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02分包合同(京外)21821.pdf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China Construction First Division Construction&Developing Co.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分包合同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分包合同】-2-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分包合同 总包方: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或称总包方】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花路西里17 号 法定代表人:戴龙文 分包方:【或称分包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二次结构及粗装修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建筑面积:平方米 4.建筑檐高:米 5.结构形式:6.地上 层 地下 层 局部 层 7.建设单位:8.监理单位:第二条 承包范围 1.施工范围:栋座 区段 楼层,2.工作内容:为完成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之所有项目包括图纸显示和根据图纸内容可合理推断出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所罗列之项目:1 与结构分包方移交工作面,移交前与结构分包方共同对工作面进行验收,移交后对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进行必要的完善。2 1)所有砌筑工程,包括砌体、构造柱模板、植筋、过梁、圈梁、构造柱、隔墙砼导墙、门洞抱框、加筋带、预埋件预埋、洞口预留及相关封堵等施工。3 2)室内装修工程:卫生间、厨房及图纸中注明有防水做法的房间均施工至防水保护层(不包括防水);地面施工至装修找平层;墙面、混凝土墙面和柱面、砌体墙面有抹灰、防【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分包合同】-3-水、防潮要求的按防水、防潮、抹灰做法施工(不包括防水)。4 墙面、顶棚刮腻子。5 屋面工程,包括找坡层、找平层、保温层、面层、屋面变形缝施工,不包括屋面防水。6 外墙工程,包括外墙基层抹灰、外墙涂料面层、外墙贴砖面层、外墙变形缝施工。7 机电穿墙管道的二次堵洞、堵缝、修补,设备预留通道的事后补砌封堵,门、窗框、消火栓箱与墙体缝隙封堵,电梯门套背后的封堵等所有事后墙体封堵。8 施工脚手架的搭拆、洞口临边等的防护。9 甲供材料的卸车、倒运;现场垃圾清理到指定地点。10 与其他分包的配合,搭设的脚手架应免费提供给其他分包使用。内容详见二次结构及粗装修招标条件,第五条招标范围 第三条 价款与计量 1.本合同采用清单项目固定单价+措施项目固定总价合同形式。2.计量规则:执行项目所在地定额计算规则,甲供材料的消耗量也执行该定额。3.合同单价及总价组成明细见报价表:1)分包价款(不含税,大写):(人民币)小写:元 建筑平米包干价:元/平方米 其中(1)固定措施费 元 (2)工程量清单费 元 2)税金 元(根据工程所在地规定如由总包方缴纳,则无此项;如由分包方缴纳,则填写此项)4.特别说明:1)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清单项目单价和措施项目总价不做任何调整。合同价款单价或总价均包括分包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职责,完成合同工作内容,并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承担自身经营风险,满足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达到业主、监理、总包方满意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2)合同价款单价或总价还包括因施工不良或缺陷及瑕疵而造成剔凿、返工、改良、修补等支出以及在合同保修期内发生的保修费用。【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分包合同】-4-3)任何因市场物价波动、生活费用提高、人员工资的提高、政府税收与收费的调整以及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红头文件的颁发而起的分包方的实际支出的增减,均属于分包方自身经营风险,视为已经事先充分估计并已经列入合同价款之中。4)本合同原则上禁止发生所有合同外零工。必须发生的,在得到 现场经理 审批后,方可发生,在发生后 1 天内需得到 现场经理 签认,且经 商务经理 及 项目经理 签认后有效,否则视为无效。零星用工确认单(必须使用项目指定表格,见附表)必须附对所完成工作的详细说明,包括且不限于工作内容、时间、工人姓名或班组、用工数量等(能有效计算工程量的要标明具体工作量)。现场合同外零工确认单必须在发生零工当月内报至项目商务部汇总,后期补报,将不予计量。第四条 付 款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月度付款前提 1)业主已经将相应款项支付给总包方 2)月度施工内容经总包方同意;3)施工进度在总包方的总控制计划之下;4)经监理单位、总包方验收合格【分阶段验收时】;5)随月进度提交总包方要求的相关资料。3.进度款 按月度完成合格工程的数量支付进度款。4.