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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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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doc

    江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目录1 现状与挑战12 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83 主要任务114 主要措施325 重点工程366 保障措施36附表1 江门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指标附表2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附表3 固体废物处理重点工程附表4 生态建设重点工程附表5 核应急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1 现状与挑战1.1 “十一五”环保工作回顾“十一五”以来,在江门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治污减排能力全面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区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1.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市环境保护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不断提高,由“十五”期间的年均1.9%提高到“十一五”期间的年均2.01%。先后建成台山市台城污水处理厂、开平市迳头污水处理厂、新会东郊污水处理厂二期、鹤山第二污水处理厂、恩平污水处理厂、江海污水处理厂,县级以上城区已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全市14个中心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建成投入运行。目前,全市已建成或基本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6座,日处理能力49.3万吨,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大力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和配套环保设施建设。2007年,对市区大推车山垃圾填埋场进行了整改,增加了渗滤液强化处理工艺和填埋气体导出集中燃烧系统;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扩容工作已经完成;市区旗杆石生活垃圾填埋场已投入运行;台山、开平、恩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正在加紧建设。全市739家工业污染源建成了污染治理设施,其中废水处理设施732台(套),废气处理设施1089台(套),工业废水处理能力达到96.3万吨/日,工业废气处理能力达到2302.2万标立方米/小时。2.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十一五”以来,江门市将污染减排与治污保洁工程、珠江水环境综合整治、环保专项行动等有机结合起来,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一是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是以火电厂脱硫和关停小火电机组为核心,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三是以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抓手,推进工业污染减排;四是以严把环保准入关为手段,从源头控制污染增量;五是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台帐,加强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各项措施的实施,有力地促进减排目标的实现,按期完成省下达江门市各年度和“十一五”的总量减排工作任务。污染减排工作的顺利推进,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十一五”期间,我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但是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显著削减,分别比“十五”期末下降9.1%、18.2%;环境质量总体仍然保持稳定:西江、潭江两大江河干流水质基本控制在至类标准,2010年地表水14个监测断面的水质达标率为92.9%,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100%;各级饮用水水源得到有效保护,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2010年市区空气质量日报优良率98.1%,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收颗粒物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3.城镇河涌整治深入推进。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督办、落实潭江水资源保护和办理市人大饮水安全保障议案等工作为抓手,各市、区和有关单位加大了水环境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了全市水环境质量。市区加快实施天沙河两岸截污工程,投资8000多万元的天沙河沿岸截污管网基本完成。蓬江区投入1600万元对天沙河进行河道疏浚,全长9.0公里;杜阮河清淤疏浚和两岸堤岸改造工程全面动工,累计投入整治资金4800万元。江海区投入500多万元对礼乐、外海、滘北、滘头的多条河涌开展全面清理整治。新会区建成河口水闸和上浅口水闸,“两闸一泵”主体工程和河岸绿化美化工作基本完成。台山市加强城镇河涌两岸重点污染源整治,完成台城河北岸截污管网建设工程。开平市全面完成镇海流域整治工作。鹤山市对龙口河、双合犁碧咀两条河涌进行截污清淤,绿化美化河涌两岸景观,整治长度约13.25公里。恩平市投入173万元对公仔河、仙人河、六湾河等市区河涌及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4.环保队伍能力建设不断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高质量地完成了污染源普查任务。全市共普查工业污染源14594个,生活污染源9964个,农业污染源29128个,集中污染治理设施20个,建立了各级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积极推进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目前,全市19家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连同5家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共有24家企业(38个监控点位)的在线监控设施与江门市环保局监控平台联网。组织编制了江门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建成了市区西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编制了江门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逐渐建成一套较完备的环境应急体系。各级环保部门大力提升环保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强化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严厉地打击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和难点问题。一是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二是着力解决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对江门市蓬江区杜阮电镀厂等10家重点环境违法企业进行挂牌督办,认真抓好开平市镇海流域污染整治的督办等;三是认真处理群众环境投诉,采取“基层大接访”、领导包案、责任到人等措施,有效解决了一大批环保扰民问题。5.生态建设步伐加快。为巩固和提高江门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果,加快推进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优市”战略,“十一五”期间,江门市提出了建设生态市的发展目标,并委托国家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编制了江门生态市建设规划。同时,全市深入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植树造林、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等工作,新增江门中华白海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广东省七星坑省级自然保护区。