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12161.pdf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精选篇 1)总则 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规范。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请假程序 第一条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总务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总务部销假,否则做 旷工处理。第二条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员要承 担相应的后果。第三条员工请假,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 原因临时请假,应在当日上班开始 2 小时内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说明理由及预计 返岗时间,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第四条员工请假 1 天以内经部门组长批准同意;请假 2 天以内部门主管批准同意,请假 3 天以内科长批准同意,请假 3 天以上科长批准同意后,需经总经理批准。批准 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总务部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第五条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组长批准和部门主管同意,否则做旷处理。第六条部门组长和部门主管请假,须经科长和总经理批准,总务部备案。第七条一般员工请假时组长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后确认工作可以正常进行 后签字,组长和主管请假时需提前安排好备份人员,确保请假期间工作可以正常进 行。各类假种及安排 事假:事假最小使用单位为 4 小时。员工因私事请假,每月不应超过 3 天。为统 筹生产计划,公司不允许员工在一年之内请事假超过 15 天,对于请事假超过 15 天的 员工,取消年终奖金。公假:员工因公请假,如培训等与公司相关的事项,工资照常发放。病假:(二)病假:按县级人民医院以上证明书,最长为 3 个月,并取消工资及各种补贴、全勤奖;(三)工伤假:按县级人民医院以上证明书及部门证明人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全额发 放工资但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医药费全额报销,但不超过保险公司最高保险限额 6000元。如个人行为造成将另行处理;(四)婚假:正式员工凭结婚证明(晚婚 7 天、非晚婚 3 天,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 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五)丧假 3 天(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 奖);(六)产假:公司正式员工凭生育证明可享受不少于 90 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全额发放 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七)矿工一天扣除当日工资并罚款 100 元。第四章请假规定 一、事先因特殊情况的确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部门经理报知,并于事后 3 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连续 旷工超过 3 天者按自动离职论处,扣发当月工资。三、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部门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审批,并 报分管行政人事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准,送行政部人事组备案。(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部门经理审批,并报分管行政人事的副总经理或总 经理核准,送行政部人事组备案。(三)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请假由分管行政人事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准,送行政部 人事组备案。四、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五、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六、公司主管级以上职员请假,均须在行政部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 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七、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 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20_年 3 月 1 日),解释权由河南申通实业有限 公司行政部。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精选篇 5)为规范人员管理,严格请假纪律,维持总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 师院人(20_)第 7 号关于重申教职工请假手续办理的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总公 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一、病、事假 1、请病假者需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病情证明单,请事假者需填写事假申请单送交所 在部门审核。有特殊情况需及时联系说明并补假。2、所在部门需将签批后的病情证明单、事假申请单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3、病、事假七天(含)以下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准;七天以上,十五天(含)以下 的,由总公司分管领导签准;十五天以上的,由公司总经理签准。4、病、事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待遇及相应年度考核管理按校人事处的有关规定办理。5、病、事假期间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待遇由所在部门拿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效益工资原则上不享受。二、产假 1、产假假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作计划生育手术,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休息。3、产假请假手续可由家属代为办理,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4、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照发。三、哺乳假 1、女员工生育后确有困难,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 部备案。2、哺乳假假期及给予抚育未满一周岁子女的女员工的哺乳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3、哺乳假期间,国家工资发放 80%,岗位工资不发。四、婚、丧假 1、填写请假申请单,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2、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给予婚假三天,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增加十二天;丧假一般为一至三天。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3、婚、丧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法定假。4、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五、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六、各部门要把各类请假与考核挂钩,与分配挂钩,严格请假制度,按月上报请假 情况。七、本规定适用对象为总公司在编员工,非在编员工的请假可参照办理。1.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根据医嘱需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可申请病假,并 应当向公司总务部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本和病假证明进行备案。2.若因急病需住院多日的,应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及时向部门经理请假,并于就诊之 日起 3 日内持相关证明原件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3.员工所享受医疗期设置:员工在公司工作第一年,医疗期为 3 个月,以后每满一 年增加一个月,最多至 24 个月。4.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公司支付其病假工资。