下列情况不予以计量与付款 1)分包方强行施工的;2)不能证明施工质量合格的;3)分包方自身原因返工的;4)未经监理单位、总包方验收的【包括阶段验收】5.付款程序:分包方于每月 25 日向总包方递交本期按合同约定应付的费用汇总表和请款报告,总包方收到报告后于次月的 1825 日向分包方签发付款证书,在签发证书的下月 3 日10 日,以下列方式之一支付进度款。在选项里打 转帐支票 银行承兑汇票 期限:月 6.付款额度 每次付款时,总包方按本条第 3 款所列应付款的 90%支付,其中 5%作为质量保证金,3%作为工期保证金,1%作为施工技术质量资料、竣工资料保证金,1%作为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保证金。【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分包合同】-5-7.保证金的返还 1)分包方应及时递交各项技术资料,当总包方收到分包方全部完整的技术资料,经总包方现场技术负责人确认无误后支付全部资料保证金。2)若分包方按合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完成合同内容,返还全部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保证金,否则将酌情扣除。3)若分包方按合同工期【含总包方认可的工期顺延时间】如期完成合同内容,返还全部工期保证金,否则将酌情扣除。4)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金全部转为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当且仅当总包方从业主处获得对应款项后 14 天内,在扣除对应扣款后,总包方会一次性将余款无息返还给分包方;5)总包方所付给分包方的各种款项或确认的索赔等,当且仅当总包方从业主处获得对应款项/确认索赔等后,总包方才会支付分包方之各种款项或确认其索赔等;分包方的索赔、签证经总包方代表确认后,作为结算的凭证,在竣工结算中支付给分包方;8.资金风险共担 1)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总包方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分包方郑重承诺,为共同开拓占领市场,在总包方未按时收到业主相应款项情况下,分包方表示理解与宽容,不要求总包方每月付款均按时足额到位,同时保证现场连续正常施工;2)分包方同意总包方按业主实际支付给总包方的比例来支付其进度款,此时同样应扣留各项保证金及应扣款项;3)任何缓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计取利息。9.分包方为外地进 施工企业(填写项目所在地)的,按当地政府要求,需向总包方出具“外地进 施工企业专用发票”(填写当地发票名称)作为收款凭证。第五条 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年 月 日 2.完工日期:年 月 日,计 日历天。其中:阶段进度 1)部位/名称:年 月 日完 2)部位/名称:年 月 日完 3)部位/名称:年 月 日完 4)部位/名称:年 月 日完 5)部位/名称:年 月 日完 3.以上总工期和阶段工期已经考虑下列因素 1)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2)不利的气候条件【不可抗力除外】;【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分包合同】-6-3)高考、中考期间政府对施工的限制;4)与其它施工工序间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5)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检查、各种奖项的评比检查;6)分阶段、分区段检查验收。4.分包方须按总包方之总控进度计划施工,确保每周之工作均在总包方之总控进度计划内完成;如分包方不能按总包方总控计划完成其工作,分包方须按总包方指令无偿追加现场使用的设备、机具、人员投入,以满足总包方、业主的合理进度要求为止。如分包方在追加现场使用的设备、机具后,仍然不能达到总包方、业主之合理要求时,总包方有权另行聘请其它分包商承建上述工程,分包方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5.根据本工程总体工期考虑,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优先完成分包工程的某项或多项工作,在现场条件许可并可以实施的情况下,分包方应尽量满足并遵从总包方要求,且不得延误剩余部分的工作。6.非总包方原因【不可抗力除外】造成工期延误,分包方每拖延一天工期总包方处以违约罚金 元,罚金无上限,并承担总包方一切相关损失。7.劳动力保障 为确保本工程如期完工,分包方应根据工期进度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组织劳动力,在本项目上应提供不少于 名工人。8.材料及机械设备保证 a)分包方应配置足以满足工程进度/质量的设备/机具/工具/物资/材料/器材/设施等。若分包方在上述资源配置上满足不了现场施工生产需要,应无条件增加配置,并且不得以此为借口向总包方索要任何额外费用;b)如果分包方对总包方要求增加资源的指示置若罔闻,总包方有权自行组织相应资源,按所发生的费用从分包方合同价款中扣除;c)由于分包方自己管理原因(材料损坏、丢失等)造成的甲供材料超额,超额部分在定额用量的 10%以内按超供材料 1 倍费用扣罚,10%以外费用按超供材料的 2 倍扣罚,分包方同时承担相应的工期损失责任,超供材料扣款在决算时扣除。第六条 工期延误 1.