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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利湖山一品苑项目施工总承包合.doc

    • 资源ID:78907140       资源大小:134KB        全文页数: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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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利湖山一品苑项目施工总承包合.doc

    保利湖山一品苑项目 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保利荔城2008-005甲方:广州保利荔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广州富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四月甲 方:广州保利荔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 方:广州富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款 工程项目一、 工程名称:保利湖山一品苑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二、 工程地点:广州增城市荔城街罗岗村三、 建筑规模:占地面积79877平方米,拟建高层住宅及联排别墅,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结构形式拟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四、 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承建标准(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五、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程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金、包资料统一整理、包工程竣工备案验收等。第二款 双方一般权利与义务一、 甲方驻工地总负责人:张华丰 甲方的指令经甲方工地总负责人签署后生效,并以书面形式传递给监理方,再由监理方传递给乙方负责人。如涉及对合同的任何修订、重大的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及增加工程、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结算款的审定等,需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二、 工程监理: 本项目工程监理单位为: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工作内容: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三、 乙方项目经理:辛磊 乙方授权项目经理负责处理与项目有关的业务,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甲方。 乙方项目经理易人,必须经监理公司及甲方书面认可,但当甲方认为乙方项目经理不称职或无能力履行乙方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经理,此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更换项目经理。 乙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需支付违约金10万元/次。 乙方可以与承包商协商,建议其更换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乙方应及时采纳甲方的建议予以更换。四、 乙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乙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所管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需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人员安排需要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 乙方以下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天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同时,乙方应尽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1) 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熟练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等。(2) 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3) 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4)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5) 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6)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五、 甲方工作1、 及时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提供供水、供电接口到红线边。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2、 办理施工报建报批手续,提供本工程建设、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一套给乙方,乙方在报建过程中应充分配合。3、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五套,工程完工时甲方提供三套图纸给乙方做竣工图。其他有关资料一套,乙方应妥善保管,如遇特殊情况需另向甲方索要,乙方需支付全部费用。4、 开工前五天组织由甲乙双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分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5、 开工前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6、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负责办理实际图纸变更的事宜,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7、 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六、 乙方工作1、 负责办理临时场地、占用道路、余泥排放、临时排水排污等手续,甲方协助办理。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乙方必须根据工程情况重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进场施工前3天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确定。按照甲方和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供完整的原始记录、监测记录等技术、经济资料;乙方负责在开工前向工程师提供项目管理人员架构表、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并在每单位工程开工前3天向工程师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向工程师提供相应进度、材料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乙方负责参加周例会(提交本周完成进度报表、下周进度计划报表)、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例会,按时向工程师提供开竣工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质量自检记录、交工验收报告以及工程事故报告(如果发生的话)等资料;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3、 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材料(设备)供应采购计划。