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2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圭峰山国家森林公园、北峰山森林公园)、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江门古兜山、上川岛猕猴、恩平七星坑、江门中华白海豚)、3个省级森林公园(潜龙湾森林公园、河排森林公园、大雁山森林公园)、1个省级风景名胜区(圭峰山风景名胜区),全市受保护地区面积达到1233.2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2.92%。1.2存在的主要问题1.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偏慢,结构性污染仍将长期存在。“十一五”期间,江门市以污染减排为抓手,加快淘汰小水泥、小火电等落后生产能力,有力地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但是,全市工业结构性污染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废水排放量较大的行业是纺织业、造纸及纸制品业、金属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居前五位的行业是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纺织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总体好转,但污染排放总量依然较大,结构性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局部区域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峻。2.城镇河段和局部河段污染严重。江门市主要河流水质保持良好,基本满足水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但河流水质在枯水期难以保证。主要供水水库水质保持良好,约三分之二的水库水质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类标准,但个别库区周围建有养殖场,局部区域有超标现象,主要污染因子是总氮、总磷、氨氮等。江门大部分近岸海域海水基本符合国家海水二类水质标准。江门市水环境问题突出表现为城镇河段污染较重,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等集中排放到河流中,水环境容量有限,导致河流水质污染比较突出。一些流经乡镇的河涌也受到污染,个别区域水生态环境甚至出现恶化趋势。江门市区天沙河、杜阮河、台山市台城河、鹤山市龙口河、恩平市公仔河、仙人河、六湾河等河段河涌污染仍较严重,需继续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3.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但局部区域污染严重。 “十一五”期间,江门市辖区的SO2、NOX、TSP、PM10等各项环境质量指标均可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但是,污染物浓度有所上升,局部地区污染严重,市区和台山的酸雨频率较高。江门市机动车保有量增长快速,尾气排放量增加。由于江门是电力输出型城市,装机容量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产生量大,减排压力大。4.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薄弱。江门市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只有8家,只能处置含铜、含镍、含镉、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本地不能处置的其他危险废物,只能跨市转移,增大了危险废物处置的成本和转移风险。此外,随着大规模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大量产生生活污泥(属于严控废物),而江门缺乏相应的处置设施,引起的环境隐患需加以重视。5.农村和土壤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退化严重。长期以来,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严重滞后,垃圾随意堆放的现象普遍存在,个别地方农村环境卫生条件较差,部分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受到威胁。农业面源污染、工业企业污染、规模化养殖场污染、资源的无序开采以及小城镇的发展,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所降低。1.3“十二五”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十二五”时期是江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是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时期,也是从根本上扭转环境恶化趋势、全面改善环境状况的关键时期。一方面,环保工作从上到下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另一方面,“十一五”期间环保工作打下的基础以及经济综合实力的进一步提高将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十二五”时期江门仍将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宏观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能源结构难以在短期内发生根本改变,环保工作面临巨大挑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传统产业比重大,污染物持续减排压力加大。虽然江门市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得到了优化,但是,2010年三大产业结构比例为7.5:56.5:36,工业仍稳居首位。而工业结构中,纺织业、造纸及纸制品业、金属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生产等传统产业所占份额较大。这种增长方式对江门市资源和环境产生了极大压力,制约了江门社会发展和环境质量的改善。另外,依据广东省区域定位的要求,江门市已成为珠三角电力生产和畜禽养殖基地,在对珠三角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给本地的环境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同时,“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氨氮、氮氧化物纳入总量控制目标,一方面,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需持续减排,另一方面,新增氨氮、氮氧化物的减排任务,减排压力不断增大。2.环境问题日益复杂,解决难度加大。长期以来,污染的不断积累使得环境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污染介质已从以大气和水为主逐渐向大气、水和土壤三种介质共存转变;污染物来源从以工业和生活污染为主不断向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并存转变;污染特征从单一型、点源污染向复合型、区域污染转变;在SO2、COD等常规污染物尚未得到全面根治的同时,大气灰霾现象、持久性有机物、放射性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在生活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理的同时,危险废物、放射性废源、废旧电子电器、生活污泥等固体废物污染接踵而来;特别是其中一些问题在现有的经济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解决,环境污染治理的难度进一步加大。3.公众环境需求不断提高,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十二五”时期,既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又是人民生活水平持续较快提升的阶段,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环境诉求不断增加。而另一方面,环境作为一种公共产品的供给还相当短缺,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仍未得到全面解决,环境改善的滞后性与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要求日益提高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部分地区因环境问题引发社会不稳定的潜在因素仍然存在。4.环境风险日益凸显,安全保障压力不断加大。一些已有的污染型工业项目布设在江河水域和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潜在着较大的环境污染风险。部分企业尚未有效纳入管控范围,工业行业产生的微量有机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非常规污染物对环境质量、饮水安全、生态平衡和人身健康存在严重威胁。