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摩登:2022年三季度报告.docx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 摩登 公告编号:2022-089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至本报告期末,相关保留意见事项尚未消除,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除上述事项外,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47,445,013.8182,634,123.1382,634,123.13 -42.58% 169,695,009.07 276,568,147.96 276,568,147.96-38.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639,945.8335,040,531.9735,040,531.97 -161.76% 45,015,882.14 14,616,471.47 14,616,471.47207.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4,648,706.33-28,320,658.60-28,320,658.60 12.97% -64,532,616.96 -50,047,773.19 -50,047,773.19-28.94%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14,891,782.54 81,449,697.89 101,445,167.74-85.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04 0.0492 0.0492 -161.79% 0.0632 0.0205 0.0205 208.29%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04 0.0492 0.0492 -161.79% 0.0632 0.0205 0.0205 208.2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3% 8.45% 8.45% -33.36% 5.80% 8.45% 8.45% -31.3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054,310,799.70 1,110,420,877.21 1,110,420,877.21 -5.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802,087,788.09 749,514,967.24 749,514,967.24 7.0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已确认了使用权资产的承租物业所支付的租金及当期确认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相关项目列示。本公司上年同期将相关现金支出列示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中列示,故在本期调整上年同期数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0.00 -5,296.5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64,430.40 647,023.08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652,569.03 102,520,175.5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242,182.01 4,219,205.0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749,579.06 2,167,392.01 合计 3,008,760.50 109,548,499.1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额 变动幅度 货币资金 130,459,028.28 322,130,043.56 -191,671,015.28 -59.50%交易性金融资产 170,000,000.00 0.00 170,000,000.00 100.00%其他流动资产 13,995,065.36 21,936,908.27 -7,941,842.91 -36.20%在建工程 7,861,273.72 3,810,646.00 4,050,627.72 106.30%长期待摊费用 9,620,579.63 5,548,270.57 4,072,309.06 73.40%应付职工薪酬 10,433,759.36 17,990,810.40 -7,557,051.04 -42.01%应交税费 3,571,759.89 6,954,617.90 -3,382,858.01 -48.64%其他流动负债 1,449,850.92 8,958,279.01 -7,508,428.09 -83.82%预计负债 1,293,394.86 102,231,111.25 -100,937,716.39 -98.73%(1) 货币资金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较上期末下降 59.5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理财投资。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期末上升 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理财投资。 (3) 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上期末下降 36.20%,主要是上期末有较大额增税留抵税额在本报告期内已抵扣。 (4) 在建工程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较上期末上升 106.3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店铺装修增加。 (5) 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较上期末上升 73.4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增加新装修完成的店铺,其装修费用仍在摊销期间。 (6) 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上期末下降 42.01%,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武汉跃然心动冲回以前年度计提未发放的薪酬约 500 万。 (7) 应交税费 报告期末,本公司应交税费较上期末下降 48.64%,主要原因是子公司缴纳上年度末应交税费。(8)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末,本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较上期末下降 83.82%,主要原因是该报表项目主要列示预收账款中分离出来的增值税,该税费大部分已缴纳。 (9)预计负债 报告期末,本公司预计负债较上期末下降 98.7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诉讼事项相关预计负债转回。 2、利润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3 季度 2021 年 1-3 季度 变动额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69,695,009.07 276,568,147.96 -106,873,138.89 -38.64%营业成本 56,629,261.20 118,279,332.59 -61,650,071.39 -52.12%税金及附加 2,362,533.28 1,761,566.02 600,967.26 34.12%财务费用 -631,508.59 2,695,344.83 -3,326,853.42 -123.43%投资收益 0.00 1,301,356.75 -1,301,356.75 -100.00%信用减值损失 305,765.58 9,866,916.35 -9,561,150.77 -96.90%资产减值损失 -31,760,771.72 -9,605,201.52 -22,155,570.20 230.66%营业外收入 105,267,860.39 62,739,705.01 42,528,155.38 67.79%营业外支出 624,443.43 15,228,780.75 -14,604,337.32 -95.90%所得税费用 -1,617,749.52 5,271,938.52 -6,889,688.04 -130.69%(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年初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较去年同期,营业收入下降 38.64%,营业成本下降 52.12%,主要是受宏观经济下行及疫情持续影响,公司业绩下滑,导致营业收入下降,营业成本同时下降。 (2) 税金及附加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上涨 34.12%,主要是本期根据公司战略需求,将本公司一个物业划转到子公司,产生土地增值税及相应的税金及附加。 (3) 财务费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 123.43%,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使用权资产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财务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减少。 (4) 投资收益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 100%,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收到被投资企业分红。 (5) 信用减值损失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转回较上年同期下降 96.90%,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收回部分前期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6) 资产减值损失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上升 230.66%,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销售下降,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7) 营业外收入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 67.79%,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诉讼案件判决,确认营业外收入。 (8) 营业外支出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 95.90%,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根据诉讼案件判决确认营业外支出。 (9) 所得税费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 130.69%,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补缴纳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费用。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变动额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91,782.54 101,445,167.74 -86,553,385.2 -85.3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09,910.22 -15,730,934.85 5,021,024.63 -31.9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85.32%,主要是上年同期有 1 亿元人民币由超过 3 个月的定期存款转为小于 3 个月定期存款,使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本期没有该事项。 (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较去年同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 31.92%,主要是去年发生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未发生此事项。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5,427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 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8.90% 63,409,343 0 翁华银 境内自然人 3.62% 25,765,574 25,765,574 冻结 25,765,574 江德湖 境内自然人 3.62% 25,765,574 25,765,574 冻结 25,765,574 #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2% 25,053,814 0 冻结 25,053,814 广东佳盟商贸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33% 23,752,212 0 李恩平 境内自然人 3.29% 23,446,674 23,446,674 冻结 23,446,674 翁武游 境内自然人 2.69% 19,200,000 0 冻结 19,200,000 林永飞 境内自然人 2.64% 18,800,000 0 冻结 18,800,000 何琳 境内自然人 2.53% 18,035,902 18,035,902 冻结 18,035,902 广州瑞德金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1% 10,048,565 10,048,565 冻结 10,048,565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 63,409,343 人民币普通股 63,409,343 #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053,814 人民币普通股 25,053,814 广东佳盟商贸有限公司 23,752,212 人民币普通股 23,752,212 翁武游 19,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200,000 林永飞 18,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800,000 嘉远新能源投资(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942,605 人民币普通股 7,942,605 章金顺 6,935,100 人民币普通股 6,935,100 沈雅红 5,842,300 人民币普通股 5,842,300 王德芳 4,372,000 人民币普通股 4,372,000 陈界峰 3,999,500 人民币普通股 3,999,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林永飞持有瑞丰集团 70%股权,林永飞、翁武游、何琳、翁华银、李恩平为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18,397,800 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并对外形成财务资助的事项 1、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的杭州连卡恒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51%股权形成对外财务资助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1),向孟建平转让杭州连卡恒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51%股权,由孟建平承担标的公司对公司的欠款 63,000,00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广州连卡悦圆合计收到杭州昱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孟建平,系孟建平指定的第三方)所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1 元以及针对特定债务的还款总额为人民币 42,000,000 元,剩余 21,000,000 元逾期未还,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特定债务仍有 300 万元尚未归还。公司将积极与杭州连卡恒福及其担保方孟建平沟通,密切关注还款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擅自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名义进行违规担保的事项 1、2018 年 4 月 10 日,立根小贷与公司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关联方立嘉小贷签订最高额贷款授信合同一份,立根小贷同意为立嘉小贷提供总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最高额贷款授信,实际发生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期限为 2018 年 4 月 10 日至 2019 年 6 月 10 日。2018 年 4 月 10 日,瑞丰集团伙同立根小贷擅自以公司名义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一份,约定公司为上述最高额贷款授信合同项下的相关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立根小贷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保证责任,该案件一审判决,判令公司对立嘉小贷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债务的二分之一向原告立根小贷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提起上诉,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广州中院判定公司上诉请求成立,不承担赔偿责任。此后,立根小贷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已被驳回,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2018 年 12 月 20 日,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与控股股东关联方花园里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一份,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向花园里公司授予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 2018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0 日。