4、 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乙方在开工前一周内制定详细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奖罚制度报甲方核定后执行,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内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5、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月(季)末5天内向甲方报送月(季)度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6、 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依时参加每周的工作例会,例会前须将上周工作进度及下一周工作安排等资料呈上甲方及监理公司。7、 负责按政府规定办理有关施工材料检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电气工程等的中间验收,办理中间安全评价书,负责办理与当地城管部门的关系。8、 负责协调各分包专业工程的施工,并为其提供电源、水源、工地现有的住宿位置、材料堆放位置、脚手架、垂直运输等。分包单位发生的水电费由分包单位负责,工地内分包单位的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定期由分包单位清运出工地,各分包单位必须向乙方缴纳不大于2%(扣除单件价值3000元以上的设备材料款)的总包配合费。9、 按需要提供场地的照明、保卫、围栏等工作。如乙方未能履行上述工作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10、 及时参加甲方召开的施工协调会议,严格执行会议纪要的决定,服从进度、服从协调,发扬协作精神与风格,积极与兄弟单位配合。11、 应指派专人负责资料统一整理及办理工程竣工备案验收工作。如相关资料不符合工程竣工备案验收要求,每次乙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12、 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场地清理(包括建筑物周围的堆积物及红线内的余泥清运,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的拆除),并将外墙、门窗、玻璃、室内外地面、清扫干净。13、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人员及设备材料必须在10天内撤离施工现场。14、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按第六款第一条第二点计算(另加5%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15、 乙方必须为其雇佣的一切人员购买意外伤亡保险,乙方所雇用的人员发生意外伤、亡时,完全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16、 为配合施工许可证的领取,乙方应按各政府部门规定要求缴纳相关的费用(保险、劳动保证金等)。并协助甲方共同办理各种施工手续。17、 负责提供甲方及监理单位在现场的办公用房各2间,每间不小于30M2,简易装修,通水通电,安装空调,办公用房内应有基本办公设备。第三款 工期管理 一、 总工期:本工程暂定2008年12月8日开工,总工期为450个日历天(从基础施工开始计起)。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之日为准,如暂定开工日期与开工通知书日期不一致时,竣工日在总工期不变情况下顺延或提前。二、 工期控制:1、 甲乙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下列因素:(1) 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2) 甲乙双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程。2、 甲方可根据项目总体要求,调整关键节点工期计划。3、 乙方编排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应考虑到各专业分包工程的起始时间,乙方负责统一协调穿插在总计划工期内施工。三、 工期延误:1、 本合同规定的竣工工期是指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通过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的竣工验收(工程总验)之日,承包工程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甲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的工期延误签证,在竣工验收后统一结算。2、 关键节点工期必须按时完成,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逾期在六天以内的,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天;从逾期第七天起,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天,逾期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 在履约过程中,根据甲方要求的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第四款 工程质量 一、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一次验收合格。二、 工程质量管理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设计说明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在工程质量上必须以合格标准贯彻每一个工序,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监理公司和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在主要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并经质监部门确认后,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7天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调换施工队伍。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和说明书不符,重要结构或关键部位所需的材料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非乙方采购的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处理,并办理技术签证。3、 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桩基、地下室底板、钢管柱、转换层、水电工程、防水、门窗工程等分别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方案未获甲方批准的单项工程原则上不能开工。4、 凡装饰工程(外墙、室内等)、墙体砌筑、抹灰、电器线管、线槽、电线电缆、管材、给排水通道等,全面施工前,乙方必须做“施工样板”;制作“样板”必须有小样或排版图,乙方提前三天报甲方和监理,由甲方和监理联合验收签证;经验收合格后可按样板的标准全面施工,样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乙方自行在施工中使用的,甲方有权下达暂停工令,造成返工,由乙方负责。