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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璧山县土地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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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璧山县土地规划.docx

    重庆市璧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重庆市璧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送审稿)重庆市璧山县人民政府二九年十一月目 录序 言. 1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 1第二节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第二章 现行规划实施评价与形势分析. 3第一节 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3第二节 土地利用形势分析. 5第三章 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7第一节 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 7第二节 规划修编的原则. 8第四章 土地利用战略定位与规划目标. 8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定位. 8第二节 土地利用功能定位. 9第三节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0第四节 土地利用目标. 10第五节 土地利用规划具体目标. 11第五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 14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4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18第六章 土地分区管制. 22第一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2第二节 土地利用分区. 25第三节 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28第七章 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 31第一节 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目标与任务. 31第二节 土地开发整理区. 33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34第一节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4第二节 生态环境建设项目. 35第九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36第一节 创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体制. 36第二节 机制保障. 38第三节 科技保障. 38第四节 法制保障. 39第五节 社会保障. 40序 言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纵深推进和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璧山作为川渝战略西进第一站,重庆主城功能重点拓展区,渝西生态卫星城市,承担着加快城乡统筹改革,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任。在实施“融入主城区,建设重要功能区”战略构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璧山县迎来了新一轮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下达给璧山县的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等提出的要求,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综合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璧山县实际,编制重庆市璧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本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范围为重庆市璧山县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共计13个镇(街、乡),土地总面积91455.50公顷。本规划明确了璧山县土地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新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发展重点、空间布局和政策保障措施,是璧山县土地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各项规划建设和国土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根据璧山县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2005年璧山县土地总面积91455.50公顷。其土地利用结构为:农用地77157.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37%。其中,耕地40283.67公顷、园地7950.89公顷、林地15213.71公顷、其他农用地13709.72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52.21%、10.30%、19.72%和17.77%。建设用地12000.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12%。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0497.43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418.03公顷、其他建设用地85.03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7.47%、11.82%和0.71%。未利用地2297.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1%。其中,水域1102.01公顷、自然保留地1195.00公顷,分别占未利用地的47.98%和52.02%。第二节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土地供需矛盾不断加大,耕地资源减少较快近年来,随着璧山县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设用地的需求量不断增加。