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监理管理及考核办法(杜伟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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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监理管理及考核办法(杜伟终稿).doc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监理管理及考核办法(兰州交大版)第一章 总则1 为强化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提升监理管理水平,规范监理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办法。2 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建设工程现场监理单位的管理,主要针对轨道交通建设中的土建、轨道、装饰、机电(含通号和供电)等专业监理单位的管理。3 为减少考核种类和次数,考核内容在宁波市轨道交通机电工程(含车场工程)立功竞赛考评细则的基础上修订,并与立功竞赛考评一并进行。第二章 考核依据 1主要行业规范及规定性文件1)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管理规范(GB 507222011)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建质20105号)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建设部,建质201268 号)2.指挥部主要文件4) 关于执行各标段(含管线迁移单位)施工前管线确认制度的通知(甬轨指200946 号)5) 关于印发宁波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关键工序验收管理程序的通知(甬轨指200957 号)6) 关于印发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甬轨20106 号文件)7) 关于印发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甬轨20108 号文件)8) 关于印发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故及灾害灾难综合应急预案(指挥部、集团公司级)的通知(甬轨201012 号)9) 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甬轨指201044号)10) 关于印发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轨指201045 号文,正在进行修订)11) 关于印发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甬轨指201096 号)12) 关于印发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通知(甬轨201141 号)13) 关于进一步明确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甬轨201142 号)14) 关于印发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标准化实施意见的通知(甬轨指201144 号)15) 关于印发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项目领导现场值班制度的通知(甬轨指201145 号)16) 关于印发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防台防汛应急响应方案的通知(甬轨指201147 号)17) 关于印发宁波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轨指201148 号)18) 关于印发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甬轨20123号)19) 关于印发宁波市轨道交通轨行区管理办法(轨道施工期)的通知(甬轨指201234 号)关于要求落实盾构推进质量问题处置规定的通知(甬轨201242 号)20) 关于印发宁波市轨道交通1 号线一期工程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的通知(甬轨201317 号)21) 关于印发宁波市轨道交通轨行区管理办法(供电系统施工期)的通知(甬轨指201325 号)22) 关于印发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甬轨201363 号)23) 关于要求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高架桥梁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的通知(甬轨指201365 号)24) 关于印发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会议制度的通知(甬轨201413 号)25) 关于印发宁波市轨道交通深基坑工程审查规定(暂行)的通知(甬轨201414 号)26)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行为奖惩公约(正在进行修订)3.标准化手册和文件1)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典型实例管理手册3) 机械设备管理标准4)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5) 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与管理6) 监测监控管理标准7) 联络通道冻结法施工标准8) 关于印发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防水卷材和防水涂料施工标准化实施意见的通知(甬轨指201131 号)9) 关于印发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标准化实施意见的通知(甬轨指201144 号)10) 关于印发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法隧道管片破损修复规定的通知(甬轨201356 号)关于印发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联络通道冻结法施工标准化管理要求的通知(甬轨201357 号)4.宁波市行业管理部门文件1.关于印发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分标准的通知(宁波市城管局,甬城管2012120 号)第三章 考核办法 1 对监理单位的考核实行季考核。