的30%以内,“先进班集体” 评选名额按照班级总数10%比例确定。 四、表彰与宣传 1.凡被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由学校张榜公布获奖名单,并召开学生大会进行表彰,向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学校将利用网站、报告会、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宣传获奖者的先进事迹。获得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其填写的审批表经学院批准后存入学生档案。 五、附则 1、凡在评选当年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分者不得参加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2、如发现违反校纪校规,有弄虚作假行为或道德品质不良等,除按照规定进行处分外,取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