2005年全县耕地面积40283.67公顷,比1996年净减少3589.36公顷,平均每年减少398.82公顷。2005年建设用地面积12000.50公顷,比1996年增加1756.16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1099.73公顷。(二)农业产出较低,土地质量有待提高农用地经营比较粗放,2005年璧山县耕地面积占重庆市耕地总面积的1.78%,而粮食总产量仅为重庆市的1.66%。此外,农业生产中的“重用轻养”和城镇“三废”的污染,导致部分地区生态环境恶化、土地资源质量受到影响。(三)建设用地利用比较粗放,城乡土地统筹利用需进一步加强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专项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200478号)进行调查的结果,璧山县2005年末,共有闲置土地66.19公顷,空闲土地2.56公顷,低效利用土地118.20公顷。此外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过大、利用率较低。2005年末全县农村人口为34.51万,农村居民点面积为7876.03公顷,农村人均建设用地高达228.22平方米,超过国家人均农村居民点150平方米的标准。因此,城乡土地统筹利用需进一步加强。(四)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1、基本农田保护率偏高,布局不尽合理2005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6694.50公顷,全县基本农田保护率达91.1%。各乡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配过于平均,使该县重点发展区域建设受到基本农田保护的制约。璧城街道、青杠街道为全县今后重点建设区域,而2005年基本农田保护率分别达到了91.4%和92%。2、农业用地结构有待调整2005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77157.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37%。此外,为发展全县优质水果、花卉苗木产业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需要增加园、林用地。3、城镇工矿用地结构不合理2005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达2622.15公顷,人均城镇工矿面积达155.62平方米,但城镇基础设施用地不足,配套程度较差,土地功能分区不明显,造成用地功能混杂,城镇人居环境质量不高。第二章 现行规划实施评价与形势分析第一节 现行规划实施评价璧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于1999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全县土地利用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各类用地安排步入了合理有序的轨道,保障了璧山县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情、县情的巨大变化,使得现行规划已无法适应璧山县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一)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成效1、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确保了粮食安全规划实施期间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全县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始终坚持基本农田的“五个不准和六个不报批”,切实保护了基本农田。到2005年末,全县基本农田稳定保持在36694.50公顷,与2010年规划控制指标一致,确保了粮食安全。2、保障了城镇建设及重点项目用地需求规划实施期间共提供城镇及工业用地819.95公顷,年均提供用地82.00公顷,为高速公路、水利建设提供了各类交通水利用地799.94公顷,保障了城镇健康有序发展和重大基础设施用地需求。3、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稳步提升1997年到2005年,全县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呈增长趋势,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增加到了48.64万元/公顷,年均增长4.10万元/公顷,年均增长率为25.98%。自1997年以来,每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年均新增城镇建设用地14.28公顷,2005年仅为7.45公顷,呈下降趋势,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得到较大提高。4、强化了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政策制度逐步完善,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规划实施期间积极稳妥地推进制度创新,建立了土地市场体系,调控房地产开发供地,土地供应结构更趋优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国土房管政策措施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二)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存在的不足1、公众的参与性不强,影响规划的实施效果;2、规划总体控制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职能部门对规划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识不足,行政干预多,部门协调难,规划实施阻力大;3、土地管理体制及控制指标对不确定因素的适应能力不强,现行规划体系、内容、方法和程序都还有待改进。第二节 土地利用形势分析(一)面临的机遇1、“314”战略部署给璧山县带来的良好机遇胡总书记提出的“314”战略给重庆市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璧山县作为重庆市主城重要综合拓展区,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先行区,长江上游的新兴工业基地、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西部教育高地的拓展区,未来的璧山面临极好的发展机遇。同时,璧山县具备良好的制造业基础:机械制造业、制鞋业、新型建材业,具备成为大型制造业基地的交通条件,加之良好的资源条件与产业基础,将在 “314”战略部署中承担相应的城市职能,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2、“一小时经济圈”建设的新要求一小时经济圈提出“一心、三带、五区”加强集聚,形成区域经济增长极的构想。一小时城市经济圈将璧山县定位为重庆主城后台服务区,重庆卫星城建设的先行示范区,这意味着璧山将成为一小时城市经济圈西向发展轴上的重要节点,璧山与重庆主城的交通联系将会变得更加便捷。