每次的考核结果扣分超过8分者为不合格,对于不合格的监理项目部,业主有权从当期考核费中扣除20%100%作为罚款,该费用将在每期监理费用支付中予以扣除。2 考核办公室每季度公司一次考评结果,该考评结果同时作为评比先进单位的参考指标。附录:宁波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监理季度考核表年 月 (第 季度)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扣分扣分原因基本要求不发生人员死亡、劳资纠纷、腐败案件、恶意欠款事件。发生人员死亡等安全责任事故扣10分发生重大民工劳资纠纷或重大群体上访事件扣10分;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腐败案件扣10分;甲控材料恶意欠款1000 万元以上、且逾期超过30 天以上,扣10分。比工作规范(20分)监理规划及细则编制和实施(4分)1、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未按有关规定审查签批,每项扣1分;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未严格执行的,每项次扣0.5分。2、未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或未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监理,每项扣1分。驻地办公各项制度建设(3分)监理工作制度欠健全,监理实施细则未依实际情况变化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旁站监理程序不明确,可操作性差,一项次扣0.5分。监理部履约情况(10分)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巡视检查的扣0.5分,无巡视检查记录或记录未真实全面反映现场问题的,每项次扣0.2分,对安全隐患无整改指令,每项扣0.5分;(以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通知单为准)2、未定期(1次/月)检查承包单位质保、安保体系的运行情况,或未做出检查记录和结论,一次扣1分。3、未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或例会无详细会议记录的,一项次扣1分。4、应定期组织现场安全质量文明生产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闭合,并将整改结果上报业主,违反此规定的一项次扣1分。5、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方案审查、审核手续不齐全,或对重大缺陷未提出意见,一次扣1分;未有效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施组和方案实施,一次扣0.5分;未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监督施工单位实施的,每项次扣1分。6、每期考核对施工单位复评结果与立功竞赛办公室最终考评结果差值超过±5分(含),监理单位每次扣0.5分。工作汇报情况(3分)未及时向业主书面汇报月、季度、年度及各阶段有明确要求汇报施工进度安全质量情况的,一次扣0.5分;每月未及时发送周报、日报每次扣0.5分。比监理手段(30分)测量监督(5分)测量方案审查、测量放线复测,未按要求进行审查或复测的,或未出具监理测量复核单的;测量原始记录或测量旁站记录不齐全或不真实的,测量资料未及时形成上报的,一项次扣0.5分。复测工作出现重大错误影响工程质量的,一项次扣1分。接口管理(2分)土建专业:兼顾人防要求:涉及兼顾人防的标段,现场必须按经人防审图部门审核并盖有审图章的图纸进行施工,现场未按经人防审图部门审核图纸施工或图纸未盖有审图章,监理也未提出和跟踪的,发生一次扣0.5分。 涉及兼顾人防的标段,区间隔断门施工工序开始前,应在获得铺轨单位调坡调线后轨道的中心线和标高后方可施工。中心线和标高未移交,盲目施工的扣0.5分装饰安装专业:涉及兼顾人防的标段,安装装饰位置和标高必须满足人防门的开闭和设备使用的要求,不认真核对,发生返工或造成后果的每次扣0.5分;施工前结构渗漏水检查记录、车站排水体系检查记录、车站相关标高测量成果交接、设备房交接记录(包括中间交接)、相关接地检测、工程实测实量记录(砌筑、粉刷平整度和垂直度等)、机电单机调试记录、机电工程相关试验检测记录、以及下到工序施工前,对上道工序的检查记录等缺一项扣0.5分机电设备专业:兼顾人防要求:涉及兼顾人防的标段,建设单位现场业主代表牵头,装饰安装监理单位总监组织所有施工单位和相关监理单位,会同车站分项设计单位对现场的预埋套管和预留洞口按留洞图进行认领挂牌或以色标标识,各类管线严禁随意穿越,如果需要占用其他单位预留预埋管孔的,需要经装饰安装监理单位总监签字认可。不召开会议或发现随意穿线或在已完结构上随意打洞的后果,发生一次扣0.5分。不执行规定随意穿线或在已完结构上随意打洞的监理单位同等处罚。铺轨专业:涉及兼顾人防的标段,区间隔断门施工工序开始前,铺轨单位应当将调坡调线后轨道的中心线和标高提供给土建施工单位和人防门生产安装单位。中心线和标高移交后,数据再次变动的每次扣0.5分。试验检测、工程材料管理(5分)未按招投标文件、合同要求及规范规定进行平行检测,或检测数量不足,或未纠正施工单位试验检测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缺重要试验项目、不处理不合格试验检测结果等)。一项次扣0.5分。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未督促施工单位将不合格工程材料撤出现场,将不合格工程材料按合格签认,未建立工程材料监理台帐;材料签批不符合规定的。一项次扣0.5分。设备、机械管理(2分)未进行施工设备、机械的验收并确认或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投入使用,监理未能有效监督并管理的,一项次扣1分。隐蔽工程、重要及关键工序(3分)隐蔽工程验收、检验批和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手续不齐全,或验收意见未能真实反映工程质量,一项次扣0.5分。未按招投标文件、合同要求及相关规定对隐蔽工程、重要工序进行旁站或无完整的旁站记录,一项次扣0.5分;对关键工序把关不严的,每项次扣1分。文明管理(3分)未及时发现不文明施工行为,发现不文明施工行为未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一项次扣0.5分。成品保护(3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我成品和他人成品。保护措施不妥当者,每次扣0.5分,自我成品或他人成品被损坏者,每次扣0.5分。工程进度审查、分析(3分)未审查施工进度计划、报表数据,未按指定报告形式、内容、用表申报未提出纠正意见,或提出意见后次月施工单位仍未改正的,每次扣0.1分。