2018 年 12 月 20 日,控股股东伙同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擅自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连卡福名义与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签订存单质押合同(以下称为“存单质押合同二”)一份,约定以广州连卡福存于澳门国际银行佛山支行金额为人民币 10,310 万元的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为 2018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9 年 3 月 20 日)为上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相关债务提供担保。经查,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及佛山支行已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擅自扣划了广州连卡福所持大额存单,划扣金额为人民币 103,863,933.17 元,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转回 3,222,266.50 元,实际划扣金额为 100,641,666.67 元。公司已经针对该事项提起诉讼,该案件一审判决连卡福公司应当向澳门国际银行承担不超过花园里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公司提起上诉。 该案件于 2022 年 4 月二审判决:(1)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 01 民初 1246 号民事判决;(2)澳门国际银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州连卡福返还 70,449,166.67 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3)驳回广州连卡福其他诉讼请求。 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澳门国际银行向广东高院发送再审申请书,其因不服广东高院二审判决,依法提起再审申请,广东高院已立案审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此案再审尚未审理完成。 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因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未履行本案二审生效判决,广州连卡福已向广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广州连卡福尚未收到广州中院扣划的任何执行款项。公司前期已经根据二审判决结果确认其他应收款,若广州连卡福一直未收到执行款项,可能存在与本案件相关的其他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后续公司将根据执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018 年 4 月 20 日,周志聪与林永飞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林永飞向周志聪借款人民币10,000 万元。2019 年 1 月 18 日,林永飞出具还款承诺书,确认共欠周志聪 15,000 万元(其中 5,000 万元另案处理),承诺将按约定分三期结清,并以公司名义承诺为借款本金 15,000 万元、利息及由此引发的诉讼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林永飞无法按期还款,周志聪就其中 12,250 万元向广州中院提起诉讼,该案件一审判决公司应对林永飞不能清偿案涉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二分之一向周志聪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提起上诉,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广东高院判定公司上诉请求成立,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周志聪就剩余部分在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立案,因被告深圳前海幸福智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智慧公司”)因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起诉前)注销登记而终止,法院认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法人终止而归于消灭,诉讼主体资格亦随之丧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裁定驳回周志聪的起诉,周志聪放弃上诉。周志聪以幸福智慧公司(已注销)的法定代表人兼股东黄金才、股东梁钟文、薛凯以及担保人林永飞、公司作为被告,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就同一案由重新提起诉讼。此后,由于追加幸福智慧公司为被告,原法院无管辖权,又移送至深圳前海法院,该案件一审判决:(1)被告深圳前海幸福智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志聪偿还借款本金36,424,528 元及利息;(2)被告林永飞对被告深圳前海幸福智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本判决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被告林永飞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志聪支付差额利息;(4)驳回原告周志聪的其他诉讼请求。目前,深圳前海幸福智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提起上诉,该案二审审理中。 4、2018 年 4 月,林峰国分别与公司监事陈马迪、张勤勇及赖小妍签订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的协议书(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的 7,625,000 份额转让给陈马迪,转让价格为 7,625,000 元;将其持有的 7,625,000 份额转让给张勤勇,转让价格为 7,625,000 元;将其持有的 4,034,999.91 份额转让给赖小妍,转让价格为 4,034,999.91 元。2018 年 5 月,林峰国与公司、林永飞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对协助林峰国完成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林永飞对陈马迪、张勤勇及赖小妍履行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以上支付款项均已逾期,林峰国就上述股权转让纠纷申请仲裁,请求陈马迪、张勤勇及赖小妍支付转让价款、违约金及相关仲裁费用,同时请求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该案件已仲裁裁决。 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收到收到林峰国发来的关于补充连带赔偿责任的豁免函,同意豁免公司担保责任,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担保责任豁免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三) 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2020 年 4 月 24 日、2020 年 5 月 8 日、2020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关于新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关于新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关于新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余额为 24,193.38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2.24%。 (四) 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况 2022 年 7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瑞丰集团通知,2022 年 7 月 14 日,申请人广州银行以瑞丰集团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广州中院申请对瑞丰集团进行破产清算。 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公司收到瑞丰集团通知,瑞丰集团收到广州中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 01 破申 348 号),裁定受理广州银行对瑞丰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公司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广州中院发布的(2022)粤 01 破 230 号公告,已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瑞丰集团管理人。