3、国务院3号文件的出台对璧山县未来发展的重要影响为重庆量身订制的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国务院2009年3号文件)给璧山提供了广阔的发展、政策空间,为璧山改革发展融入国家战略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3号文件明确提出“着力构建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壮大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石油天然气化工、材料工业和电子信息五大支柱产业”。未来全市五大支柱产业中,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材料工业都与璧山密切相关。3号文件对加快重庆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也将给予大力支持,重庆多条规划道路都要通过璧山,与主城的联系也会越来越密切,从而加快工业、物流的飞速发展。占有区位优势的璧山,未来将形成一个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促进璧山的跨越发展。(二)土地规划面临的挑战1、耕地保护形势严峻,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新的发展机遇使璧山县的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社会经济将进一步提速,对土地利用的需求也将与日俱增。建设用地规模的扩展将不可避免占用大量耕地,从而璧山县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方面农村人口大量减少,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民的生产方式、生活习惯将发生明显变化,农村土地利用将呈现新的格局;另一方面农转非人口增加,城镇规模必然扩大,基础设施随之增加,内部结构也会相应调整。如何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安排、优化城乡用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对土地利用提出新的挑战和要求。3、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难度加大璧山县耕地、林地等重要土地资源人均占有量较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对生态环境造成新的压力。如何协调好经济建设与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在土地利用中体现人地协调关系和可持续发展思想,解决好土地资源、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是璧山县土地利用的一大挑战。第三章 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第一节 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一)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耕地保护,大力发展城郊型现代农业;(二)强化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璧山县战略定位之一为重庆市未来的生态宜居示范城,在规划编制过程围绕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开展;(三)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和重大交通水利项目建设用地。璧山县作为重庆市今后重点打造的卫星城市、重庆卫星城建设的先行示范区,未来将成为主城西向发展轴上的重要节点,应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和交通水利用地;(四)着重考虑工业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璧山县作为重庆主城重要综合拓展区、川渝战略西进的第一站,承载着区域工业增长极的重要作用,在建设用地布局上尽量向中心县城倾斜。第二节 规划修编的原则(一)坚持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用地,科学合理地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二)因地制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综合效益的原则;(三)土地供给制约、引导土地需求,统筹安排各区域、各类、各业用地的原则;(四)统筹规划、城乡协调、合理布局原则; (五)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原则;(六)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原则。第四章 土地利用战略定位与规划目标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定位(一)总体发展定位璧山县位于重庆主城西部,是川渝战略西进第一站。璧山县作为重庆市主城重要综合拓展区,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先行区,长江上游的新兴工业基地、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西部教育高地的拓展区。围绕璧山县打造“重庆绿岛新区”和打造一流工业园区的发展思路,确定璧山县总体发展战略定位:区域工业增长极、主城后台服务区、生态宜居示范城。(二)土地利用空间战略遵循“保障中部城区、南北协同发展、东西生态保育、实现分区优化”的空间发展战略方针,优先保障中部璧城、青杠及大兴周边地区城市产业综合发展的用地需求,优化南北部丁家及周边、大路及周边的城镇产业结构与用地布局,凸显东部缙云山、西部云雾山天然绿色屏障的生态保育功能,引导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保障璧山县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二节 土地利用功能定位根据璧山县总体发展战略,其土地利用功能定位为:全力打造重庆绿岛新区,提高城区绿化率,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工业园区及大学城产业拓展区提供土地保障;充分利用全县旅游资源,为大力发展周末休闲度假旅游提供用地保障;保护农用地,为发展优质特色农业、现代观光农业提供用地保障。(一)作为重庆新兴的工业基地,保障以制鞋业、机械制造业及建材业为主导的工业发展用地和商贸物流用地,打造重庆首个“千亿工业县”。(二)璧山县紧邻重庆主城区和大学城,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旅游资源丰富,有利于发展生态旅游观光。应适当预留生态旅游用地,为进一步发展周末休闲度假旅游业提供用地保障。(三)重视农用地保护和强化特色高效农业基地和农业园区建设,保障以蔬菜、水果、花卉苗木、禽兔四大主导产业为重点的都市农业用地。(四)随着大学城隧道的开通,璧山已成为大学城内各高等院校科研成果孵化、转移的理想基地,应适当提供大学城产业拓展区用地。