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瓶安全使用规定13771.pdf
-.可修编.氧气瓶安全使用规定 为加强我院医用氧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确保临床急救用氧供应的及时、安全、预防氧气瓶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后方可上岗。操作时着纯棉工作服、穿不带钉子的鞋、手套工作服及所有工具不得沾油污。氧气瓶应直立使用,并用氧气瓶推车或其他支架固定牢靠。开启瓶阀时人要站在侧面,缓缓地开启,以减小气流摩擦和冲击。使用后的气瓶内,应留 0.5Mpa 压力以上的剩余气体,并关紧瓶阀。禁止敲击、碰撞氧气瓶、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解冻。严禁带压检修气瓶、使用单位严禁将氧气瓶改装其他气体。氧气瓶起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附近建筑物或燃物着火时,应迅速将氧气瓶移至安全地点。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意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氧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定期对氧气瓶进行试压检测和报废更新、标识明显、台账齐全、并做好年检工作。氧气及相关设备的维修、运输等由药剂科负责、科室领用的氧气瓶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可修编.氧气瓶安全存放规定 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氧气瓶存放库房应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并备有防火器材,室外应设禁火标志。氧气瓶存放的地点,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严禁和油脂、烟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接触;与明火相距不得小于 15 米,否则应采取可靠的遮护和屏蔽措施。氧气瓶夏季应当防止烈日暴晒。氧气瓶不得与其他气瓶混放,空、满瓶应分别存放并设置标识。存放氧气瓶时,应旋紧瓶冒,放置整齐,留有通道。气瓶立放时,应设有防倒保护栏;卧放时,应防止气瓶滚动,头部朝向一致,堆放不得超过 5 层。-.可修编.医用氧气管理制度 加强我院医用氧及其氧气瓶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确保临床急救用氧气的供应,及时、安全,预防氧气瓶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一、医用氧气的使用管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 XX 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医用氧气为急救用药品,由药剂科负责管理。(二)、医用氧气瓶属设备,为我院的固定资产。药剂科对我院医用氧气瓶的安全负责。(三)、医用氧气的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 XX 国药典及相关规定,充装压力为 15Mpa。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药剂科妥善处理解决。(四)、各用氧科室,根据情况给予一定数量的氧瓶基数,每周一、五为药剂科供氧日,各科室护士长、科主任,作好一周用氧计划,用空氧瓶向药剂科换取医用氧气瓶。(五)、各相关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用氧的安全负责。药剂科将对相关科室的钢氧气瓶定期或不定期清盘,发现遗失,由其科室负责赔偿。氧气瓶每只单价为壹仟元(1000.00 元/瓶)。二、医用氧气的安全管理规定:(一)、本品有强烈的助燃性气体。严禁和油脂、烟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接触。(二)、本品的贮藏或存放,必须远离火源,并有安全消防设施,如-.可修编.灭火器、砂桶等。(三)、本品贮藏、使用、搬运、存放严禁撞击,以免发生爆炸。-.可修编.中心供氧人员职责 在分管领导及药剂科负责人的指导下负责全院医用氧气的工作。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服务的思想,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岗位,不脱岗,不睡岗,不溜岗。严格执行巡查制度,确保管道畅通,仪表处于良好状态,并作好记录。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物,机器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了解设备工作性能,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和工作程序。经常巡视用氧环境,若发现故障应立即分析原因,及时排除,若不能够排除,应立即汇报抢修,氧气瓶里氧气用完必须立即更换,不得拖延不换。严格执行安全、消防保卫工作制度,工作场所严禁吸烟,氧气瓶不准露天存放。-.可修编.医用气体供应中心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院医用氧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确保临床急救用氧的供应及时、安全、预防氧气瓶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负责全院中心供氧、中心吸引系统氧气的供应、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中心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值班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经常巡视,检查系统压力表、阀门、开关、管道接头、机组运行等状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中心供氧室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或有资质的维修公司进行,定期对医用气体中心供应系统进行预防维修保养。中心供氧由专人负责供氧室的日常工作,收入和发放气体时,认真核对气体的品种、规格、数量做好登记统计及汇总工作,严格履行相关手续。严禁无关人员出入医用供氧中心,非中心工作人员严禁操作供应中心内的设备及仪表开关,中心供应室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医用中心供氧系统说明书进行操作。室内应使用防爆灯,严禁在工作场所使用电焊、电炉、抽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定期测试报警系统工作性能,每天定时查看输出氧气压力,若出现超压及负压等异常现象,立即查出原因并排-.可修编.除故障;室外应设置禁明火标志。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值班期间严禁脱岗,认真做好交接记录,做好防盗、防毒、防酸、防爆灯工作。-.可修编.中心供氧操作规程 一、防火(大于 15 米)、防油、防热(小于 30)、防震。二、操作阀门时应缓慢进行。三、氧气瓶更换前应检查气瓶嘴是否清洁,凡被油脂污染的禁止使用。四、氧站内严禁吸烟和进行任何明火作业,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用电热器、燃气炉等进行取暖。五、氧站建筑应有良好的避雷措施,氧站内应有防爆风扇、防爆灯等防爆措施。六、氧站须配备消防栓和二氧化碳灭火器消防器材。七、排放氧气时,严禁将氧气排放在氧站内,禁止将氧气作吹扫气体使用。八、排除漏气等故障以及更换元件和气瓶时,必须在管内无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带压操作。九、过滤器半年清洗一次。十、氧气表在使用和校验中注意禁油氧气表检验周期为一年。十一、氧站内应保持室温在 10-30,防结冰。十二、氧气管道必须按接好地线(小于 10 欧姆)。十三、中心供氧岗位工作人员要经过学习、培训方能上岗。1.中心供氧系统由氧气汇流排、切换控制阀、报警装置等组成,由氧气汇流排供给的气源,经过过滤、减压、调节,通过输气管道输送到-.可修编.各病房床头的氧气终端内,终端内装有插拔式自封快速接头,快速接头的出口接湿化瓶。使用时,要需将湿化瓶插入对应的插孔口,氧气就源源不断地送给病人使用。2.输送管道氧压最低不得低于 0.4Mpa。3.氧气汇流排应设置在通风的地方。氧气汇流排不得逆向向氧气瓶充气。4、压力表、安全阀要定期校验,保持灵敏准确。检查漏气应用肥皂水。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不允许使用:(1)瓶上沾有油脂,瓶嘴冻结;(2)气瓶的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的;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3)气瓶漏气,气阀不良及瓶内无余气;(4)已经超过检验期限的。十四、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巡查压力表,气体管路,冬季气瓶出口处结冰时,只许用蒸气,热水加以热溶解,严禁使用明火烘烤。十五、空、实瓶必须分开存放并且满瓶需挂“满”字样空瓶需挂“空”字样。严防各种差错事故发生。十六、储存要求 1.氧气应与其它易燃气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2.氧气瓶应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加以固定。3.氧气瓶应设有防振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4.氧气瓶不得在强烈阳光下爆晒 5.开启氧气瓶阀门时,操作人员不得面对减压器。-.可修编.6.氧气瓶中的气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必须保持不小于 0.5Mpa 的压力。7.检查瓶口是否漏气时,应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