因以下任何一项原因造成分包方延误实施分包工程的,经总包方项目经理书面确认,分包工程的竣工时间相应延长:1)非分包方造成工程延误,并且总包方根据总包合同已经从业主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的延长;2)非分包方原因造成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超过 20;3)总包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开工条件、施工条件等造成的延误。如:其他分包商的非正常影响,结构严重偏差;【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分包合同】-7-4)总包方发出错误的指令或者延迟发出指令确认批准造成分包合同工期延误;5)不可抗力【有关定义见第七条】等其它非分包原因造成分包工程的延误;6)总包方认可的其它可以谅解的工程延误。2.因业主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需经业主认可并同意给总包方进行工期补偿。3.分包方在上述任一事件发生后的 5 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的形式向总包方提出报告。如果索赔事件具有持续的影响,则分包方应每隔 5 天发出一份报告,事件影响结束之日起 10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给总包方商务部门。总包方在收到报告后 10 天内就报告内容予以答复或提出修改意见。第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业主、总包方、分包方都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超出一般防范能力的事件。此类事件的发生给合同一方的履约造成不可能或减弱。不可抗力包括内容参照国家相关部门下发标准。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分包方应立即通知总包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处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48 小时内分包方向总包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分包方应每隔3 天向总包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7 天内,分包方向总包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下列费用由总包方向业主索要回来以后支付给分包方:i.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分包方应在损害发生后立即采取相应减少损害的措施并先行垫付相应费用。ii.停工期间,分包方应总包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iii.分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2)分包方人员伤亡由自身负责,工伤保险以外发生的费用各自承担。3)分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分包方自行承担。4)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八条 变更与变更计价 1.如果总包方认为有必要对分包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作出变更或调整,总包方有权指示分包方进行以下任何工作,分包方应遵照执行。该指示应该包括来自业主、设计、监理单位的设计变更、洽商、指示等。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已经包含的工作量;2)改变工程做法、材料;3)改变分包工程任何部位的标高、位置或尺寸;【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分包合同】-8-4)改变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5)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竣工而必需的任何附加的工作。2.上述变更指令发出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本分包合同不能因以上变更而失效或者作废。因变更而导致合同价款发生变化则按相应条款规定调整。3.如果上述变更是因为分包方违约或分包方自身原因造成总包方不得不发出变更指令,则任何此类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分包方自己承担。4.合同范围内的洽商变更,单份洽商的单个子目在 2000 元以内(含),不做经济变更,仅做技术变更。5.无论什么时候,分包方没有任何权利对合同工作内容提出变更,更不得在施工中擅自改变材料做法、进行未经总包方许可的施工作业。6.如果变更仅仅造成工程量发生增减,则其单价不变,仍按原合同单价执行。7.如果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价格,则双方协商一个总包方认为合理的市场价格。8.由总包方发出的、超出分包方承包范围外的指令,无论何种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往来函件、会议纪要、洽商变更、签证等),凡涉及合同价款变动的,必须经总包方项目经理 (人名)、商务经理 (人名)签字确认。甲方项目经理部其他任何人员的任何形式的签字仅作为对该事件发生的证明,不作为甲方付款及结算的依据。