第三节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规划期间,璧山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8.3%,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达到151.12亿元和1000亿元;人均GDP达2.3万元和12.5万元;累计固定资产投资分别超过337亿元和2683亿元。规划期内,璧山县作为渝西生态卫星城市将吸引大量外来人口,以及自身人口的回流。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常住人口分别达到60万和80万;城镇人口分别达到30万和55万;城镇化率分别达到50%和69%。规划期间,璧山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速度平均达10%,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达到18000元和42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速度达到11.9%,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达到6260元和24200元,人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第四节 土地利用目标为实现璧山县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小康社会,规划期内努力实现以下土地利用目标:(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按照“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的要求,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合理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建设促保护,推进基本农田质量提高,实现可持续利用。(二)保障健康发展的建设用地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配置,引导城乡和谐发展。(三)土地利用布局得到优化统筹安排区域土地利用,优化产业用地布局,逐步形成主体功能明确的城镇核心发展区、近郊工业拓展区、现代农业综合发展区和生态旅游农业区等四类土地利用功能区,促进区域合理分工和协作,构建区域协调发展用地格局。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按划定的“四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加强空间管制。(四)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保护生态环境,加大生态屏障建设。强化水体保护,尽快完成璧南河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璧城区域供水工程建设,使全县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在主城区构筑城市绿化工程、城市公园建设工程,扩大绿化面积,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35%。第五节 土地利用规划具体目标(一)约束性指标1、耕地保有量指标2005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为40283.67公顷,到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39940.00公顷和39780.00公顷,至规划期末耕地面积减少量控制在504.00公顷内。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05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6694.50公顷,规划期末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5000.00公顷。为保障规划期内部分不易确定具体位置的建设项目实施,本次规划中多划出400公顷基本农田作为基本农田弹性控制。3、城乡建设用地2005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0497.43公顷,到2010年和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11054.70 公顷和11820.00 公顷以内。4、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指标规划期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1210.00公顷。5、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到2010年和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分别控制在890.36公顷和1660.36公顷之内。(二)预期性指标1、园地2005年全县园地面积为7950.89公顷,至2010年和2020年,园地面积分别将达到8170.00公顷和10650.00公顷,至规划期末园地面积约增加2699.11公顷。2、林地2005年全县林地面积为15213.71公顷,至2010年和2020年,林地面积分别将达到15850.00公顷和16110.00公顷,至规划期末林地面积约增加896.29公顷。3、牧草地2005年全县牧草地面积为0.00公顷,至2010年牧草地面积将达到130.00公顷,2011-2020年期间将不再增加牧草地。4、建设用地总规模2005年全县建设用地面积为12000.50公顷,到2010年和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12910.00公顷和14400.00公顷内。5、城镇工矿用地2005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2622.15公顷,到2010年和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160.00公顷和3620.00公顷以内。6、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2005年全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为1503.07公顷,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控制在1770.00公顷和2580.00公顷以内。7、建设占用农用地到2010年和2020年,建设占用农用地不超过1365.12公顷和2503.76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分别控制在870.36公顷和1455.17公顷之内。第五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农用地结构调整2005年末,璧山县农用地77157.99公顷,占璧山县土地总面积的84.37%。