此外,在核与辐射等特定领域,核电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将导致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压力增加。 5.绿色壁垒带来的贸易摩擦越来越频繁,应对国际环境问题压力不断加大。近年来,环境保护作为国际社会占领发展制高点的有力武器,环境问题的国际化和政治化趋势日渐明显,围绕气候变化、碳减排等全球环境焦点问题的博弈日趋激烈,日益严格的绿色壁垒带来的贸易摩擦越来越频繁,环境问题越来越成为影响区域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重要因素。从经济和外贸方面来说,在应对国际环境问题上的压力也会不断加大,环境问题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产业竞争力。2 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2.1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珠三角规划纲要为指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推动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以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出发点,构建舒适和谐的生态环境安全体系,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江门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生活富裕,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侨乡。2.2 基本原则1.科学发展、民生优先。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优化发展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区域竞争力和发展水平。优先解决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饮水安全、空气污染、水体污染等突出的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权益,增进人民福祉。2.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坚持区域统筹、流域统筹、陆海统筹、城乡统筹、环境与发展统筹,分阶段分步骤,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环境问题,集中力量,率先突破。3.分类指导、分区控制。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差异,因地制宜,实施经济与环境协调的发展战略。充分体现环境污染特征的区域性差异,实施区域性污染物总量控制,进一步突出目标指标的地区差异性,强化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加强协调,联防联治,实现分区控制,协同控制。4.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强化环境保护政府意志,明确规划控制,做到目标、任务与投入、政策相匹配。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综合手段,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率先建立政府、企业、公民各负其责、高效运行的环境管理机制。2.3 编制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2020广东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2009-2020)珠中江环境保护区域合作协议江门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江门生态市建设规划(20062020)江门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20112020)江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库(2010)2.4 主要目标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持续有效控制,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显著成效,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实现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污染排放持续下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良好局面(具体指标见附表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按期完成国家和广东省下达的任务。重要江河湖库水质维持良好,继续推进重点流域、重点污染河道的综合整治工作。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以上的天数占全年比例保持在95%以上,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森林覆盖率达到42.5%以上,自然保护区陆域面积占陆域总面积12%以上,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5平方米以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大幅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源全部得到安全处置;工业污染防治水平稳步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以上;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90%以上,其中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高。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硬件达标率达到100%,县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硬件达标率达到90%以上,核与辐射监测、监管、应急三大体系全面建成。加强镇级环保机构的标准化建设。3 主要任务3.1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1.发展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提升产业竞争力以节能减排为硬抓手,积极引导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现代产业发展,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先进制造业,提高先进制造业在工业中的比重。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坚持用高新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机电制造业、造纸业、纺织服装业、食品工业、建材工业、五金卫浴业等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技术、光机电一体化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产业布局要体现高效、集约化原则,充分发挥各地的资源优势和经济区位优势,充分考虑各地有限的环境容量,按不同目标和产业发展方向,进行分区指导和建设。初步形成以沿江沙公路金门公路、沿佛开开阳高速公路、沿海高速公路为主的三条经济带,以江沙工业走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洲湖区域、广海湾开发区为主的四大产业区域组团,以制造业、能源、物流为基础的三大产业基地的产业空间发展格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选择一批工业基础较好、特色较为明显的企业或园区进行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建设。以银洲湖纸业基地为示范,推动循环经济发展;落实电镀行业统一定点方案,高标准规划和建设23个电镀工业园区。合理规划皮革、印染等产业园,实现转型升级、合理布局、集中治污。对重污染企业及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和引导企业自愿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选择造纸、纺织印染、电镀、皮革等行业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优化能源结构,建设高效、清洁、低碳的能源供应体系,积极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园区实现集中供热,城区实现管道供气。大力推广清洁能源,逐步提高清洁能源的使用率。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节能降耗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15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20%以上。2.严格环保准入,加强污染源头控制全面推进规划环评。