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营销合同范文3篇最新.docx
房地产营销合同范文3篇最新 房地产商品投放市场进行交换须要通路,营销学称为营销渠道。房地产营销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房地产营销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房地产营销合同范文1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托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 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1.甲方指定乙方为在 项目的独家销售代理方,项目于 ,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1-4层商业面积为 平方米,5-24层公寓面积为 平方米,公寓共计 套,以上面积以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面积为准。 2.若乙方在托付期内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职责,并按时完成销售任务,无重大过失,则甲方对该项目在托付期内不再托付其他公司销售代理。 其次条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20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看法,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个月。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 销售价格 1.双方同意,项目的1-4层商业销售底价为 元/平米,项目的5-24层公寓销售底价为 元/平方米。 2.甲方同意乙方根据此底价表上浮肯定比例制定对外销售价格表。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上浮的差价归乙方全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销售。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供应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甲方应供应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 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运用证、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和销售本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以及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3)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效果图、楼座标示、局部效果图、楼层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楼层高度、销售面积、销售价格、运用功能等(书面形式确认)。 (4)甲方全部股东签字正式托付乙方为_ 项目销售代理的授权书,并现场公示; (5)甲方负责办好项目相关政府和税务的实惠政策及免税手续。 (6)甲方供应项目所在银行贷款的全部抵押资料文件,关于银行负债问题和乙方签订补充协议。 2.甲方负责保证该项目的销售合法性,申办有关售楼之法律批文,并为该项目之成交客户以政府部门认可之程序办理买卖手续。 3.甲方保证承诺客户购买的该物业的实际状况与其供应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委派财务负责收取定金和房款并出具相关收据发票。 5.甲方负责确定按揭银行并联系撤押手续等。 6.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甲方负责供应现场示范单位、售楼处、看房车等对外销售道具。 8.甲方在敬重乙方利益的同时,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觉不妥之处,随时提出整改及调整看法,双方协调一样。 9.甲方负责支配专人办理全部销售买卖房屋手续,乙方主动协作协调关系。 10.甲方在销售期内收到乙方供应的看法时,应在要求时限内就乙方看法作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签章形式认可为准。 11.本项目的总体规划、单体建筑户型设计、样板示范区设计施工、交房装修标准及样板房施工、营销推广策略等,应充分敬重并参考乙方的建议。 1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项目全部对外宣扬的资料、户外广告牌、媒体广告及专项活动等的落款中均体现乙方作为独家销售代理的角色,以利于销售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项目广告推广安排,并制定销售安排,支配时辰表; (2)主动挖掘客户,派送宣扬资料、售楼书; (3)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行销活动; (4)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5)乙方应遵守甲方在售楼现场的公示规定; (6)乙方不得以非甲方名义与客户签定有关甲方托付房屋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书、定购书、合同等形式,且不得以非甲方名义收取客户任何款项。 2.乙方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以及宣扬执行的组织工作,乙方在对外营销推广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各项规定, 全面维护甲方利益,对项目各种有关宣扬的安排及费用,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并须协作建设和售房进度。 3.乙方帮助甲方签署购房合同,负责督促购房者刚好根据合同缴纳各期房款,并督促购房者刚好到银行办理有关按揭手续,并于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合同签定汇总表进行核对。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依据甲方供应的 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照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 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告知客户交款。 若遇特别状况(如团购状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6.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销售方案,全部销售方案及销售资料的打算必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打算和对外公布。 7.甲乙双方商定,凡购房客户一经签署购房合同后,因故无法履行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乙方有义务依据甲方的要求主动协作甲方处理。 8.乙方帮助甲方协调与客户的关系,使甲方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 9.乙方协作甲方交房,催交款项,并协作甲方要求,供应甲方所须要的销售数据统计报表。 第六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当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 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2.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甲方调整看法无法达成共识,或对于甲方出现的违约行为,损害乙方名誉和利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需支付另一方人民币壹佰万元违约金。 2.如甲乙双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撤场前结清乙方的代理佣金及溢价佣金。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房地产营销合同范文2 托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同等、自愿、公允和诚恳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省 县 项目的营销顾问托付工作协商一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作内容 1. 本合同的工作内容以项目营销顾问服务工作为准。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需变更工作内容,双方另行协商书面确认。 其次条:工作方式 乙方供应营销策划的策略及建议,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委派一名案场常驻代表到现场帮助甲方组建销售队伍组建培训、管理工作及营销策略的落实执行。 第三条:服务期限 从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甲方义务与权利 1. 甲方应向乙方供应本项目开发、销售等各阶段的相应的审批文件和资料(复印件)。 2. 甲方负责供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有关合法文件,保证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包括按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开具正式发票、负责办理银行贷款、办理产权。 3. 乙方常驻代表在甲方公司的身份为销售经理,基本工资为:(注:以 4. 甲方负责乙方顾问到项目地考察、帮助工作时的食宿及相关的差旅费用等。 5. 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营销顾问费。 6.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供应营销顾问文件及其它相关服务。 7. 甲方总经理或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的工作联系事宜。 第五条:乙方义务与权利 1. 乙方按附件中的工作内容要求供应相关的顾问工作。 2. 乙方确定常驻甲方案场代表为建、运营,制定具体的营销顾问工作安排并支配实施。 3.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派现场常驻代表到达项目所在地开呈现场服务工作。 4. 