5、 乙方施工未达到甲方已确认的样板标准,造成返工,由乙方负全责。6、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驻工地总负责人和监理。一般质量事故得出的结果应送甲方和监理单位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监理等单位共同研究,并应经设计单位、甲方及监理签证后实施,甲方保留进行处罚的权力。三、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2、 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写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持表通知甲方(监理)检查。如甲方(监理)发现乙方尚未自检的情况下,持表通知甲方(监理)检查,出现一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甲方(监理)接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甲方不按时验收,乙方可自检,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工程,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结果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费用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3、 隐蔽工程乙方未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而自行隐蔽的乙方每次需向甲方缴纳违约金10000元,同时甲方可随时提出复查,无论复查结果是否合格,乙方承担复查、返修费用及所有相关责任,工期不顺延。4、 为方便维修,乙方应在工程精装修前,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每户水电竣工图,详细标明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尺寸,位置和尺寸误差过大引起的住户投诉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四、 工程试车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乙方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监理。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甲方及监理在试车记录上签字。3、 甲方及监理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项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甲方及监理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5、 双方责任(1)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2)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与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乙方采购的,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的,乙方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3)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按甲方及监理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4) 甲方及监理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甲方负责,如甲方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乙方配合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五款 工地现场管理 一、 施工总平面管理:1、 本工程甲方不另提供现场临建场地,地下室四周土方回填前不提供现场材料加工场地。2、 现场排污、排水乙方必须做沉淀池或化粪池经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排水或排污井,如出现市政部门就排污、排水的事宜收取罚款,一切由乙方负责。3、 围墙、排栅、办公室应按甲方品牌管理原则及城管部门要求进行布置和美化,施工临时设施的标准和要求必须符合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工地标准要求。4、 乙方编制施工平面布置图时,应着重从便于施工和甲方销售两个方面考虑,该施工平面布置图须经甲方(监理)书面批准乙方才能实施,签订合同30天内乙方须将前期已建设临时设施的建设费用支付给基坑支付单位。二、 安全文明施工1、 乙方应在开工前5天内制订详细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奖罚制度报甲方核定后执行,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乙方如不按时申报安全和文明施工制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2、 在施工过程中安全不得出现重伤以上事故,文明施工必须按时文明施工现场标准要求,否则,甲方可按实际给予处罚。3、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建筑余泥、垃圾或剩余材料,乙方必须及时清运出现场,否则甲方可以随时安排其他队伍清理,除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外,甲方对乙方收取每宗3000元的违约金。4、 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知会甲方、监理单位,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并且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负责。5、 乙方由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导致工程被相关管理部门罚款、下令停工或其他处罚,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每次每项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6、 在施工现场按消防规范要求设置消防龙头、灭火器等消防设施。7、 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则对乙方处违约责任相关约定外附加处以下违约金:死亡,人民币10万元/人的违约金;重伤,人民币5万元/人的违约金。并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8、 如因乙方管理原因导致安全、质量问题,或火灾、工人工资纠纷上访、堵路堵门或重大伤亡事故受到各类媒体报道,乙方除应积极处理控制事态,消除事件对甲方声誉或项目销售的影响外,乙方每次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9、 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强调标准文明安全施工,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文明安全施工操作规程。监理公司和甲方将经常的进行督促检查,乙方必须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凡通过检查不合格、且在24小时内未能得到满意修改,乙方必须接受每次人民币10005000的违约金,凡超过三次不整改的,监理公司和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更换现场相关负责人直至合同终止。