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进行申报债权工作,包括与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违规担保事项相关的各项债权,以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本次法院受理瑞丰集团破产清算申请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最终破产清算完成,可能存在控股股东变更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计划的情况 1、方正证券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123),方正证券将继续展开对股票质押融资事宜的执行程序,可能处置的股份涉及瑞丰集团质押予方正证券的 490,83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89%。 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自 2021 年 9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被动减持股份合计 490,819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689%。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截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控股股东瑞丰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 490,819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689%。 2、中航证券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发生被动减持暨可能继续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收到瑞丰集团的关于存在被动减持情况且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可能继续被处置的告知函,因其股票质押融资事宜发生违约,中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已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强制平仓卖出担保证券 ST 摩登(证券代码:002656)部分股票,因中航证券或控股股东瑞丰集团未提前告知减持计划,公司未对本次减持事项进行预披露。经与控股股东沟通,公司得知中航证券将继续进行违约处置,若中航证券启动执行程序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将会导致瑞丰集团被动最大减持公司股票为 25,52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21%。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比例累计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3),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收到瑞丰集团关于股份被动减持比例累计达到 1%的情况告知函,自 2022 年 7 月 19 日至 2022 年 8 月 8 日被动减持股份合计 7,125,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0%。 (六)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司法拍卖的情况 1、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 10 时至 2022 年 4 月 14 日 10 时止进行瑞丰集团所持有的公司 25,522,900 股无限售流通股票的公开拍卖。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公司通过查询拍卖网站获悉,上述司法拍卖已撤回,原因为“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 2、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上海金融法院将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 10 时至 2022 年 4 月 24 日 10 时止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拍卖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翁武游持有的公司 19,2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票。此后公司通过查询上述拍卖网站获悉,上述司法拍卖已暂缓,原因为“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经合议庭评议,暂缓拍卖”,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公司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获悉,上述司法拍卖已重新上拍,上海金融法院将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 10 时至 2022 年 11 月 21 日 10 时止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拍卖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翁武游持有的公司 19,2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票,目前尚处于拍卖公示期。 3、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 10 时至 2022 年 7 月 19 日 10 时止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拍卖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何琳持有的公司首发后限售股票。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公司通过查询拍卖网站获悉,上述司法拍卖已撤回,原因为“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司法拍卖后续进展,并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出具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永飞与何琳、李恩平、翁华银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分别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0,303,9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29%。 公司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实际控制人林永飞及其一致行动人翁武游、何琳、翁华银,以及公司股东广州瑞德金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德湖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分别出具了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基于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上述股东承诺自 2022 年 5 月 25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24 日止,自愿锁定其持有的摩登大道股票,不主动减持该部分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上述股东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交摩登大道,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主体出具自愿锁定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恩平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出具了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基于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股东李恩平承诺自 2022 年 5 月 30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止,自愿锁定其持有的摩登大道股票,不主动减持该部分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股东李恩平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交摩登大道,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3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出具自愿锁定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主体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 (八)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投资涉及诉讼的事项 2021 年 4 月 30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子公司广州摩登大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登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2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