建立由环保、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财政、水务、农业、林业、海洋渔业、旅游等部门参加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机制,推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及早介入。完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促进重点产业合理布局。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避免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产业转移到江门市。建立实施总量前置审核制度。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按照国家对珠三角地区的要求实行燃煤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印染、化工、煤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项目,新建项目按照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治污设施。新建燃煤机组要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销设施;新建新型干法水泥窑要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对未按期完成减排目标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或“行业限批”。3.强化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着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按期完成“十二五”省下达江门市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总量减排任务。根据广东省发布的淘汰、限制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大力推进造纸、建材、纺织印染、电镀、皮革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深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进一步加强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对没有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4.以加强监管为手段,全面提升工业污染防治水平。建立和完善在线监控系统,构建日常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污染减排。全面推进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强化火电、化工、造纸、印染、电镀、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加强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加大造纸、印染、化工、食品饮料等重点行业的工艺技术改造和废水治理力度,按照国家要求单位产品排放强度下降50%。继续实施企业环保信用管理,定期开展污染源排放情况的评估,并向社会公告,鼓励有奖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深入开展环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强化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企业的深度治理。对污染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综合运用市场、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各项手段,促使其提高生产工艺,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实现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3.2以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整治为重点,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1.严格水环境功能区管理。严格执行新调整的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优先保护西江等主要饮用水水源地,以水环境质量和容量为基础,引导流域内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和土地利用等经济开发格局的优化调整。加强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的倒逼管理,完善跨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构建跨界水体综合防治体系;水质现状低于水质目标要求的河段,要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限期达标方案,采取切实措施调整产业布局,严格环保准入,加快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强化污染源监管,确保水质达标。2.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依法征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土地,用于涵养水源。加强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监督管理,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进行法律法规禁止的各项开发活动和排污行为,依法取缔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2012年底前,完成二级保护区所有直接排污口取缔工作。2015年,集中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重点保护江门西江、开平市大沙河水库和镇海水库、台山市石花山水库、塘田水库等六个联网水库、恩平市锦江水库和凤子山水库。2011年底,完成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根据相关规定落实保护措施。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及应急能力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的全分析监测、水库富营养化和蓝藻水华的监测制度。加快备用水源和供水应急机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发布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进一步完善跨地域饮用水水源地联动保护机制,建立纵向与横向信息通报渠道。加强工业园(含产业基地)、油库、化学品库等的环境管理,严防对饮用水水源带来污染。 3.继续加强工业污染控制,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目标,并将其分解到各镇、各河段和排污单位。根据水环境容量合理调整工业布局,重点治理占全市工业污染负荷比重较大的重点园区。合理利用银洲湖水环境容量,将排污总量严格控制在水环境容量范围内,重点关注银洲湖产业带建设对银洲湖和黄茅海的水质影响。充分运用环境经济手段,推进重点污染源治理管理规范化、监控自动化建设。强化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杜绝偷排、漏排行为,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大截污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严格控制生活污染;加大畜禽养殖和面源污染治理力度,2012年关停畜禽养殖禁养区内所有养殖场。4.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提高效率、城乡并重的原则,继续加大投入,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重点提高管网雨污分流比例和城市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效果,完善县城和中心镇配套管网建设和提高污水收集率,推进重点流域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12年,城区基本上实现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2015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规范化处理处置。全面规范污水处理厂监察监管。污水处理厂投产当年实际处理量不得低于其设计能力的60%,投产三年以上的污水处理量不得低于其设计能力的75%。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监测工作,完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实时、动态、全面监督与管理,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严禁超标排放行为,杜绝违法排污。