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37447.pdf
贺兰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序 号 项目 考核主要内容 评分要点 自评 得分 考核 小组 评分 1 依法 执教 10 分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公 德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有 违背党和国豕方针、政策的言 行。不群体越级上访,不在工 作日内饮酒,其它时间不酗 酒、不赌博。不在网络上娱乐、聊天、炒股,不影响和妨碍他 人工作。有违背党和国家方 针、政策的言行,视 情节扣 1-10分。参与 群体越级上访,在工 作日内饮酒,其它时 间酗酒、赌博,一经 查实扣 10 分;工作日 内在网络上娱乐、聊 天、炒股,影响和妨 碍他人工作,视情节 扣 2-5 分。2 爱岗 敬业 10 分 热爱学校,关心集体。严格遵 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 校教育教学秩序。上课做到不 迟上、不早下、不拖堂,不私 自调课,不在工作时间串岗闲 聊,服从学校管理。经常迟到、早退、旷 课视情节扣 1-5 分;上课时擅自离开课堂 1 次扣 2 分;不服从学 校工作安排扣5-10 分。3 严谨 治学 10 分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课 程标准,不随意增减课时。积 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树立终身 学习思想,积极参加教师继续 教育,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 手段。严格遵循教学规律和特 点,切实做好备课、上课、批 改作业、命题、阅卷等教学环 节。不敷衍塞责,严谨治学,精益求精,杜绝教学事故。随意增减课时扣 2 分;不备课、无教案上课 1 次扣 2分;不积极参 加教科研活动扣 1-5 分;无教学成果或教 科研论文扣2分;未 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 时学分扣 1-5 分;出 现严重教学事故扣 10 分。序 号 项目 考核主要内容 评分要点 自评 得分 考核 小组 评分 4 热爱 学生 10 分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 的人格,平等、公平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 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讽刺、挖苦、歧视、辱骂学生,师生关系 紧张,视情节扣 5-10 分;体罚或变相体罚 学生扣 5-10 分;情节 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 格。5 团结 协作 7 分 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 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 在学生中的威信,同事之间有 意见,不吵不骂,不背后议论,不拨弄是非。关心集体,维护 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散布不良言论,诋毁 学校和同事声誉扣 5 分;不听劝阻,与同 事争吵打斗,视情节 扣 5-7 分;背后议论,拨弄是非,经查实扣 1-7 分。6 尊重 家长 8 分 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 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 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 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 长。不与学生家长沟通,视情节扣 1-5 分;训 斥、指责、刁难学生 家长,与家长发生顶 撞,视情节扣 5-8 分。7 为人 帅表 10 分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 教师的良好形象。衣着端庄大 方,语言文明规范,待人礼貌 热情,办公环境整洁。不化浓 妆,不染怪发,不在教室、会 场和学生面前吸烟,不在校园 内骑车、乱停车,不乱扔纸屑,不在课堂上开启和使用通讯 工具。在课堂上吸烟、接打 手机 1次扣 3 分;酒 后上课 1 次扣 5 分;语 言粗俗,不讲文明礼 貌,违背社会公德,损 害教师形象,视情节 扣5-10 分;参与封建 迷信和邪教活动扣 10 分,情节严重的直接 定为不合格。序 号 项目 考核主要内容 评分要点 自评 得分 考核 小组 评分 8 道德 素养 10 分 积极参加“修德、孝德、诚德、爱德”建设工程,培养良好的 道德素养和行为习惯。为人谦 逊,尊重同志,乐于助人,敢 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诚实守 信,言行一致。不恣意妄为、无理取闹、恶语中伤、惹事生 非。不计较个人名利。热心公 益事业,乐于扶危济困,见义 勇为。有违背“四德”言行 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扣1-8 分;恣 意妄为、无理取闹、恶语中伤、惹事生非,经查实扣 1-5 分;扶 危济困、见义勇为加 1-10 分。9 廉洁 从教 10 分 严以律己,作风朴实。不乱收 费,不向学生和家长推销课外 书刊、教辅材料、学习用品,不组织参加有偿家教或辅导,不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 物。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 和商品;强迫学生接 受餐饮等经营性服 务;组织或参与有偿 补课和有偿家教;以 各种借口向学生及家 长“吃、拿、卡、要”等调查属实的扣 5-10 分,情节严重的直接 定为不合格。10 工作 实效 15 分 课堂教学效果好,学生乐学。在学科统测、中考、咼考中成 绩优秀。学科竞赛有学生获国 家、区、市、县级奖励。年内 各项工作成绩突出。课堂教学效果差,评 教中学生普遍反映不 好扣 5 分;学科统测、中高考低于全县平均 分按学校类别扣1-15 分,高于全县平均按 学校类别加 1-15 分;学科竞赛获奖按级别 加 1-5 分;获得各类 先进个人称号按级别 加 1-5 分。注:考核等级:分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90 分以上为优秀,89-80 分为 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