施工进度计划有明显不合理现象但审查时未提出纠正意见的,每次扣0.5分。未绘制进度管理曲线,或未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分析,或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偏差时未提出修正意见,一项次扣0.5分。计量审查(3分)1、动员预付款申报、使用及扣回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扣0.5分。2、无计量初稿审核记录,证明资料不齐全,存在编造虚假资料行为的,每次扣0.5分。3、施工图工程量计算稿提交不及时,重复计量或多计冒计,存在支付项不准确的,每次扣0.5分。4、变更的等级不准确,变更方案审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变更费用计算不准、依据不充分的,每次扣0.5分。5、根据供货合同未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支付甲控材料款及调差款的,每次扣0.5分。6、计量、变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及材料调差台帐未建立或未及时更新,无核对记录的,每次扣0.5分。7、资金使用计划上报不及时,或因数据不准确超过±5%而需补报计划外资金的,每次扣0.5分。比监理业绩(35分)业主代表考核内容(5分)1、现场监理人员未认真履责,如未及时、按章旁站并记录、签证、纠正违章、上传下达各项指令或文件、审核施工单位申报文件等,每项次扣0.5分。2、对施工单位未按照经过审批或联合审查、设计要求等确定的方案施工的,监理单位未及时制止并提出书面通知的,每项次扣1分。3、对业主的各项要求,未及时执行的每项次扣0.5分。4、监理按时组织或参加各类生产会议及协调会议,未及时进行的扣0.5分。质量、安全、进度管理(25分)1、监理与业绩与所负责监理的施工单位情况结合:施工单位因发生安全、质量事故而扣分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所扣分值的60%进行扣分;施工单位因施工进度滞后而扣分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所扣分值的40%进行扣分。2、未能及时发现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的,未能及时发现质量隐患的,发现违规施工或质量隐患而未及时书面要求承包单位整改的,一项次扣3分。3、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签字的,一项次扣1分。4、分项工程质量不合格,经查验,存在有监理违反法律、规范规定或监管不力、管理不到位等原因之一的,一项次扣3分。5、施工现场发生质量、安全等事故,经查验,存在有监理违反法律、规范规定或监管不力、管理不到位等原因之一的,一项次扣5分至直接考核为不合格。6、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审核签字不齐全,一项次扣0.5分。7、对质监站、建设单位提出的整改事项不及时整改或回复的,每例扣1分;复检不彻底到位的,扣0.5分;拒不执行的,扣2分。监理日志、月报等记录(10分)1、监理日志装订成册后使用并保存完好;监理日志未记录天气及影响正常施工事项,未记录主要施工情况,记录人未签名,总监未审阅签字,一项次扣0.2分。2、监理月报(包括监理专项月报)编制不按时;未全面反映各目标控制的情况;缺少分析和意见。一项次扣0.2分。3、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无检查工作台帐或台帐不完整,一次扣1分;现场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进出场、资质、备案情况等台帐完整并实时更新,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比监理业绩(35分)监理日志、月报等记录(10分)4、影像资料归档规范,能有效记录影像内容的时间、工点及事件,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次扣0.5分。5、内业资料的整理归档不规范,一项次扣0.5分。合理化建议(加分项)监理对施工单位、业主或设计等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书面提交并经采用的,每项加分0.2分。参加业主组织的各项月度评比,与施工单位加分或减分情况同等加、减分;若监理有单独评比,第一名加0.5分/次,倒数第一名且得分在85分(不含)以下扣0.5分/次,不再以施工单位成绩重复计分。比合同管理(10分)人员资质及出勤(8分)1、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的审查、审核手续不齐全,分包范围与分包单位资质不相适应,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一项次扣1分。2、未具体配置安全监理岗位与人员,安全监理人员无相应的上岗证,安全监理人员岗位职责不明确,一项次扣1分。3、监理部人员资质资料齐全,监理人员的资质满足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每人次扣1分。4、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审批手续齐全;人员调整事前审批,替换手续齐备;监理部人员进出场台帐完整。不符合要求每人次扣1分。5、监理部请假审批记录完整;在施工期内,总监离开宁波时,必须向分管业务科长请假,其它人员每次离开宁波时,必须向业主代表请假,业务科长和业主代表同意后有关人员才能离开宁波。监理部考勤记录及签字确认手续完整、真实,不符合要求,每次扣0.5分;总监常驻宁波,在宁波工作时间每月不少于22天,其它人员每月不少于25天,监理人员的个人月出勤天数不满足合同要求及业主考勤管理制度的,一人月扣1分。总监和副总监必须深入施工现场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留有影像记录佐证。总监每月不少于4次,副总监不少于8次。每月发现的问题数不得少于2个,不符合要求,每次扣0.5分。6、监理对施工单位主要人员请假审批手续齐全;监理对施工单位考勤记录及签字确认手续完整、真实,不符合要求,每次扣0.5分。硬件设施(2分)驻地项目部会议室、办公室、车辆等硬件设备未满足合同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的,一项次扣1分。比监理纪律(5分)廉洁、工程保密工作(5分)监理人员不接受被监理方的钱、物、宴请,不得向被监理方推荐材料、产品和介绍指定分包商,不得参与可能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允许监理单位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搭伙。上述事项违反一次扣2分。2014-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