10、 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发生由于乙方措施不当、管理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和相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管理好自己的职工,教育其遵纪守法,遵守甲方和工程的有关规定,做好现场防火、防盗、防打架群殴、防食物中毒等预防工作,如发生类似事件,其责任和相关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对周围环境的损害责任)。三、 现场用水用电管理1、 乙方安装独立施工用水、电表。按水表、电表实际用量每月向有关部门缴纳水电费,施工场地内水电管线由乙方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2、 在正式点送到永久配电室后,现场施工用电应及时转接到永久配电室,且施工用电应以永久配电室内的总计量表为准。第六款 工程价款与支付一、 工程造价: 1、 本工程建筑面积约为12.53万,最终以甲乙双方确定的建筑面积为准,暂定单价900元/,本工程暂定工程造价为11277万元(大写:壹亿壹仟贰佰柒拾柒万元),具体明细见合同附件一、附件二。2、 结算方式:工程量计算以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文件、现场签证文件为依据。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结算。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6)、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6)、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06)所列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套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6)、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本工程执行穗建筑2006199号文,利润取20%,预算包干费取1%,其余有区间值的按最低值取费,建筑工程材料进场检验费不计。 本工程人工日工资单价按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施工期间相应季度结算文件进行调整,有综合单价的材料价格由甲方指定品牌按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广州市区相应季度价格结算,无综合价的材料价格由甲方指定厂家、品牌、价格,机械台班价格按广州地区建筑工程机械台班指导价格广州市区相应季度价格。工程总价税后下浮3%(甲方确定厂家、单价的材料不参与下浮)。下浮后的工程造价为乙方建造实现所承包范围内工程功能所需的费用和税金;乙方不能以施工工艺或施工措施改变或其他任何事项为理由提出增加任何费用。 2.1桩基础、铝合金门窗按甲方审核的市场单价包干。2.1相关定额中没有的子目乙方应提前申报,方可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定价后作为结算依据。3、建设单位采购的甲供材料设备乙方按2%收取采保费。4、建设单位另行分包的专业工程进场施工,必须接受乙方的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可向分包单位收取不超过2%的总包管理配合费(包括提供脚手架使用、垂直运输、仓库及办公场地、提供施工协调、竣工资料的归档整理等)。5、现场签证:本项目所有设计变更及签证管理执行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08保房字第76号文件,详见附件。6、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负责缴纳。7、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送检,所需费用乙方负责(包含结构实体检测费用)。二、 工程款支付1、 工程款的支付均以承包工程暂定价为依据。工程价款划(汇)入乙方的开户银行;乙方不得将工程款转入第三方账户或挪作他用;由乙方总包的工程,乙方必须在扣留管理费、税费等应留费用后,将工程款划入分包单位,时间不得超过10天;如出现挪用影响分包单位施工进度,甲方将给予乙方处罚。2、 本工程无预付款,先施工后付款。乙方施工后每月25日向甲方递交当月完成情况及下月计划,并申报进度款。甲方按审核后已完成实际工作量的80%在次月的15日前支付给乙方工程款。3、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须将本工程中钢材、水泥、铝合金门窗等主要材料供应商名录提交甲方,甲方考察并书面确定后方可使用。申请工程款时乙方应提供供应商的详细供货清单等资料,甲方有权将以上材料的有关款项直接支付给相应供应商,乙方应积极配合并不得持异议。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完成工程造价的90%。5、 竣工结算前必须移交物业公司,乙方必须填写竣工房屋交接书、竣工工程保修书及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单。6、 交工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且双方对竣工结算确认后20天内,付款至工程结算造价的95%,剩余工程结算造价的5%为工程质保金。7、 工程质保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80号令执行,质保金除防水工程外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0日内付3%,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10天内付清(如有发生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的,则需扣除该部分费用);在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14天内支付防水工程结算价款的3%给乙方,验收合格满5年后10天内支付防水工程结算价款的2%给乙方,工程质保金不计利息。8、 进度款与质量挂钩,报送工程进度时应附分项工程验收单,若所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9、 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本工程进度款专款专用。乙方需按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报送资金流向报表,如发现将甲方支付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当期进度款的30%,直至乙方改正为止。10、 由甲方在开工前向相关部门缴纳的劳动保证金,视为甲方已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将按工程进度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抵扣。11、 所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必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1) 支付的工程精度款所涵盖的工作必须完成且已经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2) 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必须经现场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现场代表审核确认;(3) 工程款支付时乙方须提交所完成工程量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材料、设备等订单、质保书、检测证明,各项工程验收资料等。(4) 工程款支付时乙方负责提供项目管理人员架构表、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向甲方提供相应进度、材料详细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相关的会议记录。(5)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与工程款等额的正式合法的建安发票。