病假期工资根据员工在公司连续工龄设置:连续工龄不到两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假期工资基数的 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假期工资基数的 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假期工资基数的 80%计发 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假期工资基数的 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假期工资基数的 100%计发;5.员工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公司支付其疾病救济费。病假期工资根据员工在公司连续工龄设置:连续工龄不到一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假期工资基数的 40%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到不满三年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假期工资基数的 50%计发 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病假工资按本人假期工资基数的 60%计发。支付疾病救济费的,公司不再支付员工病假期间的病假工资。上述所称的“假期工资基数”为员工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 70%6.伪造病假证明或因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致伤者均不能按照病假处理。工伤假:因工负伤的员工,由公司领导认可并开具证明,享受病假待遇。因工负伤后,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凭工伤认定书到公司登记,享受工伤假待遇。工伤假期间员工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并计入有效出勤天数;原先享受 病假工资待遇的,在次月工资结算时补足差额。公司对工伤员工定期进行伤情复查,经医院复查确定痊愈的,应及时回原岗位上班;不能在原岗位胜任的,公司亦可另行安排适当的岗位。丧假:凡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后,凭相关证明给与三天丧 假。员工配偶父母、(外)祖父母丧亡的,凭相关证明,可申请 1 个工作日的丧假。丧假需一次用完,不得分开使用;丧假如遇国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丧假期间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70%发放,不计入有效出勤天数。网产假、陪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胎增 加产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所在 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 得工资的奖励。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保险的规定执行。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 产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 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 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员工,凭医院证明,所在单位给予连续七日 护理假;发放基本工资。(七)哺乳假:对哺乳未满 1 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 1 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 胞胎的,每多哺乳 1 个婴儿每天增加 1 小时哺乳时间。(八)婚假:法定结婚年龄(女 20 周岁,男 22 周岁)结婚的,可享受 3 天婚假,结婚证书上 表明的登记日期为 20_年 1 月 1 日前的,符合晚婚年龄(男 25 周岁,女 23 周岁)的 员工,可享受 10 的婚假待遇。(遇节假日、双休日顺延)。婚假需提前一周进行申请并出具结婚证,经总经理批准后一次性连续休完。婚假自结婚起(以结婚证书表明的日期为准)一年内有效,员工在上述有效期内 或离职时没有休婚假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婚假期间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70%发放,不计入有效出勤天数。(九)国家假: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休假。员工每年享有国家规定的假日。公司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节假日休假办法,结合公司 业务需要,在节前发布通知。以加班抵消请假的,由各部门组长进行统计并上报总务部。附则 第一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未经本部门直属上级批准,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 2 个小时以上的,一律作旷工处理;一周内累计迟到、早退 3 次以上 的,记旷工 1 天,当月全勤奖不予计发,另扣发 3 天工资。同时计入年终奖金评定。第二条员工一个月内累计旷工 3 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 6 天以上的,公司可以与 其解除劳动合同。第三条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第四条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总务部所有。第五条本规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精选篇 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请假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第三条本制度的请假种类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第四条员工请假,首先填写员工请休假申请表,按程序批准,并将批准后的 员工请休假申请表交所在考勤员后,方可休假。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按 旷工处理。员工销假,应办理销假手续,病假(30 天以上)销假凭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出院或康 复证明。第五条请假批准程序(一)普通员工 请假天数批准程序 14 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58 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8 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二)中层管理人员 请假天数批准程序 14 天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 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三)公司高管人员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请假由董事长批准。第二章病假(含非因工负伤假)第六条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凭医保定点医院的诊断证 明休假。如发生急诊,不受指定医院限制,但急诊病假不得超过 3 天,并且不可连续 发生。第七条员工因病住院治疗,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工资标准为:3 个月以内(包括 3 个 月)发放当月本人工资的 50%,3 个月以上 1 年以内(包括 1 年)发放当月本人工资的 30%,一年以上发放疾病救济金。第八条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 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章事假 第九条员工因私事请假,原则上每次不得超过 30 天,年累计不得超过 60 天。第十条必须在员工请休假申请表注明请假具体原因。第十一条事假期间不发工资。第四章婚假 第十二条符合法律结婚年龄的员工结婚,给予婚假 3 天。第十三条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 25 周岁、女年满 23 周岁初婚登记)除 3 天婚假外,在结婚当年可享受晚婚假 15 天。第十四条进入本公司后结婚的员工可以享受婚假,婚假必须自结婚登记日起 6 个月 内休完。办理请假手续时应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第五章丧假 第十五条员工的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可以享受假期 5 天,(外)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可以享受假期为 3 天。第十六条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另行给予路程假。第六章产假、哺乳假 第十七条女员工生育可享受 90 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 15 天)。如遇难产,可凭医院 有效证明增加产假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第十八条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晚育假 30 天。