第九条 技术质量 1.总则 1)分包方应严格按照本合约和现行规范安排组织本分包工程的施工作业。严格确保施工质量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2)分包方应选派业务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在本工程施工。3)施工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项目所在地劳动局、建委颁发的上岗证,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总包方备案。2.质量验收等级:合格 ,整体工程创 奖 质量验收单位: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率达到:90%质量问题整改率:100%若业主对本工程有获取奖项的要求,不得因分包方的施工实体质量等自身原因影响整体工程的奖项评比,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分包方承担总包方与之相关的一切损失,包括总包方给业主支付的罚款。其中总包方给业主支付的罚款,分包方承担按分包承包范围的全部价款合同价加上全部材料价值(包括甲供材料、资源)占总包合同造价的比例的两倍乘以总包方给业主支付的罚款,并另外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 元。3.标准与规范 工程材料应满足现行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国家与地方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1)施工图纸及设计师的要求【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分包合同】-9-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02 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5)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02 6)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50327-2001 7)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BJ01-81-2004 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9)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1-88 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JGJ59-99 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评定规范 JGJ80-91 12)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DBJ01-26-2003 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1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93 1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16)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DBJ01-51-2003 17)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JGJ104-97 18)其它相关规范、标准、规程 19)国家、地方、行业后续颁布的规范、标准、规程 上述标准、规范、规程若有不一致或矛盾之处,按较为严格标准执行。第十条 材料管理 1.计划管理 1)分包方进场前 1 周内,应依据总包方的总进度计划提交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供应时间及其送达地点。2)进场的物资材料应满足总包方制定的月计划、周计划施工进度要求。2.物资进、退场要求 1)所有物资、设备须经过总包方书面同意后方能进场。供应时间早于清单规定的日期,总包方可拒绝进入现场,由分包方自行安排场地;2)所有进、退场材料物资应提前 48 小时向总包方申报物资进、退场计划,经总包方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由分包方向总包方申请填制物资出入许可证,报至总包方项目经理部相应部门确认后,方可组织物资进退场;否则严禁进退场。3)物资出入许可证一式四份,需明确进出场时间、车号、物资名称、进出场理由及分包【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分包合同】-10-方负责人签名。4)所有分包方自行供应的材料进场前,分包方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出厂证明、复试报告等合法资料,否则不得进场。5)物资、材料进场后的申报程序执行 市地方标准(项目所在地地方标准,如北京市执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工程建设监理规程DBJ 01-41-2002)。3.物资存放管理 1)由于施工场地狭小,分包方不得将所有材料一次性运到现场储存,总包方只保证 天施工作业周转量的储存场地。2)分包方须在现场以外的地区自行解决物资材料的仓储与周转,以确保进场材料满足施工进度与工期要求。