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课程学习的启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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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课程学习的启示.doc
14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课程学习的启示阎凯 【摘要】高师的音乐教育最重要的是要突出其师范性,培养的是面向基础音乐教育的教学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作为一门必修课程,突出体现了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特点,对于学生掌握必要的教学理论与课堂教学技能有着重要的意义。【关键词】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 学习心得中图分类号:J69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是我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具有音乐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特点。对于音乐教育专业来说,最重要的是要突出其师范性。师范性的特点就是要求学生要全面发展,而不是只精通于某一专业课程的学习。高师不能盲目的效仿专业音乐院校的培养模式,一味地追求专业的“精”、“尖”,而是要突出自己的师范特色,突出专业的“全”、知识领域的“广”以及教学科研能力的“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这门课程在让学生如何转变成为一名真正的音乐教师,并且掌握相应的教学技能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应在高师音乐专业课程中处于核心地位。一、下面,笔者将结合着自己在本科与研究生期间的学习,谈谈对本门课程的一点学习体会。(一)传统观念的改变记得自己刚上大学的时候,对于音乐学(音乐教育)的概念非常模糊,而且对于音乐教育专业所设置的课程几乎根本不了解,所以只能延续着中学阶段的传统观念,认为自己的专业永远是放在第一位的,只要钢琴弹得好,歌曲唱得好那就是最棒的,一直以钢琴和声乐作为自己的核心,梦想自己在专业方面能够有所作为,每天都是过着弹琴、唱歌这样循环往复的生活。直到大学三年级的时候,学习了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这门课程,忽然明白了自己大学所学专业是音乐教育专业,而不是钢琴或者声乐专业。技能固然重要,但对于教学来说,只会弹琴、唱歌是远远不够的,自己之前一直把自己定位到了音乐表演专业,甚至还曾定位到了音乐专业院校,偏离了高师音乐教育的方向。通过对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这门课程的学习,使我懂得作为高师一名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突出专业的全面比突出专业的精、尖更为重要对于音乐教学来说,自己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包含钢琴、声乐、舞蹈、自弹自唱、合唱指挥、乐队排练等等),更要掌握学校音乐教育的基本理论、一般规律,熟悉学校音乐教学的过程、教学原则、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同时还要能够独立进行中小学音乐课的教学设计与实施等等。要转变以往自己总是在学校、琴房自己闷头苦练的观念,尝试走出去,走到学校教学一线中去。 (二)教学过程的改变对于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这门课程的学习,使我了解到这门课程与以往的课程有所不同,它不只是纯技能或者纯理论课程,它在教学过程中时时刻刻体现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点。在大学期间,很多理论课程往往枯燥乏味,老师只是在讲台上进行照本宣科式的讲解,学生也只是简单的在书上划来划去,最后在期末考试前机械背诵,应付考试,从而拿到学分。而对于音乐课来说,应该是实践性非常强的一门学科,对于各领域的教学必须通过多种实践途径才能达到,因此对于音乐教学就要符合音乐学科的特点,更加关注教学过程,教学的核心不是目标的达成而是学生的发展。教师的教学过程与学生的学习过程不可分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两个过程决定了学生的发展。如果教学过程是单一的、机械的,学生只能获得片面的发展;反之,学生就会获得全面而丰富的发展。因此,对于音乐教材教法的理论知识学习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师讲解、学生记忆的教学方法,以音乐教学实践来引导教学理论的学习。同时,由于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这门课程针对的是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因此让学生在这门课上掌握音乐课堂教学的基本技能,能够独立进行中小学音乐课的教学设计,并掌握与教学相关的技能与修养显得尤为重要。结合着当前的就业形势,教师在课堂上采取了说课、讲课以及微格教学穿插进行的模拟实践教学,并定期举办说课、讲课比赛,让学生积极进行观摩,使我们能够边学边用,学用结合。这样,学生可以在模拟课堂中对自己所掌握的知识进行查缺补漏,找出自己存在的不足,为自己指明努力的方向,也为下一步的教育实习打下坚实基础。通过以上的这些教学活动,我们可以看出对于音乐教学导论与教材教法这门课程来说,教学过程是一个持续的动态过程,它不需要同学们太多的死记硬背,也不需要大家盲无目的的实践;同时它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需要我们与时俱进,能够用理论指导实践,并让实践又作用于理论;它的课时虽然只有一学期,但是它起到的作用却无比巨大;它会给即将踏入教师行列的学生们带来一种无形的力量,这种力量可能会伴随一生。(三) 教学评价的改变对于传统的教学评价来说,在内容上,仍然过多的注重对学科知识,特别是课本上知识的考查,却往往忽视了对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情感态度价值观等综合素质的考察;在评价的方法上,大部分仍以传统的笔试为主,过分看重分数的重要性,缺少对于整个过程的评价;在评价的标准上,仍是过多的强调主体和共性 ,往往忽略了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个性化的发展,忽略了对于过程性的发展。对于本门课程的评价方法上,也采取了一定的改变,采用了平时成绩、理论考试成绩与实习成绩三者相结合的方式,一学期课程的结束并不意味本门课程的结束,它只是理论知识学习的暂时结束,但是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更重要,对于教育实习所取得的成绩也将一并算入评价考查的范围。此外,对于学期末成绩的考核,也将加入学生教学基本技能的考察,如自弹自唱、教学板书的设计等等。从而使得这门课程的评价方式变得多样化,而不是简单的机械记忆。 二、对于学校音乐课程导论与教材教法课程的一点建议通过学校音乐教学导论与教材教法这门课程的学习,使笔者更加清晰地认识到高师音乐教育中示范性的重要性,同时也了解到了高师音乐教育目前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了自己的一点思考。 (一)完善课程设置现阶段在高师音乐教育中,学校音乐教学导论与教材教法课程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共54课时。教育实习安排在第七学期,约6周时间。而其它关于教育理论或是教育实践的课程很少能够涉及,这对于本应受到重视的音乐教育来说似乎是背道而驰。作为高师音乐教育,本就应该突出其师范性特色,而目前的课程设置远远不能满足培养教育型人才的需要。因此,笔者建议高师要完善自己的课程设置,增加一些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从而让课程体系更加全面、系统,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同时,为了能够更好地让学生来适应中小学的音乐教育环境,还要加强学生的技能学习,设置一些综合课程,改变以往只注重单一技能学习的情况。 (二)壮大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是教学成功的关键因素,是否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品德是衡量一名优秀教师该具备的基本条件。对于教授音乐教学法的教师来说,更是如此。不仅要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作为理论基础,更要有大量的基础音乐教育实践经验作为强大的支撑,这样才能够很好地把握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契合度,而不是更偏重于某一方面。笔者建议在高师中引进高质量、高水平的教学法老师,或者从校外聘请有着丰富基础教学经验的一线教师作为校外导师,定期给同学们传授讲课经验等。从而组建起一支既有丰厚理论基础知识作为支撑,又有大量教学实践经验作为检测、完善的师资队伍。同时还要经常组织高校教师深入到中小学的教学一线亲自观摩,使高校教师能够走进中小学课堂,走进孩子们,及时了解基础音乐教育的最新动态,更新自己的教学观念,使自己能够更好地把握教学动态与教学方向,从而为培养出一批又一批符合基础音乐教育现状的师资力量做好坚实的基础。参考文献:1.冯巍巍.学校音乐教学导论与教材教法课程的教学实践及其思考J.山东:齐鲁艺苑,2011.2.尹爱青.对“学校音乐教学导论与教材教法”课程的思考与分析.中国音乐教育,2008.(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作者简介:阎凯,男,现就读于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