为保证规划期内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建设需要,同时充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需要,规划至2020年,璧山县农用地为75201.41公顷,较2005年净减1956.58公顷。1、耕地与基本农田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控制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和速度,在适度安排生态用地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在农业结构调整及生态建设的同时,尽可能保护耕作层,保留其还原为耕地的可能性。2005年末,全县耕地40283.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4.05%。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1660.36公顷,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4776.30公顷。规划期末,全县耕地面积保持在39780.00公顷以上,较2005年减少503.67公顷,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施农业用地内部结构调整(森林生态工程、园业发展等)和建设占用。规划期内,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5000.00公顷,比2005年减少1694.50公顷。2、园地因地制宜,把园地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农村居民点整理等途径适当扩大园地面积,加强对现有中低产园地及新建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着力发展优质果园,建立优质果产品基地,优化园地内部结构,提高园地综合效益。2005年末,全县园地7950.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9%。规划期末,全县园地面积将达到10650.0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1.65%,较2005年增加2699.11公顷。3、林地通过荒山造林、人文景观保护区建设、水土保持经济林建设等重点营林、造林工程,营造优质林地,提高森林覆盖率;结合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林地特别是有林地比例,不断优化林地结构,提高林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2005年末,全县林地15213.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64%。为实现璧山县生态宜居城市的建设目标,规划期内全县林地面积适量增加。规划期间,林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建设占用;林地增加主要来自农业结构调整。规划至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将达到在1611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62%,较2005年净增896.29公顷。4、牧草地为发展璧山县畜牧产业,规划期内新增牧草地130.00公顷,主要来自于农业结构调整。对非宜粮地如荒山荒坡地、滩涂地,沿江、沿河的草滩和水库附近的缓坡地进行适当开发,发展畜牧业,逐步建设高产人工草地和饲草饲料地。5、其它农用地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土地整理,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治理,减少田坎面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农民生活条件和农村面貌。2005年末,全县其它农用地13709.7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99%。规划期末,全县其它农用地面积为8531.41公顷,较2005年净减5178.31公顷。(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005年末,璧山县建设用地12000.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12%,随着重庆市城乡统筹发展的推进,璧山县在本轮规划期间将面临巨大的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机遇。为抓住机遇,充分保障全县居住、交通、水利、旅游用地、新型工业用地需要,规划期末,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将达到14400.0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5.75%,较2005年净增2399.50公顷。1、城乡建设用地根据市局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按照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配置,不断提高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引导城乡和谐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异。2005年末,全县城乡建设用地为10497.43公顷,约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1.48%。至规划期末,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将达到11820.00公顷,较2005年增加1322.57 公顷。2005年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2456.36公顷,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统筹的不断推进,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城镇人口不断增加、城镇功能逐渐完善,城镇用地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并且随着璧山工业园、高新产业园的建设,规划至2020年全县城镇建设用地3620.00公顷,较2005年净增1163.64公顷。2005年末,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7875.28公顷,约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61%。至2010年和2020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分别为7814.21 公顷和8034.21 公顷。