3)进场物资堆放地点,必须经过总包方批准,服从总包方的统筹安排。4)分包方现场物资堆放、保管、标识等管理必须符合总包方的 CI 管理规定。5)存放要求 i.进场物资材料存放环境要符合干燥通风的要求。总包方提供库房场地,并建造其围护结构,分包方自行建造房内设施。ii.注意防日晒雨淋,分包方在库房外自备消防设备及防火标识。第十一条 双方所需提供材料、机械等资源 1.基本原则:总包方负责提供钢筋、混凝土、水泥、预埋件原材等主要施工材料及机械资源;到现场后由分包方负责卸车、倒运、存储保管以及使用。以上总包方供应的材料按 (项目所在地定额)分析量包干、限额使用。超出合同约定含量、数量部分由分包方自行承担相应费用。费用扣除方式:超出部分数量*(实际采购价+运输费+采购保管费(按实际采购价之2.5%),从工程进度款或决算款中扣除。分包方提供其它主要材料(除钢筋、混凝土、水泥外)、辅助材料、中小型机械、工具及工程范围内的所有人工。2.下列材料及资源由总包方提供:1 钢筋、混凝土 2 屋面防滑地砖、矿棉吸音板等主材(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列项)3 模板、架料(含钢管、扣件、顶托、底座、安全网、跳板)4 预埋件原材(加工由分包方负责)5 现场临电至楼层二级电箱,临水至楼层消防主干管(含消防栓)6 总包方、业主等用办公室、现场厕所以及临时围墙、大门、道路、警卫室、试验室、垃圾池、沉淀池、制度牌等;7 负责现场试验室的建造,提供试验设备、承担试验费【含第三方见证试验】;8 负责现场垃圾池的建造并承担将垃圾从现场垃圾池运到政府指定垃圾消纳场所的垃圾运输费及消纳费;9 本工程现场施工的水电费(含总包方提供的塔吊、室外电梯及办公区所耗费的水电)由总包方负责交纳。分包方现场施工水电实行限额使用,总包方设表计量。超出定额含量部分(电量:装修占总量 20%,水量:装修占总量 30%)的水电费由分包方承担,对于分包方二场地及工人住宿区的水电费由分包方承担并交纳。现场室外及公共通道的照明由总包方【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分包合同】-11-负责提供,具体工作面的照明由分包方负责维护及使用;10 外用电梯、龙门架;11 其余需由总包方提供的材料及资源详见招标条件第六条1。3.下列工作、材料及资源由分包方提供并承担其费用 1 工程施工及配合照管所须人工;2 除前述明确由总包方提供之外的其他所有材料均由分包方提供并承担其费用(包括水泥、砂子、砂浆、砌块等),甲供主材的损耗参考项目所在地定额考虑;其中砌筑与抹灰砂浆需选用预拌砂浆,且所选用的砂浆必须有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并在使用前将拟选用的砂浆品牌报至总包项目部审批;3 除前述明确由总包方提供的,其余所有施工机械均由分包方提供并承担其费用;4 分包方自行提供和解决工程人员的食宿及场地;生活区发生的水电费、垃圾清运费、消防器材等由分包方负责;食宿卫生及住宿条件达到政府相关要求,接受总包方的检查与管理;获取政府关于食堂卫生许可等各项批准、检查、证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5 自本工程开工直至本分包工程结束,除上述明确由总包方提供的临水、临电外的其余所有临水、临电设施及耗材均由分包方提供,并由分包方负责现场所有临水、临电的维护及保管;6 负责总包方提供测量以外的所有小线的测量、放线工作并承担其费用;7 试验:负责试件制作、养护、搬运,现场内试件的试压并提供固定的试验人员配合总包方进行试验;8 文明施工:设置专职文明施工班组及提供清扫、洒水等工具,负责现场办公区及生产区、厕所及道路的清理、清扫、洒水,将本施工现场内的垃圾集中存放至垃圾池并负责将垃圾装车并覆盖妥当,负责本工程政府要求的门前三包工作;9 负责材料(包括甲供材料)场内外的二次搬运;10 对其他分包商及供应商(包括并不限于总包方的其他分包商、供应商,业主指定分包商、供应商以及其他专业承包商)的配合照管工作:包括并不仅限于现场的文明施工、临水及临电设施的维护、脚手架的维护、洞口及临边安全防护的维护、垃圾的清运、完工清理等,其费用须考虑在分包总价中,且其配合照管工作均截止到本工程分包合同期满。提供现有的脚手架及安全防护,所有已搭设完毕的脚手架应免费提供现场所有施工方使用,直至合理的延期期限。如现场其它分包商要求为其单独新搭设脚手架、操作平台,且此类脚手架与分包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无关,分包方须按总包方或该分包商的要求及时给予搭设,该项工作为有偿服务(其费用须得到总包方和该分包商书面认可,才能作为补偿的依据);本工程外脚手架及安全围护网等所有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建筑物周围须符合外墙装修的使用要求,外脚手架由分包方在外墙装修完并经总包方书面批准负责拆除。凡须进行二次剔凿洞口的剔凿等均由分包方负责;由于其它分包商的施工错误需要重新剔凿的洞口,费用另议;本工程中所有结构预留洞口(包括新剔凿的洞口)的封堵、周边抹灰塞缝由分包方负责;提供恰当的保护措施以满足工程总体冬雨季施工保障要求;服从总包方协调安装于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供其他分包商合理使用;11 分包方所提供的设备、机具应按照总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时间进场,并且应得【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分包合同】-12-到总包方的书面指令才能退场。总包方将把此等设备统一协调使用,分包方必须听从总包方的指令,如发生有不听从总包方的指令的情况,总包方将以现场机械实际使用的台班数量之价值的双倍从分包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分包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12 本工程施工期间的所有施工、防护所需的脚手架的搭设、整改、维护、拆除、清理、修理、保管、退场所需的人工等工作由分包方负责;13 甲供材料总量超过定额含量部分;14 其余需由分包方提供的材料及资源详见招标条件第六条2。