(6) 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交上述资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至乙方补齐相关资料为止。第七款 材料、设备一、 材料、设备供应1、 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均由甲方选择品牌,乙方采购供应至工地现场。2、 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乙方必须在订货前二个月必须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货板、资料及价格给甲方确认备案,否则每次乙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的质量由乙方负责。材料设备进场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清点,并向甲方提交相关质量保证资料原件。甲方在二个月内指定品牌及单价书面通知乙方。3、 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和广州市建筑材料使用证认证书,如材料设备与选板有差别,应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4、 所有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标准及政府有关规定,所有材料和设备由乙方进行检测(乙方应将检测单位报甲方批准,甲方有权指定资质的检测单位),材料的送检抽样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需由甲方或监理在场监督,送检合格并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原件后方能使用。进场材料设备与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在3日内将其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若乙方在3日内未将不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运出施工现场,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按照垃圾物品处理,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与相关费用等同的违约金。二、 甲供材料、设备:1、 属于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数量、到货时间,在合同签订15天内,由乙方根据图纸齐全情况分期分批编制需求计划报甲方采购,乙方不及时上报或上报的数量有误,责任由乙方负责。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甲供材料、设备数量的变化,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2、 甲方指定样板或品牌的材料和设备,进货时按样板质量验收,如发现不符合样板质量要求或未按指定的品牌进行采购,乙方按材料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乙方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如考虑到工程实际情况也可折价接受,工程结算时该材料结算价格按甲方掌握的材料成本价的70%计算且不得比甲方原定品牌价格高。3、 甲供材料设备到货后,乙方应进行详细验收,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就该产品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验收不合格,应由甲方提交详细验收报告并说明理由,经甲方确认,甲方负责办理退货手续,并承担全部责任。4、 甲方供应的材料不准挪用,否则按其价值总额的二倍,从结算工程款中扣除。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八款 工程变更 一、 工程设计变更:1、 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的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2、 甲方有权对图纸进行变更,符合施工规范及施工手续的,乙方应及时按变更施工,不符合施工规范及施工手续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签字盖章认可后,乙方才能按图进行施工。3、 甲方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变更,须在乙方施工前三天通知乙方。4、 乙方如需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须经甲方及设计单位同意,5、 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甲方签字盖章后实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6、 乙方未及时发现施工图中的错漏而导致返工窝工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而工期不予顺延。二、 变更价款:1、 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2、 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必须在10天内办理完签证手续,其中二份原件交甲方备案。签证手续不完整的,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签证手续不能补办。若超过10天未办理签证手续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每月办理签证后,经甲方工程部转交给预决算部进行审核备案。在甲方办理完成签证的增加价款审核后,可加入工程总价进行进度款支付。若设计变更为减少工程量,乙方亦需在10天内办理相关签证。3、 施工现场签证需完全按附件2执行,若未按该规定办理签证手续,所发生费用由乙方完全承担。第九款 工程分包管理 一、 乙方分包: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乙方不得分包给第三方。如确认有未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甲方有权终止总包合同。二、 甲方分包:1、 甲方根据需要分包的工程,应于开工后20天内将拟分包工程的清单通知乙方。2、 乙方应在开工30天内(并且不迟于分包工程开工前30天)提交分包工程清单、甲方分包工程进退场时间,经甲方和监理单位认可后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三、 工程分包管理:1、 乙方负责对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并提供总承包合同配合。2、 在乙方承包施工期间,甲方另行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施工,必须接受乙方的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可向分包单位收取不超过2%的总配合管理费(包括提供脚手架使用、垂直运输、仓库及办公场地、提供施工协调、竣工资料的归档整理等)。但外水、外电、煤气、电信、有线电视、信号覆盖等专业工程,乙方只能收取水电费,不能收取总包管理费及施工配合费;智能化、电梯、消防、空调、发电机组等工程,配合费需扣除3000元以上的设备后再计算。3、 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依据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施工和验收规范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分包单位有权拒绝乙方提出的无理要求,乙方给分包单位的指令应以书面的形式发放给分包单位,同时抄送甲方及监理。4、 甲方分包工程有关报建、验收手续由分包单位负责办理。