2、交通水利用地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保障重点、节约集约、协调发展的方针,合理安排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着力提升现有设施能力,加强配套设施衔接和促进资源共享,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先保障璧城至大学城隧道、成渝高速公路复线、成渝客运专线、轻轨1号线环线工程、三江水库建设工程、铜罐驿长江提水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以及重点区域建设用地,提高现有设施效率和集约用地水平。2005年末,全县交通水利用地1418.03公顷,约占全县总面积的1.55%。规划期内,随着璧山县工业进程的加快,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交通、能源的发展以及城镇的提质扩容,璧山县公路建设将以璧城、青杠街道为中心,实现国省干道提质改造,区县之间二级以上公路相连,重点乡镇三级公路通达,村村通公路,保证全县交通通达快捷。同时成渝高速复线及成渝城际铁路将通过璧山以及璧青路进行改造,璧山县的对内对外交通体系将全面升级。水利方面,一方面对现有提引水工程进行配套发行,增加提引水量;另一方面提高现有水库的蓄水能力,新建一些引水工程和水库。规划至2020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2580.00 公顷,较2005年净增1076.93 公顷。3、其他建设用地2005年末,全县其他建设用地85.03公顷,约占全县总面积的0.09%。为保证璧山县旅游及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规划期内将适当安排一些旅游发展用地以及特殊用地,至规划期末,全县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将达到587.57 公顷,较2005年增加502.54 公顷。(三)未利用地结构调整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根据土地的适宜性,结合璧山县农业特点,合理开发未利用地;转变“边治理、边破坏”的利用模式,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和因地制宜的道路。2005年末,全县未利用地2297.01公顷,约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51%。根据经济发展过程中各行业对土地的需求,按照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适当开发未利用土地。规划至2020年全县未利用地1854.09公顷,较2005年净减442.92公顷。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一) 生态环境用地布局1、生态网络屏障总体布局重点构建和布设由“两山(缙云山、云雾山)、一带四核(中央生态绿带以及盐井河、龙梭山、金堂湖、登云坪等四大生态用地区)、多廊道”共同组成的网络状生态空间格局。2、生态环境建设重点项目(1)中心片区生态景观体系重点建设以“璧水通城,茅山入城”的山水格局和“两带两廊、双湖六园”组成的生态景观体系。两带指璧南河沿岸和茅莱山景观带,以璧南河为纽带,将沿线的公园连接起来形成串珠式绿带;保留茅莱山东侧的丘陵,建设为绿地开敞空间。两条绿带也是璧山南北向的通风廊道。两廊指中部依托龙梭山形成黄桷秀湖生态廊;南部依托茅莱山形成南湖新胜生态廊;从而建立起东西两山与内部水系之间的生态联系。双湖指打造秀湖及南湖两大城市公园。六园为六大片区公园,分别是新堰河滨公园、北门军民公园、电视塔公园、嘉陵公园、璧兴公园和产业公园。 (2)通道森林体系建设在璧山县境内渝遂高速、成渝高速及成渝高速复线等高速公路两侧分别布设50米景观速生林;在即将建设的成渝客运专线两侧布设30米景观速生林;在境内所有国道两侧布设10米景观带,境内省道及重要公路两侧布设5米景观带。(3)水体生态保护建设主要河流防护林带建设在璧南河、璧北河、梅江河等主要河流流域布设防护林带;水库防护林带建设在县内有城镇供水功能、中型以上的水库周边正常蓄水位以上50米范围内布设水源涵防护带;乡镇集中饮用水源的中小型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上30米范围内布设水源涵防护带。(4)合理增加牧草地对非宜粮地如荒山荒坡地、滩涂地,沿江、沿河的草滩和水库附近的缓坡地进行适当开发,发展畜牧业,逐步建设高产人工草地和饲草饲料地。规划实施期间全县牧草地面积将达到130公顷。(5)东西两山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加强东侧缙云山、西侧云雾山的生态保育,发挥其生态功能渗透的基底作用。对两大山区内的25度以上的坡耕地和宜林荒山、裸土地等因地制宜,封山育林。(二)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1、耕地布局根据2005年耕地分布现状,结合规划期内耕地减少及补充位置,得出全县规划期末的耕地空间分布位置。其中璧城街道耕地大量减少,青杠街道耕地保有量适当减少,全县耕地主要分布在八塘、七塘等其他乡镇。2、基本农田布局在充分协调和安排好基本农田、基础设施用地,以及城镇工矿用地空间布局的前提下,根据耕地质量等级高低,结合规划期内的用地需求状况以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量,最终确定基本农田分布。规划期内基本农田将从璧城街道、青杠街道大量调出,大路镇、丁家镇、大兴镇的基本农田占耕地比例也达到80%以上,其他各乡镇基本农田占耕地比例均在90%以上。为保障规划期间不可预测建设项目对基本农田的占用,本次规划额外划出了400公顷基本农田,主要布局在七塘、八塘、三合、广普、健龙、福禄、河边等乡镇。(三) 城镇工矿用地布局1、中心城区布局规划期内全县城镇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璧城街道,其次是青杠街道。全力打造一主一副,璧城片区组合城市交通节点与区域交通节点,与西永城市副中心一体发展,构建县域功能主中心,力争成为区域性功能中心。青杠片区则立足区域交通节点,重点强化产业功能,与双福组团互动发展,形成县域功能副中心。规划期末该区域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2917.89公顷,占全县城镇工矿用地的80.60%。2、重点乡镇布局包括大路镇、丁家镇、大兴镇等三个乡镇。这些乡镇现状基础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对周边地区有一定的辐射作用。该区域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为457.78公顷,占全县城镇工矿用地的12.65%。3、一般乡镇布局包括河边镇、正兴镇、三合镇、广普镇、七塘镇、八塘镇、福禄镇、健龙乡等八个乡镇。城镇职能以农副产品加工及商贸为主,在现有建制镇周边布局少量城镇工矿用地。规划期末该区域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244.34公顷,占全县城镇工矿用地的6.75%。(四) 自然和人文景观用地布局规划期内重点保护缙云山、云雾山自然生态屏障、金剑山水天池、青龙湖凤湖仙山、丁家渝西植物园来凤都市生态农庄、龙梭山郊野公园景区和金堂湖郊野公园等自然和人文景观。 第六章 土地利用分区管制从璧山县山地多、平地少的自然条件,人均用地少、土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土地利用特点及经济社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五个统筹”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逐步形成科学合理、集约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利用格局。