4.总包方资源结算方法 4.1 混凝土按图纸计算量结算。在实际的施工中,分包方负责混凝土使用量的控制,提供混凝土供应的申请计划。如果分包方使用混凝土的数量超出图纸量,超出部分按混凝土到场价由分包方承担。如果分包方实际使用混凝土数量低于定额分析量 OR 图纸量,节约部分的金额双方各按 50%的比例分成。4.2 钢筋按分包方从总包方处实际领用量结算。在实际的施工中,分包方负责钢筋使用量的控制,提供钢筋供应的申请计划。如果分包方使用钢筋的数量超出图纸量,超出部分按钢筋到场价由分包方承担。如果分包方实际领用钢筋数量低于图纸量,节约部分的金额双方各按 50%的比例分成。对于钢筋的领用,分包方与总包方一同按照检尺计量验收,由分包方负责保管使用;钢筋加工正常损耗之废料归总包方所有。4.3 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模板、架料等由总包方负责提供。总包方将按照其颁布的施工进度计划所明示的租赁期、租赁单价确定其租赁总价,分包方负责在上述租赁总价之内控制使用。对于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租赁费均由分包方承担;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保管等一切费用及工作均由分包方承担;4.4 租赁设备及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分包方应设 2 人为专人负责并办理领用退库小票及报损、报丢的签认手续,该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所签署的所有单据均作为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如果分包方不办理领用退库小票及报损、报丢的签认手续,总包方有权按分包方进出库小票对分包方进行结算;4.5 租赁设备及材料的损坏赔偿标准按总包方与租赁方的合同价格表执行,报废赔偿部分按其原值的 95%赔偿,丢失部分按其原值的 100%进行赔偿;4.6 由总包方供应的其余资源的结算:总包方将按照其颁布实施的施工方案加上合理的损耗系数(项目所在地定额约定的损耗系数)与分包方共同确定其总用量,分包方负责在上述用量之内控制使用。对于超出合同规定用量部分,分包方承担其超额部分的费用或总包方将上述超额费用从应付给分包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4.7 其他资源的结算 总包方保留将任何材料视为甲供料的权利、将任何分项工程另行分包的权利;本工程施工中,除本合同约定由总包方提供或指令供应的材料外的其它材料原则上均由分包方自行采购,所采购的材料应在总包方认可的合格供应商内进行,并应通过总包方【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分包合同】-13-的书面认可。本工程严禁使用未经总包方批准验收的材料。现场施工中,如分包方没有材料采购能力的,可委托总包方购买各种材料,由总包方采购的材料在实际结算中按实际采购价加运输费、采购保管费(按实际采购价之 2.0%计算)及实际用量从分包方工程款中扣除;本工程应由分包方提供的资源若分包方无供应能力,须优先向总包方之专业公司租用,不得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未经总包方认可的供应方提供的任何施工机械、用具等各项资源;第十二条 现场及人员管理 1.分包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地方以及总包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的投入、现场的布置等各方面严格按照总包方的规定,并符合总包方的 CI 要求。2.分包方须设置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劳动力管理员须持有岗位证书。分包方在进场施工的同时必须与每个施工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分包方在进场前须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将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及时报送总包方项目经理部核验、备案。3.分包方须在分包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在 市(项目所在地)建委办理人员备案手续及分包合同备案手续,人员或分包合同变动时,应随时办理增减手续。4.分包方必须按照 市(项目所在地)规定,每月按时向劳务作业人员发放劳动报酬。分包方须向总包方项目经理部提供人员备案的花名册和分包合同备案证书的复印件;每月提供作业人员的工资发放表、考勤表。5.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配戴安全帽及胸卡。施工人员须持证进出现场。6.现场不允许出现宣传分包方单位的标识、标语。7.分包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非 市(项目所在地)户籍人员】需持有 市(项目所在地)劳动局核发的 市(项目所在地)外来人员就业证、市(项目所在地)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市(项目所在地)政府指定卫生防疫部门核法的健康证。凡因为分包方承担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责任,因此给总包方造成损失由分包方承担。