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标准版)42446.pdf
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 工程名称:_ 工程地点:_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现场和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2、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三、协议内容:(一)登高上架要求 1、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2、高空作业时,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周边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并设专人巡查。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凡在 2m 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外,必须各施工班组长向施工人员进行班组交底及履行签字手续。5、特殊工程施工项目如;电气、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须持有效证件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6、拆除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临时急救人员及药品或设立临时救助站。7、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许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应穿防滑鞋。8、进入施工现场须服从领导和安检人员的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岗位、不串岗,作业时思想要集中。9、严禁随意拆除或损坏防护栏杆、拉杆、安全网、跳板、脚手板、支撑等防护设施。10、面砖搬运、安装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砖翻倒而受伤。11、各种材料加工时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电,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12、施工现场各周边洞口,必须有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若因施工作业场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复。13、脚手架上禁止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上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浆、砖块、面砖等物料。14、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以防突然事件,不准从高处往下跑、跳;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悬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井架吊篮禁止乘人。15、作业中不得往下投掷物件、碎砖、灰渣等,清理物料时应设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随时放在工具袋中。16、年龄未满 18 周岁者,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低血压、癫痫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病症者严禁从事外墙施工作业。17、遇到雷雨、大风等天气外墙施工应暂停作业。18、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转移工作点应切断电源,潮湿场所严禁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19、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调整机器或更换刀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由机械员进行。(二)用电要求 1、配电箱的箱柜门处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系统接线图,以防失误操作。2、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3、电工和用电人员用电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4、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锁,班中停止工作 1 小时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6、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7、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8、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9、现场临时用电及照明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由专业电工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操作。10、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用插头与插线板连接,禁止将线头直接插入插线板。(三)电焊机使用要求 1、操作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严禁无证操作。2、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和结构本身接地。3、电焊机二次焊把线,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4 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5、焊接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所有防护用具。6、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7、无铬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应铬牌齐全。(四)动火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向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及动火知识教育。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随意动火,如需动火必须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须设专门的临时存放库房并设置灭火器,沙袋等,由专人管理。4、施工现场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对木制品的刨花、锯末、料头,作到每天工完场清,各类材料都要码放成垛,整齐堆放。5、电焊、气焊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出动火危险区域,并立出明显标志,危险区内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须移走,对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6、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能进行操作。7、属一、二、三级防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8、五级风以上禁止动用电气焊。(五)室外吊篮施工要求 1、施工前必须检查吊篮的焊接点、杆件、钢丝绳、葫芦,是否存在损坏和生锈,如存在则必须进行除锈补焊、更换等,方可使用。2、上架的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确佩带安全带,并与钢丝绳稳固连接。3、吊篮内的施工人员,只能保持三人,携带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 2 桶,并用结实的绳索或挂钩固定在吊篮上。4、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熟练工人进行施工,严禁由小工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吊篮操作。5、上吊蓝进行上下移动操作时,必须有两人协同操作。6、吊篮底部必须采用建筑用的竹胶板,且用结实的绳索捆扎牢固。7、吊篮四周必须设有护身栏及挡脚板,并用安全网将篮身围护严密。8、篮内放置的钢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须用袋子装好并固定于篮身上。9、安装队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要选择合格产品,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系好下额带,以防发生高处坠落,帽飞人落的现象。10、高空施工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选用合格产品,有厂家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进入现场必须先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结实的地方。11、施工人员应配制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内。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时距洞口及楼板沿水平距离为 1m 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场清。12、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设置专职安全员检查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1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时,都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14、做好各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组每天开班前会,对工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得上岗。5、保证和完善各项安全宣传措施,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宣传牌,场内安全生产宣传牌警告。(八)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及进行各种赌博等违法违章行为,轻者清除现场,重者送执法机关依法处理。2、寝室休息时间,除夜间加班外,必须保证晚上十点后休息,以保证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状况。3、严禁带病上岗操作,一经发现必须由各施工班组长负责安排换岗或休息,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4、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5、严禁现场人员出现偷盗工具及材料现象,一经发现,必须清除现场,并视情节对班组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6、施工现场严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员,更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7、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违反所有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对班组负责人及违反人进行一定的处罚。(九)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1、施工现场分别设置一座 10 平米的砖砌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 5 平米的砖砌封闭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运施工垃圾。2、施工现场细颗散体材料装卸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库存放,出入厂汽车要保证不将渣土遗撒在厂区。3、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的油库、油漆库,必须做防水处理,容量必须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乱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4、施工现场各种机械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频率,对强噪声机械采取封闭措施。5、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尘、降尘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十)工程质量的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代表人:_项目负责人:_ 甲方:_乙方:_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特签订本协议。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 工程地点:_ 工程内容:_ 承包范围:_ 承包方式:采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2、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2、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3、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4、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6、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7、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8、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9、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10、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员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11、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12、其他。四、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1、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3、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4、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童工。