第一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一)城镇核心发展区城镇核心发展区包括璧城街道、青杠街道北部、大兴镇,土地面积26642.2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9.13%。该区域作为璧山县的核心部分,综合实力在璧山县占绝对优势,在璧山县的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是璧山县经济发展最具活力和潜力的区域,是璧山县最主要的工业和服务业中心。规划期末,本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和城镇工矿用地分别控制在6443.39公顷、5471.38公顷、2626.40公顷以内;适当降低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比重,到2020年该区域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保持在10408.08公顷和8241.28公顷。规划期内本区域将结合城市隔离带和城市公园建设,严格划定保护区域和保护重点,严禁随意占用耕地与基本农田。规划期间要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加强建设用地的内涵挖潜、循环利用和优化整合;限制传统产业的扩张,保障城市发展、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必要用地,不断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二)近郊工业拓展区近郊工业拓展区包括青杠街道南部、丁家镇和健龙乡,土地面积16228.7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7.74%。规划期末,本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和城镇工矿用地分别控制在2729.01公顷、2266.45公顷、602.63公顷以内;到2020年该区域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保持在7524.24公顷和 6817.00公顷。该区域紧邻县城,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渝遂高速和成渝高速公路均穿过本区,地势较为平坦。未来应成为县域主要的制造业、物流基地。本区域内产业发展将以工业物流业为主导,承接主城及全县的工业拓展,以工业带动区域整体发展,同时大力发展物流业。(三)现代农业综合发展区现代产业综合发展区包括大路镇、河边镇和福禄镇三个近郊镇,土地面积20808.6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2.75%。该区域紧邻璧山县城,是璧山县的西大门,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319国道、渝遂高速公路穿越该区,具备区域交通支撑条件,但用地用水条件一般。区内自然资源较为丰富,现代农业发展初具规模,已初步形成茶叶和各种优质水果以及现代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规划期末,本区域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和城镇工矿用地分别控制在2452.78公顷、1859.45公顷和230.94公顷之内;耕地保有量8881.0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948.44公顷。规划期内本区域将以现代农业、休闲农业发展为主,积极培育旅游产业发展,以现代农业全面整合和整体开发为出发点,做大做强农业。同时,依托区内原有的农林经济基础,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并积极拓展农业相关产业链条。(四)生态旅游农业区生态旅游农业区包括广普镇、三合镇、正兴镇、七塘镇及八塘镇五个远郊乡镇,土地面积27775.8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0.37%。该区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出发点,以服务城市为中心,以农业产业化、街镇工业化为载体,充分依托和利用重庆都市资源和市场,改善生产方式和生产条件,做大做强蔬菜、水果、花卉苗木、禽兔四大主导产业,大力发展效益高、景观好、生态功能强的经济作物。同时加强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整合开发,将旅游与本区民俗风情、历史文化、都市生态农业等有机结合,大力发展面向主城区的休闲度假旅游、生态旅游、工业旅游、农业旅游等都市近郊精品系列,提高该区旅游的产业素质和市场竞争力。规划期末,本区域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和城镇工矿用地分别控制在2774.82公顷、2222.72公顷和160.03公顷之内;耕地保有量12966.6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1993.28公顷。规划期内,该区域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积极拓展与之相关的产业链条,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其中七塘、八塘将着力打造璧北蔬菜基地,广普、三合、正兴等乡镇将建成花卉苗木培育基地、优质水果生产基地等。同时该区域肩负着璧山县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任,今后将不断优化耕地及基本农田结构,加快优质农业品种的研发与普及,建成以生态农业、科技农业为支撑的粮食高产区,以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农业带动区域旅游、餐饮、商贸等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第二节 土地利用分区结合璧山县城镇体系空间布局框架,按照土地利用结构相似性、用途一致性的原则,以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利用现状、典型分区指标评判为基础,将全县土地利用划分为六个主体用途区,即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及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六类用途区。 (一) 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共计46040.26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50.34%。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为35000.0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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