办理证件所需费用由分包方自理。8.分包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人员发生任何违法犯罪或妨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行为,并有完全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周围其他人员和财产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9.严格遵守有关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环卫社会治安方面的规定。凡是由于分包方在上述要求贯彻执行不得力而造成的一切事故、灾害,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分包方独自承担。由此造成总包方的损失由分包方赔偿,并且总包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第十三条 总包方一般职责 1.总包方驻现场代表姓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代表总包方全面履行合同各项职责。2.总包方其它主要管理人员姓名【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商务负责人】【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分包合同】-14-3.负责协调分包方与现场其它分包商、施工工序之间的关系。4.分项工程施工前,负责组织施工技术交底,审查分包方施工方案。但这种审查通过并不能免除分包方承担因方案缺陷、错误所导致各种后果的一切相关责任。5.及时向分包方提供施工所需指令、指示、洽商等相关施工文件。6.当总包方对施工质量发生怀疑时,有权随时进行抽查。7.如果分包方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现场管理等方面满足不了总包方、监理、业主任何一方的合理要求时,总包方有权将分包合同范围的工作指定给其它单位完成,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从分包款中扣除,对此分包方不得有任何异议。8.总包方为分包方提供下列施工便利:1)负责在施工现场提供水源电源接口,临电提供到二级电箱,临水提供到楼层消防主干管,承担施工用水电费。2)提供现场已架设完毕、现有的操作平台、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3)负责提供楼层轴线、高程,并对其精度负责。4)提供施工现场公共部位、施工通道、施工用楼梯间的照明,由分包方负责维护工作并保证其通畅。5)负责将分包方归集成堆在指定地点的施工垃圾运出现场。6)在施工现场及楼层提供临时厕所设施,并负责定期清理。7)提供现场已有的垂直运输机械,分包方须提前 72 小时提交详细使用计划,说明其使用的起始时间、材料品种、规格和最大重量,由总包方统一协调安排使用。8)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协助分包方办理有关在 市(项目所在地)施工手续限于外地进 (项目所在地)企业。9)负责提供现场的出入口的保卫工作,但分包方须自行提供其仓库的警卫和消防设施。10)提供生产用水用电,分包方应厉行节约。总包方有权随时抽查监督分包方用水用电行为,若发现有浪费或不良使用行为,总包方有权重罚,并禁止分包方使用总包方提供的水电资源。9.负责接洽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分包方应积极配合,因此造成分包方人员、机械等窝工损失由分包方自行承担。10.总包方负责定期召开的现场协调例会,分包方驻工地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并服从于会议决议以及总包方的协调管理。若分包方驻工地负责人无法正常参加,需事先向总包方项目经理请假,并指定全权代表参加。第十四条 分包方一般职责 1.按合同约定及总包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严格按国家的规程、规范、设计、方案进行施工。2.分包方驻现场代表【项目经理】姓 名:【技术负责人】姓 名:【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分包合同】-15-3.分包方进场前需向总包方提供完整施工方案,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1)本工程施工依据现行国家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其它相关规定;2)采取的主要施工方法、工艺流程;3)根据工期要求和现场情况为每阶段施工安排的机具型号/数量;4)拟安排在每一施工阶段、区段现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的数量;5)分包方现场管理人员组织结构系统和隶属关系及通讯方式;6)进度计划;7)需要总包方配合的事项和最迟解决完成时间;8)各项保证工期、质量、安全的措施以及冬雨季施工措施。4.自备施工所需机具、机械及其它随身工具,自备符合规范要求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口罩等。所有施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使用总包方指定产品。5.分包方进场一周内,负责对主体结构墙体或洞口标高尺寸轴线进行复核,确保各项尺寸符合规范要求,不影响后续工作。正式施工前 7 天,分包方将复核结果书面报告给总包方,由总包方负责对影响后续工作的结构瑕疵或缺陷进行修复、修整。