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蒙上乌云的阳光产业从广州萝岗人力市场谈劳务派遣单位优胜劣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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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蒙上乌云的阳光产业从广州萝岗人力市场谈劳务派遣单位优胜劣汰.doc
劳务派遣是蒙上乌云的阳光产业从广州萝岗人力市场谈劳务派遣单位优胜劣汰中国劳动咨询网编辑:戴新安(笔名劲笛)劳务派遣是一项蒙上乌云的阳光产业,为何这样讲?首先让我们走进广州萝岗人力市场。广州萝岗人力市场是广东省较大的人力资源集散地,近年来发展迅速,目前有大大小小劳务派遣、劳务中介450家。萝岗区与东莞市交界,全区常住人口23.1万人,其中户籍人口18.2万人,近几年全国各地到这里求职的每年达40至50万人,通过劳务派遣就业有14万多人,既为当地和周边地区用人单位输送人力资源,也为珠海、深圳、山东、长春、南京、上海等地输送人力资源。在解决“就业难”和“用工荒”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用工需求日益增大,在萝岗从事劳务派遣、劳务中介的机构中,也存在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现象,侵害劳动者权益事也时有发生。存在坑骗求职者的黑色键条。在萝岗一些劳务中介与一些企业人事管理人员私下达成协议,该企业所要招收的人员,都要通过劳务中介,劳务中介每介绍一个人到该企业,要向求职者收取一百元甚至上千元的介绍费,所收的介绍费与企业人事管理人员私下按人头分成。于是求职者只有到劳务中介交介绍费,凭劳务中介开具的介绍信到该企业,该企业在中介机构开具的介绍信上打一个勾,就是表示通过,至于该求职者是否能进入企业工作以及是否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再是劳务中介的事,但所交的介绍费就再也不能退回。所以出现有的求职者还没上班,或有的上班几天,还没来得及签合同,就被企业人事管理人员以各种理由辞退出去。但劳务中介仍然天天打着该企业优厚待遇广告,为该企业介绍人员;同时该企业天天也在以各种理由在辞退通过中介所介绍过来的求职者;一些劳务中介与一些企业人事管理人员天天在“假招工,真收费”,以此坑骗求职者介绍费,谋取黑色收入,有的企业人事主管一季度靠此收入就达几十万元;这个黑色骗钱模式和黑色键条,导致受骗者伤心、悲愤和无助,由此引发的打架斗殴事件。摊贩式的劳务派遣单位。在萝岗有一条窄短的小街,被称为“人力市场一条街”,整条小街全是清一色的劳务派遣、劳务中介,大大小小共有六十多家。这条人力市场街,大部分店铺都很小,一张办公桌、一部电话、几张椅子、几块招聘信息板,便是一家劳务派遣、劳务中介的全部家当。这里虽不是广州主市区,店铺租金却高得惊人,几平方米的铺位月租4千元,十平方米的小店铺月租6千元至8千元,租金如此之高,但却有不少人纷纷在这里开业,原因很简单,搞这样摊贩式的劳务派遣、劳务中介机构,投资小,收益大,风险小。在一家四川人经营的店铺,该店铺不到十平方米,但既搞劳务派遣,又搞劳务中介,每天可收到2千元左右介绍费、报名费,每月又可收到4万元左右劳务派遣管理费,除了暗中要给企业人事管理人员的利益分成等外,每月收入3至4万元,比干什么行业都挣钱。这些摊贩式的劳务派遣,如遇到较大的劳务纠纷,和要承担较大劳务责任及风险时,可以立马拿着提包,挟着招牌,一走了之,损失的只是当月店铺租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要找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和义务时,却找不到单位和人。此时,是用人单位,哑吧吃黄连,有苦难言,劳动者却是苦不堪言。笔者通过对萝岗人力市场实地采访,首先认为:不可否认,在一些人力市场,形形色色不具备资格和摊贩似的劳务派遣、劳务中介单位充斥在其中,有些采取坑骗违法手段来追逐利益,不惜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损害用工单位的合法利益,承担社会责任更是无从谈起。同时摊贩式的劳务派遣机构所和冒名顶替的劳务派遣机构所引发的祸害给整个劳务派遣单位泼上污水,蒙上坏名。但我们也不应因这些情况出现,而否认整个劳务派遣。二则认为:劳务派遣在我国是一种依法实行的新型用工形式,对于象我国这样拥有数量巨大的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发展中国家,劳务派遣比较适应我国劳动力状况。最大好处是灵活用工和促进就业。所以大家要正确认识和评论劳务派遣,既有指出存在的问题,又要承认所发挥的作用,更要为规范和发展劳务派遣提出建议和看法。三则笔者经过整理归纳,分析研究认为:劳务派遣经过快速发展,无争竞争,必将进入规范发展,优胜劣汰的时期,为此谈点看法和建议:一、从法律层面壮大劳务派遣单位。国家将对实施四年的劳动合同法进行修订,其中劳务派遣相关规定将是重点修订内容。