第十九条女员工怀孕不满 3 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 25 天,怀孕 3 个月 以上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 42 天;怀孕不满 4 个月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 门的意见,给予 15 天至 30 天的产假;怀孕满 4 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 42 天产假。第二十条妻子生育,男方可给予护理假 10 天。第二十一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经其主管批准,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 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 30 分钟。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第二十二条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享受以上规定待遇。第七章计划生育假 第二十三条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 3 天;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 1 天;结扎输精管 的,休假 7 天;结扎办理卵管,休假 21 天。第二十四条接受结扎输卵管手术的,男方可以享受 5 天护理假。第二十五条同时接受两种节育手术或者晚育的同时接受节育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以上各种假期,应以申请上批准的时间为准,遇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 不顺延。第二十七条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 遇不变。第二十八条工伤假、年休假、法定节日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制度从分布发之日起执行。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精选篇 3)1、目的: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 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请假程序 1)、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 1 天(含)以内者,由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即可。如遇主 管领导不在,可直接向主管经理申请审批,员工请假 2 天以上者,直接由公司主管经 理审批确认,如遇不在公司,可向总经理进行审批。公司领导按级别逐级报批。2)、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备案归档。3)、较长时间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4)、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5)、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办公室备案归档。4、请假申请规定:1)病假 .员工因病假请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请假一天(含)内下,可凭请假单销假。.员工病假休假,需填写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部门 主管请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 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病假期间工资按当日基本工资的 50%扣除。2)、事假 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可申请无薪事假,并填写请假单。一天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同意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事假 2天(含)以上,需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连续请假 3 天以上,需提前 一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 情况除外,但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半天内补办手续,否 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员工亲属住院需要本公司员工护理的,按事假处理。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 10 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 30 天。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3)、工伤假 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二十四小时内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负伤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支付。4)、婚嫁 凡请婚假者,应提前一周填写婚假请假单直接交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 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请假单至行政部备案。按法定结婚年龄(女 20 周岁,男 22 周岁)结婚的,可享受 3 天婚嫁。符合晚婚年龄(女 23 周岁,男 25 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 10 天(含 3 天法定婚嫁)。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凭结婚 登记证一年内一次性休完,不可分开休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嫁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5)、产假 女职工生育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妥生育假期手续的,公司准予假期。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请假单,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单至行政部备案。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均可申请 带薪产假或产后护理假 单胎顺产者,产假 90 天,其中包括产前假 15 天;难产者,再增加产假 15 天;生育 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符合晚育年龄员工(女 24 周岁,男 26 周岁),单胎顺产者,产假为 120 天,难产 者,再增加 15 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女员工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根据医院的证明,视情况给予 15-30 天的产假;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 45 天的产假。男员工的产后护理假为 7 天,晚育者为 15 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产假期间薪水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标准发放。6)、丧假 以下情形视为丧事假(需提出书面申请)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 配偶的祖父母等)死亡,准假 3 天。丧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须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7)、年假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者(正式转正之日起算),可享受 5 天带薪年休假,年 休时间按照在本公司的工龄计算,每满一年增加一天,最高不超过 15 天。所有年休假以半天为一个单位,由行政部根据工龄发放相应的年假单,每次 请年假需出示年假单,并交行政部备案。带薪休假期间,不记录考勤,发放全额工资。如果年底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 年假单兑换补贴,补贴标准为当日基本工资的两倍,计入次月工资中发放。5、公出 1)、在工作时间需要外出办理业务时,需在办公室员工出入登记表中作登记,需注明时间,内容,地点,并且签名。2)、外出时间不到半天的,可自行登记,外出时间超过半天的,需让部门经理同时 签字,如因私自外出而未登记或告知部门经理的,一律按旷工处理。3)、如有紧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来公司的,可电话告知部门经理,待返回公司 后补办手续,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精选篇 4)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 报行政部人事组备案。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行政部人事组,并交接工作。第三章请假标准 一、公司请假标准见下:(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当日工资标准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