5.陆海统筹、河海统筹,加强海洋水污染防治。贯彻实施广东省碧海行动计划,继续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沿海地区非点源污染综合治理,推进水产养殖向生态养殖转变,减少海水养殖过程中饵料浪费对养殖水域的污染。推进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推进监测点位的全面化与监测领域的全覆盖,加强对船舶、舰艇及其相关活动的环境监督管理,加强海上溢油及有毒化学品的泄漏等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加强海洋灾害预警与应急系统建设。3.3以污染物减排为重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1.明确重点污染物和重点行业,实施污染联防联治。以解决大气复合污染问题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目标、统一标准、统一措施、统一评估的要求,积极参与实施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多手段推进污染物的联合减排和协同减排,推进大气污染全防全控。重点防治电力行业以及水泥、陶瓷、化工等非电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控制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2.推进电力行业持续减排。继续加强电力行业脱硫工程建设,新建机组综合脱硫率应达到95%以上。尚未实施脱硫改造的热电联产机组应配套烟气脱硫设施;鼓励燃油电厂实施油改气工程。已投运脱硫设施应取消烟气旁道或实施技术更新改造,确保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加强火电厂烟气在线监控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全面实施电力行业降氮脱硝。新建燃煤机组全部配套建设脱硝设施,脱硝效率达到85%以上;12.5万千瓦以上在役燃煤火电机组全部建成降氮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燃油机组优先选择改用燃气,2014年底前仍在役的燃油机组,必须完成降氮脱硝设施改造,实现达标排放。3.加大工业锅炉和窑炉的污染治理力度。禁止高污染型锅炉投入使用,新建大中型燃煤锅炉应安装脱硫脱硝设施,在用工业锅炉必须符合排放限值强制性标准要求。加大小锅炉淘汰力度,力争2012年底前淘汰所有4蒸吨/小时以下和使用8年以上的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燃重油和燃木材工业锅炉。强化工业锅炉治理,到2015年,不符合排放限值强制性标准要求的10蒸吨/小时以上和使用不足8年的10蒸吨/小时以下工业锅炉应改造为节能环保燃烧方式、改燃清洁能源或建设高效除尘脱硫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35蒸吨/小时以上的现有燃煤锅炉应安装低氮燃烧设施。1蒸吨/小时以下锅炉鼓励使用电锅炉。推进在线监测系统建设,20蒸吨/小时以上工业燃煤锅炉要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强工业窑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治理。以规模大于2000吨熟料/日的新型干法水泥窑为改造重点,开展在水泥行业推行低氮燃烧技术和烟气脱硝示范工程建设。所有建材窑炉及未采用静电除尘器的现役烧结(球团)设备应加装布袋除尘器或静电除尘器等高效除尘设施。平板玻璃、陶瓷行业应采取末端脱硝措施。4.提高机动车污染防治水平。提高新车准入门槛,全面实施机动车国排放标准和摩托车国排放标准,对不符合相应标准的汽车和摩托车,不予办理登记和转入手续。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全面供应粤车用燃油。2015年全部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限制摩托车总量。全面开展油气回收治理,2011年底前完成所有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的油气综合治理及验收。全面推行环保标志管理制度,规范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和管理工作。提高在用车辆改造和检测水平和力度,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强度;全面开展机动车工况排气检测线建设,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道路抽检和停放地抽检,重点加强机动车尾气监督。建立机动车排气监督管理信息网络体系。加大清洁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力度。加速建设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系统。积极控制道路扬尘。5.抓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实施生产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建立系统的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管理体系。加大化工及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制造企业和印刷、制鞋、家具制造、工业涂装、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治理力度,逐步淘汰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高的产品生产和使用,严控生产过程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建立工业企业有机溶剂使用量申报与核查制度,纳入重点管理企业名录企业使用溶剂必须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和该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强化典型行业有机废气污染治理示范项目建设,完成不符合技术规范企业的技术改造。加强对商用及家用溶剂产品挥发性有机物控制。严格管理干洗行业的干洗溶剂使用,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溶剂,提高干洗行业溶剂冷凝回收率。逐步实施产品卷标制度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管理制度,禁止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高的非环保型建筑涂料。制定鼓励市民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的宣传教育计划,倡导消费低挥发性有机物产品。3.4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化农村及土壤环境保护1.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及周边污染源等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和污染物防治,开展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安全隐患排查,开展集中整治,严防水源污染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水源清洁并逐步实现集中供水。到2015年,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85%以上。2.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宜居村庄。积极探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新途径、新方式,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示范,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农村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协调、评估与考核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构建“以奖促治”的政策保障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设农村生态文明。重点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区域农村及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村庄综合整治投入,以“国家级生态乡镇、国家级生态村、广东省生态示范村镇”创建为平台,集中开展村容、村貌、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村庄和清洁家园。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在对农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利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加强农村垃圾、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推广“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人畜粪便无害化或统一处理。