为此,笔者建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中,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从五十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从而提高劳务派遣单位门槛,(现在,已有劳务派遣单位(集团)注册资本达五千万元。)这样才能使劳务派遣单位提升实力,从而有能力保障劳务派遣者合法权益,消除无实力的摊贩式劳务派遣单位产生和其对劳动者的伤害。二、不规范的劳务派遣、劳务中介将被劳动者所抛弃。劳动者求职遭坑骗,“吃一亏,长一智”,以后必将选择有实力、有信誉、有品牌的劳务派遣的单位去谋求职业,“黑中介”、摊贩式的劳务派遣单位也将被劳动者所抛弃。可以预言,萝岗人力市场规范后,一大批人力公司(单位)走向消失,有实力、有信誉的劳务派遣、劳务中介公司将日益壮大,这是劳动者的选择,和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三、支持和扶植优秀劳务派遣单位发展,推行劳务派遣单位优胜劣汰机制,促进劳务派遣单位向集团化迈进。市场经济充满着竞争,竞争就是优胜劣汰,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既要有竞争,又要有一定的产业集中度。当前,劳务派遣单位取得了快速发展,但总体水平仍然较低,有规模、有实力、具有良好信誉的劳务派遣公司仍占据较低的市场份额,整体服务能力亟待提升,所要淘汰不具备实力,无力承担责任和风险的劳务派遣单位。集约化发展才是劳务派遣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促进劳务派遣单位向集团化迈进,使劳务派遣能发挥良好作用。人保部提出下一步要制定劳务派遣专门法规,从政策和制度层面来解决所出现的问题。所在此建议,正在酝酿的劳务派遣专门法规,和地方性政策能有利于劳务派遣单位做大做强,优胜而劣汰。四、以品牌求发展。劳务派遣单位只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实力,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然后在此基础上尽快树立自身的品牌。有了好的品牌,派遣单位才可能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例如广州红海人力集团从2004年的53个员工,1个公司,发展到现在有员工1000多人。至今在全国开设了61家分子公司,为全国近二千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提供各项服务,实现人力资源租赁、人才派遣、和人力资源业务外包服务人数近30万人,成为华南地区最大、最有核心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集团。红海人力集团的迅速发展,靠得是品牌取胜、服务取胜、信誉取胜、管理取胜。随着人力市场的规范,有品牌、有实力的劳务派遣单位会越来越壮大;相反,很大一批派遣单位将被淘汰出局。在劳务派遣的成熟期,形成品牌的劳务派遣集团,将在人力市场上取主导作用,其它派遣单位仅仅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这种局面终将形成。五、建立和完善和劳务派遣单位管理监督管机制,淘汰不规范的劳务派遣单位。建议在今后出台的劳务派遣法规中,能作出如下规定:一是,劳务派遣运行实行行政许可制度。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务派遣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颁发劳务派遣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方可营业。如果不经行政许可擅自派遣,对派遣单位和接收单位均应设定处罚。二是,严格劳务派遣机构设立条件,核定派遣公司的经营资质。包括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能的从业人员;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提供法定数额的风险担保。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查处各类违规派遣机构,坚决淘汰不规范的劳务派遣单位,清理和打击坑骗劳动者的黑中介,规范人力市场秩序。劳务派遣是一项蒙上乌云的阳光产业,但乌云必将散去,阳光还是要闪耀着光辉,劳务派遣将迎来规范和健康发展时期,必将形成劳动者、用工单位、派遣单位“三赢”的局面,只要政府和全社会来共同重视和关注这项事业,进一步深入了解和分析,给予它更多的理解、包容、支持,劳务派遣必定显示着强大的生命力,前景曲折而又光明。戴 新 安邮 编: 联系地址:广州市万福路137号五楼 广州人力资源管理人学会联系人: 戴新安电 话:020- 传真:020 手机:信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