5、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50 名施工人员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 50 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6、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7、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8、设置必要的员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10、教育本单位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1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_法定代表人:_ 或委托代理人:_或委托代理人: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甲方:乙方: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和临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二)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三)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第三条:乙方的责任、权利;(一)乙方是外包工程、临时工作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二)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三)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四)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第四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四)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五)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六)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七)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 70%;(八)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十)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第五条:安全责任(一)本协议约定期间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二)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第六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甲方施工负责人(签章):乙方负责人(签章):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工程项目:第二条施工地址: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4、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人身伤亡事故;(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 30 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第五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 4 小时内予以响应。第六条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 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 50%安全保证金;(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 50 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 100 元/人次的违约责任。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 100 元至 500 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 200 元至 1000 元/天承担违约责任。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 3000 元至 10000 元/次的违约责任。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_公司 乙方:_身份证号:_ 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加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明确双方在车辆营运过程中的安全任务和义务,其具体的安全协议如下:一、安全责任目标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在车辆运营过程中不发生翻车、死亡、重伤、火灾、爆炸、机械事故,保证安全。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不断补充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2、甲方认真组织乙方进行的安全宣传和驾驶技术的培训,按时组织安全学习,对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3、认真开展安全事故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抓好车辆例行保养和定期月检、年审及上路安全检查工作,发现有危及行车安全隐患或者乙方及驾驶员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甲方有权扣留车辆;4、做好车辆的统一投保,事故处理和索赔工作,对未按规定参加保险的车辆,甲方有权将车辆收回;5、乙方车辆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甲方应及时派人赶赴现场积极配合安全、交警等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交通管理部门和甲方的安全管理,自觉接受安全检查,扎实做好安全行车工作;2、自觉接受安全部门对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按时进行二级维护,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应自觉及时进行消除,保证车辆状态良好,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违章指挥,抵制和检查有关人员的不正当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四、其他约定 乙方和乙方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给予 5001000元罚款,并收回车辆按固定处理:1、乙方或者乙方所聘驾驶员无合法驾驶证或者持无效驾驶证驾驶车辆的;2、用货车载人或未办理危险品运输手续而私自运载危险品的;3、未按规定参加甲方统一保险或者未按国家规定参加季检和年审的;4、将车提供给犯罪分子当作交通工具的;5、有其它严重违法行为的;五、安全承诺 为了督促广大的驾驶员安全行车,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和运输管理本门的相关规定,双方约定:一年的保险期内,该车发生第一次交通事故,事故赔款扣除 5%作为罚款,以后按每次 5%递增,第二次事故扣罚 10%,第三次事故扣罚 15%,以此类推。此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挂靠合同的附件,与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甲方:_乙方(签字、盖印):_ 电话:_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酒店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国际酒店 乙方:一、国际酒店(以下简称甲方)同(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签订本安全协议书.二、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甲方负责提供施工人员作息场地、材料、设备的对方和使用场地.乙方进场后必须认真贯彻文明施工的精神,服从甲方安全管理,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三、乙方进场时需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1)施工单位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2)现场施工负责人的委任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地址和电话.(3)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户口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和身份证编号.特殊工种人员的操作证复印件.四、本次装潢工程是在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为了确保客人安全和维持良好的经营环境,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必须佩带“施工证”,上下楼层应走后扶梯.严禁使用客梯和同客人抢道.后楼梯严禁堆物,保持畅通.(2)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夜间不得进行有噪声的、登高、动用明火等施工.(3)在休息场所,严禁酗酒、打斗、赌博,禁止乱甩烟蒂和使用明火.五、施工人员必须办理“施工证”后才能进入客房区施工,“施工证”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花名册进行发放,宾每人收取押金 10元,在完工后退证时退还押金.六、乙方在施工时必须认真贯彻劳动局和消防局有关安全生产、防火安全的有关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材料时严禁现场吸烟及使用易产生明火的电动工具,并做好防火、灭火等准备工作;电动移动工具、临时电源、插座等必须完好无损.如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七、动用明火的管理规定:(1)动用明火(电焊、气割等),必须办妥动火证后才可动火.(2)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操作证,持证上岗.(3)申办动火证前必须做好一切防火、灭火准备工作.如:在易燃物体周边动用明火,要用难燃物阻隔、洒水等;在隔层内动用明火,要有难燃物遮挡和隔断;在每个动火点 5 公尺内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等.(4)每个动火点都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在动火时离开现场;动火结束后,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消除隐患,在规定的守护时间后,确定安全后才能离开.(5)甲方如发现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时,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八、高空作业管理规定:(1)高空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防止高空坠物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2)在建材吊运、安装等作业时,现场地面要设置防护区域,增设安全监护人员,加强对行人的引导.(3)施工时需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工具要有防脱手坠落措施.九、其它双方需补充的条款:如有造成人员伤亡(行人、施工人员及饭店职工)均由施工方负责.甲方有协助伤亡人员的抢救义务.十、乙方在施工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的,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以上协议经双方签订盖章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阅读更多相关知识,返回【商务合同】栏目列表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建设单位:咸宁市广泰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亲亲时尚广场建设装饰工程施工安全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在建装饰安全目标的全面实现,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第393 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与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为亲亲时尚广场装饰工程甲方与承包方的安全协议书,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亲亲时尚广场 2、工程地址:南门桥洞 3、工程范围和内容:详见承包工程合同内施工范围的全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第二条本工程项目期限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起开工,至 2017 年10 月 20 日承包工成完工止。第三条甲乙双方共同的义务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2、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形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5、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第四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与乙方进行签订施工安全合同,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以书面行试通知乙方。2、甲方应将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备案,乙方需给予配合。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消防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的义务,检查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4、甲方指派同志(联系电话:)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6、若乙方不听甲方管理人员指挥、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违章施工,发生以下情况立即停工整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1)人身伤亡事故;(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火灾事故;(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5)发生影响营业线正常运行的事故;(6)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第五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承包单位,以自身原因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乙方承包该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少于 30 人者可设兼职)。乙方指派同志(联系电话:)作为安全管理工作联系人。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消防、防洪等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5、乙方应每日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教育,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确保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施工机械安装后必须经安全检验合格方可使用,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