逾期不报,视为分包方已经默认主体结构质量不影响其分包作业的质量。如果事后发现主体结构发生超出规范的偏差,则由分包方自费对缺陷、瑕疵进行修整。6.分包方应采取恰当的方式对施工成品、半成品进行妥善保护,防止交叉施工造成污染与损害,并保证不损害其它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成果,如有损害分包方应自费予以修理。7.分包方应随时准备接受总包方、政府职能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检验、检查,并为检验、检查提供便利条件。8.分包方应保障总包方免于承担因分包方过失、失误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和索赔,另外还应保障总包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抚恤费和其它相关开支。9.负责己方施工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及时将己方施工区域的施工垃圾清理到总包方指定的区域。否则总包方有权自行组织他人完成该项工作,费用从分包方款项中扣除。10.分包方现场负责人需按时参加总包方项目经理部组织的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各种会议、检查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若分包方代表临时有其它紧急事物无法出席,须指派全权代表参加。会议所做出的决议、事项,双方需共同恪守,严格遵照执行。11.未经总包方许可,分包方不得私自在现场包括生活区私搭乱建临时用房。12.分包方的食堂和宿舍需接受总包方的统一监督管理,并严格执行北京市卫生防疫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蚊蝇、老鼠、蟑螂等疾病传染源的孳生和疾病流行。生活区临时设施、临水临电设施、水电费、排污费由分包方承担。13.向总包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外来人员需经北京市建委外管处备案】及特殊工种如:电焊工、气焊工、电工、架子工的上岗证。14.负责作业面的施工照明,自行从总包方引出的水电接驳点将水源、电源引至其施工作业地点,所需配件、电线等设备设施自备。合理使用总包方提供的水电资源,杜绝浪费。【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分包合同】-16-15.分包方有义务保管、维护施工范围现场临水、临电、临时消防设施。16.负责将混凝土墙体、柱子、梁底预留的拉结筋剔凿就位,并清理渣土。17.工程完工后 30 天内,提交完整而能满足业主、总包方、市(项目所在地)档案馆和 市(项目所在地)建委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为北京市规程名称,请填写项目所在地要求的管理规程名称)要求的竣工资料仅限于自身合同范围。18.负责原材料、成品的检验试验的一切相关工作,诸如:试件制作、取样、运输、取试验报告等,费用由分包方自行承担。19.负责将己方施工区域的施工垃圾清理运输到现场的指定地点。20.在分包工程完工后,除非总包方同意,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要求拆除一切其搭设的临时设施【包括施工和生活设施】,恢复原样。21.分包方人员在总包方指定的区域就餐,餐后及时清扫,保持区域卫生。22.分包方施工人员应在指定的区域使用卫生设施,注意保持卫生与清洁。23.按时参加总包方项目经理部组织的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各种会议、检查活动。24.分包方应与其它各专业分包仔细核对图纸尺寸和标高以及预埋件位置与数量,以防其它分包方因尺寸、标高、标注不统一或错误造成施工错误。如分包方未能提供或提供数据有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承担。25.负责分包工程竣工前清理、竣工移交前的看管、成品保护和保洁工作。26.分包方可免费使用总包方设在现场已有的脚手架、操作平台、防护设施,但使用前必须向总包方提出申请,明确使用部位和使用时间,经总包方批准后方可使用,未经总包方同意擅自使用的,发生一切意外事故与责任由分包方独自承担。27.未经总包方许可,禁止分包方擅自拆改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操作平台。否则,因此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分包方承担。28.根据施工需要,分包方自行搭设的脚手架、操作平台需满足现行安全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禁止使用。若分包方无能力搭设可委托给总包方完成,相关费用由分包方承担。29.分包方应严格按 市(项目所在地)建委 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J-01-51-2003(为北京市规程名称,请填写项目所在地要求的管理规程名称)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而规范的技术资料。分包方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在资料不齐全时总包方有权扣留部分工程款抵押。第十五条 检查与验收 1.分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总包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