到2015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达70%以上。3.重点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降低农业面源污染。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强化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分与管理,在城镇密集区、主要江河干流两岸、大中型水库汇水区和水源保护区禁止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严格控制养殖总量,引导畜禽养殖业向适宜发展畜禽业的山区转移。切实加大畜禽养殖业执法力度,定期组织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查处畜禽养殖业的各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重点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管,依法关闭拆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区)。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推广干清粪或铺垫式清粪工艺、有机肥生产、沼气化处理、农牧林种养结合等多种形式的清洁生产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大力发展以沼气工程为纽带的种养模式,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将污染治理与能源开发、资源回收利用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大力提升畜禽养殖规模,鼓励畜禽养殖场(区)根据周边环境消纳能力确定养殖种类和规模,实现零排放。提倡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化、专业化处理处置,畜禽养殖经营者可将废弃物委托给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2012年前全面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区)清理工作,规模化养殖场(区)废弃物资源利用率达到80%; 2015年,规模化养殖场(区)废弃物资源利用率达到90%以上。构建以种养结合、地力培养为依托的农业生态系统,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加有机肥施用量,推广节肥节药技术,调整优化用肥结构和提高病虫害综合防治能力,减少化肥、农药用量,降低种植业化肥农药面源污染。到2015年,农田化肥施用强度比2010年降低15%以上。推进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大力开展环保产品认证工作,鼓励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4.开展生态修复试点,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积极开展受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复。对受污染土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合理调整种植种类,严格控制主要粮食生产和蔬菜基地的污灌,开展受重金属污染土壤生态修复试点工作,综合治理和修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超标的耕地。选取典型工业区、重点污染企业周边和受金属污染的农田土壤,根据污染类型开展生态修复技术示范。实施土壤环境动态监控,逐步提高土壤污染监测水平及监测覆盖率,构建土壤环境监测网络,重点加强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内的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开展农田和蔬菜基地土壤污染监测,建立长期定位监测点,开展重点区域“菜篮子”基地土壤环境安全性划分与重点污染源监控,严格控制污水灌溉。设立污染场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开展污染场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3.5强化管理,改善声环境质量1.强化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完善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12年底前,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定和调整工作;积极开展噪声达标区建设,不断扩大噪声达标功能区,提高功能区夜间噪声达标率;完善噪声敏感区保护制度,明确敏感区范围和管理措施,加大敏感区声环境质量改善力度。2.加大重点领域噪声污染防治力度。重点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架路、快速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等道路两边应配置建设隔声屏障,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和城市夜间施工审批管理,严查施工噪声超标行为;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深化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加大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关停力度,依法关停、搬迁和治理噪声污染严重企业,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3.完善噪声监测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设置噪声显示屏,开展道路噪声监测工作。重点噪声污染源应安装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将监测数据作为执法监管依据。加强噪声污染执法监测能力,配置噪声监测设备和仪器。3.6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为重点,提升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水平。1.优先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江门危险废物综合处理中心建设,优化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能力,提高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2015年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管,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台帐上报制度和产生单位内部管理制度,2012年全面实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的监管,规范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市场,严禁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理顺危险废物跨行政区转移机制,建立危险废物交换网络和转移监控网络,逐步对危险废物转移实施电子标签管理,2015年实现危险废物产生、转移、经营处理和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完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健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环境登记制度,到2015年建立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实验室危险废物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的管理。实施电子电器废物统一集中收集,建立电子电器废物的多元化回收网络系统。加快推进区域综合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设施建设,提高电子电器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2.大力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加强现有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降低填埋处置污泥的含水率。加快江门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倡利用热电厂、垃圾焚烧厂、水泥厂等协同处置污泥;重点推进市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中心建设,扩大其辐射范围至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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