5、 乙方应为分包工程提供以下所述配合服务,如不按要求内容提供配合的,或配合不及时,甲方可另行处理,并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所发生费用的2倍作为违约金,由此影响该项分包工程施工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由乙方协调分包单位的日常施工管理工作,按月提供各分包工程进度要求; (2)、与分包单位核对清楚分包工程施工图纸与总包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及时提供分包单位人员材料、设备进场、吊装、对方、保管条件;(4)、提供场地现有的垂直运输、脚手架供分包工程使用,如需拆除应报甲方批准;(5)、施工、生活用电用水供应(施工用水应接至施工现场),水电费由分包单位承担,水电费的交费标准按乙方向供电供水部门的实际交费标准,不得无故加收其他费用。(6)、提供必要的测量定位;(7)、按施工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有关规范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预留预埋(线管需穿通铁丝),修补分包工程施工损坏的内外墙面(费用套用定额或乙方与分包单位协议确定,由分包单位支付),完成分包工程安装后的修补及塞缝。(8)、在分包工程施工前,按甲方及分包单位的要求完成有关的土建项目施工,提供具备各分包工程施工的条件;(9)负责在交叉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保护分包工程成品,分包工程的成品遭到破坏(除当场抓住破坏者外),责任有分包单位承担80%,总包单位承担20%;如总包与分包单位有协议的,则按协议执行。(10)、分包工程竣工后,由分包单位和乙方办理移交手续,乙方负责该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于保护不周造成损坏的概由乙方负责;(11)、其他方便分包工程工作的配合;6、 甲方分包单位进场后,乙方负责对其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乙方负责督促分包单位将以破坏部分进行包裹保护。第十款 竣工验收与结算 一、 竣工验收:1、 竣工验收以施工验收规范、验收标准、政府有关规定及施工图纸、设计要求等为依据。2、 乙方应按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即使做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同时负责分包单位的资料汇总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资料乙方应督促分包单位落实整改。3、 乙方应在本合同承包工程竣工验收之前10各日历天前将完整的、符合广州市规划局档案馆要求的相应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提交给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进行审核,监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乙方再将工程技术资料提交给质监站检查。如果乙方的工程技术资料符合验收要求,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工作应在一周内进行(实际以质量监督站的要求为准)。如果资料不符合验收要求,则由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进行补充、完善后,再进行验收。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由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监理和甲方不按时验收,在以后检验时,如合格,则按乙方通知甲方验收日期的后20天作为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需返修,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工期。4、 工程竣工后,绘制竣工图(含每户水电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加注说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甲方联系设计院盖章,由乙方负责绘制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图一式三份提交甲方。竣工图必须是蓝图,设计变更和实际的施工变更必须在竣工图上全面、准确地反映。竣工图上无反映的,不结算;竣工图上反映不正确的,需改正后才能结算;竣工图严重不准确的,由乙方重做,并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处。二、 竣工验收:1、 本工程结算分地下室、别墅、高层住宅(含市政、水电)三部分分别结算。乙方应在该分部完工后30天内提出结算及相关资料,甲方应在乙方结算资料提交后两个月内审结或提出意见,双方对分部工程结算确认后20天内扣留5%的工程质保金后按分部单方结算造价与合同单方暂定价差额进行退补结算。2、 乙方应在完工后30天内提出竣工结算,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设计修改通知单、现场签证、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联系单、材料定价函、工程结算书等需与甲方存档的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作为结算资料(因甲方原因造成没存档的除外),不能另补,乙方提供的竣工结算甲方应在6个月内审结,双方对竣工结算确认后20天内扣留5%的工程质保金后进行退补结算。3、 按本合同质量保修条款,相关质保金在二年保修期满后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4、 在竣工结算审核期间,乙方应及时参加配合甲方的审查工作,经甲方催促后14天后人仍不参加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在结算书上签字,甲方有权自行审查,出具结算书有效,责任由乙方自负。第十一款 工程移交与保修一、 工程移交:1、 乙方应在竣工后10日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材料除外),然后填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及物业公司签字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完毕,造成甲方向业主交楼时间延误,乙方按竣工日期拖延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延期交楼的违约责任)。2、 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3、 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乙方必须无条件支付工程。二、 质量保修:1、 工程保修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80号令执行,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 工程交付使用后,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迅速进行修改,对于甲方、本项目物业公司、住户反映或投诉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跟进处理,所有跟进整改限时完成,如未能完成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具体要求如下:(一)答复、处理时限 单位:天保 修 范 围答复时限处理时限备注屋面防水1101、答复时限指接到甲方、业主或物业公司的通知后到现场查明原因、确定修补方案及修补时限的最长时间处理。2、处理时限指实际修补的最长时间要求墙面、厕所、卫生间、地面、顶面渗漏17墙面、顶面抹灰层13窗13电器开关、强电管线13供水11排水管11外墙110其他137(二)、违约责任 (1)、各项修补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500元; (2)、处理不及时,造成业主向甲方或政府其他相关部门投诉,经核实,确属施工质量原因引起,每宗支付违约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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