乙方常驻代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但离职、婚假、产假等的除外,但如出现以上状况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 5. 乙方常驻代表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 6. 乙方常驻代表主持甲方项目的案场营运销售工作,并将每阶段的工作支配及成果以书面形式及电子文本的形式提交给甲方。 7.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按时得到营销顾问费。 8. 乙方有权建议甲方更换甲方派驻销售队伍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营销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1. 营销顾问费总金额为人民币: 2. 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元)。之后每三个月(90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次营销顾问费,其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以此类推至服务期满。 3. 甲方支付乙方的全部款项费用均为税后,乙方无须向甲方供应正式发票。 4. 项目所产生的一切广告费用、推广费用、销售人员工资等与销售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甲方自负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保密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应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隐私。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对外发布或披露、供应给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5天未向乙方支付营销顾问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部分的滞纳金,该滞纳金以延迟部分顾问费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三标准计算。如甲方拖欠或不支付乙方营销顾问费用累计到15日,则视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停止本项目营销顾问工作,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欠的顾问费、乙方常驻代表工资及违约金,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违约金的额度为本合同营销顾问费总金额的10%(计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常驻代表(乙方常驻代表离职、婚假、产假、病假的除外),但离职、婚假、产假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更换常驻代表但未按规定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未按本合同附件约定的内容供应相关服务,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违约金的额度为本合同营销顾问费总金额的10%(计人民币: 元整)。 第九条:不行抗力 1. 假如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干脆受到某一不行抗力的影响、拖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行抗力事务发生后的7天内通知另一方并供应有关的具体信息。 2. 对不行抗力事务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不担当责任。本合同所称不行抗力事务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限制范围且阻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务。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 双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方面发生争议或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 2. 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签约地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3. 在发生任何争议和任何争议正在进行裁决时,除了所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接着履行其各自由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一条:附件 本合同中附件为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满自动终止。 2. 本合同终止不影响双方于本合同终止日之前依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其它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如与本合同发生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房地产营销合同范文3 托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托付乙方进行其位于_市_区_路项目_(以下简称项目)营销代理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基本状况 1.1、项目名称:_(现用名称,如项目名称有变,按新名称执行,以下简称“项 1.2、项目地址:_。 1.3、项目占地面积:净用地约 亩,(项目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运用权证面积为准,国有土地运用权证编号: )。 其次条、托付代理内容、范围、期限 2.1、代理内容:甲方正式托付乙方为“_”项目的独家营销代理商,代理服务内容包括: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广告策划设计(详细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一)。 2.2、代理范围:甲方“_”项目开发建设的全部住宅、商铺及车库。 2.3、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认可的项目封盘清算日或者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时。 第三条、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及佣金标准 3.1、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 本项目采纳保底销售的方式,即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后,方予结算乙方的代理佣金和加价销售嘉奖。 3.2、乙方佣金范围 (1)、项目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费用。 (2)、项目广告策划、设计费用。 3.3、保底销售指标及乙方佣金收费标准 (1)、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人民币_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万元(大写:_)整; (2)、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_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万元(大写:_)整; (3)、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_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万元(大写:_)整; (4)、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_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万元(大写:_)整; (5)、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_万元时,乙方除收取人民币_万元(大写: 3.4、加价销售嘉奖 (1)、住宅:双方约定项目住宅销售均价为_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住宅的销售价格表、价格实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实惠政策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嘉奖乙方。 (2)、商铺:双方约定项目商铺销售均价为:一层_元/m?、二至四层_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商铺的销售价格表、价格实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实惠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嘉奖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嘉奖支付方法 4.1、乙方销售完成确认 客户签定购房合同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该房的销售,具备计算保底销售指标和计提佣金及加价销售嘉奖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 4.2、乙方的佣金支付方法 (1)、预付款:本合同签定后5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人民币伍万元(该定金作为乙方进场前的前期费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_万元时,甲方再预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上述两笔预付款在结算乙方其次次佣金时扣出。 (2)、项目佣金结算方法 A、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人民币_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_万元(大写:_)整; B、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_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_万元(大 C、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_万元、但低于人民币_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人民币_万元(大写:_)整外,还按超过人民币_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3%结算佣金; D、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_万元、但低于人民币_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_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6%结算佣金; E、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1_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_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结算佣金。 (3)、项目佣金支付方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_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4.3、乙方的加价销售嘉奖支付方法 (1)、项目加价销售嘉奖结算方法 A、甲方按下列计算公式对乙方的加价销售嘉奖进行结算: B、若因甲方同意,对部分客户进行了特别的价格实惠,在结算乙方的加价销售嘉奖时,该部分客户按原定的项目价格表和价格实惠政策计算。 (2)、项目加价销售嘉奖支付方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_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应提加价销售嘉奖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应提加价销售嘉奖,并在审核 4.4、客户违约 若客户签署购房相关协议并付款懊悔约,客户已缴付的定金、违约金若作为赔偿甲方之罚金,乙方可获得该罚金的30%作为服务费;该服务费与乙方佣金同期结算。 4.5、项目总结算 在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或甲乙双方同意结束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对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嘉奖、服务费等进行总结算,甲方并在结算后10日内将应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嘉奖、服务费等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万元;若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超过人民币_万元时,则超过部分房屋不管销售与否都计入乙方保底销售指标。 第五条、有关费用确认 5.1、乙方项目工作人员费用: 乙方在该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差旅和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担当。 5.2、广告推广费用: (1)、项目全部广告的制作、安装、发布、维护、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2)、项目全部推广活动的组织、实施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5.3、项目售楼处费用: 项目售楼处的设计、建设、装修、家具费用、挂件、摆设、模型、设备(计算机、电话机、传真机、空调、复印机、饮水机等)、水、电安装费用、售楼处保安、保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项目售楼处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电话、传真、复印、上网、饮水、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5.4、除上述已明确的费用外,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6.1、甲方之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日内,供应项目真实、完整的有关资料。 (2)、根据项目开发安排,按时保质保量进行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市政建设、项目环境园林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售楼部建设及装修和样板房建设及装修等。 (3)、审查、督促乙方的营销代理工作。 (4)、根据项目有关销售的合同、协议约定以及双方审定的销售工作安排,刚好审核乙方销售的进程和销售业绩。 (5)、甲方负责对乙方因本项目对外发布的文书、函件的审查,项目销售的销售合同签章、开票、收款和办理项目销售的银行按揭、产权办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给甲方审查的与项目开发工作有关的工作安排、工作报告、策划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报告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签署看法,逾期和没有签署看法则视为甲方已审查、认可。 (7)、甲方供应项目真实有效的项目开发五证并供应五证两照复印件在销售场所向客户明示;甲方供应销售项目有效的销售合同及合同有关的附件(包括补充条款、装修标准说明、配套设施说明、物业管理说明、房屋运用说明书、工程进度表等)作为该项目的销售法律文书。 (8)、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嘉奖支付方法” 的规定刚好足额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务费等。 (9)、甲方为乙方在销售现场免费供应办公场地。 6.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供应乙方项目组主要人员名单(不包括项目销售员名单),并依据项目的开发工作须要,随时进场开展工作。 (2)、保质保量刚好完成本合同“2.1、代理工作内容”中约定的乙方工作内容。 (3)、根据项目的开发和营销安排刚好推动项目广告设计, 刚好帮助甲方组织项目推广、促销活动等,供应各阶段与销售工作相关的可执行方案。 (4)、乙方在工作中维护甲方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业隐私。 (6)、保证不将项目的各种创意、设计、策划作为案例不经过甲方允许公开运用。 (7)、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批准,不得超出甲方授权范围向客户许愿、承诺或对销售合同条款擅自修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现金和打白条(甲方托付除外)。 (8)、在销售实施至完成向业主交房的全过程中,刚好向甲方反馈客户对项目的设计、质量、价格、以及对合同条款、物业管理等的建议、看法和要求。 (9)、乙方负责销售现场的管理工作(包括对甲方派驻销售现场人员的管理)。 (10)、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授权范围内从事营销代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干脆损失。 (2)、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付款,除支付乙方应付款项外,并按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赔付超期付款的资金利息。 7.2、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 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干脆损失。 7.3、双方违约 如系双方违约,应依据违约方的违约程度,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各自担当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免责条款 8.1、若遇不行抗力影响乙方的代理工作,甲、乙双方均不担当违约责任,合同顺延或者终止执行。 8.2、若因甲方缘由而导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担当任何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变更 9.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否则即为违约。 9.2、合同修改: 双方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应协商一样并以书面形式载明。 9.3、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双方协商一样时可终止。 (2)、本合同执行完成时自然终止。 (3)、合同终止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当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甲乙双方不再相互担当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付清应付费用的除外。 (4)、合同变更: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的全部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责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和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的条款,如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应为无效,但无效部分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旧有效。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1.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关经济利益的事情,双方必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和签收给对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 10 页,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房地产营销合同范文3篇最新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27页 共27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第 27 页 共 27 页